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光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光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X光放射操作和防护管理工作,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文件,以及我院的具体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X光检查、X光治疗、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 X光设备管理第三条设备安全1.X光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X光设备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识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要求,并具备相关证书。
3.定期对X光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每台X光设备应配备特定的防护设施,如铅板、防护屏等,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5.禁止私自移动或转变X光设备防护设施,必需时需要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第四条设备使用1.X光设备的使用必需经过申请,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2.使用X光设备的工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经验,并经过安全培训。
3.X光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4.操作人员应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参数显示,如有异常应立刻停机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第五条辐射防护1.在X光检查和治疗现场,设有明显的辐射警示标识,提示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辐射防护。
2.工作人员在进行X光检查或治疗时,应佩戴合格的辐射防护器具,如铅背心、铅帽等,并定期检测其有效性。
3.工作人员应保持合理的工作距离,尽量减少辐射接触的时间和次数。
4.为患者供应防护器具,如铅胶板、防护隔板等,确保其安全获益和最小化辐射暴露。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培训与考核1.X光设备操作人员应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设备的使用方法、辐射防护知识以及紧急事故应对等。
2.定期对X光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确保其掌握合理的操作技巧和安全防护措施。
3.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岗位,直至合格为止。
第七条岗位责任1.X光设备操作员应依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医院放射防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职工和患者的健康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3.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安全第一。
二、放射防护基本要求1. 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应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 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防护标识,标明放射区域和非放射区域。
3. 放射区域应设置防护设施,如铅板、铅玻璃等,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
4. 需要进行放射操作时,应严格遵守防护操作规程,减少辐射暴露风险。
5. 放射设备定期检修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工作正常和安全性。
三、放射防护责任与义务1. 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是医院放射防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放射防护措施。
2. 院内各科室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放射防护职责。
3. 医院应配备足够的放射防护人员,负责放射设备的操作、检查和维护。
4. 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放射防护培训,树立榜样,共同落实放射防护责任。
四、放射工作者健康监护1. 放射工作者应进行体检,并定期进行辐射健康监测。
2. 放射工作者应按时接受辐射防护培训,了解辐射防护知识和操作规程。
3. 在工作期间,放射工作者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五、放射事故应急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在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
3. 对放射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制定纠正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六、严禁行为1.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放射区域。
2. 故意突破或破坏防护设施。
3. 违反放射防护操作规程,造成辐射泄露或意外事故。
4. 不按照规定进行辐射健康监测。
5. 非法使用或泄露放射源。
七、监督与处罚1. 医院放射防护监督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应视情况予以处罚,包括扣减奖金、警告甚至辞退。
2024年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____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____分钟准时阅片。
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
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
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防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放射性物质使用、储存、运输、处理等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减小对人体和环境的辐射伤害。
第二章放射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放射性工作必须按照安全策划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五条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放射性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六条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当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并进行岗位培训和资格认证。
第七条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放射性工作授权制度,保证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第三章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和使用第八条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在采购前经过严格的评估。
第九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和操作界限。
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和交接第十五条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管。
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必须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并标注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的交接必须通过专门的程序和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八条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采取安全可靠的工艺。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4篇)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安全,确保放射防护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放射源的单位,包括核设施、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
第三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是基于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放射防护原则第一,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五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放射源的识别和分类;2. 放射源的规范使用和操作;3. 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处置;4. 放射源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报告;5. 监测和评估;6. 培训和教育;7. 质量保证。
第二章放射源的识别和分类第六条放射源应根据放射性强度和防护需求进行识别和分类。
第七条放射源应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1. 高活性放射源:指放射性强度超过限值的放射源,包括核设施和其他核材料;2. 中活性放射源:指放射性强度较高,但低于限值的放射源,包括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3. 低活性放射源:指放射性强度较低,不太容易引起辐射危害的放射源。
第八条根据放射源的特殊性,还可以对放射源进行其他分类。
第三章放射源的规范使用和操作第九条放射源的规范使用和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放射源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经过合格的操作人员批准,并记录在册;2. 放射源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严禁违规操作;3. 放射源的使用和操作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 放射源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放射防护规定进行,保证人员的安全;5. 放射源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定期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和更新。
第四章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处置第十条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放射源的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门的场所,并符合安全要求;2. 放射源的储存和处置必须进行严格的标识和管理,防止遗失或外泄;3. 放射源的储存和处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4. 放射源的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造成的环境污染必须得到及时清理和治理。
2024年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二、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并按规定时限申请校验。
三、每年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尽量以胸部____-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放射诊疗机房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护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六、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使受检者转诊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放射科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制度一、落实责任制,由放射科负责人负责放射诊断质量控制工作。
二、放射科医、技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三、放射诊断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不购置、接受、使用、转让和出租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断设备。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每年对放射设备进行状态检测,定期进行设备校正、维护保养,并进行记录。
五、建立完整详细的质量控制记录。
记录包括放射诊断设备校正、维护保养,电源电压的稳定性,洗片机专用水槽的质量等。
六、熟悉____射线诊断设备和____胶片的性能特点,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____胶片。
根据体厚选择适宜的投照条件。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认真钻研业务,及时分析解决问题,积累工作经验,确保影像质量。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放射性健康,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涵盖核设施、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工业企业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按照三级分类管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放射性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操作;风险控制,持续改进。
第五条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的政策制定、标准制定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章放射性工作许可第六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性工作许可手续。
第七条放射性工作许可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放射性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环境、防护措施等。
第八条放射性工作许可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健康证明等。
第九条放射性工作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记录和隐瞒事实情况。
第十条放射性工作许可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对其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放射性工作的许可决定。
第三章放射性工作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放射性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进行放射性工作。
第十四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建立放射性工作档案,记录工作过程和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备案报告。
第十六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仪器校准,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放射工作的科室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并确定专门负责放射防护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放射防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放射防护安全检测和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放射防护安全风险。
第二章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二)明确放射防护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三)指导和检查医疗机构内各科室的放射工作;(四)组织开展放射防护安全教育和培训;(五)组织开展放射防护安全检测和监控;(六)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七)对放射防护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八)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共同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
第七条放射工作科室的职责包括:(一)按照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放射工作;(二)进行相关放射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熟练度测试;(三)合理使用和维护放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四)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防护措施的指导工作;(五)参与放射防护安全检测和监控工作,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六)及时处理放射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三章放射防护原则和措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在进行放射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辐射源避免:尽量减少辐射源的使用和暴露时间;(二)防护措施优先:通过合理使用辐射保护设备和屏蔽材料,保持适当的工作环境和设备;(三)个人防护:医疗工作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具,如防护衣、手套和护目镜等;(四)监测与测量:对患者和工作环境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和测量,确保辐射水平不超过安全标准;(五)安全培训:医疗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培训,提高防护意识和技能;(六)应急准备: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培训机制,确保在发生放射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放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及时办理预防性审批和验收手续。
五、放射工作人员按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六、放射工作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他入口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七、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配备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八、当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防护负责人,主管人员,防护人员应迅速提出全面处理事故控制和救治方案,认真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组织实施;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辐射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依据:制度应当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包括《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辐射防护法》等。
2.组织结构:应明确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管理的有效实施。
3.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监督、检测、记录等。
4.放射质量控制:规定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放射性物质的质量符合标准,且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并保护环境不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制定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放射防护培训,熟悉放射实验室的位点布局,了解放射源的种类、特性以及使用方法。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铅衣、手套、眼镜等,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对身体的伤害。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主要负责医疗影像检查和治疗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应用。
由于放射科工作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质量控制1. 质量目标和指标(1)影像质量目标:针对不同影像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影像质量目标,确保影像清晰、准确。
(2)质量指标:包括射线输出量、曝光剂量、图像分辨率、噪声等指标,以及医学影像质量评价的相关参数。
2. 设备质量控制(1)设备定期检修: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校准和调试: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输出量和曝光剂量满足要求。
(3)设备评估: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包括图像质量评价、分辨率测试、噪声测试等,确保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3. 操作质量控制(1)操作规范:建立放射科操作规范,包括设备操作流程、曝光参数调整、患者位置等,确保每一步操作规范执行。
(2)影像评价:定期对放射科影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定期对医学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图像分辨率、噪声等参数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二、安全防护管理1.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1)放射性物质购置和使用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放射性物质的购置和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合法、规范使用。
(2)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建立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
(3)放射性物质的追踪和核算:对放射性物质进行追踪和核算,确保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和余量准确。
2. 辐射防护(1)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2)放射源防护:建立放射源防护措施,包括设备防护装置、防护墙体、辐射区域标识等,确保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安全。
(3)辐射剂量监测:对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定期检查个人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限值。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保障职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防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工作的人员,包括职工、承包商人员和访客,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放射性物质,是指具有放射性的同位素或放射性质地的物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放射防护,是指对放射性物质产生的辐射进行防护措施,以减少辐射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第二章责任与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
委员会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担任委员。
第六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开展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
(三)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储存和管理。
(四)定期评估放射防护工作的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协调处理和报告发生的放射防护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设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放射防护工作。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单位的放射防护计划和措施。
(二)负责放射源的管理,包括采购、接收、安装、维护和报废的管理。
(三)组织进行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
(四)负责辐射防护装置和设施的检修和维护。
(五)制定放射防护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设立放射防护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放射防护工作落实。
放射防护安全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放射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和设备。
(二)培训和教育职工,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三)负责辐射场所的监测和控制,确保辐射水平符合规定。
(四)协助放射防护安全管理部门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九条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放射源采取二级管理:山西昔阳丰汇乐平煤业有限公司、班组。
2、公司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采购,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情况。
3、班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监护及维护、维修。
4、建立放射源台帐。
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放射源档案,做好记录。
5、建立暂存库,在检修期间、停产期间、放射源购回未安装前和报废后,使用暂存库存放放射源,避面丢失。
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7、放射源所在场所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
放射源工作现场应悬挂醒目的责任牌,注明现场责任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编码、出厂日期。
8、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必须有监控、报警系统,采取安全防盗措施,并有专人____小时值守,做好交接班记录。
9、放射源出入库、拆卸、安装,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10、放射源一旦发生丢失,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立即上报上级公安、环保部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防护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放射源管理:设立放射源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登记、备案、核查和监督管理。
对放射源的采购、出入库、移动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 放射源分类和标识:根据放射源的性质和风险等级,将放射源进行分类,并在放射源上进行标识,确保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
3. 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建立安全操作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4. 放射源防护:根据放射源辐射的特点和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防护设备、设立防护区域、限制周围人员和环境的辐射剂量等。
2024年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____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_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___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____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____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放射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放射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放射科护士长负责放射科日常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
3. 放射科技术人员负责放射诊疗过程中的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
4. 放射科安全员负责放射科辐射防护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放射防护设施与设备1. 放射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帘等。
2. 放射科应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放射科应设立专用防护用品储存室,存放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四、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遵守操作规程。
2. 放射诊疗过程中,尽量缩短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照射时间。
3. 使用高能射线设备时,应在辐射防护屏后进行操作。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5. 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五、放射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放射防护措施。
六、培训与考核1. 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
2. 放射科应组织考核,确保工作人员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放射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我们旨在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
2024年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2024年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放射防护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涉及放射防护的组织、个人,包括核设施运营商、辐射应用单位、辐射探测单位等。
第三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系,提高放射防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第四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倡导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推动放射防护技术革新和应用。
第五条国家对放射防护工作给予充分的政策、法律、经济等方面支持。
各级政府应当做好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对放射防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辐射区域划定第六条根据辐射源的性质和辐射水平,以及周围环境和人口等因素,划定不同等级的辐射区域。
第七条辐射区域划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辐射区域的划定应当经过科学评估,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明确辐射区域划定的责任,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
同时,应当加强辐射区域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辐射安全意识。
第三章辐射源监管第九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第十条辐射源的监管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监督辐射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开展辐射源的监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辐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制定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辐射源的保护和监控,确保辐射源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辐射源核查制度,加强对辐射源的监测和核查。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辐射防护措施第十三条辐射防护措施应当根据辐射源的性质、强度和时间等因素,以及人员、设备和环境的特点,科学选择合适的防护方法。
第十四条放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维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辐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2024年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篇11、放射科 X 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 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 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 放射科各 X 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 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 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 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 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 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 X 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 周至15 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 线检查。
10. 使用携便式、移动式X 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X 线机球管2 米以外,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版放射防护管理制度xx人民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目录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三、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六、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八、GE Lunar DPX-NT双能X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核九、GE Infinia VC Hawkeye 4 SPECT /CT操作规程十、放射防护应急预案十一、DSA机房管理制度十二、介入放射科工作制度十三、西门子DSA操作规程十四、介入科各岗位责任制度十五、介入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十六、放射剂量监测计划十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2。
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放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3.医院指定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放射安全和防护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放射诊断与治疗的专业技术及操作常规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每四年参加一次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
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6。
因进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短期或临时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1.医院开展放射治疗,在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进行影像学、病理学及其他相关检查,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对确需进行放射治疗的,应当制定科学的治疗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2.对体外远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在进入治疗室前,应首先检查操作控制台的源位显示,确认放射线束或放射源处于关闭位时,方可进入;3。
对近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工具拿取放射源,不得徒手操作;对接受敷贴治疗的患者采取安全护理,防止放射源被患者带走或丢失;4。
在实施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时,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随时清点所使用的放射性籽粒,防止在操作过程中遗失;放射性籽粒植入后,必须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确认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籽粒的数量;5。
治疗过程中,治疗现场至少应有2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并密切注视治疗装置的显示及病人情况,及时解决治疗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治疗场所;6。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放射治疗操作规范、规程实施照射;不得擅自修改治疗计划;7。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验证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离计划现象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本科室负责人或者本机构负责医疗质量控制的部门报告。
三、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医院制订本制度。
2.医院使用放射源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放射性治疗技术和医用辐射许可证;按照规定完成各种许可证的换证、变更等事务;并严格按其许可的范围及要求开展工作。
3.医院成立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医院的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与要求。
包括:组织防护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所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技术操作常规等的经常性学习与培训;与医院放射防护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的制订和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等等。
......感谢聆听4。
医院指定防护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日常事务性工作。
如:有关放射防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射线装置的安全情况等的经常性检查、监测工作;防护工作管理档案的建立、各种安全检查监测台账记录;等等.5.强化放射防护安全管理。
6。
在放射工作场所的出入口、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室及含密封型放射性核素装置等放射工作场所处或射线装置设备上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记。
7。
放射诊疗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即在安装、维修或者更换与辐照源有关部件设备时应当经有关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应当配备质量控制检测仪器并按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管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应设置必须的安全联锁装置、监控报警装置、视频与通话装置以及工作信号装置等安全和防护设施;射线装置的使用须按照有关要求的规定操作。
......感谢聆听8。
放射源的购置与退役均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程序和手续,并须建立健全和执行严格的放射源盘存查究制度。
放射源的盘存查究应记录和保存以下资料:即所负责保管的每个放射源的位置、形态、活度及其它说明;所负责保管的每种放射性同位素的数量、形态、活度、分布、包装和存放位置。
以便随时掌握本单位放射源的数量、存放,分布和转移情况,严防放射源被遗忘、失控、丢失或被盗。
......感谢聆听9。
从事放射诊疗的科室应制定下列要求:制定放射诊疗装置或设备的质量保证实施方案,并应遵守治疗保证监测规范。
放射诊疗装置的防护性能与技术参数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制定对患者或受检者进行放射诊疗时的安全防护要求.10.对患者和受检者在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11。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立即有效地启动医院的《放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故影响。
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1。
医院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提供放射防护设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许可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2.放射源的使用与储存场所单独设置;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等一起存放,要有有效的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止射线泄露的安全防护措施;其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3.放射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采购、使用及退役的放射源应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制度,并做到交接严格,帐物相符与记录资料完整。
4。
建立并执行严格的放射源盘存查究制度。
放射源的盘存查究应记录和保存以下资料:即所负责保管的每个放射源的位置、形态、活度及其他说明;以及所负责保管的每种放射性同位素的数量、形态、活度、分布、包装和存放位置。
随时掌握本单位放射源的数量、存放、分布和转移情况,严防放射源被遗忘、失控、丢失或被盗.......感谢聆听5。
在采购Ⅰ、Ⅱ、Ⅲ类放射源的同时,应依法与售源单位签订协议,规定废旧放射源应由源的生产或供应商及时回收处理。
暂时确实无法及时交回的,应移送指定的储存场所暂存。
6.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放射源的使用与储存场所设置防盗监控与报警装置,并指定专人实施一日三查制度,即在开机前、停机后、下班时.严禁私自向外单位转借与调拨放射源。
若确需转借或调拨,对方必须持有市环保部门签发的相关许可证等文件,并应经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的签字同意和批准。
......感谢聆听7。
一旦发生放射源的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件,应立即有效启动医院的《放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准备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故影响。
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1.放射源使用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范意识教育,落实治安责任制,做好内部治安管理,严格把好安全关。
2.放射源所在部位应设立CK报警装置,并与“110”联网,实行24小时监控。
3.放射源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医嘱,做好各种登记及核对工作,每天使用管理情况实行双人登记签字制度。
4.非工作人员和患者不得进入机房,未经院部许可,谢绝参观。
经院部批准的参观人员进入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并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入机房,禁止在机房和操作室休息、会客和娱乐。
5.禁止吸烟,禁止烟火,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入内。
对消防器材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良好状态。
6.做好放射源的保管登记工作,杜绝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废源应及时清退供货公司,并及时登记台账。
7.治疗使用结束后,应切断水、电、气等开关、阀门,关锁门窗,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六、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严格执行各放疗机的操作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2。
机器有故障时,不准去掉联锁对病人进行治疗,保证治疗安全。
3。
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工作细心、认真、负责.4。
严格执行医嘱,做好各种登记,做到正确、整洁、清楚。
做好治疗单的核对工作。
5.治疗结束后应检查各机房的安全,切断不需要的电源。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放射源丢失事故的放生.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1.进行放射性操作(mCi)必须戴手套,操作Na131I(1mCi)以上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带有可能污染的手套不得接触任何清洁区东西。
2。
放射性操作需在指定地点,强源在通风橱,弱源在低活性区内进行。
3.操作者需穿、带和利用各种防护用具,(铅眼镜,铅围裙,铅砖,长镍等,尽量减少放射性照射)4。
新来人员必须先学习放射性操作条例,学习操作时,必须有人现场指导,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工作人员开展新的放射性操作前同样要进行空白测验,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
放射性操作完毕,需探测双手等,发现污染,应及时去除污染。
6.遇泼洒等污染需按规定紧急处理,及时报告防护负责人,如除污染不满意时,应做好标记,并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和外照射,操作室内备有除污染急救箱,较严重的污染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7.放射性操作室内,严禁喝水,进食,吸烟。
8。
固体污染物由受过培训的卫生员处理,每两周送储存室,名称按放射源不同半衰期分类存放。
9.液体污物,按国家规定排放.八、GE Lunar DPX—NT双能X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一)准备阶段1。
打开空调和除湿机一段时间后(室内温度一般在24℃,湿度在40%),再打开机器开关。
打开电脑开关,进入电脑桌面后,打开测量软件程序.2.打开全身扫描软件,点质量控制(QA),点击OK,直至出现放置体模,放置体模(镭射灯红点对准小十字),点击电脑上的OK,扫描完毕后,点完毕,进入分析界面.(二)病人扫描1。
点菜单下新的病人,输入病人一般资料(包括姓名、编号、出生年月日、性别、体重、身高,另外如果是老年女性请输入绝经年龄),再点定位2.选择部位(腰椎spine),病人躺好,点OK,C臂移动至中央位置,出现镭射灯,给病人定位,腰椎:病人睡好后,用方垫把双腿尽量垫起,拉伸腰椎,镭射灯对准肚脐(根据病人胖瘦决定,如果病人较瘦,可对准肚脐下缘;如果病人较胖,可对准肚脐上缘),点击电脑上的OK,即可扫描,待扫描完毕,点保存进入分析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