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等三个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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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等三个单位的
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濮政[2008]3号
【发布部门】濮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30
【实施日期】2008.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等三个单位的决定
(濮政〔2008〕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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