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第6章)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 明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来源合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三节 侦查监督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 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 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 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 2. 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诉讼方式进行。人民检察院主要是对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
行监督,这种监督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司法性、诉讼性,而 不具有行政指令性。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必须严格依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检察机关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是由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 依据的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部门的划分,检察机关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 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不能说明其 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
(1)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查和调查
该审查主要包括: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 案侦查案件的审查。
2. 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 查。 3.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等提出的刑事立 案监督案件的审查。
刑事立案调查方法主要包括:
调取、审查有关书面材料;询问有关当事 人、证人;勘验、检查;鉴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 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 《宪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 《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 查案件的批准逮捕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 案件的决定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人民法院 审判的案件的决定逮捕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公安 机关为逮捕的执行机关。
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的目的。
(3)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4)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受贿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 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 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受贿罪的 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贪污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 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构成要件: (1)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为目的。 (3)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的法律监督可分为刑事法律监督、民事法律监督和行
政法律监督。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 的规定,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法纪监督和经 济犯罪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p163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检察机关监督的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行使其 监督职能中的调查权、抗诉权、建议权和纠正权来进行的,主要方 式有以下几种:
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和人 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 受理的过程。 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p185。 审查起诉的基本要求p185 。 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 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1个月内不能作 出决定的,审查起诉部门报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 长15日。
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
督、审查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侦查监督的概念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2 3
刑事立案监督
审查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
4
侦查活动监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 规定,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三方面: 1.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 2. 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
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 (1)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3)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管理活动。
(4)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1. 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
2.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3.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4. 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犯罪罪的界限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
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立案监督的职能部门 是侦查监督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主要有三种形式: 1. 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2. 受理其他有关人员的报案、控告和举报。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3. 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 理。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4)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罪与非 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 贪污行为又未达到情节较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 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侵占犯 的客体是单位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财物。
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4)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2.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4.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行贿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行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 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3. 行贿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 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 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审查批准 捕的程序和方法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至第70条和《人民检 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程序和主要方法如下: 1. 受理案件
2. 审查案件 3. 作出决定
4. 复议、复核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贪污罪与 职务侵占 罪的界限
贪污罪与盗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二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窃罪、诈骗 三是犯罪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 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贿赂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 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行为。 受贿罪构成要件: (1)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获取财物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 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
2.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和独立性。 3.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 4.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检察机关监督的性质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检察机关监督权是一种通过起诉、抗诉和建议等方式对 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合法性监督的权力。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限于诉讼活动的范围,通过
1 2 3 4
公诉权
审查批捕权
侦查权
纠正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二节
职务犯罪的监督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家针对涉及职 务违法犯罪的情况作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 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
1. 贪污贿赂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 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财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2. 渎职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 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 3.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行贿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财物的行为。 行贿罪构成要件: (1)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行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典型的行贿罪具有谋取
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3)行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 (4)行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的行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1条的规定, 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 p185 。 侦查活动监督的方式包括: 1. 发现违法侦查行为。 2. 对违法侦查行为的处理。 口头通知纠正
书面通知纠正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1)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一般是间接故意, (3)滥用职权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刑事立案监督的主要方式
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对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的立案侦查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备案与审查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审查批准逮捕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3. 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 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刑事立 案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应做到:
1. 注意发现案件线索
2. 划清“没立案”和“不立案”的界限 3. 明确刑事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第六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主 讲:朱 明
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 高级技能专业教师 高级汽车维修工考评员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一节 检察机关监督概述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检察机关监督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权对其他国家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p160 检察机关监督的基本特征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三节 侦查监督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 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 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 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 2. 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诉讼方式进行。人民检察院主要是对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
行监督,这种监督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司法性、诉讼性,而 不具有行政指令性。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必须严格依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检察机关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是由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 依据的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部门的划分,检察机关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 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不能说明其 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
(1)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查和调查
该审查主要包括: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 案侦查案件的审查。
2. 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审 查。 3.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等提出的刑事立 案监督案件的审查。
刑事立案调查方法主要包括:
调取、审查有关书面材料;询问有关当事 人、证人;勘验、检查;鉴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 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 《宪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 《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 查案件的批准逮捕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 案件的决定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人民法院 审判的案件的决定逮捕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公安 机关为逮捕的执行机关。
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的目的。
(3)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4)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受贿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 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 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受贿罪的 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贪污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 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构成要件: (1)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为目的。 (3)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的法律监督可分为刑事法律监督、民事法律监督和行
政法律监督。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 的规定,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法纪监督和经 济犯罪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 p163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检察机关监督的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行使其 监督职能中的调查权、抗诉权、建议权和纠正权来进行的,主要方 式有以下几种:
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和人 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 受理的过程。 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p185。 审查起诉的基本要求p185 。 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 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1个月内不能作 出决定的,审查起诉部门报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 长15日。
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
督、审查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侦查监督的概念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2 3
刑事立案监督
审查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
4
侦查活动监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 规定,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三方面: 1.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 2. 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
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 (1)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3)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管理活动。
(4)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1. 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
2.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3.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4. 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犯罪罪的界限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
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立案监督的职能部门 是侦查监督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理主要有三种形式: 1. 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2. 受理其他有关人员的报案、控告和举报。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3. 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受 理。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4)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罪与非 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 贪污行为又未达到情节较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 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侵占犯 的客体是单位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财物。
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4)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2.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4.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行贿罪的界限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1. 行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 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3. 行贿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 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 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审查批准 捕的程序和方法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至第70条和《人民检 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程序和主要方法如下: 1. 受理案件
2. 审查案件 3. 作出决定
4. 复议、复核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贪污罪与 职务侵占 罪的界限
贪污罪与盗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二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窃罪、诈骗 三是犯罪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 罪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贿赂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 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行为。 受贿罪构成要件: (1)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获取财物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 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
2.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和独立性。 3.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 4.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检察机关监督的性质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检察机关监督权是一种通过起诉、抗诉和建议等方式对 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合法性监督的权力。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限于诉讼活动的范围,通过
1 2 3 4
公诉权
审查批捕权
侦查权
纠正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二节
职务犯罪的监督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家针对涉及职 务违法犯罪的情况作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 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
1. 贪污贿赂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 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财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2. 渎职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 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 3.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行贿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财物的行为。 行贿罪构成要件: (1)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行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典型的行贿罪具有谋取
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3)行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 (4)行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的行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1条的规定, 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 p185 。 侦查活动监督的方式包括: 1. 发现违法侦查行为。 2. 对违法侦查行为的处理。 口头通知纠正
书面通知纠正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1)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一般是间接故意, (3)滥用职权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刑事立案监督的主要方式
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对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的立案侦查
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备案与审查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审查批准逮捕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3. 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 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刑事立 案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应做到:
1. 注意发现案件线索
2. 划清“没立案”和“不立案”的界限 3. 明确刑事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的界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第六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主 讲:朱 明
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 高级技能专业教师 高级汽车维修工考评员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一节 检察机关监督概述
朱明工作室
zhubob@21cn.com
检察机关监督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权对其他国家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p160 检察机关监督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