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量档案
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储备粮质量安全,满足国家粮食安全需求,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而制定的。
二、管理范围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储备粮仓库,包括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仓库。
三、管理机构1.中央储备粮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的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工作。
2.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本地区范围内的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工作。
3.储备粮仓库负责具体落实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分类1.入库档案(1)入库质量检验报告(2)入库原始记录(3)入库验收记录2.存储档案(1)仓库温湿度记录(2)储备粮品质监测记录(3)储备粮包装标志管理记录3.出库档案(1)出库原始记录(2)出库质检记录4.其他档案(1)储备粮质量改进措施记录(2)储备粮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五、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
2.档案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3.档案管理应配备专业化的人员,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档案管理应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六、档案保存1.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存,超过期限应按要求进行归档或销毁。
2.入库档案应保存至少10年,存储档案应保存至少5年,出库档案应保存至少3年。
3.档案应保存在防火、防潮、防盗的保管条件下,禁止私自拿用或外借档案。
七、档案利用1.储备粮质量档案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单位使用,为国家粮食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和支持。
2.档案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杜绝滥用档案和泄露档案信息。
八、档案监督1.中央储备粮管理机构应对全国范围内的储备粮质量档案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应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储备粮质量档案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3.储备粮仓库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档案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粮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粮食档案管理,确保粮食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储备库、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流通企业等单位。
第三条粮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科学管理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服务发展原则。
第二章粮食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粮食档案的收集应全面、系统、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五条粮食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文件、资料;(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方面的文件、资料;(三)粮食储备、调拨、动用、报废等环节的文件、资料;(四)粮食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五)其他与粮食行业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粮食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检索方便。
第三章粮食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七条粮食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二)档案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年代等进行排列;(三)档案装具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粮食档案的保护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对易损、易褪色的档案进行复制、影印等;(二)对珍贵、稀有档案进行修复、复制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霉等;(四)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粮食档案的利用与鉴定第九条粮食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原则;(二)保密原则;(三)合理利用原则;(四)便民原则。
第十条粮食档案的利用方式包括:(一)查阅、复制;(二)咨询、解答;(三)编研、出版;(四)其他利用方式。
第十一条粮食档案的鉴定应按照档案鉴定标准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五章粮食档案管理责任第十二条粮食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粮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利用等工作;(二)参加粮食档案管理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严格执行粮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
《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粮食质量的可追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事小麦、玉米、稻谷、杂粮等原粮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活动以及政策性用粮和“放心粮油工程”购销活动的成品粮油质量安全追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省粮食局按第二条规定范围负责全省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应负责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入库、储存和出库检验记录制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在收购、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如实记录和保存粮食的种类、来源、数量、等级、检验、保管措施、销售去向等信息。
粮食质量档案和购销台账不得涂改、伪造,粮食销售后至少应当保存3年。
第五条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检验粮食质量,并对收购的粮食建立质量档案,如实记录粮食的种类、数量、产地、收获年度、质量状况、收购日期等内容。
第六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在储存期间,对原粮要定期进行质量检验,并在质量档案上如实记录粮食水分和温度、储存品质变化情况、粮食霉变和虫害发生情况、用药情况(包括施用药剂名称、施药方式、施药量、施药时间等内容),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成品粮油的储存应遵照国家储藏技术规范执行,储存企业要加强对成品粮油的管理,严防污染,尤其是防止各种化学品的污染,不得使用防护剂防止害虫和螨类。
第七条粮食经营者销售粮食,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或由销售企业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中应当如实记录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及检验报告编号、销售日期及购买者相关信息等内容。
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超过检验报告有效期的,应重新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
同时,粮食销售者应在粮食质量档案中如实记录出库粮食的销售时间、数量、销售对象及粮食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储存品质指标等数据。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附:出入库作业规程)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202X 年)XX有限公司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1、粮食进出库业务必须根据公司购销计划进行。
粮食进出库必须有本库购销部门出具的《粮食进(出)库通知书》或按库业务会议有关规定办。
2、粮食进出库前要认真做好仓房(油罐)、器材、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的清理及消毒准备工作;要事先掌握粮源的分布、数量和质量等基本情况。
出库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整理好装具、器材、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粮食入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程序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把关。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和油料、油脂不得收购入库,局部质量超标或有争议的粮食必须报告仓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处理措施后方可入库。
4、粮食进出库计量要严格执行“一条龙”业务手续,严格按业务流程作业,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和客户同时在场才能计量并出具计量凭证。
码单票据内容填写规范,上述作业人员同时签字确认有效。
5、运粮进库车辆随机确定入库仓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6、粮食进出库期间,后勤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
仓库保管员不得擅离作业仓库。
7、粮食进出库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仓库设施损坏、风道破损、脱节、堵塞,粮食、器材损坏或短少等。
督促工人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保证作业安全。
8、保管员每天和计量员核对进、出库数量后,及时登记保管折和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
开票员第二天上班时准时上交《粮食进、出库进度表》。
9、粮食出库前将仓库内的日常用具和密闭、测温、熏蒸器材收拾整理好;要了解掌握收粮单位的接受能力和需求量,做好服务工作。
10、粮食出库前要通知质检部进行有关项目检验,并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
11、粮食出库,仓储部、购销部、保管员要对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仔细审查,防止造成粮食灭失损失和不正常运输损耗。
12、公司内部移库必须凭库领导签发的《粮食内部移库通知书》,收发双方保管员、总保管、会计、统计各持一份。
粮食质量检测汇报材料
粮食质量检测汇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要求,我将就粮食质量检测进行汇报,以下是汇报材料:
一、粮食质量检测方法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我们采用了以下指标进行粮食质量检测:
1. 外观质量检测:包括颜色、杂质、水分等。
2. 化学成分检测:包括蛋白质含量、油脂含量、淀粉含量等。
3. 营养成分检测:包括维生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等。
4. 真菌毒素检测:包括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等。
5. 农药残留检测:包括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等。
二、检测结果
经过粮食质量检测,我们得出以下结果:
1. 外观质量:粮食颜色正常,无明显杂质,水分符合标准范围。
2. 化学成分:粮食蛋白质含量达到标准要求,油脂含量和淀粉
含量也在合理范围内。
3. 营养成分:粮食的维生素含量和微量元素含量符合相关要求。
4. 真菌毒素:粮食中未检测到黄曲霉毒素和赭曲霉毒素,符合安全标准。
5. 农药残留:粮食中未检测到有机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的残留。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检测结果,粮食质量达到了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可以放心使用。
但仍需要保持监测,以确保粮食品质的长期稳定性。
建议加强粮食储存管理,并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检测,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以上是粮食质量检测的汇报材料,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
此致
敬礼。
粮食检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粮食检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粮食检验档案管理制度范一、总则1.1 为规范粮食检验工作,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粮食检验档案管理工作。
1.3 粮食检验档案包括检验报告、抽检记录、样品保存记录、检验原始数据等相关材料。
二、档案管理机构2.1 粮食检验档案管理机构是指负责粮食检验档案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由国家粮食检验检疫机构指定。
2.2 粮食检验档案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人员和管理能力,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索和利用粮食检验档案。
三、档案收集3.1 检验人员在完成粮食检验工作后,应及时填写检验报告和相关记录,并提交至档案管理机构。
3.2 检验报告应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
3.3 抽检记录应包括抽检样品信息、抽检时间、抽检地点等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4 样品保存记录应包括样品编号、保存时间、保存条件等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5 检验原始数据应包括实验数据、计算公式、数据来源等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
四、档案整理与归档4.1 档案管理机构应对收集到的粮食检验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
4.2 档案目录应包括粮食检验档案的名称、所属单位、归档时间等内容。
4.3 档案编号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制,以便于快速检索和管理。
五、档案保存与销毁5.1 粮食检验档案应按照一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5.2 样品保存期限为3个月,过期后应予以销毁。
5.3 检验报告和相关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过期后应予以销毁。
六、档案检索与利用6.1 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检索系统,方便用户进行档案检索。
6.2 档案检索应按照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进行,以确保检索的准确性。
6.3 用户在利用档案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并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
七、档案保密7.1 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安全。
7.2 档案管理机构应对收集到的粮食检验档案进行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不得向外泄露档案信息。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对截至2020年11月底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的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对截至2020年11月底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1.01.04•【文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1.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2021年第1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精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截至2020年11月底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9件,废止9件,宣布失效3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1月4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粮食储备局关于发布《国家粮食储备局粮食运输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粮储〔1997〕255号1997年28日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等五个文通知国粮办发〔2000〕79号2000年日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试》的通知国粮调〔2001〕209号2001年29日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管〔2004〕133号2004年日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和《全国粮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办人〔2008〕99号2008年日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和出库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4〕150号2014年日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科技在研项目督导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220号2016年日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粮调〔2016〕225号2016年日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粮食局公告2017年第3号2017年日附件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时间1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仓储行业淘汰甲基溴工作的通知国粮管〔2005〕112号2005年8月8日2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展〔2013〕34号2013年2月25日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367号2016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对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予以公布,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2016年9月8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谷物(包括小麦、稻谷、玉米、杂粮等)及其成品粮、食用植物油、油料、豆类和薯类。
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储备粮。
本办法所称加工,是指对政策性粮食的加工。
本办法所称经营,是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等活动。
进出境粮食应当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规定。
《粮食质量》
《粮食质量》一、开展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品种品质测报工作。
在粮食入库前,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晒场、农民家调查了解粮食品种质量情况,并分区域分类型、分品种进行质量抽样化验,以便领导对当年粮食形势正确判断决策,为确定合理的收购价格提供参考。
二、加强入库粮食的质量管理工作。
收购中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把好粮食质量关,对入库的粮食逐车进行化验,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凭出具质量检验单,方可入库;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粮食,如高水分粮等,要及时整晒,以消除隐患,确保储粮安全。
三、建立完整的质量信息档案。
粮食入库后,及时组织检验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检测,分仓建立完整的质量信息档案,并定期检查粮情、粮质,做好粮情记录。
四、做好储备粮储存期间的粮食品质检测工作。
在每年三、九月份期间,对所有储存粮食进行两次品质检测,为粮食储存提供有效数据,保证粮食存储质量处于稳定状态。
五、加强粮食出库质量管理。
粮食出库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并准确填写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样式按照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检验报告复印件经销售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有效。
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粮食经营者的质量管理义务,规范粮食质量监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xx〕266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粮食入库质量检验制度。
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一)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检验。
(二)建立质量档案,内容包括。
仓库(货位)号、粮食品种、收获年度、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等项目和指标。
三、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一)粮食销售出库时,应当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销售粮食的质量应当与检验结果相一致;检验报告中应当标明粮食品种、等级、代表数量、产地和收获年度等;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检验报告复印件经销售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有效。
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粮食质量的可追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事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和“放心粮油工程”购销活动的成品粮油质量安全追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烟台市粮食局负责全市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应负责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入库、储存和出库检验记录制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在收购、储存等各环节如实记录和保存粮食的种类、来源、数量、等级、检验、保管措施、销售去向等信息。
粮食质量档案和购销台账不得涂改、伪造,质量档案保存期不少于6年。
第五条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检验粮食质量,并对收购的粮食建立质量档案,如实记录粮食的种类、数量、产地、收获年度、质量状况、收购日期等内容。
第六条粮食经营者入库粮食,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在每批粮食入库后3个工作日内建立真实、准确、系统的粮食质量档案。
在储存期间,对原粮要定期进行质量检验,并在质量档案上如实记录粮食水分和温度、储存品质变化情况、粮食霉变和虫害发生情况、用药情况(包括施用药剂名称、施药方式、施药量、施药时间等内容),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七条粮食经营者出库粮食,应按规定出具出库检验报告或由出库企业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中应当如实记录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及检验报告编号、出库日期及购买者相关信息等内容。
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超过检验报告有效期的,应重新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
同时,应在粮食质量档案中如实记录出库粮食的销售时间、数量、销售对象及粮食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储存品质指标等数据。
对超期储存粮食销售出库时要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验。
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储备粮质量管理,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储备粮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储备粮管理部门、储备库和企业。
第三条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储备粮质量状况。
(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完整,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三)准确性:档案数据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保密性:严格保密档案信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储备粮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入库、出库、定期抽检等质量检测报告。
(二)储备粮质量验收记录:包括入库、出库、储存期间的验收记录。
(三)储备粮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包括定期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记录。
(四)储备粮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调查、处理、整改等记录。
(五)储备粮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包括入库、出库、储存、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六)其他与储备粮质量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储备粮管理部门、储备库和企业应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一)储备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储备库和企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储备库:负责本库储备粮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企业:负责本企业储备粮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流程如下:(一)收集:按照档案管理范围,收集相关资料。
(二)整理: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归档。
(四)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五)利用: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档案。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储备粮质量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防尘的专用档案室。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附:出入库作业规程)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202X年)XX有限公司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1、粮食进出库业务必须根据公司购销计划进行。
粮食进出库必须有本库购销部门出具的《粮食进(出)库通知书》或按库业务会议有关规定办。
2、粮食进出库前要认真做好仓房(油罐)、器材、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的清理及消毒准备工作;要事先掌握粮源的分布、数量和质量等基本情况。
出库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整理好装具、器材、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粮食入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程序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把关。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和油料、油脂不得收购入库,局部质量超标或有争议的粮食必须报告仓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处理措施后方可入库。
4、粮食进出库计量要严格执行“一条龙”业务手续,严格按业务流程作业,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和客户同时在场才能计量并出具计量凭证。
码单票据内容填写规范,上述作业人员同时签字确认有效。
5、运粮进库车辆随机确定入库仓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6、粮食进出库期间,后勤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
仓库保管员不得擅离作业仓库。
7、粮食进出库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仓库设施损坏、风道破损、脱节、堵塞,粮食、器材损坏或短少等。
督促工人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保证作业安全。
8、保管员每天和计量员核对进、出库数量后,及时登记保管折和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
开票员第二天上班时准时上交《粮食进、出库进度表》。
9、粮食出库前将仓库内的日常用具和密闭、测温、熏蒸器材收拾整理好;要了解掌握收粮单位的接受能力和需求量,做好服务工作。
10、粮食出库前要通知质检部进行有关项目检验,并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
11、粮食出库,仓储部、购销部、保管员要对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仔细审查,防止造成粮食灭失损失和不正常运输损耗。
12、公司内部移库必须凭库领导签发的《粮食内部移库通知书》,收发双方保管员、总保管、会计、统计各持一份。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必检项目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必检项目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鲁粮字〔2023〕62号•【施行日期】2023.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必检项目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鲁粮字〔2023〕62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鲁粮集团:粮食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安山东”建设,认真贯彻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和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省局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各有侧重、相互补充、有机衔接、上下联动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要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设与运行的指导管理,利用现有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资源和优质粮食工程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成果,强化基层检验机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基层检验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和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更好发挥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作用,保障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明确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建立完善储备粮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对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的粮食加强质量检验。
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地方储备粮常规质量指标为入库必检项目,采取“一车一检”方式,储存品质指标不列入入库必检项目。
粮食入库平仓后应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必检项目为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加强政府储备粮食出库检验,出库检验必检项目为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动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检验报告及其他 资料、凭证;4.对粮食经营者经营的粮食进行 扦样检验。 粮食经营者拒绝检查的,相关粮食行政管理部 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 门报告。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 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经监督检查人员和粮食经 营者签字后归档。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 年度监管计划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粮食局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地方粮食管理部门 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上级粮食部门检查过的单 位,下级粮食部门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有权采 取的措施:1.进入粮食经营者场所检查粮食质量安全 情况;2.向粮食经营者调查、了解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情况;3、查阅、复制与粮食经营活
第五章 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
粮食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 后,方可从事粮食检验活动。 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开展粮食检验。 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粮食检验机构应当履行检验数据保密义务,未 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 检验数据。 粮食检验实行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 人对数通报同级食药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隐瞒、 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调查粮食质量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 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 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
9.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主要是依托粮 食识别代码,建立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10.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经营者发现所销售粮 食为超标粮食,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消费 者,召回粮食,记录备查;同时将相关情况报 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召回、停 止销售的粮食部门可责令其召回或停止经营。 召回的粮食按超标粮食处置。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是指,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建立关于粮食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全程可追溯。
2.对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各环节进行记录,包括原材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产品检验等相关信息。
3.实施档案信息共享,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和应急管理。
4.定期组织资料归档,建立长期保存机制,保证粮食质量安全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批次进行追溯,进行相关责任人追究和纠正措施。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对于消费者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有助于完善粮食质量监管机制,推进粮食产业规范化发展。
粮食日常管理制度(附:粮情检查记录表)
粮食日常管理制度(202X 年)XX有限公司粮食日常管理制度1、粮食保管员要建立粮食《分仓数量档案》,定期和总保管、统计对账,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建立健全、及时更新《分仓质量档案》、《清洁卫生消毒档案》、《机械通风档案》、《防护剂储粮档案》、《仓库排温档案》、《熏蒸档案》、《粮情检查档案》和《器材维修养护档案》等。
2、保管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粮食储藏技术规范》和《粮食仓储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库内各项安全保粮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经常搞好仓内外环境卫生,定期开展清洁卫生工作。
3严格执行《粮情检查与处置制度》,粮情(油情)记录每期要及时报仓储部经理审核签字。
4、严格按照《粮食储藏技术规范》和本库相关制度要求,做好温度、湿度、水分、质量、品质等项目的检查和检测。
5、晴好天气要适时打开仓窗通风散热、散湿;高温、高湿、大风天气要及时关闭门窗。
6、通风粮和风雨雪恶劣天气要及时检查粮情,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逐级汇报。
7、仓储部经理每半个月、分管副总经理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参加对所有存粮的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总经理每个月抽查仓库不得少于4幢,抽查油罐不得少于2个。
8、每月底各保管小组内部集中统一检查粮情一次,评比“月度小组保管之星”和“月度小组最佳仓库”;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小组互查,评比“季度保管之星”和“季度最佳仓库”。
对月度、季度最佳仓库授予“流动红旗”;对“月度、季度保管之星”予适当物质奖励。
年度评比未达标的仓库, 保管员要待岗学习后视情况分配岗位。
9、每次综合检查要写出书面小结,对粮食安全和“四无粮仓”、“四无油罐”活动情况进行鉴定,上报《“一符、四无”月度鉴定表》。
10、仓储部每星期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制定并落实保粮措施。
月底根据各保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粮情检查记录货位号:单位:%;°C检测周期:粮温>15°C,安全水分粮、基本无虫粮至少7天检测一次,半安全水分粮、一般虫粮至少5天检测一次,危险水分粮每天至少检测一次。
粮食档案管理制度
粮食档案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居高不下,但是国内对于粮食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之不相称。
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粮食档案管理制度,导致了粮食安全隐患的存在。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粮食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粮食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粮食收购、储存、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
在粮食收购环节,粮食档案应包括粮食来源、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以便进行源头追溯和安全风险评估。
在粮食储存环节,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粮食的仓库信息、温湿度变化、储藏期限等,为粮食质量保持提供参考。
在粮食流通环节,需要建立供应链管理档案,追踪粮食的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确保粮食质量和安全。
其次,粮食档案管理制度应注重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粮食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可方便记录和查询粮食的各项信息。
同时,可以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粮食质量和安全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再次,粮食档案管理制度应推动多部门的协同合作。
粮食档案管理涉及农业、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可以更准确地把握粮食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信息孤岛的问题。
最后,粮食档案管理制度应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
制定规范的操作指南,对从事粮食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同时,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比,激励优秀的管理者和工作团队。
总之,粮食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注重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合作以及人员培训和监督,可以提高粮食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粮食安全。
只有加强粮食档案管理,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的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浅谈粮食质量档案的管理
企业管理现代面粉工业Modern Flour Milling Industry2020年第4期浅谈粮食质量档案的管理陈建伟周广斌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南京210031摘要《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经营者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包含质量信息档案,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明确要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制度。
本文从建立质量档案制度的认识、档案内容和开展质量检验的能力等方面对粮食质量档案的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粮食质量档案制度内容能力中图分类号:TS210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52.0(2020)04-0036-02《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经营者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包含质量信息档案,建立质量可追溯的机制;《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质量信息”;《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艸(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明确粮食经营主体应当对所经营粮食的质量负责,建立完整的粮食质量档案,第十八条明确粮食和质量制。
6月2日省粮食主管《下达粮食收购(/•和销售项的通知》,对项以明确。
可,《条例》对江苏省粮食质量管要部署。
对加强粮食质量档案管理进1加强对建立并做好粮食档案制度的思想认识建立粮食质量档制的求。
应建立完的管制制的和要求应对的制和完以达管理的的。
次建立粮食质量档制监管的要。
《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全法》要求经营者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包含质量信息档案建立质量可追溯的机制;《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沪第二十三条“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质量信息”;《条例》第十七条明确粮食经营主体应当对所经营粮食的质量负责建立完整的粮食质量档案。
近十年的粮食存明,粮食质量管理是监的要。
2粮食质量档案内容存的粮食质量应的要求,粮食收购、销售以质粮食质量档案建议一仓”J一档。
粮食质量档案样本(试行)
一
批
出
库
出库时间
出库数量
出库销售对象
质量指标
检验结果
储存品质指标
检验结果
卫生指标
检验结果
……
……
……
……
检验单位/人:
检验时间:
第
二
批
出
库
出库时间
出库数量
出库销售对象
质量指标
检验结果
储存品质指标
检验结果
卫生指标
检验结果
……
……
……
……
检验单位/人:
检验时间:
根据出库批次增加续栏
储存期间的日常检测(至少每月检测一次,可根据实际储粮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粮食质量档案样本(试行)
企业名称:
档案编号:
仓库(货位)号
仓型
保管员
需要说明的情况
粮食品种
粮食性质
粮食产地
收获年度
入库时间
数量(吨)
包装/散装
质量等级
货位变更
入库检验(入库完成后,对整仓平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品的检验)
质量指标
检验结果
储存品质指标
检验结果
卫生指标
检验结果
……
……
……
……
检验单位/人:
检验时间:
出库检验(按批次逐一注明,检验报告附后)
日期
仓温(定期)
粮温(定期)
水分
粮虫情况
施药情况
脂肪酸值
储存期间各有关部门的抽样检查记录 检查过□ 未检查过□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中粮贸易管理办法及害虫学习试题
中粮贸易管理办法及害虫学习试题1.仓储业务中各类账、卡、簿必须规范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撕页。
如存在笔误需要修改的,必须采用“()”方式进行修改 [单选题]A.批注B.杠改(正确答案)C.括号D.横备2.库点应按照大区、区域公司(经营部)制定的()组织实施收购业务 [单选题]A.收购合同B.收购协议单C.收购告知单D.收购通知单(正确答案)3.监控设备应正常使用,具备回看、倒查等功能,监控视频至少留存() [单选题]A.一季度B.半年C.一年(正确答案)D.两年4.入库粮食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用途不同分开存放,不得混存。
[单选题]A.质量安全(正确答案)B.数量清查C.性质核实D.产地鉴定5.粮食质量档案保存期限,自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单选题]A.1B.3C.5(正确答案)D.106.除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指标普查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逐货位()检测,危险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测定。
[单选题]A.容重B.水分(正确答案)C.不完善粒D.杂质7.由双方代表共同手持验收凭证,在仓内外关键位置,进行拍照和录制视频,验收完毕后留存影像资料(水印时间地点),双方签订()。
[单选题]A.《空仓验收报告》(正确答案)B.《消杀验收报告》C.《仓库租赁协议》D.《粮库保管协议》8.对农收购的政策性业务必须要()收购。
[单选题]A.定向B.专项C.敞开(正确答案)D.专人9.“一、三、七”检查制度指:()每天检查一次,半安全粮 3 天检查一次,安全粮7 天检查一次。
[单选题]A.新入粮B.危险粮(正确答案)C.高水分粮D.虫粮10.自有粮库()对所辖全部政策性粮食库点进行全覆盖检查。
[单选题]A.每年B.每季度C.每月(正确答案)D.每周11.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
[单选题]A.饲料市场B.口粮市场(正确答案)C.外贸市场D.工业加工市场12.粮食入仓前,仓内必须铺设通风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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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温(定期)
粮温(定期)
水份
粮虫情况
施药情况
脂肪酸值
注:食用油请记录: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等指标。
储存期间有关部门抽样检查汇总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整改内容
附表四:
事项备注:
是否发生过粮食质量卫生问题或储存安全事故,做过何种处理(发生问题或事故的相关记录或材料复印件附件附后):
审核编制建档日期
检验时间:
附表二:
出库检验(按批次逐一注明检验报告附后)
出库时间
出库数量
出库销售对象
第
质量指标
检验结果
储存品质
检验结果
卫生指标
检验结果
一
批
出
库
检验机构:
检验人:
检验时间:
出库时间
出库数量
出库销售对象
第
质量指标
检验结果
储存品质
检验结果
卫生指标
检验结果
二
批
出
库
检验机构:
检验人:
检验时间:
附表三:
储存期间日常检测(至少每月检测1次,可根据实际储粮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粮食质量档案
档案编号XXXX—XX
企业名称:
时间:年月
附表一:
粮 食 质 量 档 案
企业名称:
仓库(货位)号
仓型
保管员
备注
品种
性质
产地
收获年度
入库时间
数量(吨)
包装/散装
等级
货位变更
入库检验(入库完成后,对整仓平均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单附后
质量指标
检验结果
储存品质
检验结果
卫生指标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检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