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箱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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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楼楼宇标牌、信报箱、指示牌
供货安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xx1#、2#、3#、4#、6#楼
楼宇标牌、信报箱、指示牌供货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x1#、2#、3#、4#、6#楼楼宇标牌、信报箱、物业公司指示牌采购制作安装工程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1#、2#、3#、4#、6#楼楼宇标牌、信报箱、物业公司指示牌采购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范围:xxxx1#、2#、3#、4#、6#楼楼宇标牌、信报箱、物业公司指示牌采购制作安装,详见合同
清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等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内容,其承包内容包括完成工程
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技术措施、保险及缺陷修复等完成本工程的一切费用,并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二、合同工期:
乙方应在15个日历天内制作、安装完成本合同所承包的内容,并经甲方、监理方共同验收合格。若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开工指令为准。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xx元。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计价。该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劳务费、运输、运输损耗、保险、搬运卸货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配合、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保修费用、利润、税金、现场收取的水电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以及因现场靠墙边、地面需用同周边相同的不锈钢材料封边的费用,且包括图纸自行优化的费用,但此优化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签字确认,方可实施优化方案,造价不再增加。不论合同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结算价款=固定合同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书(含廉政合作协议)
2.工程量清单
3.经甲方认可的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五、质保期为自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算二年。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承担材料质量及安装问
题的保修责任。
六、付款程序:付款前,乙方的付款申请书报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进行审核,须附上验收报告及信报
箱钥匙交接单。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安装验收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乙方此时须开具合同总价100%正规的发票),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2年到期无息付清。
八、甲方代表
1、姓名:职务:电话:
2、甲方与乙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派驻的工程师代表甲方行使甲方的相关权利,具体职权包
括但不限于:批准付款证书、设计变更、竣工结算及结算依据签证、费用及工期补偿等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甲方盖公章确认后有效,否则无效。
九、技术要求:
1.标准依据:
1.1.信报箱箱体材料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也必须满足邮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1.2. 楼宇标牌、物业公司指示牌为甲方要求合格标准。
2.技术要求:按合同清单要求执行。
十、安全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在现场安装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 日的,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产品质量、规格、样式、数量、材质、安装质量等问题致使工程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
换货或整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此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
担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15日或者工程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乙方之间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诉讼期间乙方仍应履行合同。
十二、本协议壹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订立时间: _ 年_月_ 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附件一廉政合作协议
甲方:xx市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甲方项目合作的合作方,向甲方承诺自愿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廉政义务,并自愿承担因不履行承诺所产生的相应责任。
一、廉政承诺人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是本协议的义务主体,以乙方工作人员名义实施的非廉政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廉政承诺期限
自项目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选择合作方活动)开始至业务活动结束,涵盖了甲方和乙方合作及后续工程的全过程。
三、廉政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确实是礼节性的礼品或礼券也只能赠送给甲方;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实物及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好处;
3、未按照甲方规定的宴请申报制度申报同意,乙方不得私下宴请甲方工作人员;
4、乙方不得做出在业务合作结束后给予任何好处的承诺;
5、乙方对于甲方工作人员的收受、索要行为有拒绝并向甲方举报的义务。
四、凡违反本承诺,经查证属实,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承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五、对举报收受、索取行为,甲方将给予查证数额100%的奖励。
六、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