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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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第二实验小学校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高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高惩防体系办〔2010〕3号)文件要求和高教办法(2010)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我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廉政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防体系建设,运用科学手段,紧紧围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立足班子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把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作为监督重点,建立起教育深入、制约严密、监督有力、执纪严格的防控机制。通过实施廉政风险点管理,明确重点,制定预案,落实责任,从而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
解廉政风险。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我校行政班子成员及后勤财务人员。
(二)主要内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三类廉政风险”,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三)方法步骤。
1.深入查找阶段(10月10日-10月30日)。制定本单位领导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动员会。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参与,让大家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查找风险点。学校要突出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五种方法和利用举
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来查找搜集廉政风险点。
一是查找领导岗位风险点。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重点查找自身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二是查找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岗位风险点。根据职责定位,认真查找并分析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生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三是查找重要岗位风险点。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业务处置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点是发生机率高或危害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点是发生机率较高、危害较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点是发生机率较小、危害较低的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社会影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
具体风险等级的评估分三个步骤:(1)单位自查:单位
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通过个人查、部门之间相互找、分管领导亲自提,查找出岗位存在风险,并形成自查报告;(2)群众评议:针对自查报告,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评议、分析研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自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3)组织审定: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确定本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认真填写《领导岗位廉政风险个人自查表》、《重要岗位(中层)廉政风险自查表》和《股室(学校)廉政风险自查表》,并按时上交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再由教育局统一送交县纪委,县纪委监察局最终审核确定。评定出的廉政风险等级,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措施防控阶段(10月31日-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根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模式,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一是建立体现共性的防控模式,依据廉政风险点,结合岗位职责,对本单位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把现有制度充实到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防控措施中,岗位(部门)职责、办事流程要上墙。针对本单位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暴露出来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管理措
施,建立议事规则,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学校负责人要每年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评议打分。二是建立体现个性特点的防控模式。主要是针对岗位职责,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设计相应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个人向组织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
(2)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廉政风险时,及时向学校或岗位个人发出警示提醒,运用督导、纠错、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方式采取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单位主要领导要与重点岗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要建立岗位廉政风险季查制(每季度一次),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行。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学校接受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对各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核实党员干部个人申报事项的准确度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