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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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病总结(人民卫生出版社胡泽卿)
一、法医精神病学:是研究人的精神障碍、精神健康与法律相关问题的医学分支学科。狭义来说是指主要依法对疑似精神障碍的违法者或者诉讼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和法律能力的鉴定,为委托方提供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意见书的专业学科。广义上来说,法医精神病学研究的内容涉及与法律相关的精神障碍和各种精神健康问题。
二、法医精神病学相关学科
法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法医学及其他亚专业、临床精神病学
三、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以及分级
1、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能依据这种认识自觉地选择和控制自己行为,从而对自己实施的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2、分级:无责任能力(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限制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完全责任能力(存在完整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
四、怎么依据法学要件和医学要件对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评定
1、医学要件是指主体是精神病人,即患有某种精神疾病,正是由于这种疾病的存在,才使得主体精神活动失常,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所以,医学要件是评定主体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前提和客观依据,是法医精神病学鉴定要首先确定的问题。
2、法学要件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主体在发生危害行为时,是否因精神病理作用而丧失或削弱了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在医学要件确定之后,就要以法学要件指导来确定主体的责任能力。
五、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及分类
1、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关系的资格,即是一个人的行为能发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资格。
2、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16-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六、鉴定方式的分类
1、直接鉴定:门诊鉴定、住院鉴定、院外鉴定
2、间接鉴定: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做出书面鉴定
七、鉴定种类的分类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
八、性自我防卫能力
1、性自我防卫能力:是指被害人对两性行为的社会意义、性质及其后果的理解能力。
2、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的几种不适宜情况
被害妇女有明显反抗表示或不满18周岁
已知被害人是精神疾病患者或痴呆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
九、精神损伤、精神伤残概念
1、精神损伤:是指个体遭受外来物理、化学、生物或心理等因素作用后,大脑功能活动发生紊乱,出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的精神功能紊乱和缺失。
2、精神伤残:是指精神损伤到了不可逆的程度,即出现了终身影响个体生活和社会能力的精神问题。
十、精神损伤、精神伤残鉴定的内容
精神损伤的性质
精神损伤的因果关系
精神损伤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十一、精神损伤的因果关系
1、直接关系
2、间接关系:诱发关系、增荷关系、转因关系、转嫁关系
3、无因果关系
十二、精神损伤的量化评估
1、以认知功能损伤为突出常规检测
常规检测:韦氏智力量表,有条件者给予认知功能神经心理(威斯康辛等)及神经电生理检测突出的记忆缺损(智力检查大致正常)者:临床记忆量表或韦氏记忆量表
有言语功能异常,或有文化背景差异、或对测验有畏惧者:非文字测验或瑞文推理测验2、以精神症状为突出
疑重性精神症状:MMPI(有文化、或有阅读理解能力者)同时实施简易精神病量表(他评)
是否人格改变:脑外伤后人格改变评定量表,或慢性脑器质性人格改变评定量表
疑轻性精神症状:SCL一90
疑抑郁症状者:抑郁自评和他评量表
疑焦虑症状者:焦虑自评和他评量表
3、社会功能
评定智力缺损者:
成人:成人智残评定量表(16岁以上) 儿童:适应行为评定量表(12岁以下)
精神障碍者: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或《中国残疾人实用标准势中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
4、合作程度检测:
在检测认知功能的同时检测:伪装智力,记忆低下测验
在精神症状评定量表的同时实施:伪装精神病评定量表
十三、精神分裂症五型五期及责任能力评定
1、分型:偏执型、青春型、紧张型、单纯型、未定型
2、分期:分裂症后抑郁、精神分裂症缓解期、精神分裂症残留期、慢性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衰退期
3、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1)无刑事责任能力
处于发病期,且作案行为时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
或者处于衰退期,精神活动不稳或残余病态观念诱使。
2)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在实施危害行为时,疾病原因导致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所减弱;
处于发病期,但作案行为虽然与精神症状不直接相关,其辨认能力或控制行为的能力削弱;间歇期缓解不全,遗留不同程度后遗症的,其辨认能力或控制行为的能力削弱。
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规定,间歇期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处于间歇期、且无任何后遗症状;病情完全缓解,病程完全平息。
十四、抑郁症分类及责任能力评定
1、分类:轻性抑郁症(轻抑郁)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复发性抑郁症
环形心境障碍
恶劣心境
2、责任能力评定
重性抑郁症及伴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
轻度抑郁症、环形心境障碍、恶劣心境--- 限制责任能力;
抑郁症缓解期:完全责任能力
复发性抑郁症:限制或完全
慢性抑郁症:限制或完全
十五、躁狂症分类及责任能力评定
1、分类:轻躁狂
无精神病性的躁狂症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复发性躁狂症
2、责任能力评定
轻躁狂:部分或完全
精神病性躁狂:无
瞻妄性躁狂:无
复发性躁狂症:部分、无、完全
慢性躁狂:部分、无、完全
躁狂缓解期:完全
十六、应激相关障碍基本概念及临床表现
1、应激相关障碍,又称反应性精神障碍,是指一组主要由于严重或持久的心理和环境因素(精神创伤)引起的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