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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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负责机关文秘和公文的处理,印章的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和接待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管理工作;

5、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交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监督、协调交通运输和公路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6、负责党政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下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投资计划、项目资金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2、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与固定资产的投资统计工作;

3、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交通规费年度收支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系统交通规费的收支管理和稽查;

5、负责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审查;

6、负责本系统财务审计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财务工作;

7、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8、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交通战备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交通方面的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路工程科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

2、拟订全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工作;

4、负责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查、招标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过程监管以及验收工作;

6、负责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和公路养管工作,指导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协助局安委会负责公路安全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输管理科工作职责

1、编制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共交通和运输行业管理,对公共交通运输市场实施监管;

3、负责交通运力、线路的布局规划、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

4、提出公共交通客运经营许可和线路、运力投放的审批意见,负责站点的布局和建设工作;

5、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价管理和运政执法人员以及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和全县公共交通行业营运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协助局安委会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系统的企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指导本系统各运输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拟订和实施工作;

4、负责本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与制定交通发展规划,指导交通企业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新技术的应用;

6、负责审核企业的改制方案和方案的报批工作;

7、负责对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管理工作,做好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

8、负责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维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监督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施工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办法;

2、负责规划、管理全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初审质监人员和监理人员资格报告,对交竣工验收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负责定期组织本地区工程质量的检查,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4、负责监督工程的一般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负责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会审、招投标、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6、负责组织质监人员和施工监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的业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和源头治理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3、负责党员和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交通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5、负责局管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申诉、控告的调查,并及时回复查处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工会法》,负责局属各单位及交通行业民营企业工会组织的健全、会员的发展、经费的上缴;

2、负责本系统工会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职工群众的合理意愿和要求,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运用法律手段予以保护;

4、负责本系统开展职工技能教育,劳动竞赛、文体活动及困难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帮困、社会救助等工作;

5、负责本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和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

6、负责劳动模范、职工先进人物的评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职工劳动保护和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督办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落实情况;

2、负责督办事项的业务联系和检查催办;

3、及时了解和掌握承办单位(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并实施月统计、季通报制度;

4、编写督查信息,送局领导及相关单位(科室)传阅;

5、负责本单位督办工作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6、负责本系统抓落实事项的考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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