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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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广泛征求民意、汇聚民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省气象局起草的《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通讯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联系人:周沐军传真:(029)87292199电子邮箱:*****************2013年5月21日《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水平,根据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概念〕本办法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第四条〔原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行统筹规划、预防为主、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气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

第六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陕西省气象条例(2004年修正)-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陕西省气象条例(2004年修正)-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陕西省气象条例(2004年修正)正文:---------------------------------------------------------------------------------------------------------------------------------------------------- 陕西省气象条例(2001年6月1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探测、预报和服务活动,提高防御气象灾害与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的能力,促进本省气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科学技术研究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军队气象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气象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防御气象灾害服务体系,发挥气象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防建设、政府决策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功能。

第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与气象事业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推广应用先进气象科学技术,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气象主管机构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地方气象事业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并组织实施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计划,提高防御气象灾害与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的能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卫星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卫星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高技[2012]419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2.05.04【实施日期】2012.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12〕419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促进卫星及应用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应用,支撑国民经济重大领域的应用需求,带动卫星及应用全产业链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发改办高技〔2012〕895号文联合下发了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实施的目标通过专项实施,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用户为龙头、研制单位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国卫星资源的效益,培育发展卫星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应用,着力促进重大标志性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卫星应用产业自主化、体系化、多元化、商业化发展,加速我国民用航天产业发展。

(一)推动卫星应用规模化发展。

围绕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重大应用需求,积极培育应用市场,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促进卫星移动通信、卫星导航高端服务、卫星遥感综合应用等领域的重点突破,显著提升应用水平和应用规模,发挥卫星产品与服务在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支撑作用。

(二)提升卫星应用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以应用为牵引,按照重点突破、渗透带动的原则,提升关键技术和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型高性能卫星创新发展和卫星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基础。

(三)培育一批卫星应用优势骨干企业。

鼓励以开拓市场、扩大应用为目标的典型应用,促进国家创新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卫星应用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2〕3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2〕3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2〕392号中国气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气象基础设施专项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3月10日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气象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管理,及时发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年第7号令)5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气象卫星、人工影响天气、海洋气象综合保障、气象雷达、信息化、观测站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基层台站等工程,具体项目类型和支持范围可视情况作必要调整。

第三条本专项管理遵循符合规划、程序完备、进度可控的原则。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审批要件齐备,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调度和监管。

第四条本专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安排项目。

第五条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2•【字号】陕政办发[2011]109号•【施行日期】201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10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精神,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信息发布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法制、科技和基层,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健全信息发布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努力做到气象灾害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传播快捷、应对高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有效衔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

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盲区”。

二、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三)加强监测网络建设。

优化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卫星、雷达监测系统建设,建成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的气象灾害立体监测网。

加强秦巴山区、关中-天水经济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以及大中城市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加密灾害易发区监测网络布点,实现城乡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

三秦大地的守望——记陕西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

三秦大地的守望——记陕西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

们不叫什么陕西基准站,我们叫陕西北斗基准站,我们打的 就是北斗牌,就是要用我们国产的东西,突出北斗。”
郭春喜介绍说: “与陕西毗邻的山西、河南、湖北、四 川、甘肃、宁夏、内蒙古等7个省的45座基准站联网,相互交 换数据的站点达78座,目前,共享的站点数量和协作单位在 国内最多。可为陕西及周边地区提供跨区域、高精度统一无 缝导航定位服务。”
士曾经说:“我们建设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Nhomakorabea是希望广大的企业和 用户能真正应用起来,只有挖掘出更多的应用,才能体现它的价 值,否则,它就纯粹只是一个系统、星座。”郭春喜的想法亦如 此,陕西省网建成后,陕西局也在想各种办法,通过网络、电视 台、用户群等各种渠道进行推广,试图让更多的行业接入,发挥它 的价值。
最终,从2017年初至2018年7月底,项目建设从站址选择、征地 补偿、土建工程、设备和网络调试、数控中心建设、属性测定、试 运行服务仅用时1年半年,各项建设也达到了国家的相关标准。郭春 喜评价说,“回过头来看,我觉得我们的项目建设完全符合预期的 设定,达到了‘五个工程’的标准。”
推广应用是首要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副总设计师杨元喜院
陕西省网站点在选择时坚持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安装 过程中坚持使用低功率测绘专用装备,不使用大型机械、大件运输 等设备,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作业难度加大,建设成本上升。省网 建设过程中,郭春喜一再强调,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没有安 全、质量,任何进度和效益都是空话。这个项目前后调用的单位、 人力很多,但是我们最终达到了零事故。”
建成后的基准站网覆盖陕西全省,伪距 差分导航定位(RTD)0.5米。实时载波动态定 位(RTK)水平方向小于3厘米,高程方向小于 5厘米,事后静态定位可达毫米级,具备实 时分米级、厘米级、后处理毫米级的导航定 位服务能力,可为陕西全省及8个邻省交界 区域各类用户提供免费、统一、权威、可靠 的导航定位服务。自然资源部大地测量数据 处理中心主任郭春喜说,陕西省网是按照当 前最高的技术标准建设的,项目建成后我们 通过各种渠道推广,希望有更多行业、更多 用户加入进来,真正用起来,发挥它应该有 的价值。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政办发[1998]8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1998.11.13【实施日期】1998.1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1998)83号1998年11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气象局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地方气象事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年来我省地方气象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省地两级气象卫生综合应用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以飞机、高炮和火箭为手段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卫星遥感技术在森林防火、作物生态监测及农业气象服务和粮食产量预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台站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所改善。

随着气象服务手段的不断增强和完善,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气象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级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同时,也应当看到,我省气象事业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不少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仍很薄弱,观测手段落后,一半以上的台站工作生活条件很差,严重影响正常服务工作的开展。

地方气象事业是我国整个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气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43号),明确指出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重要性,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快我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08•【字号】陕政办发〔2015〕83号•【施行日期】2015.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8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气象预测预报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气象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现代气象观测系统,增强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公共气象服务水平。

力争经过3至5年,基本建成监测预警及时、应急联动高效、防范应对科学、组织体系健全的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及符合城市特征、满足民生需求、服务产品丰富、覆盖领域广泛的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到2020年,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发出,城市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城市综合气象观测站网。

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探测手段,建设国内一流的秦岭大气科学实验基地,开展关中城市群环境气象研究。

在各市加密布设风廓线雷达、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系统,在县级气象台站布设能见度自动观测系统。

加密城市小气候观测站点布局,完善城市环境、交通、能源、旅游、生态等专业气象观测站网,提高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高(低)温、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

建立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等监测信息共享。

(二)加强气象预报预测能力建设。

大力发展数值天气预报技术,提升城市气象要素预报定量化水平,提高灾害性、转折性、高影响天气落区预报的时空分辨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03•【字号】陕发改高技[2011]751号•【施行日期】2011.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11〕75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二○一一年五月三日附件:陕西省“十二五”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卫星及其应用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卫星制造、发射、运营以及地面设备制造和服务等,其中卫星广播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为卫星应用市场的主流。

近年来,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已经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迅速向传统产业渗透,呈现出较高的成长性和较强的产业融合性,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国将有上百颗卫星在轨运行,形成较完备的应用卫星体系,为卫星应用产业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未来一段时期,将是我国卫星应用的高速发展期,为了抢抓机遇,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的卫星应用业务体系,推动卫星应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技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陕西是我国航天领域实力最为雄厚的地区之一,科教资源丰富,科研生产条件良好,技术实力雄厚,成果丰硕,为我省加快发展卫星应用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空间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航天恒星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中电二十所、中国兵器北方雷达电子科技集团二〇六所等为代表的优势企事业单位,以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为代表的高等院校长期从事卫星应用研究和市场开发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陕发改规划〔2012〕843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你单位报来的《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

经研究,我委同意你局提出的三年内完成秦岭地区5.7万平方千米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任务。

现批复如下:一、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一)技术装备体系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建立本工程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制定必须的生产技术规定;装备支撑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机载激光雷达系统、数码航空摄影测量系统、地面数据采集测量车系统、高性能服务器、遥感影像快速处理系统等软硬件装备的采购。

投资3730万元。

(二)影像获取利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获取完整覆盖秦岭地区的高分辨率影像资料。

投资1542.16万元。

(三)地形测绘采用摄影测量与遥感等技术完成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空白区测图工程区域的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制图数据成果的制作和地形图印刷。

投资12813.08万元。

(四)数据库建设及应用完成控制测量成果、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及数据入库,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完善数据库应用平台建设,编制系列专题地图及图集。

投资614.76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87亿元。

二、工程建设年限该工程从2012年7月启动,到2015年7月完成。

三、工程组织管理陕西省秦岭地区1:1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是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省部合作开展地理国(省)情监测试点中确定的项目,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9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9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9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加快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共气象服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管理法制化进程,使气象预测预报、公共服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达到西部领先、全国先进水平,为推进“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0年,全省气象观测自动化率达到90%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暴雨过程预报准确率达到70%,雾霾天气24小时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全省年均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90%以上,防雹有效率达到80%以上,对农业增产贡献率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观测站网建设布局。

按照现代气象业务发展要求,科学规划和调整优化观测站点布局,更新改造观测站点设施设备,提高气象观测时空分辨率和观测精度。

加密布设重点防范区域、高山地带和气候条件复杂区域的区域气象观测站点,加快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增加布设灾害易发区域局地警戒雷达。

加快建设面向农业、林业、旅游等行业服务的专业气象观测网,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自动气象监测站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7•【字号】陕发改农经[2006]1199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省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06〕1199号)省气象局:你局关于陕西省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气字[2006]191号)收悉。

为了尽快建成我省应急气象服务系统,科学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减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减少人员伤亡,及时防范和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经研究,同意建设陕西省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项目(以下简称省应急气象服务系统),现批复如下:一、主要建设内容省应急气象服务系统由应急指挥系统、现场探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库资料处理系统、气象专项服务系统、综合保障系统组成。

主要是购置移动指挥车及设备配套,购置移动车载预警雷达、无人飞机及监测设备、车载式火箭发射系统,购置应急通讯指挥车,PCVSAT、VSAT卫星接收站建设等。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省应急气象服务系统估算总投资4065万元,其中现场探测系统1646万元、通信网络系统1112万元、其它系统和设备1307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国气象局投资2845万元,占70%;省级配套1220万元,占30%。

三、项目建设期项目计划二年建成。

四、社会经济效益建设省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可以及时、有效地为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提供准确、丰富的气象信息和决策信息,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请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陕发改环资〔2021〕210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改革局),省节能中心、省信息中心,各重点用能单位: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已于2020年12月底开放投入试运行,截至2021年2月7日,已向18家用能单位发放单向数据传输盒和CA数字证书,其中10家数据上传正常,3家已联通,5家未联通。

3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分批接入全部重点用能单位。

我省推动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原则为:先有后精、运行为上;先上数据、再图数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和取水量数据要求在线自动采集,确定的数据采集点所计量的数据项和数值应与统计口径基本一致。

先期“有啥用啥”,采集点优先考虑用能单位既有且方便获取数据的现有计量器具、数据汇集器和单位内部各类系统;暂不具备自动采集条件的,先人工抄报数据,同时抓紧制定改造方案,完善数据采集系统,尽快实现自动采集上传。

用能单位使用2台计算机设备用作内外网主机,下载安装统一研发的应用软件。

外网主机连接互联网、数字证书与省平台对接,通过单向数据传输盒连接内网主机。

用能单位在规定时间,将采集点的监测数据自动或人工植入JSON或Excel (过渡性)文档的《用能单位日上传能耗监测数据表》、《用能单位月上传能耗监测数据表》,复制到内网主机指定目录,单向数据传输盒将自动上传至省平台。

日传文件名为yyyymmdd,月传文件名为yyyymm。

鼓励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系统建设,已安装系统的18家用能单位及第三方服务商名单如下表所示,一并公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严格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报告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严格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报告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严格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报告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严格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报告的通知(1986年8月22日)省气象局《关于严格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报告》,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保持良好的气象观测环境是获得准确、可靠的气象观测资料的重要保证。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护气象观测环境的工作认真抓好。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种破坏观测环境的做法。

对有关责任人员,要查明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观测环境已经遭到破坏的,要按照规定,限期改善。

因观测环境无法改善,非迁移台站不可的,可帮助选好新址,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保证气象观测工作的持续进行。

关于严格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报告我省各地现有气象台站一百零五个,担负着监测天气变化的任务。

通过准确的气象观测,获得可靠的资料,这是气象部门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基础工作。

为了保证气象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就必须保障气象台站的观测场地和其周围必须空旷平坦,无障碍物,维持一个良好的气象观测环境。

对此,国务院、省政府都很重视,发了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对保护观测环境起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一些基建单位,特别是一些乡、镇企业和农户,不听气象部门劝阻,在气象站周围强行建设房舍和工程设施,种植树木,使气象台站的观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目前,我省已有十个气象站因环境严重恶化,不能继续进行气象观测,被迫迁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百多万元。

还有十四个气象台站的观测环境正在恶化,如果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其观测场势必也要搬迁,不但将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二百六十多万元的损失,而且还要严重影响我省气象事业的发展,妨碍同国际气象组织正常交换资料,有损我省气象工作的声誉。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陕政办发〔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水环境,测绘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气象强省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结合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建设,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较“十三五”明显提升,主要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达90%以上,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5%以上。

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强省,气象发展整体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精密监测能力。

科学规划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强化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完善由气象卫星、雷达、无人机、地面站等组成的立体综合监测网。

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优化农业、生态、交通、旅游、能源等专业气象监测网。

统筹行业数据资源,推动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监测数据共享。

以西安市为重点,建设城市精细化气象监测网。

加快推进气象监测装备研发制造领域军民融合。

(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二)增强精准预报能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农林水利气象项目省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农林水利气象项目省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农林水利气象项目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09]1745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11.23【实施日期】2009.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农林水利气象项目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1745号)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气象局、果业局、农机局,商洛市发展改革委:经研究,现下达2009年省预算基建资金740万元,其中省农业厅150万元,省林业厅180万元,省水利厅250万元,省气象局30万元,省果业局60万元,省农机局50万元,商洛市20万元,专项用于农、林、水利、气象等项目建设。

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此项投资从我委《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614号)确定的“省级续建项目”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请接此通知后,抓紧完善有关前期工作,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2009年部分农林水利气象项目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2009年部分农林水利气象项目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单位 万元总投资已安排省预算内基建资金 本次安排省预算内基建资金 备注 310 740 一 省农业厅301501省农业厅厅机关锅楼房改造 土建及设备改造,城市天然气管网对接及辅助工程 230 3070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后实施 2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畜禽标识申购与发放系统扩能改造,畜禽产品质量全安追溯系统建设150 80 实施方案由你厅审批后实施 二 省林业厅14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陕发改能源[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能源〔2008〕64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气象局:风能资源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对改善和优化我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刚刚起步,科学开发风能资源的任务十分紧迫。

风能资源监测及评估工作是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前期工作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建立健全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规范风能资源的监测和评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2535号)的规定,现就规范我省风能资源监测和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项目审批与建设。

为开发利用风能资源,在陕西省境内实施的风能资源监测项目,须经省级气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风能资源监测设施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使用具有国家计量合格证的气象监测仪器设备。

二、项目业主确定。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陕西省境内投资建设风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对于实行风电场特许权招标制度的风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获得授权进行风能资源监测并取得经评估合格数据的业主,在风电场特许权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开发经营权,未获得开发经营权的业主由中标单位给予相应补偿。

三、监测工作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气象局已专门成立了陕西省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风能资源监测和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最新2018】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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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

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
陕西政府令第177号
《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已经政府
201X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娄勤俭
201X年4月23日
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20•【字号】陕发改高技〔2010〕1698号•【施行日期】2010.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报来关于组建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司科字〔2010〕190号)文件收悉。

我委于2010年9月8日组织由西北工业大学赵忠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申报资料齐全,符合组建要求。

经研究,同意依托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陕西省光纤陀螺工程研究中心”以你单位为主体组建,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0号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内。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主要是研究开发光纤陀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光纤陀螺生产技术改造,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为行业提供基础技术支撑,促进国防装备技术发展和民用技术发展。

三、建设内容:在现有的基础上改造厂房1000平方米,新增关键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开展一系列工艺技术研究工作。

建设期两年。

四、该工程研究中心在组建过程中,要围绕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宗旨,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以及量化的考核目标,以促使中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五、请你单位抓紧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环保、土地使用、城市规划、投资等建设条件。

在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使该工程研究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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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
网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8.04
•【字号】陕发改农经[2009]1158号
•【施行日期】2009.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
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9〕1158号)
省气象局:
《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陕气字[2009]26号)收悉,经评审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网建设、信息共享系统和运行保障系统建设三部分。

站网建设。

在省内新建600个自动气象站,其中两要素自动气象站500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00个。

信息共享系统。

建设1个省级中心站、10个市级中心站。

运行保障系统。

建立区域气象观测站运行实时监控系统;每个观测站点配置备品备件,并在中心站配备传感器标校设施,供日常维护;省、市级区域中心站配置保障车辆。

二、站点布置原则及布局
按照中国气象局《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及2007年底已建成的区域气象观测站布局,该项目建设以两要素自动气象站为主、六要素自动气象站为辅。

两要素自动气象站依据行政区划和空间尺度均匀性进行布局。

具体分布为:西安市31个、宝鸡市35个、咸阳市32个、渭南市28个、汉中市128个、安康市129个、商洛市90个、延安市13个、榆林市14个。

六要素自动气象站布局主要是根据中尺度天气系统的典型空间和时间尺度特征,参考中尺度地面观测网的设计思路,通过对中尺度天气地面监测站密度指数的需求分析进行布设。

主要布设在渭河、汉江、丹江、沿黄河等流域重点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交通干线、重要工业基地及旅游景点等人口集聚地,其中,西安市11个、铜川市2个、宝鸡市12个、咸阳市7个、渭南市4个、汉中市13个、安康市11个、商洛市10个、延安市8个、榆林市22个。

三、建设目标
到2011年底,在已建有725个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基础上,通过新建600个自动气象观测站,使全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点总数达1325个,形成布局合理、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信息共享程度高、系统运行稳定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能够满足全省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和大中城市、流域防汛气象服务等防灾减灾需求,使我省灾害性天气观测能力大幅度提高。

四、投资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1995万元。

其中站网建设1520万元,信息共享系统77.3万元、运行保障系统250万元,其它费用61.8万元,预备费85.9万元。

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工期
项目从2009年开工建设,建设期为三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项目“四制”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附件:1、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项目投资表
附件:2、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布点表
二OO九年八月四日附件:1
陕西省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项目投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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