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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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1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9-2011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009-2011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职务姓名学校一、哲学、历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庞学铨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郑祥福浙江师范大学王来法浙江工商大学秘书长:沈 坚(兼)浙江大学委员:倪志娟杭州电子科技邱高兴中国计量学院华正学浙江财经学院袁成毅杭州师范大学王海晨温州大学朱志勇绍兴文理学院李学功湖州师范学院尹晓敏浙江树人大学余丽芬浙江警察学院沈 坚浙江大学二、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俊豪浙江财经学院副主任委员:李金昌浙江工商大学钟晓敏浙江财经学院朱柏铭浙江大学秘书长:钟晓敏(兼)浙江财经学院委员:陈 凌浙江大学杜欢政嘉兴学院张明龙台州学院郑吉昌浙江树人大学程惠芳浙江工业大学陈红儿浙江师范大学孙伍琴宁波大学曹旭华浙江科技学院都红雯杭州电子科技闫国庆浙江万里学院周舒迥宁波大红鹰学三、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建淼浙江工商大学副主任委员:孙笑侠浙江大学张 旭浙江工业大学秘书长:孔庆江(兼)浙江工商大学委员:张根福浙江师范大学郑曙光宁波大学周光迅杭州电子科技王 健浙江理工大学杨 凯中国计量学院李明华浙江林学院方益权温州大学余德华丽水学院揭 明浙江万里学院宫 毅浙江警察学院侯作前浙江大学城市孔庆江浙江工商大学四、教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梅新林浙江师范大学副主任委员:吴雪萍浙江大学林正范杭州师范大学秘书长:秦金亮(兼)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于可红浙江大学张建平丽水学院李丹青中国计量学院黄永良浙江海洋学院岑 岗浙江科技学院胡来林温州大学李 勇湖州师范学院黄 滨浙江工业大学苏亚平浙江中医药大吕 澜杭州电子科技方爱莲台州学院秦金亮浙江师范大学五、农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立钦浙江林学院副主任委员:楼程富浙江大学虞聪达浙江海洋学院秘书长:朱祝军(兼)浙江林学院委员:应义斌浙江大学陈学新浙江大学林咸永浙江大学陆开宏宁波大学王向阳浙江工商大学吴月燕浙江万里学院朱祝军浙江林学院黄坚钦浙江林学院六、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肖瑞峰浙江工业大学副主任委员:吴秀明浙江大学张先亮浙江师范大学蒋承勇浙江工商大学杜 卫浙江科技学院秘书长:张先亮(兼)浙江师范大学委员:傅明善宁波大学张建宏浙江理工大学高 玉浙江师范大学徐 波浙江海洋学院汪少华杭州师范大学何华珍浙江财经学院叶世祥温州大学吕立汉丽水学院吴廷玉宁波工程学院侯友兰浙江越秀外国孙力平浙江工业大学郑友宵台州学院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何莲珍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赵 伐宁波大学洪 岗浙江教育学院秘书长:章汝雯(兼)浙江财经学院委员:徐萍飞浙江工业大学吴本虎浙江师范大学李波阳杭州电子科技刘法公浙江工商大学王金生浙江科技学院殷企平杭州师范大学杨坚定绍兴文理学院梁正宇湖州师范学院邵伟国台州学院董俊峰浙江万里学院金成淑浙江越秀外国章汝雯浙江财经学院八、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少健浙江传媒学院副主任委员:李 岩浙江大学卫军英浙江理工大学秘书长:姚 争(兼)浙江传媒学院委员:张 雷浙江工业大学贺雪飞宁波大学梁春芳浙江工商大学钱杭园浙江林学院陈华文浙江师范大学姚 争浙江传媒学院九、音乐及表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田耀农杭州师范大学副主任委员:郭克俭浙江师范大学秦润明绍兴文理学院秘书长:杨九华(兼)杭州师范大学委员:吴晓勇温州大学张飞龙湖州师范学院杨建伟丽水学院钦苏维温州大学关韶华浙江教育学院杨九华杭州师范大学十、美术及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建明中国美术学院副主任委员:陈振濂浙江大学王 赞中国美术学院项仲平浙江传媒学院秘书长:王 赞(兼)中国美术学院委员:李加林浙江理工大学张建春浙江工商大学徐 迅浙江科技学院周小瓯杭州师范大学邵大浪浙江财经学院陈 浩绍兴文理学院钟 安湖州师范学院周 旭浙江工业大学周绍斌浙江师范大学十一、化学类与化工制药类专业教学指主任委员:李伯耿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章鹏飞杭州师范大学高浩其宁波工程学院秘书长:陈丰秋(兼)浙江大学委员:徐志康浙江大学高建荣浙江工业大学赵雷洪浙江师范大学郑岳青宁波大学郑旭明浙江理工大学熊春华浙江工商大学叶发青温州医学院张立庆浙江科技学院程亚倩温州大学梁华定台州学院应 敏浙江万里学院齐陈泽绍兴文理学院黄向红浙江树人大学陈丰秋浙江大学十二、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盛颂恩浙江工业大学副主任委员:潘晓弘浙江大学赵东福浙江科技学院秘书长:方志梅 (兼)宁波大学委员:朱喜林浙江师范大学张云电杭州电子科技竺志超浙江理工大学徐向纮中国计量学院赵 云嘉兴学院薛 伟温州大学胡如夫宁波工程学院姚文斌浙江林学院赖尚丁宁波大红鹰学方志梅宁波大学十三、电气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薛安克杭州电子科技副主任委员:刘向东浙江大学方达伟湖州师范学院秘书长:秦会斌(兼)杭州电子科技委员:韦 巍浙江大学俞 立浙江工业大学余水宝浙江师范大学蒋刚毅宁波大学王伟明浙江工商大学曾碧新温州医学院李东升中国计量学院刘国平浙江海洋学院项新建浙江科技学院冯 浩嘉兴学院张永炬台州学院鲍吉龙宁波工程学院梁 丰浙江万里学院秦会斌杭州电子科技十四、环境科学类、大气科学类与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主任委员:陈英旭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陈建孟浙江工业大学袁昌明中国计量学院秘书长:翟国庆(兼)浙江大学委员:骆高远浙江师范大学徐继荣宁波大学谢正苗杭州电子科技孙培德浙江工商大学汤孟平浙江林学院陈世斌浙江财经学院周根娣杭州师范大学杨季芳浙江万里学院宋国利温州大学翟国庆浙江大学十五、生物科学类与生物工程生物类专业教学主任委员:丁德文宁波大学副主任委员:姚善泾浙江大学杨 玲浙江师范大学吕建新温州医学院钱国英浙江万里学院秘书长:钱国英(兼)浙江万里学院委员:夏顺仁浙江大学蒋德安浙江大学郑裕国浙江工业大学梁新乐浙江工商大学沃兴德浙江中医药大俞晓平中国计量学院童再康浙江林学院王利琳杭州师范大学陈海燕丽水学院严小军宁波大学十六、材料科学类与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主任委员:涂江平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钟明强浙江工业大学陈文兴浙江理工大学秘书长:陈红征(兼)浙江大学委员:翁文剑浙江大学方允樟浙江师范大学葛洪良中国计量学院傅深渊浙江林学院张云莲浙江科技学院邱化玉杭州师范大学陈卫平台州学院陈红征浙江大学十七、土建类与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金伟良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郑荣跃宁波大学王 澍中国美术学院秘书长:王 竹(兼)浙江大学委员:杨 杨浙江工业大学张振营浙江理工大学郭茂新浙江工商大学夏建中浙江科技学院牛志荣嘉兴学院潘林有温州大学王小岗台州学院姚 谏浙江树人大学魏新江浙江大学城市王 竹浙江大学十八、交通运输类与海洋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主任委员:苗振清浙江海洋学院副主任委员:孙志林浙江大学郑道昌宁波大学秘书长:谢永和(兼)浙江海洋学院委员:项贻强浙江大学楼永良温州医学院邵千钧浙江林学院程言清浙江万里学院胡永举浙江师范大学谢永和浙江海洋学院十九、轻工纺织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勇浙江理工大学副主任委员:何国庆浙江大学蒋家新中国计量学院秘书长:季晓芬(兼)浙江理工大学委员:李和生宁波大学胡更生杭州电子科技励建荣浙江工商大学邓尚贵浙江海洋学院薛 元嘉兴学院魏 静温州大学奚柏君绍兴文理学院孙培龙浙江工业大学王允祥浙江林学院季晓芬浙江理工大学二十、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类及口腔医学类等专主任委员:郑树森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姒健敏浙江大学瞿 佳温州医学院范永升浙江中医药大秘书长:姒健敏(兼)浙江大学委员:谷志远浙江大学谢 幸浙江大学赵正言浙江大学余 震温州医学院郑小伟浙江中医药大李国熊杭州师范大学周新妹嘉兴学院刘丽华绍兴文理学院卢东民湖州师范学院二十一、护理学及预防医学类等专业教学指导主任委员:陈肖鸣温州医学院副主任委员:陈 坤浙江大学孙秋华浙江中医药大秘书长:姜丽萍(兼)温州医学院委员:叶志弘浙江大学沈其君宁波大学周 韧浙江大学杨 磊杭州师范大学张金萍绍兴文理学院沈旭慧湖州师范学院丁国芳浙江海洋学院姜丽萍温州医学院二十二、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大鹏浙江中医药大副主任委员:胡永洲浙江大学李校堃温州医学院秘书长:李范珠(兼)浙江中医药大委员:来平凡浙江中医药大曲有乐浙江海洋学院斯金平浙江林学院张丽慧杭州师范大学刘利萍绍兴文理学院何俏军浙江大学苏为科浙江工业大学李范珠浙江中医药大二十三、管理科学与管理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主任委员:唐绍祥宁波大学副主任委员:吴晓波浙江大学陈畴镛杭州电子科技秘书长:熊伟清(兼)宁波大学委员:刘 南浙江大学周根贵浙江工业大学琚春华浙江工商大学易荣华中国计量学院史红霞浙江科技学院金 镇嘉兴学院鲁兴启浙江万里学院吴吉义浙江省电子政姚建荣浙江财经学院胡旭微浙江理工大学周宏明温州大学熊伟清宁波大学二十四、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重鸣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龚建立台州学院陈德人浙江大学秘书长:周玲强(兼)浙江大学委员:徐维祥浙江工业大学孙伯良浙江师范大学邱 妘宁波大学胡剑锋浙江理工大学许永斌浙江工商大学胡河宁温州医学院沃 健浙江财经学院叶国灿绍兴文理学院赵广华湖州师范学院程 蕾浙江万里学院宋明顺中国计量学院虞晓芬浙江工业大学陈丹宇杭州师范大学周玲强浙江大学二十五、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姚先国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宣 勇浙江工业大学郭 清杭州师范大学秘书长:郁建兴(兼)浙江大学委员:卢福营浙江师范大学何翔舟宁波大学王 颖杭州电子科技冯国境浙江理工大学徐建春浙江工商大学王 悦浙江中医药大郭剑鸣浙江财经学院吴玉宗温州大学詹成大浙江传媒学院郁建兴浙江大学二十六、数学类及数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主任委员:裘松良浙江理工大学副主任委员:陈杰诚浙江大学徐宪民嘉兴学院胡璋剑湖州师范学院秘书长:徐定华(兼)浙江理工大学委员:金蒙伟浙江大学陶祥兴宁波大学陈光亭杭州电子科技曹飞龙中国计量学院凌 晨浙江财经学院吴伟志浙江海洋学院邸继征浙江工业大学赵焕光温州大学奚李峰浙江万里学院王维凡浙江师范大学荆广珠宁波工程学院徐定华浙江理工大学谢林森丽水学院二十七、物理学类及物理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主任委员:叶高翔杭州师范大学副主任委员:盛正卯浙江大学冯尚申台州学院秘书长:李宝兴(兼)杭州师范大学委员:施建青浙江工业大学方健文浙江师范大学诸跃进宁波大学徐江荣杭州电子科技王世来浙江海洋学院王长荣浙江科技学院郑亦庄温州大学俞 军绍兴文理学院顾菊观湖州师范学院朱海平丽水学院崔玉建中国计量学院李宝兴杭州师范大学二十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计算机基础课程主任委员:何钦铭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陈庆章浙江工业大学胡维华杭州电子科技凌 云浙江工商大学秘书长:陈天洲(兼)浙江大学委员:赵建民浙江师范大学王让定宁波大学王兆青浙江理工大学陆慧娟中国计量学院方陆明浙江林学院王 衍浙江财经学院叶 绿浙江科技学院詹国华杭州师范大学施晓秋温州大学颜 晖浙江大学城市陈天洲浙江大学二十九、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陆国栋浙江大学副主任委员:王 辉浙江师范大学吕 帆温州医学院林娟娟温州大学秘书长:姚缨英(兼)浙江大学委员:隋成华浙江工业大学周 骏宁波大学杨奇瑞中国美术学院唐向宏杭州电子科技张瑞林浙江理工大学应 航浙江中医药大潘 岚中国计量学院石 戈浙江海洋学院朱春凤浙江科技学院顾肖联浙江传媒学院白忠喜绍兴文理学院陈新民浙江树人大学姚缨英浙江大学三十、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玲玲杭州电子科技副主任委员:林贤福浙江大学高法根中国美术学院华尔天浙江工商大学秘书长:杨永德(兼)杭州电子科技委员:周奇年浙江理工大学李五一浙江大学郑春龙宁波大学尤小军嘉兴学院杜友爱温州医学院陈晓竹中国计量学院朱永法浙江林学院段贻民浙江科技学院刘 越绍兴文理学院李 彬湖州师范学院杨永德杭州电子科技三十一、师范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锋民浙江师范大学副主任委员:马 兰杭州师范大学谢林森丽水学院秘书长:周跃良(兼)浙江师范大学委员:吴卫东浙江教育学院邵光华宁波大学李 勇湖州师范学院罗晓杰温州大学陈志伟杭州师范大学林慧莲绍兴文理学院宋秋前浙江海洋学院应向东温州大学周跃良浙江师范大学王少非台州学院。

学校决策委员会成立通知

学校决策委员会成立通知

学校决策委员会成立通知尊敬的师生们:近日,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为了提高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效率,加强学校内部的参与和协商机制,学校决策委员会将正式成立。

以下是有关学校决策委员会的通知。

一、委员会的职责和目标学校决策委员会是由学校内部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机构,主要负责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审议和决定。

委员会的目标是促进学校内部的民主决策和共识形成,以达到更好地服务师生,并提升学校整体的管理水平。

二、委员会的组成和选举学校决策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名一部分成员,并通过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表决选举产生另一部分成员。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每年底进行换届选举。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能够代表广大师生的利益,并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三、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学校决策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负责议程的编制和会务的组织。

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内容将及时向学校全体师生公开,以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另外,委员会还将设立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议题研究和方案拟定,以提供决策委员会更为详实的参考依据。

四、委员会的议题范围学校决策委员会将涵盖学校管理和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包括教学改革、学术研究、师资培养、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等各个方面。

委员会的工作将旨在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供合理的决策方案和政策建议。

五、委员会的沟通渠道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学校决策委员会将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委员会将与学校领导班子、各部门、师生代表以及校友等建立密切联系,形成共同推进学校发展的良好合力。

六、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决策委员会有权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议题进行讨论和决定,并可以对学校现行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同时,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委员会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并严守会议纪律和保守会议秘密。

七、委员会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决策委员会的工作将接受学校领导班子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委员会的公正性和工作效果。

宁波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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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人数

指导教师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职称
指导 人数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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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学院: 专业
选题情况汇总统计表(一)
学生人 数
课题 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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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注:指导教师答疑及指导记录次数不得少于 6 次
学生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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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填写)
指导教师姓名
所属学院
评价项目 序号
(分值)
评价内容
标准 分 优秀
评价等级
评价

不及
中等 及格
得分


教学态度
4.进度安排 教研室主任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日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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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设计(论文)题目:
学 院 名 称:

业: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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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部分(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概念、综述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 的或争论焦点)
变 更 理 由
指 导 教 师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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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变更审批表
学号
专业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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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场背景文件

中文场背景文件

中文联动系统声明宁波工程学院第二届“风起四明”模拟联合国大会组委会、宁波工程学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模拟联合国委员会尊重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并强烈希望每一位读者和我们组委会一样。

这份学术通告及其更新是为2015年宁波工程学院第二届“风起四明”模拟联合国大会撰写,代表、领队、观察员等可以限量分发部分或全部的材料内容,做会议准备之用;不得出于其他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大规模发布本材料。

目录欢迎信第一部分:历史背景一、巴尔干半岛——欧洲的火药桶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与铁托时期三、东欧剧变与与南斯拉夫联邦的解体四、内战爆发第二部分:委员会介绍欧洲理事会一、委员会介绍及席位设置二、欧洲一体化进程三、欧洲对科索沃危机的应对四、科索沃危机中欧盟的政策进展五、欧理会学术作业朗布依埃和平谈判一、委员会介绍及席位设置二、议题背景三、科索沃危机症结探寻四、科索沃危机中几对主要矛盾的分析五、会议前景展望历史安全理事会一、委员会介绍及席位设置二、安理会规则三、议题背景四、联合国相关文件要点摘录五、安理会学术作业第三部分:附录一、科索沃危机中的国际环境二、科索沃地区的军事部属三、参考文献欢迎信各位代表: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宁波工程学院第二届“风起四明”模拟联合国大会的科索沃危机内阁联动会场,作为本次会场的主席团成员,我们由衷的欢迎你们的到来,并将与各位代表携手努力,为大家奉献一场精彩的会议!同时,如果你在会议准备或会议过程中由任何问题或者建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一一解答,如有不足之处,我们也将积极改进。

巴尔干半岛,汇聚了世界各个势力的冲突和纷争。

1999年初,南斯拉夫成为了世界的焦点。

同年5月,北约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从这里开始,有人开始认识巴尔干,认识南斯拉夫,认识科索沃危机。

伴随全球一次次的调解和会议,南斯拉夫局势不仅没有任何好转,反而越发严重;难民问题,恐怖主义危机,国家分崩离析,甚至严重威胁到了世界和平局势......同时这场战争的爆发,也对世界各国的外交形式和国际社会的格局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科技创 新活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特修订宁波工程学院大 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 目标通过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运作,力求使全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都有接 受科学研究训练的机会。

学校设立 学生创新活动基金”,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大学 生科技创新活动。

通过学生创新活动基金”和其它形式的社会资助的投入充实大 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努力保证每年有大量的在校本科生得到该基金的资助,使学 生在导师指导下,接受严谨的科研工作训练,开展一些初步探索性研究工作,以 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同时通过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每年都产 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争取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 经费来源学生创新活动基金”,主要用于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学生科研项目的开展。

基金来 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上级拨款、社会赞助、学生自筹经费以及成果转让费等。

(三)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团委以及 相关学院(部门)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团委。

学校各学院、宣传部、 教务处、学生处、 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审定规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和调配、奖励机制审核和执 行等。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相关规程的制定,校外组织机构的联络,项目的策 划与初审,项目执行过程的宏观指导、协调和监控,项目工作量的核算,获奖学 生及其指导教师奖励的落实,编印年度总结材料和归档等工作。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承办(实施)本学院有关学生科技创新工 作。

实施学院(部门)应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学院领 导担任指导小组组长。

对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整体工作和进度,宣传组织报名,安排学生赛 前辅导和培训,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提供竞赛所需的实验室或场地,仪器设备, 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好竞赛后勤保障工作,以及收集竞赛作品、过程材料,获奖 成果展示,总结和归档等工作;对大学生科研项目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学 院宣传、组织、初评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管理与审核,优秀创新成果的发表与推 广总结和归档等工作。

2010年“两创”工作计划

2010年“两创”工作计划

宁波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宁工综治[2010] 3号二○一○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创建“平安校园”“治安安全单位”工作实施计划各单位、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浙江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平安和谐宁工建设,在抓好常规预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校预防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处臵能力,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继续保持省级‚平安校园‛、市级‚治安安全单位‛荣誉。

根据省、市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二○一○年度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计划下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一、创建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浙江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平安和谐宁工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预防各种案件、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处臵能力。

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构建和谐校园,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工作目标1、杜绝刑事案件及教职工、学生犯罪;2、防止较大灾害事故、意外伤亡事件发生;3、杜绝群体性闹事、集体上访事件;4、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5、防止非法宗教势力、敌对势力、毒品的渗透和侵害;6、治安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总人数千分之三以内。

今年重点抓好的大事有:一是以师生安全为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实现源头防范;二是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臵能力。

适时组织预案演练;三是进一步提升内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校卫队人员结构体系进行调整改革;四是着重做好学校二期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五是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工作。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治安安全单位‛(以下简称‚两创‛)活动,建立‚两创‛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状况,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的发生,强化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净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改善教书育人环境,争取在安全保卫创新工作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达到省、市‚两创‛的各项标准,通过省、市平安校园、治安安全单位验收考评,实现平安和谐宁工。

宁波工程学院“移动奖学金”评选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移动奖学金”评选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移动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激励我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曙营业部出资20万元在宁波工程学院设立“移动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专业前10%,德育考核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奖励额度与人数
奖励人数:每年奖励优秀学生50名。

各学院名额分配以当年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安排为准。

奖励金额:4000元/人。

三、管理机构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曙营业部与宁波工程学院共同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四、评审程序
1、“移动奖学金”每年十月评选一次。

2、奖学金实行申报制度,符合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学生将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3、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广泛听取同学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基础上,进行初审、公示,然后将符合评审条件的书面申报材料报校学生处,由学生处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本办法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由“移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核心期刊目录(2015版)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2015版)的通知

核心期刊目录(2015版)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2015版)的通知

宁波工程学院文件宁工发〔2015〕65 号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核心期刊目录(2015 版) 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2015 版)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科技工作, 使我校学术研究成果的评价和 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了宁波 工程学院核心期刊目录(2015 版)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2015 版) ,现予以公布。

-1-宁波工程学院核心期刊目录(2015 宁波工程学院核心期刊目录(2015 版) 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 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2015 版)关于核心期刊目录和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的说明: 1. 宁波工程学院核心期刊目录 2015 版主要由以下数据库整 合而成: ①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 (2014-2015 年核心版) ; ②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 来源期刊 (2015-2016 年核心版) ;③浙江大学国内期刊名录(2012 年) ;④《科学引 文数据库》 (SCD)来源期刊(2014) ;⑤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 刊目录总览(第六版) 》 (2011-2014 年) 。

2.本目录学术期刊分为 A、B、C 三类。

A 类为检索及权威 类期刊,包括 SCI、EI、SSCI 和 A&HCI 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以及 浙江大学国内期刊目录中人文社科类的权威期刊(包括《光明日 报》 、 《人民日报》等国家级报刊理论版全文转载) ;B 类为一级 核心期刊, 包括浙江大学国内期刊目录中的一级期刊和 CSSCI 一 区的期刊中未列入 A 类的期刊(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全文复印期 刊) ;C 类为二级核心期刊,包括 CSCD、CSSCI 和 SCD 来源期刊、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未列入 A 类和 B 类的期刊 (包括宁波工程学院学报) 。

3. 未列入该目录的期刊其级别由科技处依据上述 1、2 认 定。

4. 国内一级出版社目录在《浙江大学国家级出版社目录》 基础上增列部分国家级出版社。

宁波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校直属的独立建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机构。

学院前身为社科部,2017年9月学校为适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新要求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秉承“知行合一”校训、“讲实求精”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致力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学科建设。

学院设有6个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研室、工程伦理教研室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2个市级研究基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和港口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

学院党政工团组织机构健全,设有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等机构。

学院师资力量逐年发展,师资结构不断完善,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4人,其中,1人入选浙江省教坛新秀,1人纳入宁波市首批高校思政教学名师,1人入选宁波市首批高校思政中青年骨干教师,多人荣获浙江省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优秀奖,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精彩一课”一、二等奖,宁波工程学院“优秀教师”等荣誉。

近年来,学院围绕立德树人,着力推进“融合创新”教学,着力推进“三大融合”。

一是课程融合,开设“知行合一,做最好的自己”“工程伦理”“理论热点面对面”等融合性课程,完善课程体系;二是课堂融合,在确保课堂教学质量基础上创新实践教学和网络教学;三是队伍融合,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育教学合力。

“融合创新”教学让学生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三年来,获得省部级教改项目4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市级和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10余项。

学院还依托“风华讲师团”“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港口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平台,宣讲新思想,承接地方课题,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宁波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成员课题研讨学院党总支考察四明山横坎头村。

2010年综治工作要点

2010年综治工作要点

宁波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宁工综治[2010]2号关于下发二○一○年学院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了2010年综治工作要点,望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

(附:二○一○年宁波工程学院综治工作要点)宁波工程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综治工作要点通知宁波工程学院综治委员会2010年3月印发附:二○一○年宁波工程学院综治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2010年学校的综治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综治工作全局。

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化改革、强化合作、突破重点、追求卓越‛,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要求,巩固创建成果,继续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工作。

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综治工作目标,确保学校长治久安。

工作目标:1、杜绝刑事案件及教职工、学生犯罪;2、防止较大灾害事故、意外伤亡事件发生;3、杜绝群体性闹事、集体上访事件;4、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5、防止非法宗教势力、敌对势力、毒品的渗透和侵害;6、治安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总人数千分之三以内。

三、工作措施:1、切实加强领导。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加强对治安安全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创建‚平安校园‛和‚治安安全单位‛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完善治安保卫工作机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在人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2、大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园治安动态、宣传橱窗、安全知识讲座等阵地,结合安全周、安全月、‘119’消防日,对师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骗、防盗、防抢等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宁波工程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颁发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2007]17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高校(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共分二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行为;(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认真地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六)我校在籍贫困生;(七)获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第三章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建设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拥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二章处分种类及适用第五条违纪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第六条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

留校察看期间有悔改和进步表现者,期满后终止察看;有突出进步表现者,可提前终止察看。

留校察看期间经教育不改或又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扰乱校园或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视具体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非法进行各种集会、游行、示威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其中策划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无正当理由进行罢课或罢考的,给予记过处分;其中策划、组织、煽动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三)非法结社、结帮或出版、散发违禁刊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四)张贴或散布内容反社会的或煽动闹事的大小字报、网络消息,或散发传单、制造谣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参与非法传销、进行非法宗教迷信或邪教活动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劳动教养或受到刑事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因违法犯罪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三)被处以治安拘留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九条吸毒、贩毒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盗窃、损坏公私财物,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按以下规定予以处分:(一)盗窃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和分;盗窃财物价值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盗窃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宁波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参加科技、文体类竞赛奖励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参加科技、文体类竞赛奖励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参加科技、文体类竞赛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参加各类科技发明、学科竞赛、文体类竞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其指导教师。

二、奖励方式给予学生奖金和学分的奖励,给予教师奖金奖励,在科研积分、教学业绩考核和工作量认定上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虑,各类奖金奖励在每年年底统计发放,12月31日还未上报竞赛结果的将转入下年奖励。

三、奖励标准1、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国家级竞赛:由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竞赛。

省部级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竞赛委员会组织的竞赛、国家级产业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

市级竞赛:省级产业部门及市级教育局组织的各类竞赛。

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竞赛按市级计,全省范围的按市级二分之一计。

其它不能纳入以上分类的竞赛,由学校领导小组认定。

奖励标准见下表:表一各级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注:①同年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只记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奖励;②若是团体奖励每个获奖学生平均分配,导师奖励由指导教师自行分配;③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1- 3名等同于相应竞赛一等奖,第4-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12名等同于三等奖;④“挑战杯”和数学建模竞赛的奖励金额乘以1.2的系数。

2、科研项目奖励标准建立大学生科研项目与毕业论文(设计)有效结合机制。

学生在校期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的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设计)作品,并且与专业相关,学生可申请替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但不能替代毕业实习的教学过程),经导师、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交相关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入成绩档案,按答辩成绩和发表论文级别综合评定成绩;论文还可优先被推荐参与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其他成果奖励标准如下:注:①学生科研项目成果的奖励,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分配;②学生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来源于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的项目名称。

宁波工程学院“畅言宁工精神 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

宁波工程学院“畅言宁工精神 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

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结合全省开展的“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从精神文化层面有力助推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和谐发展。

巩固思想道德基础,培养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勤奋踏实、乐观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使命感,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开展“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

一、时间:初赛:4月15日—4月21日复赛:5月4日下午决赛:5月17日晚上二、地点:初赛地点:各学院自定复赛、决赛地点:东校区小礼堂三、参加对象:全体学生四、演讲内容:紧紧围绕“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提炼具有宁工特色的价值观,寻找自身的“大我”价值,探讨个体对学校、社会的责任,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求实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五、组织领导: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承办单位:人文学院分团委六、奖项设置:为推动演讲比赛广泛深入的开展和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演讲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以及“最佳人气奖”和“最佳风采奖”两个特色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比赛形式复赛分自主演讲和即兴演讲三个环节;决赛分朗诵、自主演讲、即兴演讲表演三个环节,每场演讲内容须结合赛程主题。

八、参赛要求:各学院初赛决出三名优胜者进入校复赛,参赛学生需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

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复赛报名表打印稿交至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至nbgcxytw@。

九、部门分工(一)策划组负责人:王珂颖、楼丽媛负责部门:校团委、人文学院分团委职责:负责策划的拟写和阐释(二)宣传组负责人:马梦龙、孙雅微负责部门:航程、校团委新闻中心、人文美宣部、矢量创意设计团队职责:1、新闻报道2、横幅、喷绘、海报、大板设计制作(三)执行组负责人:巴燕、邵业、章明璐负责部门:人文政宣部、渥采主持人演讲社职责:1.通知、报名工作2.选拔、培训工作3.比赛环节设置(四)后勤组负责人:吴航菲、沈杭君、吴自鑫负责部门:团办、青志中心职责:1.音控2.场纪场务、卫生3.会场布置、物品购置十、总体流程(一)3月13日,递交策划至主办单位(二)3月13日—3月16日,讨论完善并最终确定策划案,拟定通知(三)3月19日,向各二级学院分发文件(四)4月15日—4月21日,各学院初赛(五)4月22日,收缴复赛报名表,统计名单,准备相关事宜(六)5月4日,复赛(七)5月6日,公示复赛胜出名单(八)5月18日,决赛(九)5月19日,公示十一、经费预算项目单价数量合计备注计算器30 1 30笔 1 20 20证书 5奖品一等奖 1 100 二等奖 1 60 三等奖 1 30矿泉水 1.5 20 30喷绘250 1 250海报13 3 39合计559+附件一: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复赛报名表附件二: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流程附件三: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评分标准附件四: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评分表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复赛报名表姓名院别班级政治面貌联系方式(长短号)初赛演讲稿(可另附)学院分团委意见盖章:时间:宁波工程学院“畅言校园精神共筑卓越宁工”主题演讲比赛复赛比赛流程一、复赛流程(一)赛前1.主持人开场白并介绍应邀评委、嘉宾(邀请男女主持人各一名);2.赛前五分钟抽签确定安排好选手出场顺序并由主持人报读;3.将33位选手分成5组:1—7,8—14,15—21,22—27,28—33,以便评委点评。

宁波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宁波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宁波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第二条授予学士学位的组织机构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组成。

学校成立“宁波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简称校学位委员会)。

校学位委员会由13-17人组成,成员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教学或科研负责人。

校学位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由学校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校领导担任,任期四年。

成员在任期内根据学校学科调整和人事变动,作适时调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有关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制(修)订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按照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对各二级学院提出的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授予学士学位的人数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各学院应成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学位分委会。

学位分委会由5-7人组成,成员包括二级学院分管负责人和二级学院教学、科研人员。

教学、科研人员从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中遴选。

学位分委会设主席1人,主席由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

学位分委会委员任期四年。

并在任期内根据学校学科调整和人事变动,作适时调整。

学位分委会主要职责是:按照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本二级学院拟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

第三条应届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学位分委会按其职责,在每年六月上旬将本学院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以及不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凡符合本细则第六、七条规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填写《宁波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宁波工程学院学报第十届编辑委员会

宁波工程学院学报第十届编辑委员会

宁波工程学院学报第十届编辑委员会The Tenth Editorial Board of Journal ofNingbo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主任:鲍吉龙
副主任:徐金富
委员:(按姓氏拼音排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德国亚琛工业大学)鲍淑娣曹荣庆陈炳陈昊
陈洪波
陈晓平都时禹干伟忠胡如夫李万莉
梁方楚楼建明宁海林
任冈u 邵全军申广君沈友华寿建祥王家荣
吴诗玉肖荣春
谢志鹏杨为佑姚剑鹏张文辉张新光
张永平赵羽习赵卓
钟秋波Michael Raupach
Robert Boes (瑞士联邦理工大学)
Ruili Wang (新西兰梅西大学)
Weidong Zhang (英国利物浦约翰莫尔斯大学)
Youngsik Kwak
(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版权说明
凡向本刊所投稿件,全体作者需在投稿时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书》,将该论文的复制权、发行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编辑权、汇编权、翻译权等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

稿件一经刊用,编辑部将 一次性支付给作者著作权使用报酬(包括纸质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电子版等各种使用方式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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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团联…2009‟7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研讨的兴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学术氛围,促进我校大学生相互交流与学 习,经校团委、校科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工程学院2009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申报。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 二、活动目的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营造良好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创新性人才。

三、申报条件1、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我院普通全日制在读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学生个人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团队人数一般为2~4人。

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共 青 团 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宁波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文件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承担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

3、项目组须聘请指导教师。

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应至少聘请一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

四、项目申报程序: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并经相关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的方式。

1、提交材料。

申报学生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 2009年6月 1日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格见附件)。

2、学院初审、推荐。

各学院根据通知规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可结合申报材料的创新意义、实际应用价值等给出书面评价,由院长(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择优推荐。

3、学校复审。

校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为2009年度校内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为省级新苗人才计划、省级科技创新项目到省级新苗人才计划以及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项目。

4、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做好推荐排序)于 2009年6月1日前交至校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杜莹联系电话:87616081 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w@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2、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3、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4、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表格4.1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4.2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计划延期申请表4.3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资料目录4.4 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校团委校科协二○○九年五月七日主题词:科技申报通知抄送:校党委,团市委,高浩其校长,王晓勇副书记,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校工会,各学院党总支。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 5月7日印发附件1:申报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来源()自主立题()教师指导选题起止时间自年月至年月申请人或申请团队姓名年级所在院系、专业联系电话内容主持人成员指导教师情况姓名职称职务部门专业领域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领域:学院名称:申报日期:项目类别:个人项目□团队项目□宁波工程学院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制填写说明1.申报书要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

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

2.格式要求:申报书中各项内容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格中的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或另附纸张;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3.申报书由所在学院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均为原件),报送学校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

一、申请理由(包括自身具备的知识条件、自己的特长、兴趣、已有的实践创新成果等)二、项目方案(包括项目的研究目的、意义、内容、拟解决的关键技术和创新点、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实践环节、教师指导、工作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间等)三、所属学院提供条件(包括项目开展所需的实验实训条件、配套经费、相关扶持政策等)四、预期成果五、经费预算(包括每笔经费的支出科目、计算根据及理由)六、指导教师推荐意见签名:年月日七、学院推荐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名:学院盖章:年月日注:表格栏格不够可增加。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上报学院(盖章):序号项目全称项目具体分类/项目所属领域负责人姓名(学院+学历+年级)指导教师姓名附件3: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管理原则大学生科研项目遵循“兴趣驱动、自主设计、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计划每年立项校级学生科研项目,并择优推荐到省级新苗人才计划以及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项目。

二、项目申报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

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

2、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及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申请者可以是学生个人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团队人数一般为2~4人。

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承担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

4、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所指导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5、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

三、申请范围1、学生科研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学生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结合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建设发展方向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和研究意义。

(2)项目的研究应目的、内容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先进、合理、可行,短期内可望取得预期效果。

(3)对第一课堂学到的知识有巩固、运用、拓展和创新的作用,能充分做到活学活用,可涉及其他领域方面的内容,培养科研能力的项目。

2、申报类型(1)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哲学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二大类。

(2)申报项目结题成果的形式分为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二大类。

四、申请金额各项目申请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10000元。

对申请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由评审小组评审决定酌情增加资助额。

课题组成员如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学校另行予以奖励。

五、项目评审1、每学年春季学期初,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文献调研、设计研究和实验方案,填写《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各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初选,并向学校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推荐候选名单。

3、学校学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和团队进行课题评审,确定拟入选项目,并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

4、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修改《申请书》。

对拟入选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公示期满,确定最后立项项目。

六、项目运行1、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的运行。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和实验,并及时进行总结。

2、大学生科研项目由学校每年划拨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时下拨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下拨另外50%。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

3、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研究费用,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4、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

报账时,项目负责人先在发票上签字,再请指导教师签字后到学校学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审核,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5、学校有关部门应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类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开放,免收实验场地费、实验管理费。

6、加强计划管理,保持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确定,就要认真执行,中途不得任意变动。

如因不可预见客观条件变化,确需调整或改变,则须按相应规定报批手续,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改变,对于不可抗拒原因或失去研究价值确需中止项目研究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中止项目的申请报告,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无故中止项目研究或因责任事故未完成研究项目,向项目负责人追究一切责任。

7、项目研究中期,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中期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初步的试验情况,遇到的困难,最终确定的总体方案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8、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检查,对中期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对不按时递交中期进度报告,项目无明显进展或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终止该项目的运行。

七、项目验收1、获得资助的项目必须在一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并由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如调查报告、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应填报延期结题申报,经批准后,转入下一年度计划。

2、省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经费使用情况,研究过程体会、收获、建议等。

3、学校组织专家组统一验收,审议项目总结报告、实验操作演示,进行结题答辩,认定研究成果,评选优秀项目。

4、学校组织成果展示,定期编印出版大学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集,促进优秀成果的示范与推广应用。

八、其他1、各学院应该加强对所属学院学生立项课题日常的管理与指导,对于不能按时完成进度的学院,学校将会在来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数量有所减少。

2、对择优推荐到省级新苗人才计划以及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项目的项目,结题验收等要求具体参照浙江省相关文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4.1:年度宁波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学院: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完成人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完成情况注:完成情况为优秀项目、结题项目、延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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