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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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通用8篇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篇一

附件

xxx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管理,根

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国xxxx有限责

任公司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职代会代表提案是职工通过职代会直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方法,是公司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公司职工和职

代会代表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提出高质量的

提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加强对提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xxx公司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3—主任:工会主席

成员:各分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其他成员。第五条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工会的指导下,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督办工作。具体职责是:

1.征集提案;

2.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审查立案;

3.对确定立案的提案,转承办部门办理,限期完成;4.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检查督促提案办理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提案人参与提案落实工作;

6、向公司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7.向代表通报提案工作进度;

8、对承办提案不力的单位提出意见,督促重新办理;9.公开提案工作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0、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向职代会报告提案工作。

第三章提案报送要求

第六条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出的提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4—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式两份)(见附表);

2.提案应由一人提议,两人或两人以上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均应

为正式代表;

3.提案应在提党群工作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上认真书写(或打印),字迹工整,内容具体应包括案由、案由分析说明、建议或措施;

4.提案必须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5.提案应经过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6.应具有全局性、严肃性、可行性。

第四章立案程序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提案提出的问题应在公司职责范围之内,建议和措

施应切实可行。代表提案经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审查,报公司工

会审议后可予正式立案。批准立案的提案属于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须提交职代会大会主席团审定后作为大会议案列

入大会议程。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和未获通过的大会议案作为意见和建

议将告知提案人。

第五章提案办理要求

—5—第八条承办部门要重视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提案落实工作,提

高提案办理质量。

1.认真研究提案的意见和要求,凡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及时

解决;因条件所限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出计划,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

决的,应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做出明确的解释。

2.承办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提案承办落实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

完成办理工作。

第九条对提案提出的要求,经过努力工作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做出“执行、部分执行、暂缓执行和不予执行”的答复和解释都是提案落实的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xxxx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工会职工代表提案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工作质量和效能,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工办发(2023)36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工代表提案,是指职工代表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就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以及职工普遍关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问内提交职代会审查立案,由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部门承接答复、办理落实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是企◆业单位职代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代表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

第三条职工代表提案工作要坚持图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

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代表提案工作.

第二童工作机构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应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作为职工

代表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整理.指导完善、审

查立案、移送办理、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工作.中小型企事业单位可以

由工会具体负责职工代表提案有关工作.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成员人数一般为5至9入,设主任(组长)1人,副主任(副组长)l至2人.不同规模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可以适当增减成员人数.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本届职工

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职工代表人员参加.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的任期与职代会的届期一致.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立,一般按照

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事业单位工会根据需要,提出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

的具体方案.

(二)职工代表团(组)采取会议推选、组织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

人员自荐等方式,协商推荐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三)召开工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讨论,提出具体候选人名单.

(四)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确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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