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word版)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矿山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科学实施救援。
(4)综合协调,分工合作。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四级: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2.2 应急救援职责(1)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2)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技术和人力支持。
(3)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专家参与救援。
(4)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方力量,指导现场救援。
3.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终止3.1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矿山发生事故时,矿山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告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3.2 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人员得到妥善安置,隐患得到消除,经应急救援指挥部评估后,可以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一、概述矿山安全事故是矿山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对人员和设施造成威胁,严重危害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煤矿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了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以及各级组织责任和任务。
二、应急组织机构1. 指挥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矿山领导承担,成立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指挥部指挥长,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2. 应急处理专家组:由矿山技术部门、安全监测部门、救援队伍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3. 现场救援队:由矿山安全与救援队伍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和人员救治工作。
三、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为特别重大事故、Ⅱ级为重大事故、Ⅲ级为较大事故、Ⅳ级为一般事故。
四、应急响应程序1. 接报阶段:一旦发生矿山安全事故,矿山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山领导,并迅速启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2. 现场处置阶段: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指令现场救援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前往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救援队根据应急预案组织施救,确保人员的安全。
3. 搜救阶段:在事故中有人员失踪的情况下,应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搜救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
4. 救治阶段: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转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 事故调查阶段:事故处置结束后,应急处理专家组对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 事故善后阶段: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事故情况,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赔偿伤亡人员和家属损失,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五、应急措施1. 矿山领导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及时组织调度并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和人员安全。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提高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发生矿山事故灾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矿山企业在发生以下事故灾难时的应急救援工作:1. 矿山坍塌、透水、火灾、爆炸等事故;2. 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放射性物质泄漏等污染事故;3. 矿山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4. 其他对矿山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事故灾难。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由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下设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信联络组、现场警戒组等。
2.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指挥和协调。
由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长,下设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信联络组、现场警戒组等。
3. 各救援小组职责:(1)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包括被困人员搜救、现场警戒、安全防护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现场救护工作。
(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调配和供应。
(4)通信联络组:负责现场通信联络,确保应急救援信息畅通。
(5)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安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救援需求等。
2. 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3. 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4. 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现场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调配和供应,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 通信联络:通信联络组负责现场通信联络,确保应急救援信息畅通。
矿山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一、预案概述为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生产、施工、生活区域,包括各类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应急演练的组织工作。
(2)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保障等工作。
(3)安全监控组:负责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
(4)疏散撤离组:负责组织员工疏散、撤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5)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协助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阶段(1)安全监控组负责对矿山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应急救援组根据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响应阶段(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位。
(2)应急救援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安全监控组继续监测事故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疏散撤离组组织员工撤离事故现场,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3. 应急处置阶段(1)应急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安全监控组密切关注事故发展,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宣传报道组及时向外界发布事故信息。
4. 应急结束阶段(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救援工作基本完成。
(2)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生产。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充足,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技术保障:配备先进的监测、救援设备,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4.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发布机制,确保应急救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事故灾难,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矿山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以下成员组成:- 指挥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 成员:安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相关负责人。
2.3 应急指挥部职责- 组织制定和实施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三、应急响应发生矿山事故后,企业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3.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 二级响应:重大事故;- 三级响应:较大事故;- 四级响应:一般事故。
3.3 应急响应措施根据事故类型和等级,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 保障事故现场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开展医疗救护,救治受伤人员;-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公众通报事故情况。
四、应急保障4.1 物资保障企业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救援设备、防护用品、医疗用品等。
4.2 人员保障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3 技术保障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体系,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总结评估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矿上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矿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矿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行政区域内所有矿上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 建立矿上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矿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3)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人员等保障工作;(4)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5)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评估和改进。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1. 信息监测与监控建立事故灾难信息监测与监控系统,对矿上生产、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预警预防行动根据监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进行预警,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四、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发生事故灾难后,立即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灾难及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灾难分为四个等级。
3. 应急响应启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 应急响应程序(1)现场救援:组织救援队伍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抢救被困人员,控制事故扩散;(2)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3)善后处置:妥善处理事故现场,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灾难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应对矿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应急准备、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等阶段。
第三条本预案的编制目的是指导和规范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科学、有效地进行,减少事故损失。
第四条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必须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运用技术手段,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验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六条矿山应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并储备足够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矿山应建立应急预警机制,确保及时预警,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第八条矿山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队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队伍随时待命。
第九条矿山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十条矿山应急响应层级包括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
一级响应: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抢救受困人员,控制事故扩大,指导转移群众。
二级响应:在一级响应的基础上,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进行事故损失评估,采取措施减少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
三级响应: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行政干预,组织全面动员,加大投入,进行大规模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矿山应急响应由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设立事故指挥部、救援指挥部等单位,并明确各单位职责和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应派遣专人进行现场勘查,掌握事故情况,安排资源,指挥救援工作。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三条矿山应设立事故救援队伍,包括医疗救援队、消防救援队、抢险救援队等。
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矿山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灾害事故,保障矿山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矿井透水、冒顶片帮、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矿山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3)指挥应急救援行动;(4)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向上级报告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2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矿山企业内部的专业救援队伍和外部救援队伍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2)参与救援现场的救援行动;(3)提供救援设备、物资和技术支持;(4)配合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3 应急救援专家小组应急救援专家小组由矿山企业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1)提供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2)对救援行动进行指导和监督;(3)对救援现场进行评估和分析;(4)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应急响应3.1 灾害事故报告发生灾害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2)事故发生时的气象条件;(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4)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3.2 应急响应程序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2)对事故现场进行评估,确定救援方案;(3)调配救援设备、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4)组织救援行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5)向上级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矿山事故灾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应急总局17号令)(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矿山企业发生的事故灾难,包括但不限于:坍塌、火灾、爆炸、中毒、透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1)指挥长: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3)成员:由相关部门、企业及救援队伍负责人担任2. 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3)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
三、应急处置程序1. 预警(1)建立事故灾难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监测、预报。
(2)预警信息发布: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现场救援:组织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为后续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 后期处置(1)善后处理:对受伤人员救治、遇难者家属慰问、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进行妥善处理。
(2)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3)总结评估: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2)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充实救援力量。
2. 资金保障(1)设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基金,确保救援资金充足。
(2)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矿山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类型:(1)重大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含50人)以上;(2)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3)一般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含3人)以上;(4)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公安消防、卫生医疗、交通运输、通信等部门。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下达应急救援命令;(3)调度应急救援资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5)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
2.3 成员单位职责(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2)矿山企业: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物资保障等工作;(3)公安消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搜救、现场警戒等工作;(4)卫生医疗: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5)交通运输: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人员疏散等工作;(6)通信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信息发布等工作。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一、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 《矿山应急救援规程》5. 矿山企业实际情况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冒顶片帮、透水、中毒和窒息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成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担任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 应急救援小组(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医疗救护、通讯联络、物资保障等工作。
(2)应急救援小组下设以下专业小组:1)现场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救援人员调度、救援设备使用等工作。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受伤人员救治、伤员转移、医疗救护等工作。
3)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报送、救援指令下达、通讯设备维护等工作。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配、分发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2. 应急响应(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救援力量、救援方案和救援措施。
(2)现场救援小组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安全撤离事故现场。
3. 救援行动(1)现场救援小组按照救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2)医疗救护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通讯联络小组保持与现场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的通讯畅通,确保救援指令及时下达。
4. 应急处置(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扩大应急响应。
(2)应急救援小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 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救援任务完成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矿山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矿山灾难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山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矿山企业发生的火灾、爆炸、坍塌、透水、中毒窒息等重大、特大矿山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组成如下:(1)指挥长:由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副厂长担任。
(3)成员:矿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3.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负责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四、应急响应程序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
(2)企业应按照事故等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各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事故现场处置:迅速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工作。
(2)应急救援:调集救援队伍、设备、物资,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4.应急结束(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工作基本完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报告报上级部门。
五、保障措施1.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事故,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成:由矿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担任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 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应急救援行动的启动和终止。
2. 应急救援小组- 组成:由矿山专业技术人员、医护人员、消防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
-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应急物资供应等工作。
3. 现场救援组- 组成:由矿山救援队伍、消防队伍等组成。
-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被困人员搜救、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等工作。
4. 医疗救护组- 组成:由矿山医院、救护车等组成。
- 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5. 后勤保障组- 组成:由矿山后勤部门、物资供应部门等组成。
-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救援设备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 启动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
3. 现场救援- 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安全。
4. 医疗救护- 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 事故调查- 应急救援结束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6. 善后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恢复生产等。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应急物资储备- 矿山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消防器材、救护设备、通讯设备等。
2.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3. 人员培训- 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救援技能。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一、背景随着我国矿山行业的发展,矿山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矿山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制定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明确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体系、任务分工和应急措施,提高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应急组织体系1.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指挥机构,由矿山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具体成员包括安全主管、事故调查人员、医疗卫生专家等。
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调集其成员,迅速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矿山员工中具备应急救援技能和知识的人员组成,队伍成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
在矿山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将被调度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3.协调机构协调机构由相关政府机构、救援队伍和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各方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任务分工1.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措施(1)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成立应急指挥部、调度救援队伍。
(2)立即通知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支援资源。
(3)组织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4)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确定事故性质和范围。
(5)组织现场救援工作,救治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2.组织应急救援工作(1)指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工作,协调各方资源。
(2)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由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进行风险评估,为救援工作提供依据。
(3)组织救援队伍:应急指挥部调度救援队伍,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工具。
(4)协调支援资源: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救援队伍和医疗卫生机构,调动各方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组织伤员救治:成立临时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对伤员的紧急救治,及时转运重伤员。
五、应急措施1.组织应急演练为了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质量,矿山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应急部署、指挥系统运行、救援队伍行动等。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三篇)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样本一、背景介绍在矿山开采和生产过程中,常常会面临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提高应对矿山安全事故的能力,制定一份完备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矿山安全事故常见的应对措施和步骤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预警和应急启动1. 预警机制建立为了提前预警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矿山应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
通过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运行,不断收集、分析和评估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2. 应急启动一旦接收到预警信号,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预警信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传达给相关人员,例如声音报警、手机短信、网络通知等。
三、事故确认和人员疏散1. 事故确认接到预警信号后,应迅速派出事故现场调查小组进行事故确认。
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现场,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勘察,并通过各种手段确认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范围。
2. 人员疏散一旦事故确认,应立即启动人员疏散工作。
矿山应提前制定并广泛宣传疏散方案,包括安全出口的位置和疏散路线等。
同时,应确保疏散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如尽量避免人员集中、防止拥堵、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等。
四、事故应对和救援1. 事故控制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事故控制工作。
应急队伍应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切断事故源,隔离事故区域,并进行紧急救助工作。
2. 伤员救治一旦伤员被成功疏散,应及时进行救治工作。
应组织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现场抢救,并安排相应的运输工具将重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3. 环境保护在事故发生后,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应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物质泄露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如加大保护物品的密封度、设立临时围栏等。
五、事故调查和总结1. 事故调查在事故应急控制和救援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小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全面和细致的调查,找出事故的责任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矿山灾难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矿山灾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4. 《矿山安全生产条例》5. 《矿山救援规程》6.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灾难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制定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方案;(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救援资源;(4)发布应急救援信息;(5)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
3. 应急救援队伍(1)矿山救援队:负责矿山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等工作;(2)医疗救护队: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护工作;(3)消防队:负责火灾扑救和现场警戒工作;(4)交通警察: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救援车辆调度工作;(5)通信保障队:负责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灾情报告发现矿山灾难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3. 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
4. 救援行动(1)矿山救援队: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等工作;(2)医疗救护队: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护工作;(3)消防队:负责火灾扑救和现场警戒工作;(4)交通警察: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救援车辆调度工作;(5)通信保障队:负责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5.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事故救援信息,确保公众了解事故情况。
6. 应急结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透水、滑坡、机械伤害等。
三、事故风险分析1. 矿山事故风险分析:(1)火灾:由于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油气泄漏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2)爆炸:由于炸药、瓦斯、煤尘等原因引起的爆炸。
(3)中毒:由于有害气体、液体、固体等引起的急性或慢性中毒。
(4)窒息:由于缺氧、窒息物等原因引起的窒息。
(5)坍塌:由于采空区、边坡、井筒等原因引起的坍塌。
(6)透水:由于地下水、地表水、矿坑水等原因引起的透水。
(7)滑坡:由于地质条件、降雨等原因引起的滑坡。
(8)机械伤害:由于机械设备、工具等原因引起的伤害。
2. 事故风险等级:(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4)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矿山主要负责人。
(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生产、技术、财务、人事等负责人。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4)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3. 应急救援小组:(1)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2)抢险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传递。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五、应急处置措施1. 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矿山应急预案(3篇)
矿山应急预案(3篇)矿山应急预案(精选3篇)矿山应急预案篇1一、总则1.目的及意义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较大、重大、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及矿山企业造成的损失,发生重大、较大、特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易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3.矿山较特大事故界定矿山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的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矿山安全事故。
矿山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如采空区塌陷,作业面大面积坍塌等矿山事故。
二、应急4.指挥调度矿山较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成立较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和矿产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卫生局、电信局、电力局、监察局、县工会、建设局、水利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由安监局、国土局联合成立矿山较特大事故应急指挥调度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任。
专用电话:?8269788.5.专业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根据矿山事故处理,救援应急措施,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组织。
①矿山技术应急组。
由经验丰富的矿山安全、采矿、通风、排水及地质测量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组成,涉及单位有国土局、安监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
确保在接到指令10分钟之内前往事发现场,组长由国土资源局分管矿山局长担任,主要负责事故第一现场的应急处理。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前言:矿山事故是一个长期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矿山安全事故,制定一份完善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事故预防、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与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提高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一、事故预防措施:1. 完善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2. 加强矿山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3. 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加强事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5. 制定应急预案,不断改进,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1. 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事故发生区域内的相关人员;2. 快速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3. 尽快排除事故现场的危险因素,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4. 组织疏散事故发生区域内的人员,并尽可能减少伤亡;5. 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协调各个救援单位的工作。
三、事故调查与处理:1. 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2. 做好相关证据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确保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置;4. 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向公众进行解释并接受监督;5. 加强事故后的救助工作,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经济赔偿。
结语:通过制定和执行上述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地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也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环节,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有效整改和改进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矿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二)矿山安全事故是石化工业中极为严重和复杂的事件,一旦发生,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23-11-09contents •预案概述•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预案培训与演练•预案修订与更新•附件与附录目录01预案概述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灾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有效地应对矿山事故灾难,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协调和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目的和意义适用于矿山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适用于矿山企业周边地区受到事故灾难影响的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各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救援整合资源,协同应对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加强预防和预警工作,科学决策、科学施救,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02应急组织与职责负责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全面领导工作,协调各方资源,指挥救援行动。
组织领导应急响应决策部署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各种应急力量,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做出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03应急指挥部0201负责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包括信息收集、上报,协调各方的救援行动。
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抢险队伍,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灾难的发展。
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障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
医疗救护组应急工作组现场指导深入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的救援建议和方案。
技术支持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参与制定应急方案和措施。
总结评估参与事故灾难的总结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应急专家组03应急响应程序03信息传递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事故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畅通。
信息报告与传递01事故发现一旦发生矿山事故灾难,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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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六年十月I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工作原则 (1)1.3 编制依据 (2)1.4 适用范围 (2)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3)2.2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5)2.3 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6)3 预警和预防机制 (6)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6)3.2 预警预防行动 (7)4 应急响应 (7)4.1 信息报告和处理 (7)4.2 分级响应程序 (8)4.3 指挥和协调 (10)4.4 现场紧急处置 (11)4.5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4.6 信息发布 (13)II4.7 应急结束 (13)5 后期处置 (14)5.1 善后处置 (14)5.2 保险 (14)5.3工作总结与评估 (14)6 保障措施 (15)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5)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16)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19)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19)6.5 监督检查 (20)7 附则 (20)7.1 响应分级标准 (20)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1)7.3 奖励与责任 (21)7.4 预案解释部门 (22)7.5 预案实施时间 (22)8 附件 (22)1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2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2XX省(XX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XX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3(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成立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副局长和煤矿安监局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医疗救护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 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4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XX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监督管理一司:提供非煤矿山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7)煤矿安监局综合司:根据煤矿安监局领导的指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8)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提供煤矿事故单位有关安全监察的情况和信息,以及安全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煤矿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和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集相关资源,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矿山应急救援的基础资料和信息。
(11)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协调指导矿山事故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派遣医疗救护专家赴事故现场协助治疗和救护。
(1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13)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2.2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按事故灾难等级(见7.1 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按照有关规6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2.3 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安全监管总局设立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的职责是:(1)参与矿山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4)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控与报告(1)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2)安全监管总局建立全国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
(3)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掌7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5)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同时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危险XX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3.2 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
必要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
重大(Ⅱ级)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或矿山事故扩大,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负责调度、了解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中心得知事故信息后,及时通知有关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援装备储备单位、救援专家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4 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和处理(1)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中央直属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
(3)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事故灾难发生XX省(XX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后2 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2 小时内报XX省(XX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全国矿山事故报告信息。
(5)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接到重大(Ⅱ级)矿山事故灾难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并通报应急指挥中心。
接到特别重大(I 级)矿山事故灾难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
4.2 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矿山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7.1 响应分级标准)。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9故等级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