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氨区设计规范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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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脱硝(反应区)运行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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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改可编辑精选文档Q/LHXXXX公司企业标准QJ/LH 04.40-2016XXXXSCR脱硝(反应区)工艺操作规程2017-3-8发布2017-3-8实施XXXX公司发布目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2.引用标准 (4)3.产品说明 (5)4.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介绍 (8)5.基本化学反应方程式 (10)6.岗位职责与范围 (10)7.开停车步骤及正常运行控制 (12)8.SCR脱硝系统的联锁保护 (19)9.脱硫装置常见故障、原因及处理措施 (21)10.定期工作安排 (28)11.检查与考核 (29)XXXX公司企业标准XXXXXXSCR脱硝(反应区)工艺操作规程QJ/LH 04.40-2016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公司热电分厂锅炉车间#1—#3锅炉烟气SCR脱硝(反应区)装置的运行、监控以及日常维护项目要求,适用于所有脱硝(反应区)运行人员,是指导脱硝运行人员正确运行操作的法规。

要求脱硝(反应区)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行调整、设备启停以及安全规程等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SCR脱硝(反应区)值班员操作工作。

2 引用标准引用依据:《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DL/T 5210-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大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国电电源[2001]218号;《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液体无水氨》GB536-8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设备制造厂产品说明书;3.产品说明锅炉烟气脱硝装置布置在炉外,呈露天布置。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完整版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完整版

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氨区相关设计规范大全相关设计规范大全一、液氨特性【1】标识: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UN编号【2】:1005,CAS号【2】:7664-41-7,,CN号:23003。

1、理化特性【1】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液氨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

熔点(℃):-77.7(标态),沸点(℃):-33.5(标态),引燃温度(℃):651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闪点:无意义爆炸上限%(V/V):27.4爆炸下限%(V/V):15.7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2、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1】: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环境危害【1】: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根据GB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氨属于IV(轻度危害)。

急性毒性:吸入LC>20000 mg/m3;50>2500 mg/m3;经皮LD50>5000 mg/m3。

经口LD50发病状况: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中国大唐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

表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为规范烟气脱硝系统液氨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范液氨泄漏导致的人身、设备、环境事故,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的同时,特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总体设计1.1 烟气脱硝系统液氨设施(简称氨区)建(构)筑物的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不同规范中的具体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照其中较为严格者执行。

1.2 氨区应集中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按功能划分为液氨储罐区、蒸发区、卸料区。

1.3 氨区内各建(构)筑物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以及氨区与明火、燃爆区域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各项工艺要求。

1.4 一个火力发电厂内液氨储罐应集中布置,并尽量控制液氨储罐的数量。

当液氨储罐数大于3个时,应分组布置,储罐组之间相邻两个储罐的外壁间距应不小于26m,否则应增设高至遮阳棚顶的防火隔墙。

1.5氨区应设置不低于2.20m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围墙,并设置两个或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逃生门。

氨区大门及逃生门均应采用向外开的阻燃实体门,内侧悬挂“安全通道”标识牌。

逃生门应能自动关闭,且不能上锁,可从内部设置门栓,门栓处设置“从此打开”提示牌。

1.6 氨区风向标数量不少于4个,应在氨区最高处呈对角布置,且处于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1.7 液氨卸料区应尽可能设置在氨区围墙内,如受场地限制,氨卸料区只能设于氨区围墙外的,应在液氨万向充装系统周围设置保护围栏。

液氨万向充装系统周围应设置防撞桩。

1.8氨区控制室和配电间出入口不得朝向装置区。

2 系统配置2.1 液氨卸料压缩机应采用氨气专用压缩机,压缩机入口前必须设置气液分离器。

2.2 液氨万向充装系统应使用具有防泄漏功能的干式快速接头,否则应在万向充装系统靠近卸车操作阀的位置增设止回阀。

液氨储罐液相进口根部阀前应装设止回阀。

2.3 应控制液氨储罐本体开孔数量和孔径,与储罐本体直接相连的液相管径不得大于DN80。

氨区规程

氨区规程

氨区规程1 概述:1.1 氨存储和供应系统提供氨气供脱硝反应使用,主要设备包括液氨储罐,液氨气化器,氨气缓冲罐,液氨输送泵,卸氨压缩机,氨气泄漏检测器及相应的管道和阀门。

1.2 液氨由液氨槽车运送,利用液氨卸料压缩机将液氨由槽车输入至液氨储罐内。

储罐输出的液氨经液氨气化器蒸发为氨气后,经氨气缓冲罐输送至脱硝系统,紧急排放的氨气排放至氨气稀释罐中,经水吸收后排入废水池,并由废水泵送至工业废水池进行中和处理。

1.3 卸料压缩机采用往复式压缩机,其作用是抽取液氨罐中的气氨,压入槽车,将槽车中的液氨推挤入液氨储罐中。

1.4 液氨储罐容量能够满足锅炉在BMCR工况下,2台锅炉连续运行5天的消耗量。

储罐上安装有紧急关断阀和安全阀,做为储罐液氨泄漏时的保护使用。

储罐上还安装有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和相应的变送器,将信号送到脱硝控制系统,当储罐内温度或压力高时报警。

储罐四周安装有工业水喷淋管线及喷嘴,当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淋水装置自动启动,对罐体进行喷淋降温。

1.5 氨存储和供应系统设置有2台液氨输送泵(1运1备).液氨储罐压力> 0.5MPa时,液氨通过静压进入液氨气化器;液氨储罐压力<0.5MPa时,液氨通过液氨泵进入液氨气化器。

1.6 氨存储和供应系统设置有2套蒸发能力为300kg/h的液氨气化器,采用蒸汽加热方式将液氨蒸发为氨气。

在氨气出口管上装有温度检测器,当温度过低时切断液氨进料,使氨气至缓冲罐维持适当的温度和压力。

液氨气化器上安装有安全阀,防止设备压力异常过高。

1.7 氨存储和供应系统设置有1台氨气缓冲罐和一台氨气稀释罐。

缓冲罐的作用是稳定氨气的供应,避免受系统不稳定的影响。

从液氨气化器蒸发形成的氨气,进入氨气缓冲罐,经过入口稳定阀减压后,通过氨气输送管道输送至锅炉侧脱硝系统混合器。

缓冲罐上安装有安全阀,用于设备的超压保护。

氨气稀释罐为立式水罐,水罐的液位由满溢流管维持,稀释罐由罐顶淋水和罐侧进水,液氨系统各排放处排放处排出的氨气由管线汇集后从稀释罐低部进入,通过分散管将氨气分散入稀释罐水中,利用大量水来吸收安全排放氨气。

液氨管理规定

液氨管理规定

电厂管理制度07 -2014氨区管理规定2014-08-25修订2014-09-01实施发布氨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涉及液氨储存罐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氨区等设备系统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第三条氨区有关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四条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五条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安全、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第六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第七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第八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第九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第十一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政府等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第十二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第十三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处所.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第十四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第十五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第十七条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第十八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第十九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第二十条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第二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第三章液氨储罐及设备第二十二条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第二十三条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第二十四条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所有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第二十五条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第二十六条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第二十七条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第二十八条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第四章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第二十九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第三十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内温度和压力高报警等装置.第三十一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警报功能.第三十二条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第三十三条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降温水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五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三十四条运行部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负责氨区的安全检查、防火、防汛、防腐措施的落实.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行使解释权.锅炉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1.值长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落实,并对当班期间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了解氨区设备的运行及缺陷处理情况.负责人员进入氨区的许可.2.锅炉主值负责氨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必要时应请示值长批准.负责氨区的日常巡检等相关工作.负责来氨接收、使用记录等相关工作.3.氨区是我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经值长或有关部门领导许可,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4.除当班锅炉运行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氨区,应在本厂有关人员陪同下并征得值长同意,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氨区.5.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氨区管理规定,服从当班运行人员管理;凡违反规定者,运行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有权令其离开氨区.6.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7.禁止酒后进入氨区.8.患有支气管炎、冠心病、心脏病及哮喘病的人员禁止进入氨区.9.非通行需要时,氨区大门必须关闭并上锁.10.禁止电瓶车、非工作需要的机动车辆进入氨区;机动车进入氨区,必须加装防火罩或其他防火措施,并做好登记.11.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消防车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齐全好用,监护人到位,并保证连续监护;如检修工作未完成,检修人员中途离开前,必须通知当班运行人员锁上氨区大门;工作结束时,及时清理现场,不留任何火种,并经运行值班人员验收合格.第三十五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第三十六条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并应加入防锈剂,防锈剂浓度不得低于300mg/L.第三十七条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第三十八条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气化器冻裂,应在气化器水中加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第三十九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第四十条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1. 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2. 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1%.3. 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4. 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5. 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第六章检修维护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第四十二条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5ppm体积浓度.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第四十三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第四十四条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第四十五条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第四十六条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1%.第四十七条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温度不得低于-10℃.第四十八条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第四十九条应建立氨区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区的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第五十条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第五十一条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氨区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第五十二条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第五十三条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第五十四条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第七章卸料安全管理第五十五条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第五十六条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第五十七条卸氨准备工作1. 卸氨操作前,要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2.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3. 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4. 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5. 卸氨前必须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标示.禁止在卸氨区检修车辆.第五十八条卸氨操作1.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氨区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只负责车上的连接,不准操作氨区内的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正确连接装卸台气相管和液相管与槽车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漏气,并应排尽空气.如有泄漏,应处理后再进行卸氨.2.卸氨时所用的气相管和液相管应使用金属万向节.3. 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4. 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第五十九条液氨卸料时,严禁采用空气压料和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必要时,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备压力的干燥氮气压送.第六十条液氨卸料时,槽车押运人员、氨区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第六十一条液氨卸料时,速度不应太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限时,禁止向储罐强行卸料.槽车卸料完毕后,立即关闭切断阀,收好卸料导管及支撑架.第六十二条如遇闪电、雷击、大雨、大风6级以上天气,或卸氨区周围30m范围内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或不得进行卸氨操作.第六十三条卸氨结束由运行值班人员和槽车人员共同确认安全后,槽车方可启动离开装卸台.第六十四条严禁在氨区内进行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不得用氨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卸氨车辆.第八章应急处置第六十五条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第六十六条发生液氨泄漏时,处理的决策依据是氨气监测器检测的氨含量.当出现漏氨报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汇报值长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停运相关设备,确认自动消防喷淋装置启动,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进行就地测量确认.靠近氨区前,应明确上风位,进入氨区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第六十七条液氨轻微泄漏1. 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切断氨气泄漏源,防止氨继续外漏.当氨泄漏量达规定值时启动自动消防喷淋装置,进行水稀释、吸收泄漏的液氨和氨气,防止氨气扩散.2. 迅速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3. 根据危及范围做好标志,封锁现场,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抢修,将氨泄漏程度减至最低.第六十八条大量液氨泄漏处理1. 立即发出应急警报,通知危害区域本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的人群迅速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泄漏范围不明的情况下,初始隔离距离至少150m,然后进行气体浓度检测,根据有害气体的实际浓度,调整隔离和疏散距离,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2. 应急救援抢险小组投入抢险救援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佩戴防氨面罩或正压式呼吸器,切断可能的泄漏源,开启消防喷淋;消防人员在上风口负责用开花或喷雾水枪进行掩护、协助操作,以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3.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断电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医疗部门机构求救.4.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警戒和事故处理工作.第六十九条氨泄漏引起着火时,不可盲目扑灭火焰,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首先设法切断气源,再灭火.若不能切断气源,则禁止扑灭泄漏处的火焰,必须用喷水进行冷却.第七十条人员急救处理1. 当液氨与皮肤接触时,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迅速就医.2. 当液氨与眼睛接触时,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min,并迅速就医.3. 当人体吸入液氨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应进行输氧;如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医.第九章管理要求第七十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液氨储量大于10t属重大危险源.应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工作.第七十二条氨区投运前应对氨区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第七十三条主要负责人对氨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氨区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建立完善氨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明确氨区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部门班组,并对氨区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第七十四条在氨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将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第七十五条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制定氨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坚持持续改进.附录一:液氨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附录二氨区出入登记表。

氨区重点要求(讲演稿11.6)

氨区重点要求(讲演稿11.6)

• 1.5氨区应设置不低于2.20m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围墙,并设
置两个或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逃生门。氨区大门及逃生
门均应采用向外开的阻燃实体门,内侧悬挂“安全通道”
标识牌。逃生门应能自动关闭,且不能上锁,可从内部设
置门栓,门栓处设置“从此打开”提示牌。
• 条文对应解释:最新版《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660要求氨区设置不低于2.20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为与实体围墙相适应,氨区的大门也应采用阻燃实体门, 不应采用钢格栅或钢栅栏门。
• 1.4一个火力发电厂内液氨储罐应集中布置,并尽量控制液氨 储罐的数量。当液氨储罐数大于3个时,应分组布置,储罐 组之间相邻两个储罐的外壁间距应不小于26m,否则应增设 高至遮阳棚顶的防火隔墙。
• 条文对应解释:从安全管理、运行维护等多方面考虑,电厂氨区 应集中布置,一个电厂只设一个氨区。部分电厂投运机组较多, 对不同时期建设的烟气脱硝氨区,可根据液氨储罐投运的时间进 行分组。为确保液氨泄漏时消防喷淋吸收效果,消防喷淋水系统 按储罐组分别设置,每个储罐组的储罐数不超过三个。根据《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间距取26m。 若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达到26m的,应在液氨储罐组间增设高至 遮阳棚顶的防火隔墙,目的是控制液氨泄漏后的扩散,便于查找 泄漏点和确保消防喷淋水的利用效率。防火隔墙可利用一侧罐组 围堰直接加高。
Ø 2013年8月31日,上海宝山区的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 ,生产厂房内液氨管路系统管帽脱落,引起液氨泄漏,造 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
• 氨具有挥发性、毒性和强碱性,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强烈 刺激和腐蚀作用,可导致人体呼吸困难、昏迷、休克甚至 死亡,其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半致死浓度 1390mg/m3,即刻致死浓度3500mg/m3。

脱硝系统(氨区)管理制度

脱硝系统(氨区)管理制度

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SNCR烟气脱硝系统氨区管理制度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五年十一月脱硝系统(氨区)管理制度氨为有毒、挥发性危险化学品,脱硝系统所用的氨水区属国家级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防火部位。

做好氨区的保卫、防火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脱硝氨区的运行及安全管理事项,包括氨区日常运行、氨水接卸、设备消缺检修期间必须执行的人员出入、劳动防护和各项安全措施。

1.2 本制度适用于氨区的正常运行管理。

2.管理内容2.1 脱硝氨区出入规定2.1.1 禁止任何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氨区。

需要进入氨区的工作人员(各级检查人员除外),必须由所在部门(外来作业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氨水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进入。

2.1.2 严禁毁坏围堰、警示牌、监控设施、入口铁门及门锁等。

2.1.3 严格执行氨区准入制度。

在氨区的室内固定地点设立人员登记本,任何人每次进、出氨区都必须进行登记。

2.1.4 氨区围栏门锁的钥匙存放在脱销系统控制室,由当班控制运行人员负责管理,按值移交;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管理、检修人员需进入氨区巡检、作业时,自行联系控制运行值班人员开门。

2.1.5 任何进入氨水储罐、氨泵房的人员,必须先关闭手机、对讲机,交出所有火种、非防爆手电筒等,分别存放在控制室设立的专用箱内。

2.1.6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认真巡检脱硝系统,并做好记录。

其他人员进入氨水储罐、氨泵房内巡查或检修时,每次中途离开或工作结束时,必须联系运行人员来将门锁好后才能离开。

2.1.7 进入氨水储罐、氨泵房的所有人员禁止穿能产生静电的合成纤维衣服或带铁钉的鞋,特殊工作项目,必须在进入前穿戴好专用防护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2 日常运行规定2.2.1 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氨区的日常运行和机组的供氨操作。

按指定路线对氨站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完成抄表记录,及时发现缺陷并按公司缺陷流程正确处置。

SCR脱硝系统运行规程(修改下发版)

SCR脱硝系统运行规程(修改下发版)

第一章 SCR脱硝系统第一节脱硝原理及设备概况1.脱硝系统的组成1.1锅炉烟气脱硝装置布置在炉外,呈露天布置。

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 SCR)工艺烟气脱硝系统, SCR反应器布置在省煤器与空预器之间的高含尘区域。

运行方式为连续运行,系统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可用率,不会因为该系统的故障而导致停机。

因此脱硝系统不设置烟气旁路系统。

锅炉配置 2台 SCR反应器,采用纯度为 %的液氨做为脱硝系统的反应剂。

采用模块化设计的蜂窝式催化剂,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工况( 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硝效率大于 60%。

1.2在氨站系统,纯氨通过压缩机卸装到储罐,将液氨通过加热器进行气化,转换成气氨后通过自压送入SCR系统。

2.SCR脱硝化学原理4NO+4NH3+O2→ 4N2+6H2O6NO +4NH3→ 5N2+6H2O6NO2+8NH3→ 7N2+12H2O2NO2+4NH3+O2→ 3N2+6H2O3.脱硝系统参数4.脱硝系统设备规范1.启动前的检查和准备SCR系统启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除按《辅机通则》进行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1.1常规条件检查确认1.1.1所有调节阀(用于调节NH3流量、蒸汽流量等),应开关灵活、可靠、有效;1.1.2各表计投运正常;1.1.3检查氨气、仪表空气、吹扫空气、稀释空气、生活水、吹灰蒸汽等压力正常;1.1.4确认各自动监测装置已正常投入;1.2系统条件检查确认1.2.1确认锅炉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1.2.2确认脱硝装置烟气流通正常;1.2.3确认SCR进出口NO X分析仪、NH3分析仪及氧量分析仪已投入运行;1.2.4确认机组负荷≥40%;1.2.5确认脱硝反应器进口烟气温度正常(310℃≤T≤400℃);1.2.6联系燃运值班员,锅炉SCR系统需投运,作好向SCR区供氨准备。

2.脱硝系统的启动运行2.1SCR脱硝的投运2.1.1稀释风机的启动(锅炉点火前启动)2.1.1.1检查A、B稀释风机已送电且置远方DCS控制;2.1.1.2检查A、B稀释风机入口滤网正常,开启A、B稀释风机出口门,开启A、B侧SCR 装置混合器入口空气隔离门;2.1.1.3启动A稀释风机,调节A稀释风机出口档板,使A、B侧进风流量均>3000NM3/h,2.1.1.4将另一台稀释风机投入备用位置。

某钢铁企业加热炉脱硝系统设计

某钢铁企业加热炉脱硝系统设计

某钢铁企业加热炉脱硝系统设计齐玉磊摘要: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钢铁行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前瞻性建设加热炉脱硝设施,采用SCR 工艺进行脱硝,将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下,为冶金行业节能减排思路带来积极的示范作用。

关键词:加热炉;环保;脱硝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钢铁行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工作要求,某钢铁企业计划开展NO X工程治理,建设轧钢加热炉脱硝设施,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下,为冶金行业节能减排带来积极的示范作用。

1 系统介绍某钢铁企业轧钢系统高棒生产线配套有加热炉,加热炉的燃气烟气和空气烟气已建设固定床脱硫系统。

现在该系统在脱硫后增设脱硝装置,经过脱硝系统后NOx排放浓度<25mg/ Nm3(标态、干基、8%O2),达到国家环保排放要求。

本工程工艺路线为:加热炉燃气烟气→固定床脱硫(已有)→一级换热(板式换热器)升温→二级换热(板式换热器)与热风炉烟气换热→高温(285℃)SCR脱硝→增压风机→烟囱(已有)达标排放。

加热炉空气烟气→固定床脱硫(已有)→一级换热(板式换热器)升温→热风炉热烟气与空烟烟气混合加热升温→高温(285℃)SCR脱硝→增压风机→烟囱(已有)达标排放。

加热炉燃气烟气经原引风机引出后,首先进入固定床内进行脱硫反应,脱硫后的烟气与SCR出口的高温烟气在一级换热器内进行第一次热量交换,烟气温度被加热到235℃,之后进入二级换热器,在补燃热风炉的作用下,烟气温度被加热到285℃,最后进入SCR反应器进行脱硝。

在SCR反应器中,烟气中的NOx与NH3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被还原成N2,从而实现烟气中NOx的脱除。

从SCR出口出来的高温烟气,经一级换热器换热后烟气温度降低到140℃,在增压风机作用下,这部分经脱硝、换热后的净烟气进入原烟囱排放。

烟气脱硝氨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模板

烟气脱硝氨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模板

烟气脱硝氨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模板1. 引言烟气脱硝作业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紧要环节,为了保障作业的安全进行,提高作业效率,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订立本规定模板。

2. 范围本规定模板适用于企业烟气脱硝氨区作业人员,并包含相关管理和考核。

3. 安全管理标准3.1 人员管理 3.1.1 确保烟气脱硝氨区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技能,具备指定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3.1.2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1.3 进行定期体检,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态符合相关要求。

3.2 设备管理 3.2.1 确保烟气脱硝氨区作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和修理保养。

3.2.2 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要详实,包含维护人员、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信息。

3.2.3 确保作业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必需时进行安全设施的更新和改进。

3.3 作业环境管理 3.3.1 确保烟气脱硝氨区作业环境清洁、整齐、无障碍。

3.3.2 对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毒物进行掌控和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3.3.3 定期进行作业区域的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障消防安全。

3.4 作业流程管理 3.4.1 订立烟气脱硝氨区作业流程及标准操作规程,并保持更新。

3.4.2 进行作业前的安全会议,明确作业的要求、风险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3.4.3 作业过程中,严格依照流程规定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或疏忽标准操作。

3.5 应急管理 3.5.1 在烟气脱硝氨区作业区域设立应急指示牌和应急装置,明确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3.5.2 进行定期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3.5.3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认真记录和分析,总结教训,完满应急预案。

4. 安全考核标准4.1 人员考核 4.1.1 作业人员应确保持有相关的证书和资格认证,定期进行技能考核。

4.1.2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试,检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玻璃工厂烟气SCR脱硝工艺中氨系统设计

玻璃工厂烟气SCR脱硝工艺中氨系统设计

当前,环保要求异常严格,尤其对于钢铁、水泥及玻璃等高污染行业,更是治理的重中之重。

在玻璃行业,无论是新投产的还是原有生产线整改,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烟气脱硫脱硝,在玻璃行业应用最为广泛的脱硝技术是SCR工艺。

SCR脱硝工艺原理:就是利用氨气作为还原剂,与烟气中的NOx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氮气和水,这一反应过程有温度条件限制,一般为300~380 ℃,而且还要在有催化剂的环境中进行。

目前,可以为SCR工艺提供还原剂的物质主要有液氨、氨水及尿素3种,目前玻璃工厂几乎均采用液氨为还原剂。

工艺流程:玻璃企业SCR工艺一般由氨的储运系统、氨气稀释喷入混合系统、催化反应系统、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其中氨的使用贯穿整个工艺流程,由于氨具有毒性及火灾危险性,一直以来事故多发,相关案例不胜枚举,给生产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因此,在氨储运系统的设计、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始终要把安全因素放在首位。

氨储运系统:氨储运系统的功能是把液氨处理成适合SCR工艺系统使用的具有一定压力范围的氨气,氨储运区包括卸车、储存、蒸发、缓冲、输送及事故排放等工艺装置。

SCR工艺系统中的氨用量绝大部分汇集于此,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1)安全间距,液氨储罐的数量根据玻璃工厂规模大小,一般采用2~3个,要求其储存量能满足7~10天的使用要求。

均采用地上卧式储罐,储罐应在同一防火堤内成组布置,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要大于其中最大一台储罐的储量,一般防火堤的高度应≮1.0 m,在防火堤相对应的两侧设置进出踏步。

氨储运区应设置净宽和净高均≮4 m的环形消防车道,环形消防车道至少要有两处与工厂内道路联通。

以国内某2×800 t/d浮法玻璃生产线为例,对氨区设计布局做具体说明,其氨储运区布置见图1,区域内设备间安全距离、消防道路、罐区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等均应满足表1的要求。

图1 玻璃工厂液氨储运区布置图(2)消防喷淋:是氨储运区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必须放在安全生产的首位,消防喷淋系统应广泛覆盖液氨储罐区域、液氨蒸发缓冲区域及卸车区域。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氨区消防喷雾设计的探讨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氨区消防喷雾设计的探讨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氨区消防喷雾设计的探讨作者:赵筱衡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7年第02期[摘要]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程主要利用氨与烟气混合,达到脱除烟气中NOx的目的。

液氨作为最常用的脱硝还原剂,其理化性能决定了脱硝工程氨区应具备极高的消防安全等级,其中水喷雾灭火系统是氨区消防设计中的重点。

水喷雾灭火系统通过极细的雾滴隔绝包裹泄露的氨气,防止氨气扩散;同时对氨罐表面进行冷却并吸收氨气,防止氨罐爆炸。

本文针对氨区消防设计的特点,论述水喷雾灭火系统中应注意的设计要点,并结合工程案例,通过对该系统进行合理的选型布置,使其达到最佳的喷雾效果,保证氨区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氨区消防喷雾液氨储罐高速水雾喷头中图分类号:TM62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092-021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艺简介及氨区的消防设计要求1.1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工艺简介2013年以来,“雾霾”已成为环保领域的关键词。

有报告显示,中国最大的500个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此同时,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有7个在中国。

雾霾,顾名思义是雾和霾。

但是雾和霾的区别很大。

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视觉障碍的叫霾。

火力发电厂作为环保领域的领头军,肩负着“防霾治霾”的重要使命——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技术既是空气污染治理环节中的重要一项。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系统是向催化剂上游的烟气中喷入NH3或其它合适的还原剂,利用催化剂将烟气中的NOx转化为N2和H2O。

无论以何种形式使用氨,首先都是使氨蒸发,然后氨和稀释空气或烟气混合,最后利用喷氨格栅将其喷入SCR反应器上游的烟气中,达到脱除烟气中NOx的目的。

1.2 氨区常用脱硝还原剂及消防设计的基本要求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脱硝还原剂为液氨和尿素。

本文主要探讨以液氨作为还原剂的烟气脱硝工程氨区消防喷雾系统设计。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防范液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燃煤发电厂利用液氨作为还原剂的烟气脱硝系统中氨区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称氨区指接卸和储存液氨以及制备氨气的生产区域,按功能分为生产区(含储罐区、卸氨区、氨气制备区)和辅助区(含控制室和值班室)。

第三条发电企业是氨区安全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履行氨区安全管理责任。

本规定所指发电企业包括投资建设和管理氨区的使用单位和特许经营单位。

第二章安全要求第四条氨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且处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设置必要数量的风向标。

生产区应符合火灾危险性乙类和抗震重点设防类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氨区设备配置和系统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GBl 5 O一2011)等特种设备相关规定。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并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储罐以及氨管道系统应可靠接地。

第七条氨区电气设备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符合防爆要求。

第八条氨区大门入口处应装设静电释放装置。

静电释放装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为1.0m,底座应与氨区接地网干线可靠连接。

第九条氨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职业危害告知牌和安全标志标识。

职业危害告知牌应注明氨物理和化学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两个及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以便危险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氨区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 5m。

洗眼器应定期放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并做好防冻措施。

第十二条氨区宜设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喷雾两用,能够上下、左右调节,位置和数量以覆盖可能泄漏点确定。

氨区系统规程

氨区系统规程

氨区系统第一章系统概述第一节工程简介1. 本厂锅炉(WGZ-240/9.8-2),为武汉锅炉厂生产,锅炉为240t/h高压自然循环锅炉,其基本型式是:单锅筒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倒U形布置、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尾部双烟道烟气挡板调温、固态排渣、全钢构架、悬吊结构、露天布置。

本锅炉在汽包内设置排污、取样、加药、洗汽装置。

2. 工艺系统按SCR入口NOx浓度650mg/Nm3、处理100%烟气量及最终NOx排放浓度为100mg/Nm3进行设计。

3. 每台锅炉所设反应器烟气垂直向下通过催化块层。

4. 采用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5#-8#机组共用一个液氨储存、制备与供应系统。

第二节生产工艺流程1. 氨供应区简称为“氨区”。

主要作用是卸载、储存合格液态氨,并向SCR 反应区提供合格的氨气。

氨供应区内设置卸载区,制备区和液氨罐区。

2. 氨区由液氨卸车、储存、气氨制备、供应系统、吸收系统组成,主要设备包括卸氨压缩机、液氨储罐、液氨供应泵、液氨蒸发器、氨气缓冲罐、氨气稀释罐、仪用气缓冲罐、喷淋装置、废水泵、废水池、水幕装置等。

提供氨气供脱硝反应使用。

3. 液氨通过液氨槽车运送到装卸区域,利用卸氨压缩机将液氨由槽车输入液氨储罐内,用液氨泵将储罐中的液氨输送到液氨蒸发器内蒸发为氨气,再经氨气缓冲罐控制到一定压力后输出,经脱硝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其流量后,进入氨/空气混合器。

4. 除主要工艺流程外,还设置了事故氨吸收及液氨储罐降温系统。

5. 液氨储罐设置了液位高低报警并与液氨罐进、出料阀门联锁,氨罐进、出料管设置了远程紧急切断阀。

第三节工艺原理1. 由氨储存供应系统提供的脱硝反应还原剂-氨气(NH3),在氨稀释系统中被空气稀释到安全浓度(体积浓度<5%)以下后,通过氨注射系统注入到氨注射栅格烟道内的原烟气中,然后在静力式混合器的作用下与一定温度下的原烟气充分混合。

充分混合后的原烟气与氨气(NH3)、空气的混合气体通过入口烟道进入SCR反应器内,在流经布置于SCR反应器内的催化剂层时,在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原烟气中的污染物—氮氧化物(NO、NO2)与喷入的还原剂—氨气(NH3)在催化器的表面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对环境没有污染的N 2和H 2O ,达到脱除原烟气中污染物的目的。

电力公司脱硫脱硝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脱硫脱硝设施管理实施细则
12
液氨罐体扶梯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13
液氨卸料区应设置用于槽车接地的端子箱,端子箱应布置在装卸作业区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配置专用接地线。
14
万向充装系统两端均应可靠接地。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时间
15
氨区所有电气设备、远传仪表、执行机构、热控盘柜等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设备,防爆结构选用隔爆型(Ex-d),防爆等级不低于IlAT1。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时间
4
查阅技术协议、性能测试报告、环保验收报告、监测报告等技术文件及运行记录,现场查看控制室CRT显示的运行参数及工程师站的历史数据记录。脱硝效率或NOx排放浓度达到设计或当地环保要求。
5
查阅技术协议、性能测试报告、环保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及运行记录,现场查看控制室CRT显示的运行参数及工程师站的历史数据记录脱硝系统投运率达到设计要求或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求。
项目
序号
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时间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时间
脱硝设施管理
28
液氨储存及供应系统周边应设有氨气检测器,以检测氨气的泄漏,并显示大气中氨的浓度。当检测器测得大气中氨浓度过高时,在机组控制室发出警报,提醒操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氨气泄漏的异常情况发生。氨气泄漏检测器的数量及其布置位置合适,并将氨泄漏及火灾报警和消防控制系统纳入全厂消防报警系统。

火力发电厂脱硝工程氨水区储罐区消防系统设计

火力发电厂脱硝工程氨水区储罐区消防系统设计

火力发电厂脱硝工程氨水区储罐区消防系统设计作者:张崔灿来源:《科技资讯》2017年第01期摘要:我国大型火电厂采用氨水作为脱硝试剂越来越多,需要规范明确氨水危险等级,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设计技术规程》对氨水消防设计的要求。

关键词:火电厂氨水区脱硝消防设计中图分类号:X7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1(a)-0000-000 引言目前火力发电厂脱硝技术脱硝试剂有液氨法脱硝、氨水法脱硝、尿素法脱硝,由于液氨属于乙类危险类别,属于重大危险源,储存起来危险性较大。

现在越来越多的电厂选用氨水法脱硝。

氨水区氨水储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宜安丙类液体。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8.1.4中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

但规范并没有规定喷淋水强度。

所以为配合越来越多的电厂改造需要完善消防规范。

1 氨水的特性氨水(NH₃[aq])常称为氢氧化铵,指氨气的水溶液,有强烈刺鼻气味,具弱碱性。

氨水中,氨气分子发生微弱水解生成氢氧根离子及铵根离子。

1M氨水的pH值为11.63,大约有0.42%的NH₃变为NH4⁺。

氨水是实验室中氨的常用来源。

它可与含铜(II)离子的溶液作用生成深蓝色的配合物,也可用于配置银氨溶液等分析化学试剂。

2 氨水区消防系统设计标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8.1.4中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

没有明确什么固定水冷却设施及强度。

只能参考液氨区消防系统标准进行设计。

液氨区域水喷雾系统的水量计算主要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8.10.4规定,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9.00L/min·m 2,3 火电厂氨水脱硝工程工艺流程氨区指的是氨水卸料泵、氨水储罐、氨水计量/输送泵等;液氨被稀释制备成浓度为 20%的氨水。

公司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

公司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烟气脱硝系统液氨泄漏的重点要求为规范烟气脱硝系统液氨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防范液氨泄漏导致的人身、设备、环境事故,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的同时,特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总体设计1.1 烟气脱硝系统液氨设施(简称氨区)建(构)筑物的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不同规范中的具体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照其中较为严格者执行。

1.2 氨区应集中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按功能划分为液氨储罐区、蒸发区、卸料区。

1.3 氨区内各建(构)筑物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以及氨区与明火、燃爆区域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各项工艺要求。

1.4 一个火力发电厂内液氨储罐应集中布置,并尽量控制液氨储罐的数量。

当液氨储罐数大于3个时,应分组布置,储罐组之间相邻两个储罐的外壁间距应不小于26m,否则应增设高至遮阳棚顶的防火隔墙。

1.5氨区应设置不低于2.20m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围墙,并设置两个或以上对角或对向布置的逃生门。

氨区大门及逃生门均应采用向外开的阻燃实体门,内侧悬挂“安全通道”标识牌。

逃生门应能自动关闭,且不能上锁,可从内部设置门栓,门栓处设置“从此打开”提示牌。

1.6 氨区风向标数量不少于4个,应在氨区最高处呈对角布置,且处于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1.7 液氨卸料区应尽可能设置在氨区围墙内,如受场地限制,氨卸料区只能设于氨区围墙外的,应在液氨万向充装系统周围设置保护围栏。

液氨万向充装系统周围应设置防撞桩。

1.8氨区控制室和配电间出入口不得朝向装置区。

2 系统配置2.1 液氨卸料压缩机应采用氨气专用压缩机,压缩机入口前必须设置气液分离器。

2.2 液氨万向充装系统应使用具有防泄漏功能的干式快速接头,否则应在万向充装系统靠近卸车操作阀的位置增设止回阀。

液氨储罐液相进口根部阀前应装设止回阀。

2.3 应控制液氨储罐本体开孔数量和孔径,与储罐本体直接相连的液相管径不得大于DN80。

氨法脱硝通用技术规范最新版

氨法脱硝通用技术规范最新版

氨法脱硝通用技术规范最新版氨法脱硝是一种常见的烟气脱硝技术,其作用是将含有高浓度的氮氧化物(NOx)的烟气通过与氨水反应,生成氮气和水蒸气,达到脱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的目的。

下面是氨法脱硝通用技术规范的最新版本(以下简称“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使用氨法脱硝技术进行烟气脱硝的工艺装置和设备。

二、设备选型和设计1. 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有效去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

2. 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三、氨水制备和输送系统1. 氨水制备系统应设计合理、结构紧凑,确保氨水的稳定供应。

2. 氨水输送系统应安装合适的泵、管道和阀门,确保氨水的稳定输送,并防止泄漏。

四、反应器和反应系统1. 反应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反应物和产物的泄漏。

2. 反应器应设计合理,确保反应物和催化剂之间的充分接触。

3. 反应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反应温度和压力。

五、催化剂选择和管理1. 催化剂应具有高的催化活性和稳定性,能够长期保持高效的脱硝效果。

2. 催化剂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性能不受损害。

六、废气处理和排放1. 废气处理系统应设计合理、操作方便,能够将反应产物中的氮氧化物彻底除去。

2. 废气处理系统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确保废气的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七、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1. 设备运行应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磨损和故障情况,并进行及时维修和更换。

八、安全和环保措施1.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控制和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安全隐患。

2. 设备应采用合适的环保技术措施,确保废气和废水的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综上所述,氨法脱硝通用技术规范的最新版本对氨法脱硝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旨在确保氨法脱硝工艺能够达到高效脱硝的效果,同时满足安全、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脱硝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脱硝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脱硝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脱硝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脱硝氨区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单位,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脱硝氨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合规要求。

第四条脱硝氨区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

第五条脱硝氨区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六条脱硝氨区应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脱硝氨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

第八条脱硝氨区应建立安全记录和事故报告制度,记录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章设备设施管理第九条脱硝氨区的设备设施应按照技术规定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条脱硝氨区的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脱硝氨区的设备设施应设置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脱硝氨区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和更换,防止设备设施故障引发事故。

第三章生产作业管理第十三条脱硝氨区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合理控制生产作业过程。

第十四条脱硝氨区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生产作业,禁止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第十五条脱硝氨区应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操作流程规范和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脱硝氨区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安全防护管理第十七条脱硝氨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防护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及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第十八条脱硝氨区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爆电器设备,确保电气安全。

第十九条脱硝氨区应设置防火设施,加强火灾隐患的防范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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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氨区设计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版).,液氨作为乙A类可燃液体考虑。

脱硝氨区设计规范列表,如有欠缺,请补充:
1、HJ 562-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2、GB 5044-1998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关于氨的毒性
3、GB 50219-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关于氨区消防
4、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并于氨区间距和防火堤
5、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氨区间距
6、GB/T2080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关于氨输送管道
7、GB18218-2009 《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氨危险源
8、GB536-1988?《液体无水氨》关于氨的性质
9、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关于氨的特性
10、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氨区施工
11、SH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关于氨区安全阀
12、SH3063-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关于氨检测仪
13、SH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行业规范
14、SH3094-1999 《石油化工排雨水明沟设计规范》行业规范
15、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行业规范
16、HG20660- 200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氨属于中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17、HG/ 《管径选择》关于氨管道流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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