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
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 完整供住房屋、旧房改造房和集体宿舍;
2. 已供用的建筑物附属建筑物;
3. 以建设用地为基础安置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
4. 因拆迁所遭受的不可抗拒损失。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供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50%的基础上,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使用实际的年限和设施性质确定补偿比率,并依照当期市场出售价格补偿而居室内财产则按照其价值补偿。
2. 旧房改造房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旧房改造房应补偿房屋拆迁补助费,具体标准为按照补偿对象使用房屋年限实际所受折旧部分补偿,不足部分按实际应受拆迁补助费总额的50%补偿。
3. 集体宿舍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实行国家统一的最低补偿标准,包括宿舍的本金和设施性质使用价值补偿,以及建筑物内财产价值补偿。
4. 配套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配套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为实质费用补偿,具体以安置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为准,不低于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50%。
5. 不可抗拒损失拆迁补偿标准:因拆迁不可抗拒损失发生的,采取实
行拆迁补偿标准的方式补偿,但不得超过安置建房补助总额的50%。
三、贵阳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特殊状况:
1. 如果被拆迁房屋戴有共有人,应根据比例分别补偿;
2. 如果被拆迁房屋实际使用价值低于国家最低标准,仍按最低标准补偿;
3.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未经双方协商就补偿金额的标准达成协议,须依照当地乡镇市政府规定的方式进行仲裁。
合肥市拆迁补偿标准
合肥市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1.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房屋面积通过房屋测量实际得到。
地级市主城区房屋按月最低工资的倍数计算,不得低于18倍。
2.拆迁补偿应按房屋使用性质分别进行计算,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带房使用面积和房屋产权性质确定补偿金额。
二、被拆迁人的过渡补助
1.拆迁安置过渡期内,户外停车位、储藏室的正常使用权,按照市区户外停车位和储藏室平均市场租金年数收取费用补助。
拆迁安置过渡期不超过3年的,净收益分三年支付,每年支付1/3
2.对完全依靠自己生活的低收入住户,还应安排临时住房、过渡期生活补助、沉降风险补助等。
三、临时安置费的支付
1.被拆迁人按相应住房型别和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家庭成员多于3人的,按1个住房确认,支付继续扩大公寓的家庭安置权。
2.临时安置费分为基本安置费和辅助安置费两部分,根据市区住房低于1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和市区住宅项目建设资金实际分摊情况计算。
四、被拆迁人收入的补偿
1.取得资格登记的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等等补偿。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其实际工龄,返还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及个人账户内相关资金。
2.在拆迁实施前,立法登记的贫困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补偿。
大连动迁补偿标准
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水利设施补偿
三、电信设施补偿
四、林木补偿
说明:
1. 果树原则上每亩地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小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补偿;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大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所超出面积按同类标准的50%予以补偿。
3.上述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若遇温室大棚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1.5-2倍。
4.电力设施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涉及规范以及有关规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动迁改造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动拆迁改造施工,并编制动拆迁改造预算,经大连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核后的决算值作为补偿依据。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穗国房字〔2007〕951号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爱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按照《广州市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通知如下: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广州市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独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穗国房字〔2004〕577号)的有关规定。
(穗国房字〔2004〕577号文中关于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搬迁补助费标准(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2023年拆迁标准明细
2023年拆迁标准明细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征收住宅房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搬迁补偿,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给予每户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20元。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或者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
具体比例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四、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被征收房屋内已安装使用的空调、有线电视、宽带等设施,应当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设施价值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
五、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对非住宅房屋中的营业用房,应当根据其经营情况和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偿。
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补助和奖励办法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在奖励方面,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七、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选择货币补偿后,仍可申请购买或租赁住房保障。
在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下,可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八、市场价格评估的补偿依据在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时,应当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同时,应当综合考虑房屋地理位置、建筑结构、装修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
九、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机制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鉴定结果作为最终的补偿依据。
成都拆迁赔偿标准
成都拆迁赔偿标准
按照中国政府关于拆迁房屋补偿的规定:
1. 城乡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1)一般住宅拆迁补偿
1)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标准按平米度量,城市综合安置房按每平米 1500 元,地方
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城镇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每平米 1000 元计算;
2)因个别拆迁房屋实际取值比补偿标准低者,按照实际取值补偿;
3)拆迁住宅的前期实际支出(含物业费),补偿标准按每平米按补偿标准最低的住
宅拆迁补偿标准的 10% 计算;
4)直接完全拆除而不补偿而给付补助性款项的拆迁房屋,按照拆除标准,一次性补
偿拆除成本费,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实际。
(2)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1)按照农民宅基地面积大小,补偿标准定为每亩金额,城市一般为2500-5500元/亩,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
2)拆迁改造的宅基地面积和原本宅基地面积较大,可以按照原本宅基地面积的 70%-80% 补偿;
3)未拆建的宅基地,可以按照补偿标准进行 1 次性补偿。
(1)补偿标准按照拆迁实际租金,即拆迁改造前,该出租房屋租赁时双方约定的月
租收入,每平方米以每月 20 元计算,补偿金额不低于拆迁前每月实际收入的 4 倍;
(2)拆迁前每月租金不能确定的,按照个别拆迁出租房屋实际取值确定补偿收入;
(3)拆迁前出租房屋有较多租客的,按照出租房屋实际取值与拆迁补偿标准的较高
者进行补偿。
总之,不同类型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尽相同,根据实际情况由迁出地有关部门负责量体
裁衣,具体补偿数额以通知书确定。
山东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山东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山东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政府实施拆迁工程时,对被征收人及相关权益人的房屋、土地等财产进行补偿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拆迁补偿协议》,山东省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山东省拆迁补偿标准的明细。
一、房屋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等级、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款、搬迁补助费、过渡期租金补偿等。
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索赔。
二、土地补偿标准。
2. 土地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权期限、土地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
被征收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土地权益情况,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和其他补偿费用。
三、其他补偿标准。
3. 其他补偿标准包括临时安置补助、生活困难补助、临时过渡期租金补偿等。
这些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的基本生活和生产秩序,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补偿标准的执行。
4. 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拆迁补偿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被征收人获得应有的补偿。
同时,被征收人在接受补偿时,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补偿标准的调整。
5.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如果发现补偿标准存在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应当及时调整和完善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其合理性和公平性。
总之,山东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被征收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被征收人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拆迁补偿标准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发展的进程以及人口的增长,可用土地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经常会面临拆迁的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4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其面积的限制,往往会受到低于标准的拆迁补偿。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拆迁补偿标准,以及这种标准背后的社会问题。
一、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和制定过程1.制定依据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根据这些法规,政府有义务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2.制定过程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通常会涉及多个环节,包括政府部门的调研、专家的评估、公众意见的征集等。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水平等,来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
二、40平方米以下房子拆迁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1.补偿标准不够合理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由于面积限制,往往较难满足拆迁补偿标准的要求。
由于面积较小,这类房屋的使用价值相对较低,因此补偿标准通常也低于标准,导致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2.不公平的补偿方式在实际拆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往往采取不公平的补偿方式。
他们可能以政府购买或出租方式代替补偿,从而降低了补偿的经济价值。
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被拆迁人身份的不稳定性和生活质量的下降。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拆迁补偿标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他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寻求平衡各方利益的我们也应该充分考虑到社会公平和公正。
对于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我认为政府应该更加关注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防止其以不正当的方式降低拆迁成本。
只有通过公正、透明的补偿机制,才能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
政府还应该加大对4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改造和提升的支持力度,提高这类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以便更好地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国家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国家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平⽅⽶城市在发展的时候⾯对⼟地供应不⾜的情况就会需要征收⽼旧的房屋,当⾃⼰的房屋被拆迁征收的时候,被征收户是可以拿到⼀定的经济补偿,很多被拆迁户就会关⼼国家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平⽅⽶?店铺⼩编给你提供⼀些意见。
国家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平⽅⽶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
只有⼀个标准性的规定,集体⼟地的房⼦,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积拆⼀还⼀。
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地的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还⼀,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
第⼗⼋条市政府应当对被征收⼈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地使⽤权的价值。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壁画等(不包括燃⽓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
第⼗九条被征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本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对房屋征收范围内集体所有房屋(指国有⼟地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以集体资产投资取得的房屋)的补偿⽅式,应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由集体所有制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居民委员会按照民主议定原则和程序,讨论决定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式。
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确定补偿⽅式的,给予货币补偿。
第⼆⼗条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价值为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
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新政策
⼭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新政策全国各省都会⾯临拆迁这⼀难题,拆迁补偿也是根据各省的实际经济情况来进⾏衡量制定的。
最近有⽹友问到⼭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店铺⼩编就将为您带来⼭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新政策为规范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由省住建厅起草的《⼭东省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于近⽇正式出炉。
与2006年修订的《⼭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条例(草案)》特别增加了旧城改建项⽬超过百分之三⼗的被征收⼈不同意不得强征的规定,同时明确了最低不低于45平⽅⽶的补偿标准。
超30%被征收⼈不同意不能拆迁记者从省住建厅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条例(草案)》中,增加了对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的特别规定,明确了超过百分之三⼗的被征收⼈不同意征收书⾯意见,市、县级⼈民政府则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意见。
《条例(草案)》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对征收补偿初步⽅案提出书⾯异议的,市、县级⼈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案。
⽅案经修改和完善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公⽰,公⽰期间若仍有超过百分之三⼗的被征收⼈表⽰反对,市、县级⼈民政府则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依据《条例(草案)》,因旧城改建征收个⼈住宅,被征收⼈选择在改建地段进⾏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数量较多的或者征收房屋⾯积较⼤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补偿标准下限提⾼⾄45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直接关系被征收⼈的切⾝利益,是房屋征收⼯作中的核⼼环节,也是本次条例制定的重点。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被征收群众在同区位能买到不少于原征收⾯积的新房,保证住宅被征收⼈的居住条件不降低、有改善,《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了补偿内容、补偿标准,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做了特别说明。
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而拆迁所涉及到的赔偿标准也是每个拆迁户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
一、赔偿标准的基本概念拆迁赔偿标准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对拆迁户进行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一种方式。
赔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过渡期生活费、就业补助、社会保障等。
二、房屋补偿房屋补偿是拆迁赔偿中最重要的一环。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补偿应当包括房屋的市场价格、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市场价格、房屋占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等。
拆迁户所得到的房屋补偿应当与其被拆迁的房屋的实际价值相当。
三、搬迁补助搬迁补助是指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基本生活需求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政府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搬迁补助。
一般情况下,搬迁补助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个月。
四、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是指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基本住房需求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
政府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通常会为拆迁户提供一定的安置房或者是租金补贴。
五、过渡期生活费过渡期生活费是指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
政府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过渡期生活费。
一般情况下,过渡期生活费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个月。
六、就业补助就业补助是指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就业需求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
政府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就业补助。
一般情况下,就业补助的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个月。
七、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基本社会保障需求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政府应当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社会保障。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和计算公式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和计算公式是什么?在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是常见的拆迁类型。
那么,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和计算公式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什么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有哪些?拆迁房屋补偿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分别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附: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一)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二)拆迁非本村籍的外来人员的居住房屋。
三、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农村房屋拆补偿标准多少一平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农村房屋拆补偿标准多少一平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在农村征地拆迁现在也是一个热点话题,对于农村土地征收和补偿金,各地的补偿标准也都是不同的,会根据各个方面进行考虑,大部分地方都是按照占地面积或者房屋面积计算,随着新的《土地管理法》出台之后,征地补偿也有所不同,比如说耕地补偿是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的年产值的8-10倍进行补偿计算,而非农业建设的用地补偿费则是按照临近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6-10倍进行计算,而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实际上因为自身的文化程度不高,加上一些地方在拆迁征地的时候农民并不是很了解可以获得哪些补偿,直到钱到了自己手里才明白自己可以获得的相关补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农村征地拆迁时,农民都可以获得哪些补偿,这5点一定要了解清楚。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所谓”征地拆迁”,可以广泛理解为”征收农用地”与”拆迁宅基地上房屋”之和。
对于代代相传的耕地征收,新《土地管理法》允许在基层实行十多年的”土地征收综合地价”,达到”上位”标准,完全结束了年产值多重法的应用。
以前农村征地拆迁的时候,比如说农村的宅基地,基本都是按照一个计算,可以按照房子的面积,如果你的宅基地面积比较大也可以按照宅基地的面积,但只能可以获得一项补偿,而随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今后征地补偿有了新变化,除了房子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另外宅基地也可以获得补偿,等于是双向补偿,以前因为宅基地归属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一般都村里的补偿,而今后农民手里有了土地确权证书,那么宅基地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农民只需参照《通知》下方所附的《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和地区划分表》,找出自己的县、市,就可以一目了然地得到耕地的最低补偿标准。
《通知》指出,征地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全省集体所有农业区农民征收的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如下:征收农用地(不包括林地),第一类地区每亩不少于620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亩不低于56000元;第三类地区不少于48000元/亩。
2022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以及补偿方式
2022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以及补偿⽅式对房屋进⾏拆迁的时候,是需要对被拆迁⼈进⾏补偿的,⽽经济补偿是有⼀定标准的,被拆迁⼈需要了解相应的标准才能获得合理的补偿,那么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的两种⽅式?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以及补偿⽅式(⼀)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额)-被拆迁⼈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或承租⼈)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1、如果拆迁⼈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居住,则公式第⼆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建筑⾯积的⼟地使⽤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可以在乡(镇)⼟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中⼼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积;被拆迁⼈使⽤新宅基地所需的费⽤。
根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条、第⼗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地上单位、个⼈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房子最低补偿标准
拆迁房子最低补偿标准
拆迁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根据地区和房屋类型有所不同,但一般会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最低补偿标准如下: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具体来说,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可能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等。
一般来说,草房的补偿标准为1900元/平米;砖瓦房的补偿标准为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为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
以上)的补偿标准为3300元/平米。
此外,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具体价格可能会因各地区和房屋的实际面积、类型、是否有证照等因素有所不同。
具体房屋的价值和补偿标准需要自行评估房屋价格后和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
广州城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表汇
大沙头-烈士陵园
-花园酒店-动物 园
广州大道中
中山一■路-东湖
路(内环路)-珠 江
东濠涌高架路-麓 湖路
广九铁路-内环 路-天河区界
5800
5
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
解放北路-中山五 路-广州起义路
珠江
站前路-站前横路
-流花路-东风西 路-人民中路-人 民南路
站前路-站南路
-人民北路-环 市西路
5700
东环高速公路
广九铁路
华南快速干线
北环高速公路
4500
29
车陂-东圃
东环高速公路
珠江
棠下涌
广深铁路
4300
30
燕岭-东莞庄
长福路-花枝路-东 莞庄路-华工西围 墙-东莞庄横路-东 莞庄路
广九铁路
沙河涌-兴华路-
燕岭路-禺东西路
北环高速公路
4200
31
金贵村-天平架
沙河涌-兴华路-燕 岭路-禺东西路
广九铁路
3300
35
柯木塱
与萝岗区界-大观 北路
华南植物园-火 炉山主峰-凌塘 水库-大观北路
与白云区界-华南 快速干线延长线- 京珠高速公路
与白云区界
3000
36
滨江东
广州大桥
滨江东路
海珠涌
珠江
6000
37
滨江路
海印大桥
南华路-纺织路- 东沙街-沙地直 街-远安街
洪德路
珠江
5400
38
江南西
内环路-前进路-东 晓路
1400
110
海鸥岛
珠江
镇界
莲花山水道
珠江
1400
乌鲁木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乌鲁木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加速,城市更新也成为了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拆迁补偿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而在乌鲁木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已经被明确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房屋补偿在拆迁补偿中,房屋补偿是最重要的一项。
根据规定,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分为两类:住宅和非住宅。
1.住宅对于住宅,根据其所在的区域和建筑面积,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乌鲁木齐市本级为例,住宅补偿标准如下:(1)普通住宅普通住宅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至3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至2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3)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500元至1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2.非住宅对于非住宅的补偿标准,也分为不同的类型。
其中,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最高,工业用房的补偿标准最低。
(1)商业用房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3000元至5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2)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至3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3)工业用房工业用房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至2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二、附属设施补偿在拆迁补偿中,除了房屋补偿外,还包括了附属设施的补偿。
这些附属设施包括电力、通讯、水、气、热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物业的补偿。
对于附属设施的补偿,根据不同的类型也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其中,电力、通讯、水、气、热等基础设施的补偿标准由具体的供应商和拆迁方商议确定。
而社区物业的补偿标准则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和所在区域而定。
三、搬迁补偿在拆迁补偿中,搬迁补偿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对于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拆迁方会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和搬迁的距离等因素,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偿。
搬迁补偿的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对于户籍所在地在城市内的居民,搬迁补偿标准为:每人补偿2000元至3000元(以拆迁时的市场价为准)。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调整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
价标准等调整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4.04.16
•【字号】普府[2004]24号
•【施行日期】2004.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
等调整事项的通知
(普府【2004】24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和《关于2004年度本市各区县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调整事项的通知》(沪房地资拆[2004]24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和新建多层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现通知如下:
三、本标准适用于2004年上半年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北京楼房拆迁补偿标准
北京楼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和拆旧程度,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主动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另外,草房、砖瓦房、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楼房(二层以上)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 草房:1900元/平米;
2. 砖瓦房:2400元/平米;
3.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
4. 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2024农村土房拆除补偿标准
2024农村土房拆除补偿标准一、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一、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二、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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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作者: 来源: 阅读: 401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三)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前,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第四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农村集体房地产证或宅基地证作为补偿依据。
被拆迁人提供其它产权证明文件,经国土房管部门确认可以作为权属证明的,作为补偿依据。
第五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作为拆迁补偿的估价时点。
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迁户、装修等相关活动。
应予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数以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时被拆迁人的户籍人口数确定。
第六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下列情形也应当予以补偿:(一)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但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已作出提前拆除决定而未按期拆除的除外。
(二)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已建部分。
第七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下列情形不予补偿:(一)属于《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建设房屋。
但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第2点规定情形除外;(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三)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四)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
第二章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第八条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实行农民自建的,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价确定。
计算公式: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核定的补偿面积。
核定的补偿面积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计算。
如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宅基地用地面积,按宅基地用地面积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单价由评估确定。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价。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第十条根据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确定的补偿金额低于最低补偿金额的,按最低补偿金额予以补偿。
最低补偿金额计算公式:最低补偿金额=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核定的补偿面积)+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核定的补偿面积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参考被拆迁房屋同区域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综合区片价、相关税费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第十二条被拆迁人只有一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可以根据规划要求统一申请安置房建设用地,支付申请安置房用地的所有费用,并出资统一建设安置房;或者由拆迁人提供自有产权房屋安置被拆迁人。
第十四条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平方米核定,超过4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40平方米核定,在25~4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第十五条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金额,并与安置房的市场价格结算差额。
第十六条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一)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二)拆迁非本村村民居住房屋。
第十七条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支付方式。
拆迁人一次性给予被拆迁人每户500元的搬迁补助费,电话、有线电视迁移费、管道煤气安装费等,具体补偿标准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支付方式。
1.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1)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按核定的安置面积,自被拆迁人交付被拆迁房屋之日起,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被拆迁人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拆迁人按核定的安置面积,自被拆迁人交付被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安置房竣工之日止,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无不可抗力的原因,安置房建设应于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2年内完成。
2.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内的水电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但水电费超过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拆迁人支付。
本条所称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确定。
第十九条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在与其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的5%以内给予奖励。
第三章非住宅房屋拆迁第二十条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一)房屋补偿。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生产经营房屋,按规划部门批准时所核定的具体使用功能、性质按重置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2.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按照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3.属于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用于生产经营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剩余使用期限评估确定。
(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
1.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按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建期核定停产、停业补偿时间。
不符合重建条件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时间依据法定清算所需时间确定。
2.对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参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生产(经营)成本以及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等费用支出情况确定;对不符合重建条件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企业因停产、停业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安置职工所涉及的费用等)情况确定。
(三)其它补偿。
1.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调试的费用,按评估额给予补偿;2.被拆迁人的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拆迁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及原面积予以复建。
按照规划要求无法复建的,按照重置价予以补偿。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人房屋、人口、安置面积等情况在拆迁地块现场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人反映,拆迁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答复异议人。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人对居住房屋补偿价格有异议的,可以与拆迁人共同或者分别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共同委托不成或者对分别委托评估的结果有异议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可以由房地产行政部门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县级市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行政区序号区片名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最低补偿单价(元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划/m2)偿单价(元/m2)越秀1二沙岛珠江珠江珠江珠江----2东山湖杨箕涌珠江东湖路(内环路)中山一路48004200 3北京南-市政府-越秀公园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珠江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广九铁路47004100 4大沙头-烈士陵园-花园酒店-动物园广州大道中中山一路-东湖路(内环路)-珠江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广九铁路-内环路-天河区界46004000 5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珠江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环市西路46004000 6五羊新城广州大道中珠江杨箕涌中山一路45003900 7火车站解放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内环路广湛铁路京广铁路42003600荔湾8沙面珠江珠江珠江珠江49004300 9上下九-陈家祠-站前路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站南路-环市西路(内环路)430037001广州南站-南岸路-西湾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珠江增埗河-珠江增埗河3700310011花地湾芳村大道东东涌-浣花路-浣花地河花地河-芳村大道32002600花西路中1 2坑口芳村大道东鹤洞路广钢铁路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310025001 3芳村大道东珠江鹤洞大桥花地河-芳村大道中-芳村大道东珠江290023001 4芳村区政府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290023001 5广钢珠江东塱涌花地河广钢铁路-鹤洞路2900230016大坦沙珠江珠江白沙河珠江280020001 7东沙经济区珠江珠江花地河东塱涌2600200018葵蓬洲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花地河220016001 9增漖-龙溪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22001600天河2珠江新城华南快速干线珠江广州大道中黄埔大道西4800420021天河北-天河南石牌涌黄埔大道西广州大道中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4800420022龙口-石牌华南快速干线黄埔大道西石牌涌广九铁路45003900 23天河公园棠下涌珠江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4300370024麓湖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广九铁路白云支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41003500天河25火车东站石牌涌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广州大道中广九铁路4000340026沙河大街广州大道中越秀、天河区界内环路广九铁路4000340027五山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北环高速公路39003300-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2 8汇景新城-广氮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370031002 9车陂-东圃东环高速公路珠江棠下涌广深铁路350029003 0燕岭-东莞庄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广九铁路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北环高速公路340028003 1金贵村-天平架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广九铁路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北环高速公路330027003 2黄村深涌珠江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310025003 3华南植物园-元岗京珠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沙河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310025003 4岑村-小新塘-世界大观大观路-乌涌广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东环高速公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观北路290024003 5柯木塱与萝岗区界-大观北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观北路与白云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珠高速公路与白云区界28002200海珠36滨江东广州大桥滨江东路海珠涌珠江4800420037滨江路海印大桥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洪德路珠江43003700-远安街3 8江南西内环路-前进路-东晓路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海珠涌-宝岗大道南田路-江湾路4200360039新电视塔黄埔涌赤岗涌赤岗涌珠江410035004 0素桂街海珠涌东晓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海印大桥-珠江390033004 1中大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海珠涌-东晓路滨江东路380032004 2江南大道南-江燕路东晓南路新滘路工业大道昌岗路370031004 3海珠区政府江南大道南田路洪德路-工业大道北南华路370031004 4革新路西洪德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珠江360030004 5赤岗北黄埔涌新港中路广州大道南赤岗涌360030004 6工业大道北海珠涌-宝岗大道昌岗西路-昌岗中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工业大道北-南田路350029004 7赤岗南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东路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新港中路350029004 8会展中心环城高速公路黄埔涌华南快速路珠江340028004 9东晓南-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南新滘南路东晓南路新港西路34002800海珠5南石头昌岗西路-工业大道珠江珠江石溪河3400280051南洲路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石溪河新滘南路330027005磨碟沙华南快速黄埔涌黄埔沙涌珠江320026002路5 3沥滘华南快速路珠江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320026005 4七星岗华南快速路新滘南路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东路新港中路-黄埔涌310025005 5万亩果园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新滘南路310025005 6仑头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石榴涌-仑头涌华南快速路黄埔涌290023005 7新洲珠江黄埔涌-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珠江280022005 8小洲石榴涌-珠江珠江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2800220059官洲官洲河珠江仑头海珠江280022006 0大干围-丫髻沙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珠江珠江环城高速公路28002200白云61桂花岗白云支线铁路广九铁路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广园中路3700310062白云山白云山脚北环高速公路丛云路-黄婆洞路-白云大道南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同泰路)3500290063白云新城白云大道南北环高速公路(广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黄石东路3200260064瑶台-三元里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京广铁路京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花园路、北站路)3200260065南湖白云、天河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310025006 6梅花园-五仙桥沙河涌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山脚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310025006 7螺涌围-鹅掌坦-棠溪-新市广花五路(机场高速公路)-广花三路(三元里大道)-增河-京广铁路-石井河贝海-增埗河-石井河石井河黄石西路290023006 8江夏-黄边丛云路-黄婆洞路黄石东路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90023006 9金沙洲珠江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290023007 0嘉禾-永平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机场高速公路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280022007 1同和白云、天河区界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白云山脚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80020007 2夏茅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西路京广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40018007 3槎头石井河广佛高速公路珠江海口涌220016007 4石马村-大朗村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广铁路流溪河220016007 5石井京广铁路浅水涌-石井河广清高速公路流溪河20001400白云76海口广清高速公路海口涌与佛山市界-珠江流溪河190013007 7龙归太和南路-永兴石场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流溪河-机场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190013007 8大源与罗岗区界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太和南路-永兴石场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12007 9人和流溪河北二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与花都区界180012008 0江高流溪河流溪河巴江河(与佛山市界)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12008 1神山京广铁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巴江河(与佛山市界)与花都区界180012008 2太和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流溪河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180012008 3帽峰山与罗岗区界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京珠高速公路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180012008 4钟落潭京珠高速公路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流溪河与花都区界(流溪河)180012008 5新白云机场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18001200黄埔86大沙地石化路珠江珠吉路广园快速路3100250087文冲-庙头-夏园-南岗东二环高速公路-与增城区界珠江石化路广园快速路2600200088广州石化东二环高速公路广园路乌涌广深高速公路21001500 89长洲珠江珠江深井海珠江18001200番9祈福新村镇界镇界祈福新村祈福新村29002300禺0西边界北边界9 1洛溪珠江三枝香水道三枝香水道区界290023009 2南村镇界镇界迎宾大道三枝香水道、珠江280022009 3南浦三枝香水道大石水道与佛山市界、与芳村区界三枝香水道240018009 4大石迎宾大道镇界镇界镇界、大石水道、三枝香水道2400180095钟村迎宾大道镇界市界镇界240018009 6大学城与黄埔区界、珠江珠江珠江与海珠区界2200160097桥南镇界沙湾水道西环路市桥水道220016009 8市桥东环路、镇界市桥水道西环路东环路220016009 9市广路-银平路镇界东环路、西环路、市桥水道市界镇界2200160010 0石基镇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前锋涌、市桥水道镇界、东环路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2100150011沙湾西环路沙湾水道市界市桥水道1900130012东涌小虎沥镇界镇界镇界180012001 0 3水坑-凌边镇界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东环路、镇界镇界18001200番禺14石楼石楼河、莲花山水道沙湾水道镇界镇界1700110015新造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50090010 6海傍石楼镇界市桥水道前锋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140080010 7莲花山珠江、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镇界13007001 0 8榄北公路-南二环高速公路西樵水道榄核河榄核河沙湾水道130070010 9榄核与灵山镇界市界市界沙湾水道、榄核河120060011 0海鸥岛珠江镇界莲花山水道珠江120060011 1大岗大岗沥、上横沥水道上横沥水道市界市界、大岗沥120060011 2化龙珠江、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200600113鱼窝头南沙区界镇界镇界沙湾水道1100500 11 4灵山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大岗沥、镇界镇界11005001 1 5高沙-新沙西沥蕉门水道蕉门水道蕉门水道1100500花都116新华镇新华镇行政区界18001200117雅瑶镇雅瑶镇行政区界14001100118狮岭镇狮岭镇行政区界1000700119花东镇、花山镇花东镇、花山镇行政区界90060012炭步镇、赤坭镇炭步镇、赤坭镇行政区界850550121梯面镇梯面镇行政区界800500萝岗122开发区西区东江珠江珠江西滘涌-东滘涌-东江横滘27002100123开发区东区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铁路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21001500124九佛与增城区界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京珠高速公路与花都区界(流溪河)-与从化区界20001400125水口水库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天河区界与白云区界18001200126永和开发区与增城区界广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增城原区界18001200127萝岗与增城区界广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18001200128镇龙与增城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18001200129广州科学城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汕公路18001200南沙13南沙街南沙街行政区界1700750131黄阁黄阁镇行政区界1600700132其他南沙区南沙街、黄阁以外范围8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