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上岗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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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教师上岗培训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使我区中小学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太原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新教师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区中小学任教的新教师进行上岗培训。
、指导思想
以教育教学理论为依据,以提高新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
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跟踪实践等手段,提升参训新教师在师德修养、业务水平、专业成长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周期为2016年8月〜2019年8月,通过三年循序渐进的培训指导,帮助新教师逐步提高新任教师基础素质、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促进新教师形成专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1、学习优秀教师专业成长经验,学会制定学习计划和
三年发展行动规划;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掌握作为教师需要具备的应知应会的内容,形成一定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增强岗位角色意识和职业认同感,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和职业理想,提升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尽快适应并服务于本区教育教学工作。
2、通过学科专业培训、实践指导与考核展示,学会教
学设计、实施和反思等基本方法;记忆并逐步理解学科课程标准,提高新教师的学科素养和基本教学技能。
3、在两年培训的基础上,通过比赛、面试、推荐等方
式遴选优秀新教师进行定期跟踪指导,开展综合研修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科学施教能力,激发并强化他们成为优秀教师的内在动力。
、培训原则
专业引领与自主参与并重、采取区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集中研
修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培训考核与展示交流相结合。
四、培训内容遵循“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的原则,针对
新教师必备的素质要求和专业发展需要,围绕三个模块开设课程,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五、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特点,主要采取以下培训方
式:集中面授、实践指导、网络学习、体验学习、校本培训、跟踪指导、现场观摩、以赛促训、高级研修。
六、集中培训课程及安排
集中培训具体安排由杏花岭区教师进修学校研究确定,
集中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2,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跟踪实践活动安排
1、校本培训
新教师所在学校均为本次新教师培训基地,各校要为每
位新教师配备师德和业务都过硬的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要将新教师的培养纳入学校的发展计划,通过教学研讨、课后反思交流、听评课、班主任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开展新教师的“师带徒”活动,保障新教师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指导、有督促、有考核。
2、区级培训
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研室和区校本工作室统一组
织,通过知名专家和名优教师的专题讲座、案例解读、现场观摩、问题研讨、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3、个别指导。
区教师进修学校将建立导师团指导制度,组织区内的名
师、特级教师、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成立导师团。与新教师密切联系,深入到新教师所在学校,通过听课、评课、交流研讨、网络互动等形式,对新教师进行面对面指导和在线远程辅导,帮助新教师解决在教育教学和实践研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八、培训考核
由区教育局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共同组织,学员所在学校
负责配合。(详见附件3、附件4)
1、集中培训考核时间:2016年8月。
考核内容、形式及要求:
(1)学习态度考核。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主要考
核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出勤情况(事假不得超过天)。
(2)教育教学基础理论考试。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
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师心理健康、教学常规与教学技能、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班主任工作等集中培训时所讲授的内容。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跟踪实践活动考核
每学年期末,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和指导老师、导师团负
责考核。主要内容:
①听课和被听课。新任教师在一年试用期中,须听课和
被听课各40节,听课笔记要有主讲教师签名,同时要有评课详细记录。
②每年组织一次新教师形式多样的教学交流评比活动,
由学校领导、指导老师和导师团评价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③班主任工作考核。由指导老师与所在学校领导共同完
。未担任班主任的,则考核其承担的辅导学生等工作
情况。
④教学工作情况考核。由指导老师与所在学校共同完成
考核。
九、其它事项1、培训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各学校应积极参与和配合,以
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2、区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新教师分布情况合理建立学习
共同体,使新教师成为学习研究、合作探究的主体,共享信
息、资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学习共同体要定期开展说
课、评课、议课、自主研讨交流活动,并与导师团建立密切
联系,在专家指导下,认真搞好培训后期的实践学习活动。
3、各位学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活动,不得无
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公、因病缺席培训须出具学校证明
或医院病情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超过两次,该
学员综合考核将不合格。
4每次集中培训,学员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由本人
签到(不得代签,否则视为缺席)。培训期间,各位学员要
按照指定座位就座,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研讨,主动发表自
己的观点与意见,及时完成布置的相关作业,主动接受所在
学校、团师团和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和考核。
5为便于学员交流心得、共享信息,每个共同体建立个微信群,每位成员应尽早加入微信群,群号:。今后,与
本培训有关的各类通知、各种资料及信息将通过该微信群进
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