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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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3、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4、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5、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6、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对象

小学1—6年级学生。

四、评价内容及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学业发展评价:

根据小学生学习活动的特点,学业评价的内容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3、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五、评价标准

1、操行表现评价(附表1-3)

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及家长评价按★★★★★★三个等级分别评价。小项合评根据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及教师评价的情况按★★★★★★三个等级分别评价。大项合评根据栏目内几个小项合评按★★★★★★三个等级分别评价。操行表现总评根据学生几个大项合评的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评价。

2、学业发展评价(附表4)

学业评价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其中课堂评价占10%,作业评价占20%,检测评价占30%,综合评价占40%。具体计算方法:

课堂评价和作业评价按评定等次分别权重为:优秀(1)、良好(0.8)、合格(0.6)、不合格(0.4)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课堂评价中“认真倾听”项目评定为良好,则折算得分为:2×0.8=1.6分,与其他四项累

计即为课堂评价得分)

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定成绩和所占比例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检测评价为85分,则折算得分为:85×30%=25.5分)如总分为120分制,则计算时再乘5/6,折算成百分制。

学生学期综合评定得分为:课堂评价得分+作业评价得分+检测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然后按照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待合格(60分以下)给出该学生学期综合等第。

3、个性特长评价

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可以评为优秀;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评为良好和合格;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体育、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者评为待合格。

六、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

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七、实施步骤

1、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每月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3、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4、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使用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操行表现、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方面的过程性资料。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3、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必须填写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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