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23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23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铁路安全是维护国家交通运输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顺畅,制定本条例。
一、铁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
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预防为主。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强化事故预警和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3. 全员参与。
铁路安全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工作,必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4. 法治原则。
铁路安全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执纪,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二、铁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铁路管理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铁路设施设备、运输车辆、线路等的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对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监管检查。
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运输秩序稳定。
5. 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开展铁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铁路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
1. 加强技术装备。
引进先进的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装备,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完善制度机制。
不断完善铁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3.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进铁路运输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铁路安全管理的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铁路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其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铁路运
输的安全和顺畅,维护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于铁路运输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
从铁路线
路的建设和维护、车辆设备的保养和检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这有助于建立起一个完善的铁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
其次,条例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例如,对
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铁路线路、破坏铁路设施、违反列车运行规定等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为维护铁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另外,条例还规定了铁路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
各级铁路管理部门要定
期对铁路线路、车辆设备、人员操作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此外,条例还强调了铁路安全管理的信息公开和安全意识培养。
铁路管理部门
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铁路运输安全情况,增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同时,要加强对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级铁路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稳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知识问答_铁路安全管理条例95条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知识问答_铁路安全管理条例95条第一章总则 1.《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公布的?什么时候起正式施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经20xx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8月17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39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背景是什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在20xx 年施行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施行几年来,对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近年来大规模铁路建设特别是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铁路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保障铁路安全的新形势、新体制、新要求,亟需修改完善。
一是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基础,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缺乏对铁路建设的规定,需要补充;二是近年来高速铁路的发展对铁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立法中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三是要根据铁路政企分开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20xx年11月26日,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对制定高速铁路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规规章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原铁道部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并于20xx年12月向国务院报送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国务院法制办在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研究机构、社会公众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企业、专家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
形成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20xx年7月24日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xx年8月17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后公布。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我国铁路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文件,对于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保障乘客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条例》的学习培训,通过对《条例》内容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我对铁路安全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对我自己的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条例》明确了铁路安全的基本要求。
铁路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秩序和乘客安全的前提条件,只有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乘客才能在铁路上安全出行。
《条例》要求铁路管理部门要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安全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从源头上保证铁路安全。
这让我认识到安全意识要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不能将任何环节忽视。
其次,《条例》明确了铁路安全责任的划分。
铁路安全责任的划分将铁路管理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工作人员都列为铁路安全责任的主体。
铁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铁路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作为铁路工作人员,我意识到自己具有重要的安全责任,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积极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再次,《条例》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条例》对铁路作业安全、列车运行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为铁路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我通过学习了解到,铁路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
只有将各个环节都纳入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全面提升铁路安全管理水平。
最后,《条例》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条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这让我认识到安全管理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付诸实践。
铁路工作人员必须时刻警醒,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不得轻视安全规定。
通过学习《条例》,我对铁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铁路运输是一项涉及广泛、环节繁多的大型工程,安全管理必然面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确保乘客和货物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三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运输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及时消除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五条:铁路运输中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救援行动,确保人员安全和物资运输的稳定。
第六条:铁路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禁止在铁路线上乱穿乱闯,乘客和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人员安全。
第八条:禁止私自改变或损坏铁路设备和设施,严禁在铁路线上进行非法活动和携带危险物品。
第九条:严禁运输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单位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条:铁路运输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灭火器、应急药品箱等。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二条:铁路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铁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运输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铁路安全监督机构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在铁路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和人员伤亡,铁路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铁路运输单位应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
以上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目的是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可靠,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企事业单位、铁路建设、维修、生产、运输及其他相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对铁路运输安全给予高度重视,铁路企事业单位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铁路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应当亲自担任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铁路运输安全负总责。
第四条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实施预防、控制、处置的各项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组织开展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铁路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发展铁路运输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铁路行业的安全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
第七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对于对铁路运输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铁路企事业单位反映铁路运输安全问题。
第九条鼓励铁路企事业单位与相关单位、个人建立铁路运输安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铁路运输安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铁路运输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安全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开展铁路运输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开展铁路运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处理和调查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事故后果评估;(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技术鉴定,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六)与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铁路运输安全工作;(七)履行其他与铁路运输安全相关的职责。
第十二条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及专业化的铁路运输安全工作人员,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开展。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笫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笫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鉄路安全的行为, 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笫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笫六条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笫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笫八条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铁路安全运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以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促进生产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铁路设施、设备、车辆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措施,采取预防措施、复查措施等有效方式。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排查整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条例和规章制度;(三)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四)组织教育、培训和考核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测机构,承担监测分析和评估风险的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测机构应当承担以下职责:(一)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生产方案、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测;(二)及时了解铁路运输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3年8月17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全文)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二章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规定了铁路建设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应当遵守法律、标准和规范,并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监管制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1.为什么要设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列车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保护国家的重 要基础设施,在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这里所说的铁 路线路,包括铁路钢轨道床、路基、边坡、侧沟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等,以及铁路桥梁、隧道、场站等。
文件背景
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高度重视铁路安全工作。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制定 公布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又对该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所以需要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
政策全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014年实施的法律法规
01 文件背景
03 内容解读 05 条例解答
目录
02 政策全文 04 答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 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2013年7月24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由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 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有多大?
铁路沿线情况错综复杂,火车经过城市市区、城市郊区、村镇居民居住区与其他地区,面对的安全状况是不 同的;特别是高速铁路速度快、对安全环境要求更高。
答问
2013年8月17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铁路局负责 人就《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的提问。
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在铁路线路两侧修路、挖沟、盖房,或进行排污、烧荒、倾倒垃圾、放养牲畜等, 严重影响了列车运营安全。为此,2004年发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本着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 方便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参照我国相关行业的做法和经验,设定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保障铁路安全 畅通、保护铁路沿线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十年来,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和既有铁路的 提速,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条例设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及相关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 新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后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制度作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 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请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于铁路安全管理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2013年7月24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由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日期2013年8月17日实施日期2014年1月1日目录1. 1文件背景2. 2政策全文3.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铁路建设质量安全5. ▪第三章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1. ▪第四章铁路线路安全2. ▪第五章铁路运营安全3. ▪第六章监督检查4. ▪第七章法律责任1. ▪第八章附则2. 3内容解读3. 4答记者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文件背景编辑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高度重视铁路安全工作。
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制定公布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又对该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需要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第八条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已于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了本条例的制定目的,即加强铁路安全管理。
第二条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的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应按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要求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要求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要求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明确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同时,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全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全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旨在加强全国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铁路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
铁路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设备
铁路运营企业应当建设和维护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顺畅进行。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
铁路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置和救援。
第六章安全信息发布
铁路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发布铁路安全相关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铁路安全风险,促进公众的安全意识。
第七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赔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运输活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铁路运输活动安全。
第四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国家铁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促进铁路安全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设立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仪器,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程序,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第九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配合铁路主管部门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改进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状态良好,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故障应急处置第十四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故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措施,保证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五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加强故障检修工作,提高故障排除的效率,并制定相应的维修标准和程序。
第十六条在发生较大事故或者紧急情况时,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处置工作,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七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体系,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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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客货运营管理等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基本法律制度。其中第四章还 对铁路运输安全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包括:铁路线路及运输设施的安全保 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公民对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义务等。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安 全生产活动,都要受它的约束和规范。
》已于2013年12月16日经第13次部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24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五大亮点
1、对铁路安全管理体制的规定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 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规定: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 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 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中国 铁路总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配套的规章《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 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发布第639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铁路安全管理 条例》已经于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 1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14年1月1日 起施行。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hLeabharlann 1前言法律体系基本介绍 《条例》立法依据 《条例》立法目的 《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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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标准化法》
安全生产 相关法律
有关安全生产 的国家标准
有关安全生产 的行业标准
《宪法》 (第42条)
《安全生产法》 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
批准加入的有关安全卫生的 国际公约或条约
在取消上述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条例对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 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等活动,以及在铁路线路两 侧1000米范围内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规定要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并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以及各 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等活动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并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 录留存备查;
三是要求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是规定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 五是明确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有 关规定合理确定、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要求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 ; 六是严格竣工验收制度,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 可投入运营。
有关安全生产的 行政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 地方性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 地方政府规章
有关安全生产的 部门规章
注:→ 表示存在上下位关系; --→ 表示不存在上下位关系,是同等关系,故有可能存在效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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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依据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铁路法》和《安全生产法》与铁路运输安全活动密切相关,是《铁路
在铁路运营安全方面,条例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的 相关规定。
五大亮点
3一. 是保规障定铁铁路建路设建工程设的质勘察量、设安计全、施方工面、监的理规以及定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
招标; 二是明确铁路建设各参与方的质量安全责任,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
五大亮点
4. 保障高速铁路安全方面的制度措施
据此,条例规定: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 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大亮点
2. 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方面的突破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取消 了原设定的对危险货物及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运输的资质许可,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 道的审批,铁路机车车辆政府验收制度,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企业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 另外,对铁路基础设施重要产品生产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资质条件中“近3年内无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这一规定进行了调整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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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述
原《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修改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章节条 款从原来的七章、一百零三条调整为八章、一百零八条,范围从原来的 “铁路运输安全”扩展到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用设备质量安全、线路安全、 运营安全等各个方面,内容更加全面,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具体规定 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促进铁路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修
订
的
2.近年来高速铁路的发展对铁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立法中作出有
必
针对性的规定
要
性
3.铁路政企分开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需要对《铁路
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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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目录
•第一部分:总 述 •第二部分:五大亮点 •第三部分 : 基本把握 •第四部分:重点解读
因此,条例是依据《铁路法》和《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对铁路运输安 全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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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目的 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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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源头、基础,但《铁路运输安全 保护条例》缺乏对铁路建设方面的规定,需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