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办〔201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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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永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永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永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08•【字号】永政办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永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2号)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永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8日永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9号)规定,参照《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2〕8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之外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对2006年工资改革后,未经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暂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全部划转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绩效工资。

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对资金来源不稳定或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予以取消。

对合法、合规并且资金来源稳定的项目统一归并纳入规范后津贴补贴。

具体清理核查工作,参照省里的做法,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永纪发〔2012〕7号)规定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永政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永政发〔201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环境,确保政令畅通和实现富民强市目标,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函》(湘政法函〔2017〕350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2018年1月1日前印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失效规范性文件80件;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56件;重新公布规范性文件6件。

上述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决定印发前连续计算。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

今后,有效期已满的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经清理后凡未列入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行政管理工作。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0件)2.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6件)3.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 件)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5日附件1附件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6件)。

湖南省永州市教育局

湖南省永州市教育局

湖南省永州市教育局永教通[2007]62号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为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湘教发[2007]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7~2008学年度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及要求1.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和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

2.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

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制定出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并积极为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创造条件。

3.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开发教学资源,改进教学行为,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环境,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4.各校要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形式和机制,制定切实的教学班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但高中一年级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教学活动,不宜搞走班制,不得提前分文理科。

5.大力改革现行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与课改相适应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各县(区)应将课程改革工作纳为年度督导考核和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高中学校要将课程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教师业务年度考核之中,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以引导教师积极投身到课改工作之中,促进教师的课程教学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永委办发〔2010〕162号

永委办发〔2010〕162号
职 责: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审批、政策处理、资金投入等问题。
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专项工作组
组 长:林国初
成 员: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
联络员:李奕普(县府办,67236812、663251);郑依群(县国土资源局,67252358、664001)
3、完善政策。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围绕服务项目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县发改局要牵头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实施办法;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要负责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属地乡镇推进工作奖励办法;县经贸局要负责制定加快工业投资政策措施;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局要负责研究投融资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县国土资源局要负责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关工作,研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的具体措施;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审管办要负责制定加快项目审批的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要负责制定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问责暂行办法。
3、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攻坚。对照年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继续完善领导联系、推进例会、项目督办等制度,切实加强政策处理、审批服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和完成率达到如期目标。
4、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以切实解决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和核对清理,对排摸出的问题逐个分析研究,并制定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的具体处置方案,分门别类予以处置和清理,力争2007年、2008年、2009年的供地率分别达到90%、80%和50%。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甬教基[2012]226号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甬教基[2012]226号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的通知(甬教基〔2012〕22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各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为做好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04〕17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2〕115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宁波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全市普通高中创新班招生计划的通知》(甬教计〔2012〕9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及2012级高一新生学籍号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地、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本区域、本校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校必须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按市教育局核准给各校的学籍号数录取新生,不得随意突破计划。

从2011年开始,我省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了“一生一号”。

275永教德[2012]47号

275永教德[2012]47号

永教德[2012]47号
关于公布“我们的节日中秋”中小学生
手抄报比赛结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我局下发的•转发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永教德…2012‟41号)文件精神,我县举办了“我们的节日中秋”中小学生手抄报比赛。

经组织评委认真评选,现将获奖结果公布如下:
永春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文明办、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县
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

关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关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永教通…2012‟85号关于201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单位(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12年7月6日放暑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根据组织各种考试和当地党委、政府举行大型活动等所耽误课时的情况,可以延迟到7月16日放暑假,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下学期定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开学。

现就中小学放暑假及秋季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按时按质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复习和质量检测工作,做好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及综合素质评价,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各项工作。

特别要督促班主任落实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期末鉴定、工作总结等工作。

加强毕业班学生思想教育,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和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并认真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登记与整理。

各学校还要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和其他方面的工作总结,将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公物归还工作。

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提早谋划,切实围绕课堂教学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认真研究下学期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工作目标,及时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校历制度。

二、积极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稳定工作,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学生法制教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特别要注重防溺水、交通、消防、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常识的教育。

学校要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暴力、远离邪教、远离毒品、远离传销,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在确保师生安全和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学生自愿,可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夏令营等活动,使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及革命传统教育。

永教办函〔2011〕58号

永教办函〔2011〕58号

永教办函…2011‟58号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选拔永嘉县教育系统“十二五”期间首期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的通知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为了建设一支观念新、素质高、能力强,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意识的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积极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永嘉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规划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嘉县教育系统“十二五”期间第一期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

现将学员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学科初中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小学为语文、数学学科。

二、推荐条件- 1 -1.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自愿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班。

2.县教学新苗、市县学科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获得者或其他特别优秀的年轻教师。

3.年龄、教龄要求:35周岁以下、3年以上教龄(年龄、教龄计算到2011年8月31日止)。

三、推荐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1.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于6月10日-15日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入口:永嘉教师研修网(网址为:)。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凭学员推荐表参加测试和答辩(推荐表必须经学校同意盖章),具体要求由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3.根据报名材料审核及测试答辩情况确定名单,各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

四、培训周期:培训周期为两年,共240学时。

五、培训内容和方式:见附件2。

六、其他1.本次培训班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拔、动态管理的方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明确此次办班的目的和意义,把真正要求上进的教师推荐上来。

2.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培训费、指导费在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 2 -3.联系人:应根球,联系电话:67252447、661059(教育网)附件:1.永嘉县教育系统“十二五”期间首期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申请表2.永嘉县教育系统“十二五”期间首期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研修方案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主题词:骨干教师“十二五”培训班通知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6日印发- 3 -附件1:永嘉县教育系统“十二五”期间首期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申请表培训机构、学员单位、个人各存一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17]32号【发布部门】永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6【实施日期】2017.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永州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6日永州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为促进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管理,提高保教保育工作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市本级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精神和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区政府加大投入,有效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带动全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对零陵区、冷水滩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奖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部门设立、用于支持四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幼儿园校舍新改扩建、修缮和购置玩具教具、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不得用于人员支出,不得用于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和市教育部门根据年度学前教育经费预算总体安排情况,确定当年财。

校兴我荣校衰我耻教师演讲稿

校兴我荣校衰我耻教师演讲稿

校兴我荣校衰我耻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也必须是热爱自己的学校的,因为学校是教师工作和追求职业幸福的平台。

平台垮了,受损的不只是学生,还有教师自己,所以,爱自己的学校应该是每个教师的本分。

我们每一个老师都要把学校当作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我们生活的乐园,关心学校发展,爱护学校声誉,扞卫学校尊严。

要树立学校荣则我荣,学校强则我强,学校兴则我兴,学校弱则我弱,学校耻则我耻的荣辱观。

人人以爱校为荣,损害学校利益为耻。

提倡爱校如家,是因为学校是教师的工作岗位,是教师整个生活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既属于他的家庭和亲人,同样也属于学校,也属于他所从事的教育事业。

爱校如家必须要处理好个人与工作的关系。

提倡以校为家,事业第一,并不是要求教师不顾家,和谐的家庭关系本身也是对事业的有力支持和鼓舞,问题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在个人利益和工作需要发生矛盾时,应该以工作为重。

如果教师把职业仅仅看成养家糊口、维持生计的手段,对学校的情感就比较淡漠,对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就比较肤浅,工作就容易得过且过,对学生就不会负责,就会误人子弟。

我们提倡爱校如家,因为学校是我们为祖国、为人民作贡献,和自我发展的地方。

教师只有凭借这一岗位才能为国家培养下一代"四有人才",同时教师个人也可以凭借岗位优势,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无愧于党的培养无愧于自己的职业良心。

爱校如家,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才会感到学校如家一样,是紧紧锁住人心的一把锁;才会体味到家的温暖,深深地依恋它。

那么,怎样才是爱校呢?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1.爱学校就要真心地维护学校声誉。

一是要牢记人民教师的身份,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让学校声誉因为自身原因而受到丁点儿损失。

二是要有听不得任何人说自己学校"不"的感觉。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甬教基[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116号)海曙、江东、江北区教育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发展,选拔优秀学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宁波市教育局部分直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分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事项部分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学业考试前和后定向分配到校相结合的方式。

宁波中学、效实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0%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方式录取。

宁波中学、效实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0%部分,惠贞书院、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录取。

慈湖中学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定向招生也在学业考试后进行,招生名额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5%之内。

(一)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推荐招生1.定向保送生推荐范围市区(指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下同)所辖各初中(含民办学校)。

2.定向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方式定向保送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区。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90%左右名额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另10%左右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人厅函[2012]10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2.04.01【实施日期】2012.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2]10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6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甬教基[2012]117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4.01【实施日期】2012.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12〕11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1.坚持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原则。

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新生入学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

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下同)安排入学。

各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

3.坚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

永教办函〔2010〕61号

永教办函〔2010〕61号

永教办函…2010‟61号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暑期中小学教师师德专题培训活动的通知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属直属各学校: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

现就201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二、培训时间2010日年8月21日~25日,其中教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三、培训内容和形式(一)培训内容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师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师德体验教育等。

在具体安排中,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条例》、《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

2.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教育法规。

3.专题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今年是实施《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也是永嘉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之年,永嘉教育面临着提升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各地各校要通过系统组织学习《规划纲要》,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充分认清《规划纲要》出台的历史背景、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主题和战略目标,增强全局意识、发展意识、使命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增强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做贡献。

4.紧密结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及新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新课程业务培训和教师基本功培训,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育人观,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促进专业发展。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24•【字号】甬教基[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14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特色项目招生事项通知如下:一、特色项目的确定及学校的定位各地普高可根据学校传统及特色,提出特色项目发展计划及2012年特长生招生方案,按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涉及跨县(市)区招生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以2011年度为基础,学校及招生数量原则上不再扩大),于5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专业项目布局和学校专业项目发展资源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市直属普高根据学校实际,提出1-3个体育、艺术、人文、科技与发明等特色发展方向,其中新增加的项目至多1个,由市教育局认定。

特色项目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

特色项目一经确定,几年不变,并向社会公布。

5月7日前,体育、艺术类项目向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申报,科技与发明类项目向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申报,人文等其他特色发展类项目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申报。

二、招生对象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综合素质测评需达到1A3P及以上等等,并符合招生学校制定的自主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1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1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依据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义务教育战线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总揽,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责任,推进社会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努力缓解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抓住“融入”这一关键,突出“全过程”的要求,引导各地各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开展好“学雷锋日”活动,上好全国“开学第一课”,组织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二、落实教育部与各地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落实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承诺。

公布备忘录文本及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等附件。

公布签署备忘录的省级规划的2517个县级单位到2020年10年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

推动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

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
补充通知
各中学:
根据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12]35号)要求,各县区给所属初中学校下达的中职分流计划中,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招生比例要达到6%以上,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资质的祁阳师范、道县师范在各县区招收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数计入生源县区招生任务数。

今年我县分配到祁阳师范的招生计划数是50人,依据相关规定,祁阳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在我县招收的学生数同样计入生源学校中职招生任务数。

具体分配如下:
请各中学结合教育局分配的任务数,按照(双教通[2012]6号)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双牌县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
双牌县教育局
2012年5月10日
双牌县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
备注:1、各中学教务处组织学生认真填好此表,于5月15日前交教育局职成股;
2、县教育局于5月25日前组织报名学生赴祁阳师范体检面试和参观考察。

永教政〔2010〕69号

永教政〔2010〕69号
3.严重缺编的学校(在岗教职工占总编制数不足70%)。
4.违反计划生育的。
上述年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止。
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另有明文规定的除外,校网调整涉及到的教师按人事配套政策执行。
二、教师调入的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原籍在永嘉或夫妻一方在永嘉或照顾父母的教师,调入高、初中学校任教须达到本科学历,调入小学任教须达到大专学历。
1.符合基本条件的对象可参加上塘镇、瓯北镇学校竞岗考试,竞岗学校未落实的,由教育局择优统一调配到原籍地或配偶户籍地就近学校或山区学校任教。
2.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三坛"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业务荣誉获得者及名校优秀教师,由县局统一调配到缺编缺岗学校任教。
三、办理程序
1.符合调出条件的对象,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签署意见后先向学区提交相关材料(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业务荣誉证书、结婚证、配偶在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或工商营业执照和房产证;父母房产证、户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区初审合格后,填写商调表两份】,5月20日前,学区、直属学校将合格对象的两份商调表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局党委根据调出对象的学科、教龄及特殊情况和调出人数(原则上每年调出人数在全县教师总编制数的5‰以内)研究决定,公示一周后,6月初统一发函至拟调往学校的主管局。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它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永嘉县教师县际(市、区)流动审批表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县际 流动 规定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政工科意见

关于做好第二届六大行为习惯评选活动的通知20120824

关于做好第二届六大行为习惯评选活动的通知20120824

永教通…2012‟71号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小学“六大行为习惯星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县各中小学:根据《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六大行为习惯星级学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永教字…2011‟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六大行为习惯星级学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县在校中小学生。

二、评选内容和名额1、“学习之星、卫生之星、勤俭之星、礼仪之星、健体之星、诚信之星”六个类别的优秀学生。

2、校级星级学生评选活动由学校组织,名额自行确定;县级星级学生在校级中产生。

具体推荐名额为:学校规模在500人以下的每类推荐2人,500人—1000人的每类推荐3人,1000人—1500人的每类推荐4人,1500人—2000人的每类推荐5人,2500人以上的推荐6人。

九年制学校分小学部、初中部推荐,推荐人数按上述学生人数确定。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1、班级推荐。

按照《永顺县中小学“六大行为习惯星级学生”评选参考标准》(附件1),保证10%的评选面。

评选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之间推荐,投票产生。

要确保学生的全员参与,严禁班主任随意指定。

2、学校审查。

各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组织对班级(年级组)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查,按照“坚持标准、好中选优、保证质量”的原则,重点考核现实表现。

学校确定的星级学生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认定。

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决定第二届“六大行为习惯星级学生”人选,并在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者,发文认定星级学生人员名单,颁发证书。

四、管理和考核1、“六大行为习惯星级学生”实施动态管理,任期一年。

任期内现实表现好的,可进入下一届星级学生评选,表现不好的,取消下一届评选资格。

2、县教育局建立星级学生等级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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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间镇派出所 (10个):1.永川区景圣中学校、2.永川区五间卫生院、3.五间镇五间社区居委会、4.五间镇新建村村委会、5.五间镇合兴村村委会、6.五间镇友胜村村委会、7.五间镇双创村村委会、8.五间镇和平村村委会、间镇景圣村村委会、10.五间镇珍宝村村委会
(八)金龙派出所 (13个):1.永川区金龙镇初级中学校、2.永川区金龙加油站、3.金龙镇金龙场社区居委会、4.金龙镇金龙村村委会、5.金龙镇燃灯村村委会、6.金龙镇嘉复村村委会、7.金龙镇金鼎加油站、8.金龙镇解放村村委会、9.金龙镇灯坪村村委会、10.金龙镇洞子口村村委会、11.金龙镇金鼎村村委会、12.金龙镇政府、13.金龙镇卫生院
(四)南大街派出所 (27个):1.永川区易盛网吧、2.重庆市永川区欧罗吧歌厅、3.永川区心缘舞厅、4.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敬老院、5.南大街道办事处小桥子社区居委会、6.南大街道办事处兴南路社区居委会、7.南大街道办事处泸州街社区居委会、8.南大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社区居委会、9.南大街道办事处桃花岛社区居委会、10.南大街道办事处永隆场社区居委会、11.南大街道办事处黄文场社区居委会、12.南大街道办事处小南村村委会、13.南大街道办事处大南村村委会、14.南大街道办事处代家店村村委会、15.南大街道办事处黄瓜山村村委会、16.南大街道办事处谭家坝村村委会、17.南大街道办事处八角寺村村委会、18.南大街道办事处兴隆村村委会、19.重庆港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港都花园小区)、20.永川区振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昌州小区)、21.重庆康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山源小区)、22.重庆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农机市场家属区)、23.重庆易泰实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易泰家属区)、24、重庆远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露华浓住宅小区)、25、重庆星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尼斯蓝湾住宅小区)、26.永川区宏海物业有限公司(科融苑)、27.重庆市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街134号住宅区)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十)何埂镇派出所 (18个):1.永川区何埂中学、2.重庆市永川区化学制品厂、3.何埂镇何埂社区居委会、4.何埂镇丰乐村村委会、5.何埂镇狮子村村委会、6.何埂镇沙坪村村委会、7.何埂镇李家湾村村委会、8.何埂镇花园村村委会、9.何埂镇长丰村村委会、10.何埂镇新泉村村委会、11.何埂镇石笋山村村委会、12.何埂镇鱼龙村村委会、13.何埂镇联盟村村委会、14.何埂镇玉宝村村委会、15.何埂镇转角店村村委会、16.何埂镇仓宝村村委会、17.何埂镇一碗水村村委会、18.何埂镇科名村村委会
(二)萱花路派出所 (41个):1.重庆职业病医院、2.永川胜利路卫生院、3.永川区帆帆歌厅、4. 永川区时代小区、5.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社区居委会、6.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萱花路社区居委会、7.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万寿场社区居委会、8.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文曲路社区居委会、9.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杨家店村村委会、10.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万寿村村委会、11.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杨广桥村村委会、12.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永钢村村委会、13.永川区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电局家属院)、14.重庆庭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豪都佳苑住宅小区)、15.重庆渝西矿业集团祥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矿业集团家属院)、16.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科兰乔圣菲住宅小区)、17.永川区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棠城佳苑小区)、18.重庆名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豪小区)、19.重庆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渝西名都)、20.重庆市渝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时代住宅小区)、21.重庆美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百年华庭住宅小区)、22.重庆市永川区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竹小区)、23.永川惠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萱花映象)、24.永川区桂西学校、25.重庆市永川区海棠旅社、26.重庆市永川区夜都歌厅、27.重庆市永川区红日网吧、28.重庆市永川区桐叶兹风网吧、29.永川区活力时尚健身中心、30.胜利路街道办事处玉屏路社区居委会、31.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张家坡社区居委会、32.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永青村村委会、33.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胜利村村委会、34.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丰田村村委会、35.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堂皇坝村村委会、36.重庆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光华住宅小区)、37.永川区乐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乐华住宅小区)、38.重庆远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亨通步行街住宅小区)、39. 重庆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棠世家)、40.重庆浩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圣小区)、41. 重庆富侨洗脚城
(三)茶山竹海派出所 (11个):1、永川区呢喃网吧、2、永川区鸿胜网吧、3.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粽粑社区居委会、4、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云峰村村委会、5.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茶竹村村委会、6.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安溪村村委会、7.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萱花村村委会、8、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桂花村村委会、9、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茶园村村委会、10、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村委会、11.茶山竹海办事处
(六)朱沱镇派出所 (35个):1.永川区朱沱镇卫生院、2.永川区朱沱镇敬老院、3.永川区朱沱镇星光幼儿园、 4.永川区第十二中学校、5.永川区竞博鞋业有限公司、6.朱沱镇港口社区居委会、7.朱沱镇福龙桥社区居委会、8.朱沱镇汉东村村委会、9.朱沱镇围子山村村委会、10.朱沱镇水渡滩村村委会、11.朱沱镇新岸山村村委会、12.朱沱镇涨谷村村委会、13.朱沱镇九层岩村村委会、14.朱沱镇马道子村村委会、15.朱沱镇转龙村村委会、16.朱沱镇福良村村委会、17.朱沱镇石碓窝村村委会、18.朱沱镇滩子口村村委会、19.朱沱镇四明村村委会、20.朱沱镇江永村村委会、21.朱沱镇龙宝山村村委会、22.朱沱镇龙汇垭村村委会、23.朱沱镇笋桥村村委会、24.朱沱镇四望山村村委会、25.朱沱镇大河村村委会、26.永川区松溉镇初级中学校、27.永川松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8.永川区松溉镇卫生院、29.松溉镇文昌宫社区居委会、30.松溉镇旗山村村委会、31.松溉镇打鱼河村村委会、32.松溉镇新街子村村委会、33.松溉镇茅园村村委会、34.松溉镇松江村村委会、35.松溉镇鱼岭村村委会
一、各派出所列管单位:
(一)中山路派出所(87个):1.永川区昌州液化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重庆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亚联网络家园棠龙网城、3.重庆市缘梦圆家俱有限公司永川商场、4.重庆市永川区玉雕网吧、5.永川区征爱歌舞厅、6.重庆市永川区闽渝网吧、7.永川区川主沟金天美歌厅、8.重庆亚联电信网络有线公司亚联家园迎宾路网吧、9.永川区红河大道缘缘歌舞厅、10.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双龙村村委会、11.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玉清村村委会、12.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三星村村委会、13.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望城村村委会、18.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玉清村村委会、14.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花果村村委会、15.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卧龙凼社区居委会、16.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英井路社区居委会、17.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汇龙路社区居委会、18.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中河坝社区居委会、19.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红河路社区居委会、20.重庆善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善群.天秀锦地)、21.重庆恒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方文都)、22.重庆市伟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帝琴花园)、23.永川区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书苑)、24.重庆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桥生活公园)、25.永川区金海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龙苑、红河苑、海棠苑)、26.重庆远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灿.望城名都)、27.永川新安居物业有限公司(蜀华名苑)、28.重庆市跃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跃华新居)、29.重庆市渝荣建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渝荣天之韵花园)、30.重庆超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盛世棠城)、31.重庆市渝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昌州城市花园)、32.重庆市锦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港明珠)、33.重庆雨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AC世纪城)、34.重庆市渝北区金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巨宇江南)、35.重庆进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奥.巴塞罗那)、36.永川申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荷塘月色)、37.重庆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红河丽景、红河枫景)、38.重庆永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君临棠城)、39.重庆庭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沁馨苑)、40.重庆迎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洲.锦绣花园)、41.重庆远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俊佳花园、中山家苑、至尊华庭、国税局家属院)、42.永川区恒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心苑)、43.重庆江津区荣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华名都)、44.重庆永川区禄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城丽苑)、45.重庆康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安尚都)、46.好望角数码歌城、47.永川区金樽歌城、48.重庆市永川区今夜杯歌城、49.永川区鑫顺网吧、50.永川区飞越歌厅、51.永川区玉屏路激扬歌厅、52.永川区金雕家俱有限公司、53.永川夜欢舞厅、54.永川区朗月歌城、55.重庆亚联电信网络有线公司亚联家园永川网城、56.重庆市永川区浩武绿色动力网吧、57.永川区球元素台球馆、58.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瓦子铺村村委会、59.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孙家口村村委会、60.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北大桥村村委会、61.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昌州路社区居委会、62.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社区居委会、63.永川永发物业公司(金三角、利雅大厦、苍隆商场、工商大厦)、64.永川区吉星物业管理公司(雄丰小区)、65.重庆市泽永水务有限公司、66.重庆美德核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7.重庆市泰昌印务有限公司、68.永川紫光英力化工有限公司、69.永川区民政局、70.中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证券营业部、71.永川供电局220KV茶店变电站、72.永川区贝乐幼儿园、73.永川区枫叶国际学校、74.永川区上游小学、75.永川区贝奇幼儿园、76.永川区红河小学、77.永川区昌州茧丝绸厂、78.重庆市永川区望城路小学、79.永川区党校、80.重庆永川区中山幼儿园、81.红星红河婴幼儿园、82.永川区卧龙初级中学校、83.永川望城小学(蝉螺村小)、84.重庆永川区天骄幼儿园、85.重庆永川区汇龙小学、86.四川塞恩诺精细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87.重庆海通集资集团有限公司
永教办〔2012〕41号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确定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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