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等三个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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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等三个单位的

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濮政[2008]3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30

【实施日期】2008.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等三个单位的决定

(濮政〔2008〕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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