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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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解

202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解

一、消耗定额解释说明消耗定额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方法、质量要求等因素,以及工程材料的种类、用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计算和预算的一种方法。

消耗定额是指导工程预算和施工的依据,也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202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定额的依据: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的制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和技术要求。

2.定额的结构: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分为物料定额和劳务定额两部分,其中物料定额是根据工程材料的种类和用量进行的预算,劳务定额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工序进行的预算。

3.定额的编制依据: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

4.定额的修订: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随着技术和工艺的发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以保持其科学、合理、有效的特点。

1.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湖南省市政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是按照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要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尽量准确地进行计算。

2.工程量计算的方法:湖南省市政工程量计算的方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测量法、材料计算法、孔隧施工计算法和装备计算法。

测量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测量,通过测量数据计算出工程量。

材料计算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规格,计算出所需材料的用量,并根据市场行情和供应情况估算材料的价格。

孔隧施工计算法是指根据孔隧施工的工序和施工方法,计算出所需的孔隧施工工程量,包括爆破量、挖土量等。

装备计算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设备要求和工艺流程,计算出所需的施工设备的使用量和工时。

3.工程量计算的步骤:工程量计算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规格,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解读和理解。

(2)根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依据。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目录总说明 (2)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第一节土石方工程 (3)第二节打拔工具桩 (7)第三节支撑工程 (8)第二章道路工程 (8)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8)第二节道路基层 (9)第三节道路面层 (9)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9)第五节防护工程 (9)第三章桥涵工程 (10)第一节打桩工程 (10)第二节钻孔灌注桩工程 (11)第三节砌筑工程 (12)第四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12)第五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12)第六节立交箱涵工程 (13)第七节安装工程 (13)第八节装饰工程 (13)第四章隧道工程 (14)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渣 (14)第二节隧道内衬 (15)第三节隧道沉井 (15)第四节盾构法掘进 (16)第五节垂直顶升 (17)第六节地下连续墙 (17)第七节地下混凝土结构 (18)第八节地基加固、监测 (18)第九节金属构件制作 (19)第五章给水工程 (19)第一节管道安装 (20)第二节管道内防腐 (20)第三节管件安装 (20)第四节管道附属构筑物 (21)第五节取水工程 (21)第六章排水工程 (21)第一节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22)第二节定型井 (23)第三节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23)第四节顶管工程 (24)第五节给排水构筑物 (25)第六节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27)第七章燃气工程 (29)第一节管道安装 (30)第二节管件制作、安装 (30)第三节法兰阀门安装 (30)第四节燃气用设备安装 (31)第五节管道试压、吹扫 (32)第八章钢筋工程 (32)第九章拆除工程 (33)第十章措施项目 (33)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Top Previous Next说明一、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

二、本章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GYD-301—1999);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7.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及关资料。

三、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在支撑下挖土,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三、挖密实的钢碴,挖坚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四、石方爆破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五、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岩、较软岩(松、次坚石20cm,较硬岩、坚硬岩(普坚石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

三、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挖前的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土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下表计算:放坡系数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cm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湖南建筑九九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南建筑九九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南省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894号文件关于“目前可由各地区,各部门依工程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工期长短等划分不同工程类别,以编制年度的指导性费率”的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取费标准以及我省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建筑工程的高度、跨度、层数、结构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将土建工程类别划分如下:一、一般土建工程(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加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枛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元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型、椭圆型、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

(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枛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立方米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

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

(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三) 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1、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 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佔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J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LI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丄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 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LI,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 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 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 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 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 tr算。

湖南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省(200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精编]湖南建筑工程定额

[精编]湖南建筑工程定额

湖南建筑工程定额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Top Previous Next说明一、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

二、本章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GYD-301—1999);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7.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及关资料。

三、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在支撑下挖土,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三、挖密实的钢碴,挖坚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四、石方爆破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五、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岩、较软岩(松、次坚石20cm,较硬岩、坚硬岩(普坚石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

三、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挖前的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土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下表计算:放坡系数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cm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之欧阳歌谷创编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之欧阳歌谷创编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欧阳歌谷(2021.02.01)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简称"计价规")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一、修订消耗量定额的背景为适应建筑工程发展的需要,加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原消耗量定额”),并于2004年7月1日发布实施。

原消耗量定额对于统一我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原消耗量定额已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计价的要求,为此,我厅对原消耗量定额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新消耗量定额”)。

二、修订消耗量定额的主要依据修订新消耗量定额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1-9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建标〔2003〕104号文)、《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6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版)等。

三、新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新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修缮工程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的依据,并可直接作为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

四、新消耗量定额的内容新消耗量定额由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水平系数三部分组成。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部分共11条,主要规定了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部分共15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砧石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物修缮工程。

湖南06建筑工程定额

湖南06建筑工程定额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2023耗材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湖南2023耗材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湖南2023耗材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及说

简介
本文档介绍了2023年湖南省耗材消耗量的定额计算规则及相
应说明。

定额计算规则
1. 计算范围:涵盖2023年全省范围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

2. 计算方法:按照公式“每千名居民年度消耗量=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的年度消耗量之和/全省居民总人口数
×1000”,计算每千名居民年度耗材消耗量。

3. 计算指标:主要涵盖医用耗材、口腔医疗耗材和中药饮片三类。

说明
1. 计算时间:本次定额计算涵盖2023年全年。

2. 数据来源: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的年度消耗量数据来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全省居民总人口数来自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3. 系数调整:定额计算过程中,涉及到系数调整的地方将在实际使用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结论
本文档所介绍的定额计算规则,是指导2023年湖南省耗材消耗量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的耗材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定额解释说明

湖南定额解释说明

湖南定额解释说明总说明1.总说明第十五条规定了“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地面水平运输距离超过150m者,其超运距用工另行计算。

”如何计算?经计算,统一按表一的规定处理。

表一未列的材料及未列二次运输损耗的,均不予计算。

二次搬运费列入直接费。

其超运距为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序号材料名称单位运距(m)二次运损(%) 50以内每超501 红(青)砖千块0.39 0.06 0.402 粘土平瓦、水泥瓦千块0.44 0.06 0.403 砼(煤渣)空心砌块m30.12 0.02 0.404 石棉小波瓦100张0.38 0.03 0.405 大波瓦100张0.81 0.06 0.406 水泥吨0.14 0.03 0.407 石灰吨0.27 0.04 0.508 石灰膏m30.45 0.03 0.509 砂m30.16 0.04 0.5010 碎(砾)石m30.21 0.04 0.5011 毛石、块石m30.20 0.05 0.4012 木材m30.111 0.01 —13 钢筋吨0.25 0.02 —14 钢筋砼构件200kg以内/件m30.51 0.05 0.2015 钢筋砼构件200kg以内/件m30.61 0.05 0.2016 金属材料、铁件(钢筋以外) 吨0.28 0.02 —17 金属构件吨0.21 0.02 —注:包工不包料构件如为人力运输者、可按上表构件运距计算。

2.松原木、硬原木定额取费价是多少?原条、原木锯材换算系数及木材加工费是如何确定的?松原木定额取定价为620元/m3,硬原木定额取定价为710元/m3。

表二:原条、原木、锯材换算系统及木材加工费名称杉原条松原木硬原木数量(m3) 加工费(元) 数量(m3) 加工费(元) 数量(m3) 加工费(元)杉木锯材 2.009 52.19 ————松木锯材—— 2.009 61.58 ——硬木锯材———— 2.411 69.41 挂瓦条灰板条 1.066 98.62 ————注:①加工费以成材(锯材)材积为准。

(完整word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补充解释说明

(完整word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补充解释说明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补充解释说明目录总说明 (3)第一节土石方工程 (4)第二节打拔工具桩 (7)第三节支撑工程 (8)第二章道路工程 (9)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9)第二节道路基层 (9)第三节道路面层 (9)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10)第五节防护工程 (10)第三章桥涵工程 (10)第一节打桩工程 (11)第二节钻孔灌注桩工程 (12)第三节砌筑工程 (12)第四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13)第五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13)第六节立交箱涵工程 (13)第七节安装工程 (14)第八节装饰工程 (14)第四章隧道工程 (14)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渣 (15)第二节隧道内衬 (15)第三节隧道沉井 (16)第四节盾构法掘进 (16)第五节垂直顶升 (17)第六节地下连续墙 (18)第七节地下混凝土结构 (18)第八节地基加固、监测 (19)第九节金属构件制作 (19)第五章给水工程 (19)第一节管道安装 (20)第二节管道内防腐 (20)第三节管件安装 (21)第四节管道附属构筑物 (21)第五节取水工程 (21)第六章排水工程 (22)第一节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22)第二节定型井 (23)第三节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24)第四节顶管工程 (25)第五节给排水构筑物 (25)第六节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27)第七章燃气工程 (29)第一节管道安装 (30)第二节管件制作、安装 (31)第三节法兰阀门安装 (31)第四节燃气用设备安装 (32)第五节管道试压、吹扫 (32)第九章拆除工程 (33)第十章措施项目 (33)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湖南06建筑工程定额

湖南06建筑工程定额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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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简称"计价规")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表一:材料场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十二、预制砼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

计算制作损耗时应包括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计算运输损耗时则应包括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

现场就位预制构件不需要运输者,不得计算运输堆放损耗。

构件名称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安装(打桩)损耗各类预制钢筋砼构件0.2% 0.8% 0.5%预制钢筋砼桩0.1% 0.4% 1.5%十三、模板、脚手架材料,包括25km以的场外运输。

十四、定额中的锯材是指经过加工的木材,包括板材和方材,未经过加工的指原条或者原木。

十五、挖土机挖土、机械打桩及构件吊装,由施工场地土质松软,作业机械在铺钢路基箱的条件下操作时,挖土方打桩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1.18,构件吊装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1.30系数。

铺钢路基箱(每块面积6.0m×1.5m)摊销费按每块每台班18.32元计算。

钢路基箱的进(出)场费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预制钢筋砼构件及金属构件安装,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距离计算的,如图施工场地狭小,当时构件无法吊装机械回转半径围而造成构件二次搬运时,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规定计算:包工包料的工程,按汽车运输1km计算。

包工不包料工程,按交通运输部门规定执行。

十七、消耗量标准中××以包括本身,××以外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1 总则1.0.1为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术语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l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的室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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