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社区办公房建设监管意见_0
关于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
针对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我认为以下几点是很重要的:
1. 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
不合规的建筑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完善建筑资质制度:建立健全建筑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和管理制度,提高建筑从业
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推进绿色建筑: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的发展,提倡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建筑
理念,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4. 强化建筑质量检验: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
规范要求,提高建筑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
5. 完善建筑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公平透明的建筑招标投标制度,防止不正当的招标和
投标行为,促使建筑市场竞争更加合理和规范。
6. 增加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强对建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建筑消费者维
权机制,提高消费者对建筑市场的信任度。
7.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协会和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行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的质量和信誉,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提供坚实
的保障。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一、引言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的最小行政单位,承载着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和社交等各种需求。
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社区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亟需加强与改进。
本文旨在对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二、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的建议1. 加强社区居民教育与宣传要通过开展社区居民教育与宣传,提高居民对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开设讲座与培训班等方式,向居民普及社区管理制度与政策,加强居民意识形态建设。
2. 建立有效的居民议事机制建立居民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
要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居民议事会,并确保其代表性与权威性。
通过定期召开居民议事会、听取居民意见建议,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 开展定期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倾听居民声音,及时了解居民对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需求与意见。
通过调查结果,及时改进与优化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增强社区凝聚力与归属感。
三、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的建议1. 完善社区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设施设备建设规划,统筹考虑人口配套、功能分区等因素,确保社区设施设备的高效利用与满足居民需求。
加强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建设质量与工期的有效控制。
2. 强化社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与管理规范。
要加强物业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机制,加强双方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3.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健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改善社区环境。
要开展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环境意识与责任感。
加大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营造舒适宜居的社区环境。
四、加强社区安全管理的建议1. 增加社区公共安全设施加大对社区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力度,覆盖监控、报警、消防等方面,提高社区的安全防范能力。
关于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的意见
关于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的意见篇一:关于将社区用房纳入建设规划的建议关于将社区用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建议根据对区民政局、中山路社区居委会等的调查,查阅了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有关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必须要确保社区、社区组织有开展社区活动,实施社会治理的社区用房。
一、我区社区用房的基本情况据调查,我区现有7个街道办事处、16个镇,城市社区52个,其他社区33个。
拥有办公场地的社区37个,其中城市社区10个,其他社区27个。
有15个社区采取租借方式获得办公活动场所。
社区阵地建设严重滞后,城区拥有自己的办公用房的社区仅占19%,更多的社区更是无房可用,严重制约了社区服务功能,在服务居民、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社会治理作用难以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1、片面理解社区管理。
通常情况下,将社区管理用房理解为居委会办公用房。
社区管理就是社区居委会就是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的跑腿机构,如为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城市低保审核办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等)、老龄办部门的老龄工作(办理老年优待证、老年优待卡、助老券、“小帮手”等)、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办理残疾证、城乡养老保险、个体就业保险补贴等)、计生办部门的计生工作(办理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等)、住房保障部门的政策房办理、政府工作中的综治工作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改变了原来的“社会管理”的提法。
社区用房应从单一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向社会“社区服务用房”转变,从单一的“提供社区服务”向“社会提供社区服务”转变。
社区用房的概念应扩大到社区服务用房。
2、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缩水。
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
据调查,城区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普遍偏小,真正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面积不足50平方米。
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意见
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区违法建设打击力度,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切实维护城镇规划建管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决定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整治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建设的管控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年活动,力争实现城区违法建设“新建为零、存量递减”的工作目标。
二、查处范围此次查处违法建设的范围和重点是:城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及其他违反城镇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
同时,积极协助各镇查处集镇建成区范围内的突出违法建设。
三、总体要求1.20XX年10月1日以前的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坚决予以拆除。
2.20XX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围绕查处率100%,罚款到位100%,拆除率90%(主要除去不影响市容、不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部分)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拆除。
3.在违法建设整治年期间,坚决做到见违就拆。
小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住宅、厂房、营业用房等大的违法建设按一般程序查处,原则上以拆为主。
四、查处原则(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
查处违法建设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区分情况,分类处置,体现拆违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拆违、有情操作,努力把查处违法建设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与化解社会矛盾统一起来,力求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效益。
(三)全面普查,分步查处,拆管并重。
在全面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查处、逐步遏制城区规划区、各镇规划区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
推进区镇联动防控机制,强化拆违后续巡查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四)属地管理,公开公正,依法行政。
城区规划区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根据管辖范围分别由属地社区(村)动员自拆,属地片区执法中队组织拆除。
关于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
我对规范你区建筑市场管理有以下几点意见:
1.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建筑市场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制定明确的建筑市场管理准则和标准,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监察体系,加
强对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市场的安全和质量。
3.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建立建筑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提高其专业能力
和责任意识。
4. 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对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公开透明地展示其信用状况。
对于不遵守规范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增加公众对建筑市场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加
大对建筑市场管理的宣传力度,倡导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和个人遵守规范。
6. 促进行业自律:鼓励建立建筑行业的自律组织和协会,加强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
监督。
通过行业组织的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建筑市场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以上是我对规范你区建筑市场管理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加强商业及办公建筑建设管理的暂行意见
关于加强商业及办公建筑建设管理的暂行意见近年来,在规划管理中发现一些建设单位报送的办公建筑层高大大高于合理的一般办公建筑层高,更有建设单位在售楼宣传中以“一层价格、二层享受”作为卖点,造成业主可以内部插层的错觉,同时对规划指标的严肃性、建筑的消防和结构、建筑节能、使用的合理性以及物业管理、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统一管理规范,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J556-2006)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建筑。
二、建筑控制要求(一)任何项目应按核提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切实发挥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打造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品质。
(二)建筑设计应符合设计规范,合理安排平面布局及各功能面积配置比例,严格控制将完整的办公平面空间划分为若干小单元分隔。
鼓励建设以大空间开放式格局为主的办公建筑,单套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商业及办公建筑标准层须按层集中设置卫生间、开水间,不得分户设置燃气管道。
确因使用要求,需建设小于200平方米单元式(非成套)独立划分空间的,小于200平方米单套面积之和原则上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20%之内。
(三)标准层层高控制:单套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层高不大于4.0米;单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大于4.5米。
设计方案不得采用具有住宅类(含公寓、别墅)居住建筑功能的平面布置形式,不得设置阳台(除酒店)。
其建筑主要立面应当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与建筑特点,体现商业及办公建筑形态特征。
(四)规土部门核提规划设计条件时,对混合用地应明确建筑用途的面积比。
对于商业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持有不低于30%的物业。
上述要求应作为规划设计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XX市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XX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提高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现就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经济实用、着眼长远的原则,以满足党员群众需要、增强功能作用、推进社区和谐为目标,统一功能设置、统一标识牌匾、统一规范制度,实现全市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真正成为居民群众议事办事的重要场所、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中心和服务居民群众的桥梁窗口。
二、主要内容1、统一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功能设置。
按照“统一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对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功能设置进行统一规划。
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内部划分为“两厅五室”,即党员群众服务大厅、多功能厅(市民学校、电教室、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居民议事室、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荣誉室)、办公室、档案室、警务室。
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外部配套建设“一站一市一场一栏”,即社区卫生服务站、爱心超市、户外活动场所、宣传栏。
2、统一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标识牌匾。
为了树立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形象,统一全市社区标识,新标识牌以简洁、醒目为原则,寓意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团结和谐。
全市社区统一在办公活动大楼正上方或醒目处悬挂“×××社区服务中心”字样,字体黑体,颜色为“中国红”。
社区标识位于字样左上方(全省将统一设计标识,各地要预留悬挂位置)。
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大门处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块牌子。
办公活动场所内部,按“两厅五室”布局分别挂牌(透明玻璃式标牌)。
党员群众服务大厅,正门标牌“党员群众服务大厅”,方正字体、蓝底黑字。
大厅统一设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民政事务、综治信访、党员服务五个窗口,分别悬挂五块吊牌,“党员服务”吊牌红底黄字,其他吊牌蓝底黑字。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社区是一个城市的基本组成部分,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应加强社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其次,应注重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数量,建设更多、更好的公园、健身器材、文化活动场所等,满足居民身心健康的需求。
二、加强社区环境整治社区环境整治对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至关重要。
应加大力度,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工作。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推动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是加强对社区的清洁和绿化工作,增加社区公共绿地的面积,提升社区的整体美观度。
三、加强社区安全管理社区安全管理是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应加强社区安全管理的力度,提高社区的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
二是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的安全。
三是加强社区交通安全管理,设置合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提高社区居民出行的安全性。
四、加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参与是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推动社区建设的关键。
应积极倡导和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具体来说,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参与的机制和渠道,使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充分的考虑和落实。
二是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的培养,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文化建设是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社区应重视文化建设工作,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一是加强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场所,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
规划-规范-关于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10]9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程,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辽委发〔2004〕3号)和《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沈委发〔200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社区公共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社区公共用房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办公室(就业创业等办事大厅)、文化图书室、体育活动室、警务室和卫生服务站、房屋维修站及其他老年日间照料站、残疾人康复等公共用房。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确保全市的社区公共用房全部达到建设标准,管理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二、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由开发单位负责在规划批准建设的房屋内提供。
其中,新建城市住宅小区按照使用面积15平方米/100户标准建设社区用房,或提供同等地区门市用房同等面积的资金,专项用于调整、整合社区用房,并保证水、电、煤气、供暖、卫生间等配套设施齐全。
三、社区公共用房应按照“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格局,根据建筑设计规范设计。
城市社区的服务大厅一般应在150平方米左右,方便居民办事;文化图书室等综合活动室一般应在300平方米左右,有必要的活动设施和用品,有满足居民活动需要的较大的单体空间,有方便残疾人活动的场所。
县镇社区公共用房可按上述功能适当调整标准。
四、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
要将社区公共用房作为必须配套的项目,列入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备案、审批、核准内容。
五、建设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公共用房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规划确定应当建设社区公共用房而未建设的,要责令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一、今年社区建设工作总结按照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要求以及__市___年社区建设工作分解立项表中城乡规划局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局在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职责,积极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现将___年社区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今年社区工作的具体做法:1、在规划编制、规划成果审批时,认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将小区公用设施纳入配套建设规划,加强城市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2、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中,严格实行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时,按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permil;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管理活动用房作为规划设计条件;二是在核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明确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permil;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管理活动用房;三是在审核建设项目总平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时,明确社区管理活动用房的面积,同时要求必须设置在plusmn;0.00以上位置;四是对建设项目总平规划方案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社区居民的意见;五是在审核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落实上述要求;六是在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验收时,将社区用房的主管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社区用房接收协议作为规划核实验收条件之一,确保社区管理活动用房的落实。
3、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城市社区建设规划工作。
(二)今年社区工作主要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审批的`五个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规模为786000平方米,落实确定1572平方米社区管理活动用房。
对已竣工的七个开发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692200平方米,共落实1831.1平方米的社区管理活动用房。
具体情况如下:1、在确定水东大家厂二期、三期、水东工业路29号地块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必须按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2permil;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管理活动用房。
关于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的意见1
关于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在城区开发改造过程中规划、建设、移交到位,使社区管理、服务及公益事业设施与城市协调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的重要意义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是社区各类组织开展服务和广大居民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是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依赖感的基石。
认真做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有利于社区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做好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社会的稳定。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力度,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促进了全区社区建设的全面发展。
但由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在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竣工移交过程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房地产开发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不按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规划实施建设,有的即使建设了,却擅自改变用途或当做商品房出售,致使部分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得不到有效保障,防碍和制约了社区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旧城改造、城区开发过程中,抓住有利时机规划社区用地,建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是加快推进社区建设进程的有效办法。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居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明确标准要求,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用符合有关标准凡在我区辖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政发[200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发[2007]**号)和《**关于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发[2009]**号)等文件要求,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
有关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城市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我党执政的重要基础。
随着##开发的纵深推进,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社区正在成为开发区社会治理的重心,居民生活的家园,基层XX政治的舞台,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社区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的城市社区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通过今后三到五年的努力再新建一批城市社区,使我区城市社区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社区居住环境更加优美,居民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社区共建氛围更加浓厚,居民参与率、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提升,把我区社区全面建成符合##实际、具有开发区特色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明确社区建设主要任务1.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制定落实《社区组织规X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提升社区组织建设规X化水平。
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按照“双管双争、两地报到、双岗服务”的要求,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领取“微心愿”、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区党员和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X作用。
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行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积极探索辖区内单位、共建单位等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共建新途径,统一调配、集约利用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实质作用,加强商圈、楼宇党建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中逐步建立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2.居民自治,扎实推进社区XX自治机制。
关于加快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doc
关于加快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工作,切实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条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3‟39号)、•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2015年开展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集中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是开展社区工作必备的基础条件。
要加快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完善配套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为突破口,明确责任、改进管理,努力建成文明和谐的新社区。
二、基本原则(一)从实际出发,逐步完善。
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规划建设方案,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新建商住小区规模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工作。
(三)合理设置,满足需求。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整体设计、合理布局,方便社区居民咨询、办事和活动,并达到自治区、玉林市有关规定要求。
三、具体要求(一)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规划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部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应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规划,分别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专项规划,并与党员活动、就业保障、社区卫生、综治、警务、文化、体育、养老、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
市民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玉林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专项规划,具体指导玉林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
城区加强规划区建筑监管工作意见_0
城区加强规划区建筑监管工作意见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2006-2020年新一轮县城总规施行以来,我县加大了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个人建房问题比较突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现就我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县城规划区范围及区域划分县城规划区为县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总面积约126平方公里的范围,北至沪昆高速公路,南至宋家源水库和邱家水库以南,西至下令桥,东至螺丝山东部。
县城规划区又分为核心区和控制区。
(一)核心区为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县城近、中期建设区范围,北至信江,南至外环路以北,西至茶场,东至凤来大桥(以信江和河为界),总面积15.5平方公里。
核心区包括古镇保护区、建成区和待建区。
(二)控制区指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除核心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二、执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与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执法机制。
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等制度,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推动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及审批办法1、核心区内所有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规划方案须经县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依法审批后方可建设。
一般建设项目经县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依法审批后方可建设。
2、古镇保护区域内的个人住宅确属危房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原样修复。
不能维修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储或产权调换。
3、规划待建区内的土地,由国土部门依法征为国有土地收储管理。
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篇
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精选2篇(一)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1. 增加社区活动和文化交流。
组织各种形式的社区活动,如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
2. 提供更多便利的社区服务。
例如,在社区内设立便民服务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提供居民生活所需的便利服务等。
3. 完善社区治理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形成有效的社区治理模式,使居民能参与社区决策和管理。
4. 加强社区安全管理。
增加社区警力和巡逻力度,加强对社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5. 加强社区环境整治。
加大对社区环境的整治力度,提高社区的绿化率和环境卫生水平,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6. 加强社区教育和就业服务。
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帮助居民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居民的就业压力。
7. 加强社区健康和医疗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咨询和常见病、慢性病管理等服务,保障居民的健康需求。
8. 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推广环保知识和理念,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提倡节约能源和资源的生活方式。
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精选2篇(二)以下是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1.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和参观学习,提高对居民需求的理解和满足能力。
2. 加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物业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向居民提供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
可以通过微信群、社区网站、社区活动等方式与居民进行互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和解决问题。
3. 健全社区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加强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并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
4. 加强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加强小区内的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加强保安力量,增加巡逻频次,确保小区的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办公类建设项目(含SOHO办公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办公类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销售和使用中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管理意见:一、开发企业及相关主体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协议等进行办公类建设项目(含SOHO办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使用。
㈠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许可明确的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我市办公类建设项目有关规范和标准、项目用地“招拍挂”文件以及规划许可文件中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等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批的合法有效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并开展监理工作。
㈡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用途规范其销售行为。
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只能销售给企业或特定对象的,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销售。
㈢开发企业及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不得擅自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
严禁将办公用途项目设计、建设或装修为带有居住功能的用房。
新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或申请单元分割的办公用途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最小分割单元的设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层高不得超过4.2米;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必须集中设置。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配合开发企业在技术上预留违规加建烟道、管井等设施的条件。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规划部门依法不予批准、不予验收。
二、办公类建设项目(含SOHO办公项目)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项目不配套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按照商业价格收取,燃气不得接入户。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应如实宣传展示,不得以诸如“公寓”、“×房×厅”等推介商品住宅的专属用语或设置住宅样板房误导消费者。
三、开发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规定,对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以及销售限制性条款进行公示,公示栏应设置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并突出标明项目土地用途、规划建筑功能、转让限制条件、项目不利因素等重要信息,并在预售方案中予以明确。
提高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意见建议
提高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意见建议咱来说说这提高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就像打理一个大家庭,得有章法。
在单位的办公区里,那一间间办公室就像一个个小格子。
有个管后勤的老大哥,头发不多,脑门儿亮亮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像个警惕的猫头鹰。
他在各个办公室之间穿梭,一边走一边念叨:“这办公用房,得好好管。
” 旁边有个年轻的后勤人员就问:“哥,咋管呢?感觉事儿挺多。
” 老大哥皱皱眉,“那可不,先得从面积上入手。
”咱得把面积搞清楚,不能稀里糊涂的。
就像分蛋糕,每个人得多少得有数。
有的办公室,人不多,地方却大得很,这就是浪费。
我见过一个部门,就几个人,却占了一大间屋子,里面还摆着沙发啥的,看着就来气。
他们还觉得理所当然,我就跟他们说:“你们这太浪费空间了,别的部门人都挤着呢。
” 他们还反驳:“我们东西多。
” 哼,这不是理由。
得重新测量,按标准来,该调整就调整,不能惯着这种毛病。
这用房的分配也得合理。
就像安排座位,得合适才行。
不能有的部门离领导近,啥事都方便,有的部门却在犄角旮旯,找个领导签字得跑老远。
得根据工作流程和联系紧密程度来分配。
有个新成立的部门,本来应该和相关业务部门挨着,可却被分到了另一层,他们天天抱怨,工作效率都受影响。
后来我们重新规划,把他们调过来,他们可高兴了,工作起来也顺当了。
办公用房的设施维护也重要啊。
这就像照顾房子的身体,桌椅板凳、门窗水电,哪个坏了都不行。
有个办公室的灯坏了,那里面黑咕隆咚的,像个山洞。
有人就报修,可维修人员来得慢悠悠的,里面的人都急得不行,在那喊:“这咋干活儿啊?” 咱得建立个快速维修机制,不能让这些小问题拖拖拉拉,影响大家工作。
还有安全问题,这是重中之重。
办公用房里的电线啊、电器啥的,就像一个个小炸弹,要是不注意,可就出大事了。
得定期检查,有次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个插座都冒火星了,可把我吓坏了。
旁边的同事也喊:“这太危险了,得赶紧换。
” 从那以后,我们检查得更勤了,不能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5•【字号】新政办[2007]257号•【施行日期】200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意见(新政办[2007]257号)为推进我市创建和谐社区和社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有效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国家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85号)、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新办〔2007〕15号文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关于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要采取资源整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办法,并区别不同设施的建设任务和功能定位,调动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解决。
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的使用面积,应当根据社区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社区居民和实际居住人口数量合理确定。
需要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由区政府进行选址,报规划部门进行审定,经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
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按“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外部装饰”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切实纠正解决占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各区政府负责清查、纠正和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占用问题。
(一)无论是乡镇、街道办事处还是其他部门,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社区服务中心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监督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使用情况。
(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未达到“四室四站、一家、一网、一校、一场”功能标准设置的社区居委会,不得出租房屋。
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的对策建议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公共用房是社区开展各项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社区公共用房建设的统一规定,不少城市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公共用房建设问题,为我市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参考。
本文以海陵区社区公共用房建设情况为切入口,通过分析比较不同城市规定之间的优劣,探讨我市社区公共用房的解决办法。
一、基本情况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公共用房建设工作,特别是2005年通过市级机关挂钩帮扶的办法重点推进城区社区“两房”建设,基本解决了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的有无问题。
1、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现状。
据市民政局统计,海陵区9个城区街道,计59个社区。
2007年,社区办公活动用房面积16183平方米,其中租借用房2436平方米。
另有2个社区暂无办公用房。
平均每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274平方米。
2、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现状。
据市卫生局统计,2007年,海陵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共计17740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4100平方米,达不到1500平方米标准的有3个,没有用房的有1个。
53个卫生服务站面积共计6000平方米,达不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标准的有13处,思想汇报专题达到标准但需要结构改造的有4处,且大多数用房是租用的。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社区公共用房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
如省民政厅规定要求,“力争在3-5年时间内,使全省社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落实设施”。
省卫生厅规定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为业务用房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标准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以独立法人设置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对照上述两个规定要求,我市社区公共用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总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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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社区办公房建设监管意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适应县城区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以及中央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改善县城区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县城区社区建设。
二、目标要求1.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采取新建、购买、改造、扩建等办法,在2012年底前解决所有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县城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2.建设标准: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的设置和建设要充分体现科学合理,应按照相对集中、独立和便民的要求进行建设,一般设置在住宅小区的外围,方便小区外人员来往的位置。
有条件且有必要的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审批时,要独立规划建设社区办公用房。
3.功能配备:要按照相对集中、功能实用、方便居民的原则,合理调整并规范社区办公用房,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必须具备“五室三站一中心”(五室:社区党组织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群团组织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党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三站:社会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
务站;一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
提倡“一室多用”和“一门式”办公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办公用房的综合效益。
三、规划和建设途径1.科学合理规划社区。
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社区功能发挥的原则,由冰溪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县规划局配合,对现有规模过大或过小、管理人口过多或过少的社区,进行重新合理地调整划分,制定社区布点规划意见,原则上每个县城社区管辖范围一般不超过3000户。
今后冰溪镇政府在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合并和调整时,应严格按规划和有关程序办理。
2.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途径。
针对目前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现状和今后社区发展需要,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设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对县政府正在统一规划的片区和新建的商业及住宅项目,必须按规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须配建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
(商)无偿提供社区使用;5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文件规定,对照县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折算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商)向县政府交纳社区办公用房专项经费,专门用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和维护。
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好审批关,冰溪镇政府要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商)签订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合同,确保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是老城区和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社区用房达不到300平方米的,在县政府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基础上,冰溪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与驻区单位协调,争取驻区单位支持,可以通过购买、置换、改造、新建、扩建等办法,整合现有资源,盘活闲置房产,解决社区办公用房不足300平方米的问题。
三是2006年10月12日后建成的住宅小区,有关部门已接收但未移交社区使用的社区办公用房,由县房管局牵头,县建设局、规划局、民政局和冰溪镇政府配合,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根据县城区社区布点规划,制定科
学合理的分配使用意见。
四、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土地竞拍、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把关,确保社区办公用房落实到位。
1.发改部门:要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
要将社区办公用房作为必须配套的项目,列入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项目备案、审批、核准内容。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竞拍时,在住宅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要按照批准的社区布点规划和县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明确规定社区办公用房方面的条件。
3.规划部门:在办理新开发小区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在规划批复文件中明确社区办公用房的规模和地点。
4.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监督和检查,对规划确定应当建设社区办公用房未建设的,要责令开发建设单位(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要及时办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有关手续,积极参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控制性详规及项目选址、定点和方案设计审查等工作。
5.房管部门:在办理开发建设单位的房屋预售手续时,不得将已被规划部门确定为社区办公用房的房屋列入商品房预售面积。
社区布点调整后,由房管部门提出住宅小区腾出社区办公用房的方案,具体牵头,会同民政、规划、建设、冰溪镇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管,要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法院取得联系,协调解决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和执行协议问题。
6.财政部门:要协调筹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按规定补贴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做好开发建设单位(商)交纳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的管理和
拨付。
7.民政部门:要掌握县城区社区用房建设的总体情况,并将其纳入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管理。
五、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商)提供的社区办公用房,其成本已由业主分摊,产权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新建或新购买的社区办公用房产权属冰溪镇政府。
县城社区办公用房由冰溪镇政府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管理。
六、保障措施1.实行县委常委挂点联系制度。
每位县委常委挂点联系1-2个社区,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实行结对共建帮扶制度。
采取财政投入、结对共建单位赞助、开发商无偿提供、有关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来源。
每个新建社区办公用房,县财政给予2.5万元的补贴经费,每个结对共建单位原则上提供不少于1万元的资金或物质支持。
鼓励支持辖区单位、社会各界、社区居民自愿捐
助社区办公用房建设。
3.实行工作考评制度。
县城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实行目标管理,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年度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对不按本《意见》落实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将视情况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城区社区办公房建设监管意见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