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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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值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学生干部值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少先大队干部值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细则为了营造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使同学们能安心、舒适且积极上进的成长,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课间纪律:满分15分,当天分数扣完为止。

考核人:董晓禹、陈璐璐、黄新凤。

1、说方言、不文明语言、高声喧哗、出怪音等每人次扣0.5分;2、追赶打逗、随便串班、攀爬栏杆、坐滑扶梯、玩危险游戏、非运动时间非运动地点玩体育器械等每人次扣1分;若由此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3、攀折花草树木,冲撞破坏公私财物每人次扣0.5—5分;4、乱吐乱丢乱画每人次扣0.5分。

二、三操:满分15分,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各5分。

考核人:早操及课间操:董晓禹、陈璐璐、朱欣悦负责前操场;张仕兰、碰宽浩负责后操场。

眼保健操:李颖、刘佩佩负责一楼;胡盼盼、付宗豪负责二三楼。

1、迟到每人次扣0.5分,旷操每人次扣1分,全班迟到扣3分。

早操、上午课间操班主任未到场扣2分。

2、早操口号不响亮每次扣0.5分。

3、做操时闲话不断每次扣0.5分,做操时打闹每次扣1——3分。

4、动作不规范、不整齐每人次扣0.5分。

班级队伍不整齐(歪三扭四、前后间距不齐等)每次扣1分。

5、眼保健操不认真每人次扣0.5分,不做眼保健操每人次扣1分;每缺一人扣1分(生病请假,少先队干部出教室值日不计)。

三、教室及走廊卫生:满分10分,考核人:李鑫萍、胡庆奇。

1、乱涂乱丢乱画每人次扣0.5分。

2、桌椅板凳不齐每次扣0.5分,讲台不洁净每次扣0.5分,地面有纸屑、粉笔头、包装袋等垃圾每次扣0.5分,放饮水机的桌子不洁净每次扣0.5分,窗台不洁净每次扣0.5分,黑板槽积尘过多每次扣0.5分,教室地面积水过多每次扣0.5分,书桌内外不整齐,每人/次扣0.5分,走廊有垃圾扣1分。

四、三餐路队及回寝室路队:满分5分,考核人:黄梦飞、胡锋。

1、路队每缺1人扣0.5分,全班没站队扣5分。

2、班主任没到,学生不得离开。

班主任未到每次扣1分。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 则)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 则)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则)一、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特制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二、本办法考核对象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三、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例会、值班、活动、部门工作检查和日常行为表现;四、每月基本分10分,不设上下限;五、每学期末累计加分进行汇总,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评比,实行奖惩制度。

评比细则如下:一、针对部长级以上所有成员(一)例会(1)无故缺席者扣3分,迟到、早退、扰乱纪律者扣2分,会上不记录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2)无故缺席1次、累计缺席2次者则严肃处理,向学院团委书记递交2500字检查,视情况处理。

(3)在例会上大声讨论或出现手机铃声等问题、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

(4)在例会中受到表扬者加1分。

(二)活动考勤(1)每次活动之前,组织活动的部门需向办公室提交人员调配名单,未能按时上交者扣1分。

(2)每次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3)活动中态度不端正,直接或间接影响活动效果或其他不良表现者酌情扣分。

(4)办公室调配,每人每次出席加0.5分。

(三)部门工作(1)各部门举办活动时,应撰写活动预算、策划、通知文件、总结及活动中的相关的材料,并在活动结束之后三天内存入办公室电脑本部门文件夹中,每缺少一项扣1分。

(2)本部门将本月举办的各项活动花销凭据于下月1—3日交给办公室主任,逾期未交者,不予报销,同时部长扣1分。

(3)对规定时间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每次部长扣2分,分管副主席扣1分。

(4)对工作上的失误,视情节轻重,扣1—2分并给予1000—5000字检查。

(四)日常行为表现(1)严禁学生会成员在公共场合吸烟,违者扣2分。

(2)学生会成员需时刻保持个人形象,注意着装,树立模范作用,违者视情节酌情扣分。

(3)团委老师不定期抽查学生会成员寝室卫生情况,不符合规。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g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

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奖惩工作暂行条例(修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配合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学生干部的形象和作风,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开展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使奖惩工作符合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要求,特根据《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规范》,制定《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奖惩工作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天津商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为量化基础,对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均具有宏观上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学生会奖励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事实优先兼顾能力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会定期为对学生会工作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颁发证书,以示奖励。

第五条学生会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评选学生会“十佳干事”十名和部门优秀干事若干,召开表彰大会,并对先进个人在会内颁发证书或张榜表扬,以示奖励。

第六条学生会在考核的基础上定期对优秀团员予以表彰,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七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将不定期举办以展现个人风采为目的的会内评比参选活动,对表现优异者给予颁发证书或实物奖励。

第八条学生会及其所属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学生干部一定程度的鼓励,或者在可允许的活动和工作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的待遇或条件。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可依据对自身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现实条件,对部门内部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

第三章惩罚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一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校规、校纪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二条学生会学生干部有严重违反学生会章程、制度者,一律予以辞退,并开除学生会会籍。

第十三条依据责任确认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其他制度规定应当给予处分者,给予学生会相应的内部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依情节轻重,应受到学生会或所属部门的下列处分:(一)警告或严重警告;(二)通报批评,分为会内通报和会内外通报两种;(三)停职培训;(四)撤销职务。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2、工作能力及效率3、创造性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5、团结情况6、纪律性1 / 107、学习成绩(二)、考核途径: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

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共30分)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

(8分)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

(8分)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

(4分)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

(5分)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

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为了强化和规范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正确使用职权,接受院系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干部是学校和广大师生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助手,在各级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干部是指从学生中选举产生的,担任院级团组织委员、各班班长、学生会干部、等工作的干部。

3.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学生干部应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应该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外国语学院
附:学生干部量化考核内容表:
外国语学院干部量化考核内容表(按学年)注:每名被考察起评分为0分
考核结果
1.对考核中成绩靠前的学生干部,各种奖优评先活动优先考虑。

2.对考核中发现工作态度不够端正的学生干部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3.对考核中发现的工作态度恶劣的学生干部实行公开批评。

考核要求
1.资本条例实施之日起,每名被考核的活动负责人都要在每次组织活动之后交一份简单的活动总结,由考核人员根据总结进行评分(考核人员保
留总结);
2.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不得徇私舞弊;
3.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4.考核人员应坚持自己的原则,端正自己的态度,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注:此条例由组织部实行,由所有同学进行监督。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XXXXXXXXXXX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初稿)一、指导思想在全校奋力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改革示范学校和实施精品校园战略之际,学生会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精品建设,同时为有效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根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制订如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条例,以此来考评监督学生会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从而达到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日常行为,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内涵建设的要求。

二、考核办法1、本考核工作由评议监督干部委员承担负责,学生会主席为校对人,学生会指导老师为审核人,每期考核结果上报校团委备案,考核对象为校学生会委员、部长助理等学生会干部成员。

2、评议监督干部委员会做好具体日常工作中的各项记录,本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个人素质和工作业务两大块,具体内容涉及思想政治方面、学习方面、生活及活动参加方面、工作计划总结、例会到勤情况、任务的完成情况,常规值班、卫生值周等作为考核的细分项,并设立处分条款和一票否决项(如校级处分、考试作弊等)。

3、本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每位干部的学期基数分为75分,根据各方面表现在此基数分上相应的加分或减分,综合得出一个学期考核得分。

4、考核结果按得分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85)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并以此作为学期考核评定记入干部当届考核档案,同时上报团委备案并反馈给个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5、本考核成绩直接作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及下届委员候选人选拔推荐的依据。

三、考核细则(一)个人素质1、思想政治方面(1)、在任期内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同时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加0.5分,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1.5分,转为预备党员的加3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在各类政治学习中表现积极者加0.5分,无故席缺者扣2分(总计6分,扣完为止)。

(3)、违反学生会工作纪律,顶撞老师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且学期考核不得评优秀。

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

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

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为加强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校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向心力,增强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

校学生会秘书处按照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精神,特制定《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以此来鼓励先进,突出模范,充分发挥作为一名学生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

本细则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总则主要涉及秘书处职能以及所负责的主要职能,分则主要涉及校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量化考核部分。

一、总则1、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主席团工作。

制定校学生会各级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制度,独立地行使考核权和监督权。

定期不定期地严格、全面考核各级干部,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2、学生会有关大型活动、例会等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

3、对于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考核,秘书处实行百分制和记过制,百分制起始分为100分,记过制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退会。

具体执行按照分则之规定进行考核。

4、各部部长、成员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主席团监督,此考核与团支部每学期的评优评先相关联。

5、考核情况在每次例会向全体成员公布,并张贴于办公室进行公示。

此考核按学期计,每学期不累加。

6、秘书处将为每个成员制作考核表,依据此表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分则1、会议出席(1)全体学生会会议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秘书处直接统计。

正式例会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8分,按警告计;早退者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迟到者扣4分。

临时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早退者扣3分,迟到者扣3分。

(2)例会请假按办公室请假制度进行考核。

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须向秘书处出示正式书面假条,则不予扣分。

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累计超过2次,请假超过2次的其超过部分按警告计算。

(3)2、办公室及大型活动值班考核情况(1)学生会办公室各个值班人员由每天每组的值班组长负责考核,办公室做好每周的值班考核,于每周五将本周值班未到者或请假的具体情况报送秘书处。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规范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规范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会内部经管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我院学生会内部经管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对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的反映和鉴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所有院干、干事。

第三条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第四条考核制度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情况考核和学习成绩考核三个部分。

第五条考核制度工作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办公室负责。

考核制度工作受院团总支、全体学生干部会议、主席团互相监督;其中各部(副)部长考核直接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副)部长执行,并接受主席团监督。

考核分自评、互评和主席团评。

第六条考核时间:每月末考核一次,并及时公布;每学期学期末总评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上交院团总支。

对考核成绩较低的学生干部,主席团应对其进行及时督促、教育和帮助。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思想品德考核(20分):1、严格遵守学生会会章程,并能顾全大局;广泛联系群众,集体荣誉感强,时刻为集体着想,为集体争得荣誉。

主动关心同学疾苦,针对同学中出现的思想问题,结合实际作好本职工作。

不符合条件的酌情扣1-5分。

(5分)2、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党组织。

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双学、以党员规范要求自己。

(5分)3、文明行为:形象、语言、日常表现有无不文明行为,由考核评估小组根据平时表现确定得分。

(5分)4、对院党、团委和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明确,并能向同学广泛宣传。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

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酌情加1-3分。

(5分)第八条工作情况考核(60分):1.工作态度(20分)(1)遵守工作职责,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满分10分,若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则每次扣1.5分,若迟到、早退,则每次扣1分,若请假,则每次扣0.5分(特殊原因除外)。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畜牧兽医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学习干部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学习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定本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求真务实,相互监督,民主评定,奖罚分明。

第二条考核目的:落实分院学生工作的总体目标,促进分院学生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及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第三条考核原则: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分团委的指导下,由团学会干部考核委员会根据学生干部平时表现及各方面反馈的事实信息,对学生干部进行实事求是地量化考核。

第四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原则:考核委员会由分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学会秘书长组成。

分团委书记考核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学会秘书长考核各部正副部长;各部长考核本部门成员;班长、团支书由考核委员会考核,班长、团支书考核本班学生干部。

考核工作由被考核者本人按考核细则申报,考核人审核,报考核委员会审批,审批后公示。

第五条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每学期末进行。

第六条考核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七条考核内容:思想作风、学习成绩、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第八条考核方式:实行量化制度考核,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以平均分计分。

考核以100个积分计算。

第九条管理细则:各个部门考核必须客观、公平、合理、全面的考核每一个被考核部员,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得以主观,非公正的考核上交组织部评议组,违者予以扣2分。

一、考勤(此项成绩由秘书处成员负责统计,组织部评议组负责汇总)(40分)A.会议考勤(10分)(1)部长以上会议: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迟到一次扣3分,无故未到一次扣5分。

学生干部及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与奖惩办法

学生干部及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与奖惩办法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干部及学生会成员量化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学生干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主要实施者,是学校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有利的助手。

搞好学生干部考评,能够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和提高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质量,从而形成学生干部良好的管理机制。

为了更好加强对我院学生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成员管理职责,经生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干部范畴:本办法考核的学生干部是指生环学院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干(包括各协会负责人,学生党支部干部)。

学生会成员是指学生会各部、协会各部成员。

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成员必须在当年任满一学年及以上才有参评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考核的基本要求:学生干部考核,要以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和能调动全体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素质,促进学生干部成长为原则。

在考核内容上,既要看工作过程,又要看工作效果。

在考核标准上,既要有统一的要求,又要以发展的观点对待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干部。

在考核方法上,既要加强对平时工作的考察,又要重视综合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在考核结果的处理上,既要坚持考核与奖惩、任免相结合,又要坚持重在培养,通过考核。

找出学生干部的优点与不足,从而明确他们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学生会干部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学生干部考核,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群众威信、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效果10个方面的内容。

各方面具体要求如下:1.政治素质政治上成熟,有坚定的信念。

熟悉并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2.思想品质思想进步,目的纯正,作风朴素,乐为师生服务,富有奉献精神,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模范带头。

3.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强,主动工作,服从安排,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一丝不苟,任劳任怨。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及评分标准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及评分标准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及评分标准忻州师范学院化学生物系学生干部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学习好、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根据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标准和评分标准一、考核条例(一)例会制度1、每次例会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提前五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作缺席一次,缺席五次自动辞职,或由组织部与主席团商议后,行使干部任免权,开除其干部身份。

3、请假必须以本人亲自请(不得由他人代请),三次请假作一次缺席,五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或由组织部与主席团商议后行使干部任免权,开除其干部身份。

(二)工作会议记录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各部门会议记录和例会签到表要求于每次会后交于组织部。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每次活动结束上交活动总结,然后学期结束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2、各部要求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本学期的工作,如有变动需向上级汇报并说明原因。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务实、创新,并以电子档形式按照标准格式上交。

(四)对工作态度的考核、要求1、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在职期间,积极正确领导干事完成系里所布置的任务。

3、严格遵守干部考核条例,并正确对待组织的考核。

二、评价项目:(一)日常工作1、对待组织活动,不得无故请假,迟到,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团请假,并及时上报秘书部。

2、各部于每周二向秘书部呈交本周详细工作安排(每项任务必须责任到人),并由秘书部统一整理并上交主席团审查。

3、不得因个人因素,自行做主更改组织计划,方案,打乱组织正常进程。

4、加强各部之间的凝聚力与融合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活动。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队伍建设,更良的培养学生干部的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管理、教育、服务等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本考核制度内容包括德、勤、能、绩以及民意调查五个单项:德(占15%):是考核学生干部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以及总体素质;能(15%):是考核学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勤(30%):是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绩(30%):是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学习成绩。

民意测试(10%):是考核学生干部的个人形象和他人对学生干部的评价。

每个单项分若干部分,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分,基础分为6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5分为称职,总评60分以下以及单项有低于60分为不称职。

第四条考核计算公式:得分=德X15% + 能X15% + 勤X30% + 绩X30%+民意调查10%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品德行为考核目的要求:考核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党的领导;是否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尊师重学,爱校如家;是否服从组织领导、关心集体,反对个人极端主义,积极热心为集体服务,坚持理论学习,用先进科学的减理论知识指导自己的言行。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20分;(2) 积极参加学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10分;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不滥用职权,做广大学生群众的楷模+10分。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意义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和评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评比程序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

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组织部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六、考核标准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

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xx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院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机电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全体干事),各班班长团支书。

第四条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统一协调、指导、检查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干部基本条件一、政治觉悟高,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与公关能力和文字概括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健康、高雅的业余活动,自觉抵制腐朽的生活方式。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生会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

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应向上级主管组织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一、学生自荐:向院有关领导递交自荐书。

简介兴趣爱好、专长、优缺点,以往工作经历、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参与管理和锻炼的信心。

二、组织推荐:班级班委会在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组织纪律性、办事能力、学习成绩等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提高院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效率,促进院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规范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考查,推动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现就学生会成员会议及活动的考勤、工作实施情、学业成绩等方面而制定《理科专业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以平时考勤和工作表现为考核内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时间:每学期开始至学期末三、考核对象:学生会成员四、考核方式:采取自上而下监督考查方式,主席团对各部长,各部长对本部门副部以及干事进行监督考查。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内容1.思想政治。

2.平时考勤。

3.工作表现4.学业成绩。

5.创新能力。

(二).标准1..思想政治(10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加党的知识的学习,树立崇高理想,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上进。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思想汇报。

(5分)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分)2..平时考勤(30分)(1)、会议考勤(10分)准时参加召开的会议。

旷会一次扣4分。

迟到请假扣2分。

(2)、活动考勤(10分)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除特殊情况,所涉及的工作人员都应准时到场并签到。

(3)、值班考勤(10分)未值班一次扣4分。

3.工作表现(40分)(1)、优秀: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地互相支持和配合。

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

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完成出色,并为学生会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善于与同学交往,做同学的朋友,深受欢迎,具有很强号召力。

(35分——40分)(2)、良好:在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及其职能作用。

长期主动地协助老师、主席及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合理分配任务并协调同学完成工作。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意义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二、考核和评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五、考核评比程序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组织部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六、考核标准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

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

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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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了保证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干部正常开展工作,加强宁海学区学生组织的整体建设,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积极肯干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协调配合意识,增强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推进宁海学区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宁海学区成为一个高纯洁性,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整体,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考核对象:工学院宁海学区团总支、学生会、社联、青协、学生综合服务部等干部以及各班班委和团支部干部。

第三条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第四条考核原则:公平性、公正性、民主性、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第五条考核方式:(一)由双代会常务秘书长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其中团学干部月度考核由主席团考评部具体操作考核;班长由学生会副主席具体操作考核;团支书由团总支副书记具体操作考核;各班级委员及团支部委员由对应团学部门负责人具体操作考核;(二)对全体学生干部实施月度考评制度。

月度考评分≥70者为合格,月度考评分<70为不合格.学生干部累计两次不合格者或次年10月份考核不合格者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是团学委员的免去团学委员资格;(三)每学期期末对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团学干部综合考评分=月度考核平均分×50%+学生代表每次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平均分×10;班级干部综合考评分=月度考核平均分;综合考评分≥8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60≤综合考评分<80为合格,综合考评分<60为不合格。

优秀者评为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如优秀者超过学生干部总数50%,则以得分高低顺序前50%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如若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对口部门上级部长及以上干部推优选举);不合格者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是团学委员的免去团学委员资格;(四)考核情况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并作为学年评优及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第二章考核办法第六条学生干部月度分考核:月度分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日常规范情况考核(30分)、本职工作情况考核(60分)、其它工作考核(10分)。

第七条日常规范情况考核:未发生违纪现象得基本分30分。

有下列情况者,进行相应扣分:(一)是否有旷课情况,一次扣10分;(二)是否有旷操情况,一次扣10分;(三)寝室内务差,一次扣10分;(四)课堂迟到早退,一次扣8分;(五)晚归一次扣4分;(六)未归一次扣8分;(七)公寓违纪一次扣10分;(八)在公共场合影响形象不文明之举,视情节严重一次扣8—15分;(九)其它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2—30分。

第八条本职工作情况考核: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得基本分60分。

有下列情况者,进行相应扣分:(一)无故不值班一次扣5分;(二)任务完成质量不佳,一次扣7分。

(三)任务未完成视情节严重,一次扣5—10分;(四)应主持的会议没有召开,一次扣10分;(五)应参加会议无故旷会一次扣8分;(六)应参加会议无故迟到一次扣4分;(七)应该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而未配合者,一次扣8分;(八)工作计划、总结,迟交一次扣4分;(九)工作计划、总结,未交一次扣8分;(十)各类材料上传格式出现错误,一次扣5分;(十一)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20分;(十二)未完成各部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见本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三条;(十三)开展各项活动情况,具体扣加分细则见本条例第四十四条;(十四)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不能协调好五大组织,导致日常工作出现问题,一次扣5分;(二)重大活动中安排不当引起的失误,一次扣10分;(三)对外代表工学院宁海学区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10分;(四)对双代会常务主席团负责,主席团日常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一次扣10分;(五)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第十条双代会常务秘书长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双代会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10分;(四)重大活动中安排不当引起的失误,一次扣10分;(五)学生干部考核过程中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10分;(六)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一条学生党小组组长兼学生综合服务部主任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各党小组活动没有正常进行,一次扣7分;(四)学生综合服务部出现漏岗现象,一次扣5分;(五)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第十二条团总支副书记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主持团总支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四)未能做好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一次扣8分;(五)没能做好团日工作,一次扣8分;(六)未能做好新一届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一次扣7分;(七)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三条学生会副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在主持学生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四)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四条社团联合分会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在组织社联内部活动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8分;(四)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分会主席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联系部门出现工作重大失误,一次扣8分;(二)联系部门工作出现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6分;(三)未能做好青年志愿者注册和汇编,一次扣7分;(四)进行志愿者活动时未能做好组织工作,一次扣8分;(五)志愿者服务活动出现非无偿现象,一次扣10分;(六)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完成,视情节轻重由主席团商议决定一次扣5—8分。

第十六条主席团办公室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不能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情况,一次扣5分;(二)未能及时完成各项通知工作,一次扣6分;(三)未能及时发布文件及工作简讯,一次扣7分;(四)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五)发现学生会办公室卫生情况不良,一次扣5分。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分会办公室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未及时做好社联办公室值班安排,一次扣5分;(二)未及时收齐上交社团材料及注册材料,一次扣6分;(三)未能及时发布文件,一次扣7分;(四)不能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情况,一次扣5分;(五)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六)未能完成社联主席交待的任务,一次扣5分;第十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不能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情况,一次扣5分;(二)未能及时完成各项通知工作,一次扣6分;(三)未能及时发布文件,一次扣7分;(四)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五)未能完成青协主席交待的任务,一次扣5分;第十九条学生综合服务部办公室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未及时做好服务部办公室值班安排,一次扣5分;(二)不能做好综合服务部业务、财务报表审核,一次扣6分;(三)不能及时做好值班人员月度考核与学期考核工作,一次扣7分; (四)未及时做好值班人员党务分核算,一次扣6分;(五)未能及时发布文件,一次扣7分;(六)没有做好办公室档案的整理工作,一次扣8分;(七)未能完成其它主任要求的工作及应由办公室完成的工作,一次扣5分。

第二十条组织宣传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民主生活会及班会没有正常进行,一次扣7分;(二)团员培训及非团员发展没有到位,一次扣5分;(三)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四)没有按时收缴团费,一次扣8分.(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六)未及时完成活动报道工作,一次扣5分;(七)每月对橱窗未能按时进行更新,一次扣7分;(八)相关活动未能按时到达拍摄记录,一次扣7分;(九)未能按时编辑出刊《激扬》,一次扣8分;(十)广播站未按时完成播音任务(人为原因造成),事故一次扣6分;(十一)未准时播报相关信息和通知(人为原因造成),事故一次扣5分;(十二)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十三)没有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一次扣8分。

(十四)联系播音员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第二十一条学习就业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没到位,一次扣7分;(二)毕业生咨询和培训工作没有做好,一次扣5分;(三)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无法落实到位,一次扣5分;(四)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

(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六)不能及时向教务部门反映教学情况,一次扣5分;(七)不能及时传达教学部门重要通知,一次扣5分;(八)有关学科讲座没有及时宣传,组织失误,一次扣5分;(九)各学科竞赛出现工作失误,舞弊现象,一次扣10分;(十)没有组织好各类等级考试工作,一次扣7分;(十一)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

(十二)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第二十二条实践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第二课堂的考评工作出现失误,一次扣7分;(二)管理音响设备不当,一次扣5分;(三)寒假暑假社会实践无法正常进行,一次扣10分;(四)重大活动中安排不当引起的失误,一次扣10分;(五)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六)各班级实践小分队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10分;(七)第二课堂分加分出现舞弊现象,一次扣10分;(八)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第二十三条体育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未能按时完成每周的旷操统计,一次扣7分;(二)出操工作中出现舞弊情况,一次扣8分;(三)在运动会等比赛项目中,事故一次7分;(四)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第二十四条生活综合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每月未能按时完成合格率统计,一次扣7分;(二)每月未能按时完成勤工俭学量统计,一次扣6分;(三)心理咨询室出现问题,一次扣6分;(四)每周未能按时完成寝室考核,一次扣10分;(五)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六)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第二十五条文艺部特有工作具体扣分细则:(一)日常文艺活动组织不当,一次扣7分;(二)大型文艺晚会上准备不充分,一次扣5分;(三)大型文艺晚会上节目安排不当,一次扣5分;(四)没有做好直属班级委员考核,一次扣10分;(五)联系班级出现遗漏,一次扣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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