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应急突然事件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企业形象受损或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可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雷击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公司对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按集团公司----部门---各子公司三个层次分级负责。
4、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应急预案及措施的管理,使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宣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员工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应急预案体系
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制定,是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集团办公室会同各子公司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是企业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
负责制定和落实。各类预案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指挥官。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企业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2、常设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是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全面负责公司各项安全制度、例行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与落实、突发事件的直接指挥等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情况、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调派应急人员、处理具体应急工作。
3、对外联系: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媒体的应对与联络工作,对媒体的反馈信息和应对办法负责。
4、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子公司及集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工作中的指挥与具体处理,对本单位、部门的突发性事件的上报、内部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工作负责主要责任。
五、预测、预警
集团公司总经办要健全和完善公司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机
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做出预测。各子公司及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应急处置
企业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信息报告总的原则:
公司规定:在各单位、部门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求必须在事发后的10分钟内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主任,若与总经办主任联系不上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否则,由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1)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部门应立即反馈到总经办,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2)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部门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控制事态的同时,要在10分钟内如实向集团公司总经办报告,总经办请示总经理后决定是否要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若须报告政府部门,则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总经办都要立即派专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3、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由集团公司总经办安排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拨打119、110或者120电话请求支援,或同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盗窃等破坏事件
①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或保安部报告,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产损失等)。
②保持冷静,如能处理可将有关人员带往管理处协助调查,如不能及时处理,应严密监视现场,等候上级处理。
③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取证。
(2)火灾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