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最新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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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蜜蜂的法律规定(3篇)

保护蜜蜂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蜜蜂这一重要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蜜蜂,包括中华蜜蜂、意大利蜜蜂、喀斯特蜜蜂等所有蜜蜂种类。

第三条保护蜜蜂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蜜蜂保护的领导和管理,将蜜蜂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蜜蜂及其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等。

第五条国家对蜜蜂实行分类保护,根据蜜蜂的种类、数量、生态价值等因素,确定其保护等级。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蜜蜂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业发展,提高蜜蜂养殖水平,增强蜜蜂抗病能力。

第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蜜蜂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蜜蜂保护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蜜蜂资源的行为。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蜜蜂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蜜蜂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蜜蜂保护等级第九条国家根据蜜蜂的种类、数量、生态价值等因素,将蜜蜂分为以下三个等级进行保护:(一)一级保护:对生态价值极高、数量极为稀少的蜜蜂种类实行一级保护。

(二)二级保护:对生态价值较高、数量较少的蜜蜂种类实行二级保护。

(三)三级保护:对生态价值一般、数量较多的蜜蜂种类实行三级保护。

第十条一级保护蜜蜂种类及其名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十一条二级保护蜜蜂种类及其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三级保护蜜蜂种类及其名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蜜蜂栖息地保护第十三条国家对蜜蜂栖息地进行保护,禁止非法占用、破坏蜜蜂栖息地。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蜜蜂栖息地保护制度,对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蜜蜂栖息地进行重点保护。

长白山中华蜜蜂兴衰史研究(一)

长白山中华蜜蜂兴衰史研究(一)

长白山中华蜜蜂兴衰史研究(一)
葛凤晨;陈东海
【期刊名称】《中国养蜂》
【年(卷),期】1993(000)001
【摘要】长白山中蜂是中华蜜蜂(A.C.cer-ana)宝库中的珍贵资源,它抗寒、较耐大群的生物学特性,在东方蜜蜂(A.C.cerana)中是不多见的,但现在这一种族已处于衰落时期,濒临灭绝,不仅家养量寥寥无几,而且野生的也收缩到很小的范围里。

在研究长白山中蜂的兴衰史中,我们看到吉林养蜂业起源于长白山,起源于古老的中华蜜蜂,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产物。

从远古人类在森林中初识蜂巢以蜜为食开始。

【总页数】3页(P22-24)
【作者】葛凤晨;陈东海
【作者单位】不详;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92
【相关文献】
1.延边地区长白山中华蜜蜂流行病概况 [J], 修占伍;张魁;侯丽娜;胡洪飞;高旭;鲁承
2.利用微卫星标记分析长白山中华蜜蜂遗传多样性 [J], 高夫超
3.长白山中华蜜蜂兴衰史研究二 [J], 葛凤晨;陈东海
4.长白山中华蜜蜂种质资源保护与展望 [J], 刘楠楠; 王新明; 丛薇
5.椴树花期长白山中华蜜蜂生产性能及生物学特性分析 [J], 刘楠楠;王新明;李杰銮;何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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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蜂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养蜂管理的暂行规定

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关于
加强保护区公路两侧养蜂户管理的规定
为全面保护好长白山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蜜源植物,维护长白山品牌形象和蜂业生产业主的权利,根据《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养蜂户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进入保护区从事养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办理相关的入区手续,服从保护区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遵守保护区的相关规定。

在放蜂期间严禁破坏植被,砍伐树木,采挖花草、药材等植物。

严禁猎捕野生动物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三、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处用火。

必需的生活用火,要办理用火证,并在保护中心指定的位置用火。

四、养蜂人员的暂舍位置和摆放蜂箱位置要由保护中心统一规划和指定,旅游公路两侧暂舍位置应距离路边20米以外,搭在隐蔽处,蜂箱要摆放整齐,严禁生活用品私搭乱挂(衣物、被褥凉晒在林内)。

五、不准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放蜂结束后要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六、养蜂期间严禁占道经营(卖蜂蜜),严禁从事其它
商业活动。

七、双方本着公平交易原则,在养蜂户自愿的前提下,所产蜂产品由保护中心统一收购,收购价不低于市场收购价,以切实维护养蜂户利益。

八、养蜂户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保护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养蜂国家管理规定(3篇)

养蜂国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蜂活动,保障蜂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蜂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养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养蜂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养殖、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蜂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养蜂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蜂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养蜂生产管理第五条养蜂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养蜂知识和技能;(二)有适宜的养蜂场地;(三)有必要的养蜂设施设备;(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养蜂者应当依法办理养蜂登记手续,取得养蜂许可证。

第七条养蜂者应当建立健全养蜂生产档案,详细记录蜂群繁殖、饲养、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第八条养蜂者应当使用合格的蜂种,严禁使用转基因蜂种。

第九条养蜂者应当合理利用蜂场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植被和水源。

第十条养蜂者应当遵守蜂群饲养管理规范,合理调整蜂群密度,防止蜂群过度拥挤。

第十一条养蜂者应当定期对蜂群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第十二条养蜂者应当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蜂产品管理第十三条蜂产品生产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蜂产品加工技术;(二)有必要的加工设施设备;(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蜂产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办理蜂产品生产许可手续,取得蜂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蜂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蜂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蜂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蜂产品生产者应当使用合格的蜂种和饲料,严禁使用禁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

第十七条蜂产品生产者应当加强蜂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污染。

第十八条蜂产品生产者应当定期对蜂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蜂场管理第十九条蜂场选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农业发展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等禁止养蜂的区域。

关于筹备宽甸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协会的报告

关于筹备宽甸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协会的报告

关于筹备XX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协会的报告县民政局:XX是全国的生态大县、养蜂大县,是辽宁特产中华蜂蜜蜂之乡,中蜂储量约为2万群。

为保护我县濒临灭绝的长白山型中华蜜蜂,现将筹备成立“XXX长白山型中华蜂蜜协会”的有关事宜报告如下:一、成立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宽甸地处辽东断块山地丘陵区,位于长白山脉与千山山脉过渡地带,养蜂资源十分丰富,境内从事中蜂饲养的农户已近万余户,为使蜂业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遵循“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目的,在宽甸成立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协会势在必行。

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属东北型长白品系,是国之瑰宝,具有耐寒、抗病性强、逃亡性小,群势较强等优良品质,现已成为业内倍受尊崇的优良种质资源,亟须保护和发展。

近年来由于外来意蜂的侵扰,中蜂的生存空间极度受限,定地饲养的中蜂常遭随花迁徙的南方意蜂的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盗蜂轻则灭群,重则灭场。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2018年间,我县中蜂被意蜂灭群高达2000余群,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

严重挫伤了农民养蜂的积极性,影响了我县依靠发展中蜂产业实现精准扶贫的计划实施。

为了保护国家濒危物种,规模发展蜂产业,确保我县中蜂产业持续发展,县人大组织制定了《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在我县青山沟、牛毛坞、大川头等14个乡镇设立中华蜜蜂保护区,限制区内意蜂发展、抵制域外意蜂进入,依法保护蜂农合法权益。

本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给宽甸的中华蜂产业带来新的际遇。

行业协会具有“促进、服务、维权、自律”的功能。

立法为民,依法兴业,届时成立“宽甸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协会”,能够充分发挥蜂户与政府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共同承担保护我县濒临灭绝的长白山型中华蜜蜂的责任,提高我县中蜂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协会的业务范围1、制定行业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执行,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2、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提出政策,立法方面的建议;3、代表行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为会员做好服务;4、配合政府做好蜂业市场的监管;5、开展行业信息咨询服务,做好行业统计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6、推进蜂业行业之间的横向联合,沟通会员之间的联系,定期组织会员间的交流和联谊活动,推动企业共同发展;7、编辑出版行业有关刊物、资料、交流经济技术信息,组织宣传指导工作;8、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的委托,提供有关专项服务。

浅谈宽甸县中华蜂养殖与发展状况

浅谈宽甸县中华蜂养殖与发展状况

浅谈宽甸县中华蜂养殖与发展状况作者:隋韶辉隋伟来源:《农家科技下旬刊》2016年第04期摘要:中华蜂的养殖数量急剧减少,现在已频临绝灭,蜜蜂饲养以西蜂及东北黑蜂为主,因此应大力推广中华蜂的饲养,促进中蜂健康有序发展.关键词:中华蜂;养殖;发展中蜂,全称“中华蜜蜂”,在北方也叫“土蜂”,是我国土生土长的独有的宝贵蜂种。

十九世纪以前全国各地就养一种蜜蜂——中蜂。

中蜂就同中华文明一样,在我国已有五千年的历史,是一个活着的历史文化遗产。

一、宽甸县中蜂养殖的历史与现状宽甸县农民养中蜂历史悠久,过去在山区几乎是家家户户养中蜂。

自1896年中国引进意大利蜜蜂以来(简称意蜂),中华蜜蜂受到严重危害,分布区缩小了75%以上,种群数量减少了80%以上。

濒临绝灭的危险。

二、宽甸县发展中蜂养殖的有利条件宽甸是一个山区大县,森林覆盖率达76.6%,刺槐、椴树、苕条、板栗等蜜粉源植物140余种,而且各种蜜粉源植物从春到秋交错开花,蜜粉源衔接不断,长达7个月的流蜜期为中华蜂的生存、繁衍提供了理想场所。

三、发展中蜂养殖的好处1.发展中蜂养殖投资少,见效快,可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养殖中蜂不需要专门的场地,不占耕地。

房前屋后、田边地角、路边河边、树林里、屋顶上、树洞里、半墙上都可成为养中蜂场所。

二是生产只需一次性投入。

养殖所使用的工具,有的农民可自己制作,专业工具价格便宜。

四是养蜂省力,大部分时间不需要专人看管,只要定期消毒、打扫卫生及冬季定期补饲,劳动强度不大。

五是发展中蜂养殖,具有“吹糠见米”的功效,在饲养良好的状况下,当年投资,当年就可收回成本。

2.发展中蜂养殖是山区脱贫致富,实现“一村一品”的好项目。

养殖中蜂是一项大有潜力的经济型产业,风险小,投资少。

由于宽甸县最适宜养中蜂地域面积大,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人均蜜粉资源面积较大,发展中蜂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只要政府少加扶持,最容易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优势。

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就有可靠的产业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法
了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农业部负责全国养蜂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蜂管理工作。

各级养蜂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养蜂,推动养蜂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广普及蜜蜂授粉技术,发挥养蜂业在促进农业增产提质、保护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养蜂法规对于保护养蜂生产和维护养蜂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蜂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养蜂经济效益,保证养蜂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制定、颁布有关保护、发展养蜂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养蜂法规对于保护养蜂生产和维护养蜂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蜂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养蜂经济效益,保证养蜂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法》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资料或咨询农业部门工作人员。

养蜂行业管理规定(3篇)

养蜂行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蜂行业管理,保护蜜蜂资源,维护蜂农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养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养蜂行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二)科学养殖,提高效益;(三)公平竞争,规范市场;(四)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养蜂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蜂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蜂资源保护第五条国家实行蜜蜂资源保护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蜜蜂资源的保护,禁止非法捕杀、采集、贩卖、运输蜜蜂及其产品。

第六条养蜂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合理利用蜂群,避免过度采集;(二)不得破坏蜜蜂栖息地,保护蜜蜂自然繁殖;(三)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对蜜蜂及其产品进行污染;(四)不得非法买卖、运输蜜蜂及其产品。

第七条国家鼓励开展蜜蜂品种改良和选育工作,提高蜜蜂抗病、抗逆能力。

第八条国家对珍贵、濒危蜜蜂品种实行重点保护,并采取措施,防止其灭绝。

第三章养蜂生产管理第九条养蜂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了解蜜蜂生物学特性,掌握养蜂技术;(三)具备必要的养蜂设施和设备;(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养蜂者应当建立健全蜂群管理档案,记录蜂群繁殖、饲养、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第十一条养蜂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合理配置蜂群,保持蜂群数量稳定;(二)采用科学养蜂技术,提高蜂群产量和质量;(三)加强病虫害防治,确保蜂群健康;(四)加强蜜蜂品种改良和选育,提高蜜蜂生产性能。

第十二条养蜂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蜂具和饲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养蜂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兽药使用规定,不得滥用农药、兽药。

第四章养蜂产品质量安全第十四条养蜂者应当保证蜜蜂产品质量安全,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对蜜蜂及其产品进行污染。

长白山区中华蜂的饲养现状及改进措施

长白山区中华蜂的饲养现状及改进措施

植 物得 到有 效 保 护 。在 中蜂 保 护 区和 中蜂 生存 区
内, 严禁 捕 杀长 白 山 中锋 , 对 捕 杀 者 要 有 相 应 的惩 罚 措施 。 2 遵循 长 白 山 中蜂 生 物 学特 性 , 改 进 中蜂
蜂的涌入 , 致使长 白山中蜂赖以生存 的生活环境受
到严 重破 坏 , 加之近几年病害侵袭 , 导 致 长 白山 中
蜂种群群体迅 速下降 , 这 引起 了各 方面 的高 度关 注 。为 保 护珍 贵 的长 白山 中蜂 资 源 , 国家 以县 、 乡 为单 位设 立 了多个 长 白山 中蜂 保护 区 , 加大 力度 对
其进 行保 护 , 使其 更好 地进 行 繁衍 生息 。 在 调查 中我们 了解到 , 以前多 数饲 养者 对长 白
开 始尝 试 饲养 中蜂 , 但他 们 中大部 分人 还 是用 西蜂
的饲养 模式 去 管理 中蜂 , 而不 是按 长 白山 中蜂 特有
蜂群时 , 要 细致观察采 集蜂 的健 康情 况 , 要 观察蜂 脾 上有无病 虫 。如 果 自己拿不 准 , 一定 要 请 有 经验 的 养蜂者或 专业人员 帮助鉴定 , 否则 , 一 旦 引进患病 的 中蜂群 , 轻 则 自己蜂 场垮掉 , 重则 殃及周边 区域 。 4 为 加快 长 白 山 中蜂 繁 育 与 发 展 , 应 制 定 相应发展规划 , 在规划 中明确提 出发展 目标 , 以利 于政 府各 部 门协 调 , 共 同实现保 护 和促进 中蜂 的发
强和善于利用零星蜜源等优点。它们分布于广阔 的长 白山区 , 为此 作者 对长 白山 中蜂 生 态环境 及 饲
养情 况进 行 了调查 。
为保护珍贵的长白山中蜂资源 , 使之能够发展
和壮 大 , 我 们应 该重 点做 好 以下 工作 : 1 在 中蜂 保 护 区 和 中蜂 生 存 区域 内 , 建 议 和协调 地方 政 府制定 相 应措 施 , 保护 珍贵 的蜜 粉源

法律规定养蜂区域(3篇)

法律规定养蜂区域(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养蜂业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蜜蜂作为一种重要的传粉昆虫,对于农业生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养蜂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蜜蜂病害的传播、环境污染对蜜蜂生存的影响等。

为了规范养蜂行为,保障养蜂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养蜂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养蜂区域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养蜂业的发展现状我国是世界上养蜂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有着悠久的养蜂历史。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养蜂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养蜂大国,养蜂面积、蜂群数量、蜂蜜产量等均位居世界前列。

二、养蜂业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养蜂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1. 蜜蜂病害传播:随着养蜂业的快速发展,蜜蜂病害的传播范围不断扩大,严重影响了养蜂业的健康发展。

2. 环境污染:工业“三废”和农药残留等环境污染问题对蜜蜂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3. 养蜂区域不规范:部分地区养蜂区域规划不合理,导致蜜蜂与其他农作物的争抢资源,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

4. 养蜂法规不健全:我国养蜂法规尚不完善,对养蜂业的规范管理力度不够。

三、我国法律规定养蜂区域的相关规定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蜂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养蜂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部分重要规定:1. 养蜂区域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合理规划养蜂区域,确保养蜂业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2. 禁养区:根据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要求,下列区域为禁养区:(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2)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3. 限养区:下列区域为限养区:(1)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限养区域;(2)重要农业生产区、农业科研试验基地等。

4. 养蜂区域管理:养蜂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在养蜂区域内,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合理利用资源,不得破坏生态环境;(2)在养蜂区域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蜜蜂病害的传播;(3)在养蜂区域内,应当合理规划养蜂区域,避免与其他农作物争抢资源。

对蜜蜂的管理规定(3篇)

对蜜蜂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蜜蜂养殖行为,保障蜜蜂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蜜蜂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蜜蜂养殖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蜜蜂养殖、运输、销售、科研、教学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蜜蜂养殖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蜜蜂种群安全,促进蜜蜂产业和谐发展。

第二章养殖许可与备案第四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养殖许可证。

未取得养殖许可证的,不得从事蜜蜂养殖活动。

第五条申请养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蜜蜂养殖场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二)具有合格的蜜蜂养殖技术人员;(三)具备必要的蜜蜂养殖设施设备;(四)有明确的蜜蜂养殖品种、数量和养殖计划;(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蜜蜂养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养殖许可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七条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养殖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养殖许可证在养殖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养殖情况,包括蜜蜂品种、数量、养殖方式、生产性能等。

第三章养殖技术与管理第十条蜜蜂养殖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遵循蜜蜂生物学特性,保证蜜蜂健康生长。

第十一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蜜蜂养殖档案,详细记录蜜蜂品种、数量、养殖方式、生产性能、防疫措施等信息。

第十二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蜜蜂病虫害防治工作,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减少化学药物的使用。

第十三条养殖蜜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蜜蜂饲养管理,保证蜜蜂营养均衡,提高蜜蜂生产性能。

第十四条蜜蜂养殖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防止疫病传播。

蜂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3篇)

蜂群安全管理规定最新(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蜂群养殖行为,保障蜂群健康,维护蜂农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养蜂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蜂群养殖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蜂群养殖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生态、安全的原则,加强蜂群疾病防控,提高蜂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蜂群养殖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蜂群养殖的扶持力度,促进蜂群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蜂群养殖基本条件第五条蜂群养殖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熟悉蜂群养殖技术,具备一定的养蜂经验;(三)有稳定的蜂群养殖场所,具备必要的蜂群养殖设施;(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第六条蜂群养殖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光照充足;(二)远离污染源,避免交叉感染;(三)具备必要的防疫设施和设备;(四)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蜂群养殖管理第七条蜂群养殖者应当严格执行以下管理措施:(一)按照蜂群养殖技术规范,合理饲养管理蜂群;(二)定期检查蜂群,及时发现和处理病虫害;(三)合理调整蜂群结构,保持蜂群健康;(四)加强蜂群饲养管理档案记录,为蜂群养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蜂群养殖者应当遵守以下防疫规定:(一)严格执行蜂群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二)定期对蜂群进行防疫消毒,预防疫病传播;(三)发现蜂群疫情,立即隔离病蜂,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四)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第九条蜂群养殖者应当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加强蜂群养殖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养殖人员的人身安全;(三)定期对蜂群养殖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四章蜂群养殖产品质量第十条蜂群养殖者应当保证蜂产品质量,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

延边地区长白山中华蜜蜂流行病概况

延边地区长白山中华蜜蜂流行病概况

延边地区长白山中华蜜蜂流行病概况
修占伍;张魁;侯丽娜;胡洪飞;高旭;鲁承
【期刊名称】《中国兽医杂志》
【年(卷),期】2014(050)005
【摘要】中华蜜蜂是东方蜜蜂的一个亚种,是我国特有的极其宝贵的蜂种,并首批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长白山中华蜜蜂是延边州特有的蜂种,是中华蜜蜂中濒危程度最高的珍稀品种.具有适应性强、抗寒、抗螨、善于利用零星蜜源等优势,非常适合本州山区定点饲养.蜂产业不仅可以为蜂农增加收入,还可以拉动农业发展,助推工业的促进带动功能.
【总页数】3页(P95-97)
【作者】修占伍;张魁;侯丽娜;胡洪飞;高旭;鲁承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农学院动物医学系,吉林延吉133000;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蜂管理站,吉林延吉133000;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蜂管理站,吉林延吉133000;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000;延边大学农学院动物医学系,吉林延吉133000;延边大学农学院动物医学系,吉林延吉13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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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区有毒蜜粉源植物简介及蜂群管理注意事项

长白山区有毒蜜粉源植物简介及蜂群管理注意事项

中国蜂业39长白山区有毒蜜粉源植物简介及蜂群管理注意事项刘玉玲 李志勇 王志 王琦 牛庆生│文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吉林 132108长白山区森林覆盖率高,蜜粉源植物丰富。

在蜜源丰富的情况下,蜜蜂倾向于采集常规蜜源,但在缺乏常规蜜源的情况下,为了满足食物需求,不得已去采集有毒蜜源。

有毒蜜源植物就是花粉或花蜜对蜜蜂或人有毒的蜜源植物,具体来说,就是能使蜜蜂的幼虫、成年蜂或蜂王等发病、致残或死亡的蜜源植物;或者其对蜜蜂无毒,但人误食蜜蜂所采集的这些蜂蜜或花粉后能使人产生某种不适症状甚至导致死亡的蜜源植物,统称为有毒蜜源植物。

有毒蜂蜜多为黄、绿、蓝、琥珀色和灰色,并且舌尖尝试能感到苦、涩、麻。

有毒蜂蜜中毒症状与蜜源植物的毒性和摄入量有关,人误食有毒蜂蜜表现为恶心、头晕、乏力、头疼发热等,如误食后有上述症状应该马上送医院救治。

一、主要有毒蜜粉源植物1.杜鹃R h o d o d e n d r o n s i m s i i Planch.别名:映山红、满山红、达子香、达达香识别特征:杜鹃花科。

落叶灌木,高0.5~2m,茎多分枝且纤细,树皮浅灰色。

叶狭椭圆形资助项目: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资助项目(CARS-44-SYZ4);吉林省蜜蜂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180201038NY)通讯作者:牛庆生,研究员,E-mail:1463199779@或椭圆形。

花朵着生于枝顶,先叶开放;花梗具白色腺鳞;花萼三角状长卵形;花冠阔漏斗型,玫瑰色、鲜红色或暗红色,倒卵形,上部裂片具深红色斑点。

生境分布:生于山地落叶松林、桦木林下或林缘。

花期:4~5月。

毒性:杜鹃花蜜对蜜蜂无毒,但人误食杜鹃花蜜可导致中毒。

2.白屈菜Chelidonium majus L.别名:山黄连、地黄连、牛金花、土黄连、八步紧、断肠草、山西瓜识别特征:罂粟科。

多年生草本植物。

高0.3~1m。

基生叶少,早凋落,叶片倒卵状长圆形或宽倒卵形。

关于养蜂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养蜂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蜜蜂作为重要的传粉昆虫,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养蜂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养蜂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在养蜂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蜂群病害、农药残留、非法采集等。

为了规范养蜂业的发展,保障蜂农的合法权益,促进蜂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蜂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我国养蜂业的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牧法》是我国畜牧业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对养蜂业的发展进行了规定。

根据《畜牧法》,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养蜂业,提高蜂产品质量,保护蜜蜂资源。

同时,规定了蜂种资源保护、蜂群疫病防治、蜂产品生产等方面的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该法对蜂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进行了规定,要求蜂农使用无污染的饲料和蜂具,防止农药残留,确保蜂产品质量安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规定了动物防疫的基本制度,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对于养蜂业,该法要求蜂农加强蜂群疫病监测,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防止疫情传播。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其中对蜜蜂的保护也进行了规定。

该法要求禁止非法采集蜜蜂,保护蜜蜂资源。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对蜂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也进行了规定,要求蜂农和蜂产品生产经营者保证蜂产品质量安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在养蜂业发展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

三、养蜂业的法律责任1. 违反《畜牧法》的法律责任根据《畜牧法》,违反规定,造成蜜蜂资源破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处以罚款。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步达远等乡镇部分区域为中华蜜蜂品种保护区的决定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步达远等乡镇部分区域为中华蜜蜂品种保护区的决定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步达远等乡镇部分区域为中华蜜蜂品种保护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5.24
•【字号】宽政发[2010]43号
•【施行日期】2010.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步达远等乡镇部分区域为
中华蜜蜂品种保护区的决定
(宽政发〔2010〕43号)
根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25号)精神,为加强我县中华蜜蜂品种保护工作,防止欧洲蜂幼虫“腐臭病”、“囊状幼虫病”传入我县,县政府决定将步达远镇、大西岔镇、振江镇、下露河朝鲜族乡、太平哨镇、虎山镇、牛毛坞镇、青山沟镇、八河川镇和红石镇等10个乡镇的部分区域划定为中华蜜蜂品种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严禁外地西方蜜蜂进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长白山区蜜蜂发病原因

长白山区蜜蜂发病原因

长白山区蜜蜂发病原因
顾凯
【期刊名称】《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年(卷),期】1997(000)006
【摘要】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纪立清等,对长白山区蜜蜂发病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

主要表现在:1,放蜂场地安排与蜂群排列不当。

如放蜂场地过于拥挤、潮湿、水源环境不洁。

2,饲养的蜂种抗病力差,主要不能定期换种,导致种性退化,失去抗病力。

再有,蜂群疾病的感染与蜂种的遗传基因有直接关系。

【总页数】1页(P6-6)
【作者】顾凯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95
【相关文献】
1.长白山区中华蜜蜂mtDNA非编码区至COⅡ基因PCR及序列分析 [J], 李志勇;薛运波;赵惠燕
2.长白山区蜜蜂发病原因 [J], 纪立清;吴常茵
3.发展蜜蜂为农作物授粉振兴长白山区蜂业经济 [J], 陈东海;刘福广
4.长白山区饲养黄体色西方蜜蜂的几点体会 [J], 毕建璐
5.长白山区蜜蜂疾病的现状及防治简况 [J], 牛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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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中蜂特色产品开发与利用1)

长白山中蜂特色产品开发与利用1)

长白山中蜂特色产品开发与利用1)王志;张国义;陈东海;高洪学;李杰銮;王新明【期刊名称】《中国林副特产》【年(卷),期】2013(000)001【摘要】长白山中华蜜蜂种质资源丰富,经济性状优良,蜜蜂文化历史悠久,具有开发特色中蜂产品的资源优势。

然而,长白山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东、西方蜜蜂种间竞争激烈,中蜂饲养技术落后,规模较小,长白山中蜂的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特色中蜂产品开发严重滞后。

只有建立中蜂自然保护区,培育高产蜂种,推广活框饲养技术,加强中蜂产品宣传,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制,促进中蜂产品深加工,创造长白山特色品牌,才能有效保护中蜂资源多样性,发展长白山特色蜂业经济,实现中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A pis cerana cerana Fabricius in the Changbai Mountain has a rich germplasm resources , a good economic traits and a long history of bee culture ,So it has the resource advantages to de-velop the special bee products .However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hangbai Mountain area has been severely damaged ,there is fierce competition for survival between A pis cerana cerana and A pis melli fera ,A pis cerana cerana rearing technology is backward and its quantity is smal-ler ,it has been threatening the existence and prosperity of A pis cerana cerana Fabricius ,1793 in the Changbai Mountain ,s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pecial bee products lagged .Only by establis-hing the nature reserve of A pis cerana cerana ,developing high-yielding species of bee ,expanding the technology of apiculture ,enhancing the propagandaof bee products ,enhancing the invest-ment of science andtechnology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new products ,promoting the e-laborate process of bee products ,creating special brand ,can we protect the biological diversity of A pis cerana cerana ,develop special apiculture economics in the Changbai Mountain and accom-plish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 pis cerana cerana resource .【总页数】5页(P78-81,82)【作者】王志;张国义;陈东海;高洪学;李杰銮;王新明【作者单位】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吉林吉林132108; 吉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长春 130062;蛟河市养蜂管理站;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吉林吉林 132108;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吉林吉林 132108;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吉林吉林132108;吉林省养蜂科学研究所,吉林吉林 132108【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天池若隐若现,长白山中蜂长存——长白山中蜂考察随笔 [J], 徐祖荫2.夏季长白山中蜂管理要点 [J], 李杰銮;王志;刘阳3.秋季长白山中蜂管理技术 [J], 李杰銮;王志4.长白山中蜂室内越冬技术 [J], 李杰銮;常志光;王志5.长白山中蜂特色产品开发与利用 [J], 王志;张国义;陈东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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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
保护条例(草案)
第一条为保护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促进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传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农业部《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养蜂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长白山型中华蜜蜂是指已纳入国家和辽宁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蜜蜂品种。

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负责养蜂活动的监督管理。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XX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由农业、公安、交通、林业和有关乡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负责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养蜂组织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

第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在编制蜜蜂产业发展规划基础上,应当单独编制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和发展规划,报
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编制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和发展规划,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蜜粉源植物分布和承载蜂群能力,科学确定长白山型中华蜜蜂饲养规模和局地分布。

第六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蜜蜂品种、蜜粉源植物分布、地理位置等因素,设立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范围包括青山沟镇、牛毛坞镇、大川头镇、硼海镇、太平哨镇、步达远镇、下露河朝鲜族乡、振江镇、大西岔镇、红石镇、永甸镇、灌水镇、双山子镇、八河川镇。

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周边交通路口、重要地段应设立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标识牌。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

第七条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仅限于饲养纯种长白山型中华蜜蜂。

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禁止新增西蜂养蜂者,原西蜂饲养者限5年内逐步改养长白山型中华蜜蜂或迁出保护区。

第八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养蜂者可以自愿到县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备案的养蜂者可以申领《养蜂证》,并可优先享受技术服务。

备案资料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养蜂者姓名、住址和养蜂地点;
(二)品种、数量、来源;
(三)免疫、检疫、消毒情况;
(四)养蜂生产记录。

《养蜂证》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重新核验。

第九条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强化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

(一)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外来西蜂进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影响和干扰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蜂业生产秩序。

(二)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允许引进纯种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引进时应当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提供原产地养蜂主管部门品种鉴定证明、种畜禽合格证明、养蜂证和防疫检疫合格证明。

(三)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长白山型中华蜜蜂饲养者或西蜂饲养者离开其所在保护区,外出放蜂返回原地前,应当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提供前去放蜂地养蜂主管部门品种鉴定证明、种畜禽合格证明及防疫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条外来蜜蜂饲养者进入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外放蜂,应提前持《养蜂证》和防疫检疫合格证明,到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联系落实放蜂场地。

外来蜜蜂饲养者应当服从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对放蜂场
地的安排,不得私自、强行争占放蜂场地或随意改变放蜂场地。

第十一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严禁盗伐椴树、槐树等重点蜜粉源树种。

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植树造林应当提倡栽植蜜粉源树种。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辖区内蜜粉源植物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长白山型中华蜜蜂饲养管理技术培训,普及科学养蜂技术,鼓励和支持长白山型中华蜜蜂产业创新发展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第十三条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从事农业、林业、果树、蔬菜、药材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避免在盛花期施用农药,确需施用农药,应当施用低毒环保农药品种,保护蜜蜂不受伤害。

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用农药前3天告知所在地及邻近2000米以内养蜂者,养蜂者接到通知后应当相互转告,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长白山型中华蜜蜂饲养者,可以依法自愿组织成立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依法从事养蜂活动,为长白山型中华蜜蜂饲养者提供信息、技术、培训、指导、咨询、防疫、检疫等服务。

第十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长白山型中蜂保护区内新增西蜂或原西蜂饲养者5年限期后仍然饲养西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限其7日内离开保护区,并处每群蜂500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外来西蜂饲养者擅自进入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保护区内放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责令其2日内离开该保护区,并处每群蜂100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引入的蜂种不符合品种要求,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责令其2日内离开保护区,并处2000元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长白山型中华蜜蜂保护区内长白山型中华蜜蜂放蜂者或西蜂饲养者离开本保护区外出放蜂后,擅自返回原地,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责令其提供前去放蜂地的养蜂主管部门品种鉴定证明、种畜禽合格证明以及防疫检疫合格证明,如果提供的证明不全,认定其行为是擅自进入长白山型中华蜜蜂保护区放蜂,责令其2日内离开所在保护区,并处5000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外来放蜂者擅自或强行争占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放蜂场地或者随意改变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指定
的放蜂场地,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乱砍滥伐椴树、槐树等蜜粉源植物者,由养蜂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林业等部门依法处罚。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施用农药者事先没有通知或者施用的农药属剧毒农药,造成邻近或周边2000米以内的养蜂者损失的,由养蜂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责令施用农药者赔偿养蜂者损失。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相关单位依法申请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月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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