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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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区生产、生活排水及回用中水水质内部标准

工业厂区生产、生活排水及回用中水水质内部标准

工业区生产、生活排水及回用中水水质标准
一、生产一部排水水质
生产一部有7个废水排口,其中,一分厂3个、二分厂2个、原料分厂2个,以上排口废水进公司能源部2#污水处理站,排水水质标准如下:
生产一部排水水质标准
二、生产二部排水水质
生产二有2个废水排口,排水水质标准如下:
生产二部排水水质标准
三、生产三部排水水质
生产三部有4个废水排口,废水排能源部2#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标准如下:
生产三部排水水质标准
四、生产四部排水水质(生产废水)
生产四部有2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能源部2#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标准如下:
生产四部排水水质标准
五、生产五部排水水质(生产废水)
生产五部有2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能源部1#污水处理设施,冷轧排水水质标准如下:
生产五部排水水质标准
六、回用中水水质及能源部排水水质
经1#、2#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供各生产部回用,中水回用水质及能源部排水水质标准如下。

回用中水水质及能源部排水水质
七、生活水排水
1#、2#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其它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指标
厂区生活废水分别排入能源部1#、2#生活污水处理站,要求各单位所属餐厅隔油池、厕所化粪池按期清理。

八、进水参数
1#2#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监督参数(非考核指标)。

中水回用设备对水质的要求标准简介

中水回用设备对水质的要求标准简介

中水回用设备对水质的要求标准简介“中水”一词是相对于上水〔给水〕、下水〔排水〕而言的。

中水回用技术系指将小区居民生活废〔污〕水(沐浴、盥洗、洗衣、厨房、厕所)集中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标准回用于小区的绿化浇灌、车辆冲洗、道路冲洗、家庭坐便器冲洗等,从而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中水回用水处理设备现在被广泛的应用在各个行业,中水回用设备对水质的要求标准又是什么呢?经适当程度消毒后的二级出水(100-1000个粪性大肠菌群/100mL)广泛适用于各种用途,包括限制接触性回用(如某些灌溉方式和非接触性景观用水)、环境修复和许多工业应用。

有些形式的环境修复要求去除营养物质,提高消毒水平。

回用水用作工业冷却水时,需去除硬度、氨和溶解性固体。

当用作给水补充之前要求有一系列的处理过程,要取决于原有供水对回用水的稀释程度和是否形成处理而定,例如回用水流经土壤后汇入原水源即可认为是行成处理工序。

目前,许多回用水工程正在运用膜处理技术生产回用水。

1.简介目前存在许多水的再生和回用方法并在实践中正常运作(美国 EPA,1992),每一种使用方式都有不同的水质要求,因此也要求不同的处理水平。

2.非食用型作物和深加工型食用作物的农业回用水回用水可以灌溉人类并不直接消费的各种作物,如灌溉那些动物食用的作物(苜蓿、青草、高粱、玉米、大豆等各种饲料作物)和需要深加工才可食用的作物(如小麦、也许还有大米)。

关系公共健康和环境的首要问题是这种回用方式是否会将有毒物质和致病菌带到我们的食物供应中来。

主要有两种机制来控制有毒物质,其中包括不允许工业废水(很大可能含有毒物质)排入要回用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中。

为避免工业污水,我们可以从工厂稀少的服务区收集污水或要求工厂首先去除废水中有毒物质,然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废水中有毒物质的去除方法有许多种。

在一些实际应用中,基本的二级处理就可予以足够的保护。

事实上,初级处理可能已经足够了,而二级处理则对有毒物质又加了一道关卡。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将中水分成A、B两类。

其中,A类中水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的再生水,具备可直接供人口饮用、食品加工、洗浴、冷却、园林绿化等水资源
利用等要求;B类中水指符合《城市再生水利用水质》(GB/T 30973-2014)标准的再生水,可以供工业循环、洗车、环境水体补给、园林
绿化、冲厕等用途。

根据标准要求,A类中水的总大肠菌群数不得超过10个/L,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也需达到一定的浓度限值。

此外,水
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农药等。

B类中水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一些,大肠菌群数限值为100个/L,COD和NH3-N限值也有所放宽。

同时,要求中水利用场所与非中水管网系统做好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中水回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通过严格的水质监测和治理措施,确保中水达到再利用的标准,保障
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中水回用强制标准

中水回用强制标准

中水回用强制标准为了解决水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问题,中水回用成为了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中水回用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困难。

为了规范中水回用,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我们需要制定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

一、中水回用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日益紧缺。

同时,由于废水排放标准不一致和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中水回用作为一种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方式,可以减少对淡水资源的依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中水回用可以广泛应用于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等领域,有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制定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对于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水回用的技术和方法中水回用包括净化处理、储存和再利用等环节。

针对不同的中水回用领域,可以采用不同的技术和方法。

例如,采用生物膜反应器、活性炭吸附等技术可以有效去除中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微生物;采用混凝沉淀、气浮等技术可以去除中水中的悬浮固体和油脂;采用超滤、反渗透等技术可以去除中水中的溶解性物质和重金属。

此外,还可以通过中水和淡水的混合利用、中水的分级利用等方法来提高中水的再利用效率。

针对不同的情况和需求,中水回用的技术和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三、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的必要性目前,我国中水回用的标准尚未统一,缺乏执行标准和监管措施。

这导致不同地区和行业对中水回用不能达到一致标准,存在着被滥用和污染的风险。

制定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对于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强制标准可以明确中水回用的目标和要求,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强制标准可以规范中水回用的处理技术和方法,保证中水回用达到安全、可行的效果。

再次,强制标准可以加强对中水回用的监管和评估,防止中水回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隐患。

四、制定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的考虑因素在制定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时,需考虑以下因素:1. 水质要求:必须规定中水回用的水质标准,包括对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要求。

中水回用水水质指标

中水回用水水质指标

中水回用水水质指标中水回用是一系统工程,包括污水的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输配水系统、用水技术和监测系统等。

污水处理系统是污水回用的关键,中水能杏因用主要取决于水质是否达到相成的问用水水质标准。

回用水水质首先要满足卫生要求,主要指标有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数、余氣量、悬浮物、生物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其次要满足感观要求,其衡量指标有色度、浊度、臭,味等;再次要求水质不会引起设备管道的严重腐蚀和结垢,主要指标有pH值、浊度、溶解性物质和蒸发残渣等。

1.物理性指标一般以感观性状指标为主,包括悬浮物、臭、味、色度、含油量、温度、溶解性固体等。

2.化学指标主要包括硬度、汞、金属与重金属离子、硫化物、氯化物、阴离子合成剂、挥发性酚等。

重金属离子、汞、氯化物大多具有毒理学意义,一般不直接对人体产生危害,但可能在生产过程和生活使用中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往往对其含最进行一定的限制,构成了毒理学指标。

3.生物化学指标(1)生化需氧量(BOD)在一定的时间和湿度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呼吸所消耗的氧量间接反映有机物的浓度,单位为mg/L。

(2)化学需氧量(COD)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如重铬酸钾轼化水中的有机物所消耗的氧量,单位为mg/L。

(3)总有机碳(TOC)与总需氧量(TOD)通过仪器采用燃烧法来标定水中的有机碳和有机物含量,可与BOD、COD建立对应的定量关系。

微生物分解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氧量来保证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势必会影响到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严重时使水体缺氧、水质腐败,BOD、COD、TOC、TOD四个指标是反映水污染、污水处理程度和水污染控制的重要指标,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除上述指标外,还有细菌学指标(反映威胁人体健康的病原体污染指标,如细菌总数、大肠杆菌、余氯等)及反映在回用过程中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水质指标。

中水回用需要充足哪些条件呢

中水回用需要充足哪些条件呢

中水回用需要充足哪些条件呢中水回用是指将排放后经过肯定技术处理的污水再次利用,达到节水、环保、经济等多重效益的目的。

中水回用的提出为有限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节省尤为紧要。

要达到中水回用的要求,必需充足以下几个条件:一、出水水质要求在中水回用过程中,最紧要的要求就是出水水质必需达到肯定的标准要求,即要达到国家发改委及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A级标准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在中水处理岗位中,要对水质质量严格把控,在水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进行中水的回收利用。

二、设计要求中水回用即是从被废弃的污水中回收出有用的水源。

在中水回用的设计中,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好针对性的设计,设计中更需要考虑到用水质量的需求、用水量的需求以及补充设备的配置等问题。

尤其是对于中水处理设备的选择,需要依据污水的不同特点以及水质的要求而进行选择。

三、设备要求中水回用的设备具备很多专业性和创新性。

由于回用的水源是排放水,对设备的要求和是要求卫生设计的思路是截然不同的。

设备要求符合绿色环保、能耗低、维护费用低的原则,同时要安全牢靠,使用寿命长,操作便捷,提高整个设备的稳定性,使整个设备更好的适应中水回用等环保的要求。

四、规划要求中水回用的规划要与整个城市建设密不可分。

要依据不同城市的进展规划来规划,不能仅从节省用水的角度来考虑。

要充分考虑市区日常供水的用水总量、用水质量要求、污水集中处理的本领等因素,总体规划将来建设的中水回用项目的数量以及规模,以尽可能地节省给水资源、削减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五、操作要求中水回用的操作是水处理过程的关键,只有符合操作要求,才能达到回用水质的要求。

在操作过程中应依据污水的不同性质,采纳不同的中水处理工艺和掌控浓度,使其稳定工作。

除此之外,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要适时监测水质、掌控水量、进行设备检查等等,确保水质稳定、设备运行顺当,才能生产出符合要求的回用水源。

中水回用冲厕标准

中水回用冲厕标准

中水回用冲厕标准一、水质要求中水回用冲厕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等。

具体要求如下:1. 水质应满足规定的冲厕用水水质标准。

2. 水质应无色、无味、无臭、无毒,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3. 水质应具有良好的去污能力,能够有效地清洁厕所和卫生器具。

二、水量保证中水回用冲厕的水量应满足使用要求,同时应保证水压稳定。

具体要求如下:1. 水量应满足厕所使用者的需求,能够保持卫生器具的清洁和舒适。

2. 水压应稳定,能够保证厕所水箱和冲洗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水量和水压应能够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和设置。

三、系统设备中水回用冲厕的系统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水质的稳定。

具体要求如下:1. 系统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等。

2. 系统设备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和密封性能,能够保证水质的稳定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3. 系统设备应易于维修和更换,方便使用和维护。

四、水压要求中水回用冲厕的水压应稳定可靠,能够保证厕所水箱和冲洗设备的正常运行。

具体要求如下:1. 水压应稳定,波动范围应控制在±0.02MPa以内。

2. 水压应满足厕所水箱和冲洗设备的正常运行需求,保证冲洗效果和使用舒适度。

3. 水压应根据使用需求进行调整和设置,以满足不同场合和用户的需求。

五、消毒安全中水回用冲厕的水质应经过消毒处理,保证使用安全和卫生。

具体要求如下:1. 水质应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以杀灭细菌、病毒和其他有害物质。

2. 消毒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消毒效果和使用安全。

3. 水质应进行定期检测和化验,确保水质符合使用要求和相关标准。

4.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卫生器具的清洁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和传播。

5. 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得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6. 消毒设备和水质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和卫生。

中水回用: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水回用: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水回用: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怎么样的?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日益紧缺,水污染也成为了困扰环保事业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中水回用(Reclaimed water)成为了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手段,可以通过再利用已经处理过的废水,实现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减少污染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为了保证中水回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中水回用管理办法和水质标准。

那么,中水回用的水质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分类根据中水回用工程的规模和用途的不同,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可以分为三类:•园林景观用水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标准•工业生产用水标准其中,园林景观用水标准是中水回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标准之一,因此本文将以此为例,介绍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要求外观及感官特征中水回用水质量标准要求中水的外观及感官特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无明显异味;•无明显颜色,透明度不低于5m;•总悬浮物不得超过10mg/L;•pH值在6.5~8.5范围内。

生物学指标中水回用水质量标准要求中水的生物学指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00CFU/mL;•病原微生物标准要求:其中大肠杆菌不得检出,其他肠道致病菌不得超过0个/100mL。

化学指标中水回用水质量标准要求中水的化学指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铜、锌、镉、铅、汞、砷等金属元素的浓度要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硝酸盐、氯化物、磷酸盐等离子体的浓度要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硬度不得超过400mg/L(以CaCO3计);•CODcr不得超过30mg/L;•BOD5不得超过10mg/L。

中水回用的应用前景中水回用是一种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可广泛应用于园林景观、农业灌溉、市政、工业生产等多个领域。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1 总则1.1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 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2.1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2.3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3.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编制工作大纲《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1. 编制目的和必要性1.1 编制标准的缘由“中水”一词源于日本。

它是一种将城市和居民生活中产生的杂排水经过适当处理,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冲洗厕所、清洗汽车、绿化或冷却水补充等用途的非饮用水。

因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之间而得名“中水”。

中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

中水回用不仅可以解决污水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还可以提高水资源可用总量,是城市重要的开源节流节水措施。

同时据分析,随着供水价格的逐步调整、趋于合理,中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的价值优势进一步凸现。

水利部极为重视中水回用。

水利部在“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意见”中将《中水回用质量标准》作为规范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标准,列入近期工作计划。

1.2 编制目的为了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规范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中水作为资源回用的水质要求,为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使用提供水质管理依据。

1《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1.3 必要性目前在中水回用领域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

目前在实际应用中一是依据混乱,二是有些参考标准制订时间较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水回用领域的发展。

迫切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资源管理的角度对中水水质作出规定。

2. 编制依据和国内相关标准2.1 编制依据鉴于中水回用质量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水利部水资源司将其列入了2004年标准制订工作计划。

受水资源司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主编单位,重庆市水利局作为参编单位,共同编制《中水回用质量标准》,按照《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负责完成本标准的编写,直到报批完成。

2.2 与本标准相关的国内标准序号标准、规范名称标准号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4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水质标准CJ/T 95-20005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 48-19996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7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2《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另外,《北京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中水水质标准给出了北京市的规定,建设部1995年12月发布的《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中水水质标准和检验方法按《生活杂用水质标准》和《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这些也将是本标准制订时的参考对象之一。

中水回用标准

中水回用标准

中水回用标准城市污水的来源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使用水的过程中,水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改变了其原有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组成,就称为废水和污水。

GB 6816-86《水质词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1.2.1 废水waste water 生产过程中使用后排放的或产生的水,这种水对该过程无进一步直接利用的价值。

1.2.5 污水sewage来自居住区的生活污水,水流中夹带和溶解着许多废弃物质。

按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①生活污水: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过的并被生活废料所污染的水,包括:卫生间、厨房、洗衣房,它主要来至于住宅、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医院、餐饮业、及工厂中的各种生活用水。

其水量和水质具有明显的昼夜周期性和季节周期性。

它含有较多的有机物,如:蛋白质、动植物脂肪、各种碳水化合物、尿素、氨氮、磷酸盐、及常在粪便中出现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等。

②工业废水:指在工业产生过程中排放的水。

用水中除一小部分被耗去外,绝大多数工业用水仅仅是作为洗涤、冷却、地面冲洗等用。

因此,工业废水中主要夹带了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产生反应的中间体,产物或副产物等。

③降水:包括降水或降雪时冲刷地面后进入城市管网的水,它受季节、气候的影响较大。

其水质,初期雨水中含较多的污染物,但有时PH值较低。

另外,根据本地区管线的施工质量和地下水的水位,必要时需要考虑地下水的渗流。

第二节、城市污水的性质和成分一、污水的物理性质①水温:对污水的生物、物理、化学处理均有影响,污水的温度一般较原水高,因为在生活、工业或商业的用水过程中往往有热量加入,我国大部分地区城市污水的水温变化在10~20℃之间。

② 色度:污水中的色度通常由悬浮态、胶体态和溶解态物质所形成。

一般新鲜的生活污水较清亮,呈灰或黄色,如存放时间较长则显黑色,当然,其它的颜色则由工业废水中的成分所定。

③气味:污水中的气味有助于我们判别污水所处的条件和处理工艺的运行状况。

一般新鲜的生活污水不含有霉味,若有其它气味则说明存在有工业废水或其它特殊的生活污水。

中水回用标准

中水回用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编制工作大纲1. 编制目的和必要性1.1 编制标准的缘由“中水”一词源于日本。

它是一种将城市和居民生活中产生的杂排水经过适当处理,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冲洗厕所、清洗汽车、绿化或冷却水补充等用途的非饮用水。

因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之间而得名“中水”。

中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

中水回用不仅可以解决污水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还可以提高水资源可用总量,是城市重要的开源节流节水措施。

同时据分析,随着供水价格的逐步调整、趋于合理,中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的价值优势进一步凸现。

水利部极为重视中水回用。

水利部在“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意见”中将《中水回用质量标准》作为规范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标准,列入近期工作计划。

1.2 编制目的为了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规范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中水作为资源回用的水质要求,为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使用提供水质管理依据。

1.3 必要性目前在中水回用领域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

目前在实际应用中一是依据混乱,二是有些参考标准制订时间较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水回用领域的发展。

迫切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资源管理的角度对中水水质作出规定。

2. 编制依据和国内相关标准2.1编制依据鉴于中水回用质量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水利部水资源司将其列入了2004年标准制订工作计划。

受水资源司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主编单位,重庆市水利局作为参编单位,共同编制《中水回用质量标准》,按照《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负责完成本标准的编写,直到报批完成。

另外,《北京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中水水质标准给出了北京市的规定,建设部1995 年12 月发布的《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中水水质标准和检验方法按《生活杂用水质标准》和《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这些也将是本标准制订时的参考对象之一。

3. 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3.1 指导思想从水资源统一管理角度出发,将中水作为资源纳入到城市供水可利用总量,其所应具备的水质要求3.2 编制原则一)标准应符合我国的中水回用实际状况,并为实施留有余地,充分考虑现有的中水处理技术水平。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首先,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水污染防
治法》、《水环境标准》等,保证中水回用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再利用水的具体用途,根据不同的用水需求,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

比如,用于工业生产的再利用水应当符合工业用水的相关标准,而用于农业灌溉的再利用水则应当符合农业灌溉用水的相关标准,以保证再利用水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另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水平,保证经过处
理的再利用水能够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在制定水质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合理确定各项水质指标的要求,确保再利用水的水质达标。

此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社会经济因素,保证中水回用的经
济可行性。

在制定水质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再利用水的成本和效益,合理确定水质标准,不仅保证水质安全,还能够降低中水回用的成本,提高再利用水的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再利用水的
具体用途、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水平、社会经济因素等多方面因素,保证再利用水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质标准,才能够促进中水回用的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中水回用,就是把生活污水(或城市污水)或工业废水经过深度技术处理,去除各种杂质,去除污染水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及某些重金属离子,进而消毒灭菌,其水体无色、无味、水质清澈透明,且达到或好于国家规定的杂用水标准(或相关规定),广泛应用于企业生产或居民生活。

那么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中水水质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1. 满足卫生要求。

其指标主要有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余氯量、悬浮物、COD、BOD5、磷化物等。

2. 满足人们感观要求,即无不快的感觉。

其衡量指标主要有浊度、色度、臭味等。

3. 满足设备构造方面的要求,即水质不易引起设备、管道的严重腐蚀和结垢。

其衡量指标有pH值、硬度、蒸发残渣、溶解性物质等。

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中水水源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GB0335-2002)分为优质杂排水和生活污水,具体种类和选取顺序为: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2)盥洗排水;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4)冷凝水;5)游泳池排污水;6)洗衣排水;7)厨房排水;8)冲厕排水。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我国对中水研究越来越深入,为保证中水作为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可靠和合理利用,于一九八九年正式颁布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 1一89)。

中水回用水水质指标

中水回用水水质指标

中水处理/回用就找“厦门威士邦”中水回用水水质指标中水回用是一系统工程,包括污水的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输配水系统、用水技术和监测系统等。

污水处理系统是污水回用的关键,中水能杏因用主要取决于水质是否达到相成的问用水水质标准。

回用水水质首先要满足卫生要求,主要指标有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数、余氣量、悬浮物、生物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其次要满足感观要求,其衡量指标有色度、浊度、臭,味等;再次要求水质不会引起设备管道的严重腐蚀和结垢,主要指标有pH值、浊度、溶解性物质和蒸发残渣等。

1.物理性指标一般以感观性状指标为主,包括悬浮物、臭、味、色度、含油量、温度、溶解性固体等。

2.化学指标主要包括硬度、汞、金属与重金属离子、硫化物、氯化物、阴离子合成剂、挥发性酚等。

重金属离子、汞、氯化物大多具有毒理学意义,一般不直接对人体产生危害,但可能在生产过程和生活使用中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往往对其含最进行一定的限制,构成了毒理学指标。

3.生物化学指标(1)生化需氧量(BOD)在一定的时间和湿度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呼吸所消耗的氧量间接反映有机物的浓度,单位为mg/L。

(2)化学需氧量(COD)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如重铬酸钾轼化水中的有机物所消耗的氧量,单位为mg/L。

(3)总有机碳(TOC)与总需氧量(TOD)通过仪器采用燃烧法来标定水中的有机碳和有机物含量,可与BOD、COD建立对应的定量关系。

微生物分解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氧量来保证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势必会影响到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严重时使水体缺氧、水质腐败,BOD、COD、TOC、TOD四个指标是反映水污染、污水处理程度和水污染控制的重要指标,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除上述指标外,还有细菌学指标(反映威胁人体健康的病原体污染指标,如细菌总数、大肠杆菌、余氯等)及反映在回用过程中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水质指标。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考虑中水回用水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包括对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如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的浓度限值。

其次,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应考虑中水的具体利用场景和用途,对不同用途的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在制定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时,还需要考虑中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和水质稳定性。

不同的中水处理工艺可能会对水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到不同处理工艺对水质的影响,对于不同工艺处理后的中水,应当有相应的水质标准和监测要求。

同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中水的水质稳定性,对水质稳定性较差的中水,可能需要更为严格的水质标准和监测要求。

除了以上考虑因素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可行性
和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中水回用的成本和效益,避免过高的水质标准导致中水回用成本过高,影响中水回用的推广和应用。

同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应当充分考虑到监测手段和管理能力,确保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综上所述,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中水回用水质对人体健康和
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中水的具体利用场景和用途,以及中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和水质稳定性,同时兼顾社会经济可行性和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

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才能够推动中水回用的健康发展,实现中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首先,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满足再生水的卫生安全要求。

再生水中不能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

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严格控制这些有害物质的含量,确保再生水的卫生安全性。

其次,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考虑再生水对环境的影响。

再生水的使用对土壤、植被、生态系统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再生水对环境的适应性和影响程度,保证再生水的使用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再生水的具体用途。

不同的再生水用途对水质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比如用于农业灌溉的再生水需要符合土壤肥力和作物生长的要求,用于工业生产的再生水需要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用于城市景观的再生水需要符合美观和环保的要求,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用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制定。

最后,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再生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再生水处理工艺的不同会对再生水质量产生影响,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考虑不同的处理工艺对水质的影响,保证再生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再生水质量的稳定性。

同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再生水处理的成本效益,确保再生水处理的成本不会过高,能够满足再生水的再利用要求。

综上所述,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中水回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制定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确保再生水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才能更好地推动中水回用工作的开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和实践,不断完善和提高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推动中水回用工作的健康发展。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编制工作大纲《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1. 编制目的和必要性1.1 编制标准的缘由“中水”一词源于日本。

它是一种将城市和居民生活中产生的杂排水经过适当处理,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冲洗厕所、清洗汽车、绿化或冷却水补充等用途的非饮用水。

因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之间而得名“中水”。

中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

中水回用不仅可以解决污水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还可以提高水资源可用总量,是城市重要的开源节流节水措施。

同时据分析,随着供水价格的逐步调整、趋于合理,中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的价值优势进一步凸现。

水利部极为重视中水回用。

水利部在“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意见”中将《中水回用质量标准》作为规范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标准,列入近期工作计划。

1.2 编制目的为了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规范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中水作为资源回用的水质要求,为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使用提供水质管理依据。

1《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1.3 必要性目前在中水回用领域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

目前在实际应用中一是依据混乱,二是有些参考标准制订时间较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水回用领域的发展。

迫切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资源管理的角度对中水水质作出规定。

2. 编制依据和国内相关标准2.1 编制依据鉴于中水回用质量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水利部水资源司将其列入了2004年标准制订工作计划。

受水资源司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主编单位,重庆市水利局作为参编单位,共同编制《中水回用质量标准》,按照《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负责完成本标准的编写,直到报批完成。

2.2 与本标准相关的国内标准序号标准、规范名称标准号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4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水质标准CJ/T 95-20005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 48-19996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7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2《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另外,《北京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中水水质标准给出了北京市的规定,建设部1995年12月发布的《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中水水质标准和检验方法按《生活杂用水质标准》和《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这些也将是本标准制订时的参考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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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1 总则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悬浮性固
,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9.06.5~,mg/l1010cod
cr 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
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
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铁,mg/锰,mg/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总大肠菌群,个/l33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分散式或单独式供水,应由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水质检验工作。

以上水质检验的结果,应定期报送主管部门审查、存档。

]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
项目冲厕
道路清扫、消

城市绿

车辆冲洗
建筑施

PH~
色/度≤30
嗅无不快感
浊度/NTU≤51010520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15001000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10201015 (BOD5)/(mg/L)≤
氨氮(mg/L)≤101020102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铁(mg/L)≤---锰(mg/L)≤---溶解氧(mg/L)≤
总余氯(mg/L)接触30min后≥,管网末端≥
总大肠杆菌(个/L)≥3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
GB/T 18921-2002序
号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河道类湖泊类水景类河道类
湖泊

水景类
1基本要求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PH值~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1066
4悬浮物(SS)≤2010—(a)
5浊度(NTU)≤—5
6溶解氧≥
7总磷(以P计)≤
8总氮≤15
9氨氮(以N计)≤5
10粪大肠杆菌(个/L)≤100002000500
不得检

11余氯(b)≥
12色度(度)≤30
13石油类≤
1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注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此表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a:“—”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b:氯接触的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

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项要求。

化学废水主要监督项目及控制标准
工业废水主要监督项目及控制标准
原水水质:SS≤1500ppm 短时最大SS:≤5000mg/L 含油≤500ppm
出水水质:SS≤10ppm 含油≤5ppm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工艺:
生活污水调节池→初沉缺氧池→接触氧化池(分三级)→二沉池→过滤池→消毒池→出水。

技术协议书中明确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中各处理单元的设计参数值。

各级工艺去除率见下表:
设计进水水质:COD Cr <400ppm BOD s <200ppm SS <250ppm 氨氮<50ppm
总磷<5ppm 含油<40ppm
出水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GB8978-96):
COD Cr <50ppm BOD s <20ppm SS <10ppm 氨氮<15ppm
总磷<1ppm 含油<5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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