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五种形式与三大注意点
遗嘱必备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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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遗嘱必备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要求在我国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形式。
相关的办理者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我国的公证部门对这类遗嘱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公证办理。
一、遗嘱必备的条件和形式有哪些要求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针对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而成。
针对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注意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针对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就我国继承法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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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遗嘱的形式要件分别是什么遗嘱是指个人在死后对财产、抚养孩子以及其他遗愿进行安排的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下面介绍五种常见的遗嘱形式要件。
第一种,手写遗嘱。
手写遗嘱又称为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亲笔书写,不能代笔或打印。
形式要件包括:遗嘱必须清楚明了地表达遗嘱人的意愿,不能存在歧义;遗嘱必须带有日期,以明确遗嘱的起草时间;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签名;遗嘱必须完整无遗漏,不得涂改。
第二种,证人遗嘱。
证人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而由证人书写,然后由遗嘱人签名确认。
形式要件包括:证人遗嘱必须明示是遗嘱人口述的意愿;证人遗嘱必须由两个或以上的证人在场证明,证明遗嘱人口述时是完全清醒的;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签名确认,如果由其他人代为签名,则该遗嘱无效。
第三种,公正遗嘱。
公证遗嘱是由公证员进行记录和公证的遗嘱。
公证遗嘱一般具备以下要件: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必须在公证员的面前进行公证;遗嘱应该尽可能清晰明了,以避免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争议问题。
第四种,公证存款遗嘱。
公证存款遗嘱是将遗嘱文件和现金存入银行的特殊形式。
具备的要件包括:遗嘱人须将遗嘱封装并放在存款箱或保险柜中;遗嘱必须具备清晰、明确的措辞,以便于遗嘱的执行;遗嘱人需要将存款箱或保险柜的位置、密码等信息告知指定的亲友或律师。
第五种,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临终、生病或被拘留等情况下口头表达的遗愿。
情况可能会导致这种遗嘱成为诉讼的主要证据形式。
要件包括:遗嘱人在未进行书面遗嘱的情况下,通过口头表达的遗愿;必须在证人的见证下进行,通常需要有两个或以上的证人作为证据;证人需要在口头遗嘱结束后立即记录并签署书面证据,以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到保全。
总结起来,五种常见的遗嘱形式要件分别是:手写遗嘱需要清楚明了地表达意愿、有日期、亲笔签名、完整无遗漏;证人遗嘱需要明示口述意愿、两个以上证人在场确认、亲笔签名;公证遗嘱需要遵循公证程序、明确意愿、尽量避免争议问题;公证存款遗嘱需要封装保存、明确意愿、告知位置和密码;口头遗嘱需要在遗嘱人临终等情况下口头表达、有证人见证和书面记录作为证据。
遗嘱的书写形式与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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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书写形式与法律要求遗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遗产的分配和处理方式。
准确书写遗嘱并符合法律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可以保证您的意愿得到尊重并有效执行。
本文将介绍遗嘱的书写形式和法律要求,帮助您理解如何正确起草一份遗嘱。
一、遗嘱的书写形式遗嘱可以以手写或打印的形式书写,关键是要确保其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明确身份:首先,在遗嘱的第一部分,您需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您的全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这样可以确保您的遗嘱能够被正确识别并与您本人相关联。
2.清晰陈述意愿:在正式表达您的遗愿之前,您需要清楚地陈述您的目的和意愿。
例如,您可以写明您的遗产如何分配、继承人的身份和权益等。
尽量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造成歧义或产生纠纷。
3.签字和日期:您需要亲自在遗嘱的末尾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
签字是遗嘱生效的重要证明,表明您是以自愿的方式制定这份遗嘱,并且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
4.见证人:一般而言,遗嘱需要由两名见证人在您签字之前同意并予以签署。
见证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未受您的遗产影响。
他们的任务是证明您在签署遗嘱时是清醒和理智的,并且没有被人强迫或者欺骗。
注意事项:遗嘱应该尽量按照统一的纸张、字体和格式进行书写,以确保遗嘱的整洁美观。
在书写遗嘱的过程中,最好使用黑色或蓝色的墨水,以便于复印或扫描。
二、法律要求遗嘱的制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要求:1.年满法定年龄:例如在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才可以起草遗嘱。
如果未达到法定年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2.完全的意识和行为能力:遗嘱制作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意识和行为能力,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并做出合理决定。
如果遗嘱制作人被认为在起草遗嘱时存在精神病、严重失智等情况,遗嘱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3.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遗嘱制定人可以自由选择继承人,但是不能违反法定继承顺序。
如果您想要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应该咨询专业的遗嘱律师以确保您的意愿得到合法认可。
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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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五种,不同形式类型的遗嘱其形式要件是不同的,有些需要见证人,有些则不需要见证人。
对此具体要看遗嘱人采用什么遗嘱。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遗嘱的形式要件是什么遗嘱必须采用法定形式。
具体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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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性的遗嘱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1. 形式要件:
- 手写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手写,并在其签名下签字。
- 公证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口头陈述或书面表示,并在公证官的见证下签署或指认。
- 文书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书面表示,并在证人的见证下签署或指认。
有些地区要求遗嘱必须由律师起草。
- 口头遗嘱:在临终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有些地区可能允许口头遗嘱。
2. 效力规则:
- 自愿性:遗嘱人在无外在压力和干扰的情况下自愿订立遗嘱。
- 声明意愿:遗嘱必须明确表达遗嘱人对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的意愿。
- 完整性:遗嘱必须包含完整的遗产清单,列明遗产应如何分配。
- 合法性:遗嘱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强制继承权规定或其他合法性规定。
- 正当见证:遗嘱必须由一定数量的证人在遗嘱人签署时进行见证,并签署或指认遗嘱。
证人通常需要年满法定年龄,无亲属关系,在心智健全的情况下。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介绍。
具体的遗嘱形式要件及效力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
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在需要订立遗嘱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
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哪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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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哪五种遗嘱的类型是⽐较多的,不同类型遗嘱⽣效的条件是不⼀样的。
被继承⼈⽴遗嘱时,要注意遗嘱⽣效的要件,需要见证⼈的,要找见证⼈见证。
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有哪五种形式?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哪五种遗产的形式包括⾃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录像遗嘱、⼝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三⼗四条【⾃书遗嘱】⾃书遗嘱由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
第⼀千⼀百三⼗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由其中⼀⼈代书,并由遗嘱⼈、代书⼈和其他见证⼈签名,注明年、⽉、⽇。
第⼀千⼀百三⼗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
遗嘱⼈和见证⼈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
第⼀千⼀百三⼗七条【录⾳录像遗嘱】以录⾳录像形式⽴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
遗嘱⼈和见证⼈应当在录⾳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
第⼀千⼀百三⼗⼋条【⼝头遗嘱】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头遗嘱。
⼝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能够以书⾯或者录⾳录像形式⽴遗嘱的,所⽴的⼝头遗嘱⽆效。
第⼀千⼀百三⼗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产继承⽅式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在⽣前订⽴遗嘱,指定继承⼈继承⾃⼰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前订⽴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与扶养⼈订⽴协议,由扶养⼈负担被继承⼈⽣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所有。
该⽅式主要出现在⽼⼈⽆⼈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最⾼,其次是遗赠,效⼒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类型共有5种,分别是⾃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录像遗嘱、⼝头遗嘱、公证遗嘱,不同类型的遗嘱,⽣效的要件是不⼀样的。
遗嘱的形式要素与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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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要素与规范要求遗嘱是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生前对财产分配进行安排和规划的一种法律文件。
作为继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遗嘱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形式要素和规范要求的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遗嘱的形式要素和规范要求,以帮助人们了解并正确执行遗嘱。
一、形式要素1.书面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表明意愿。
这就要求遗嘱必须以文字的形式记录,可以使用手写或打印的方式,但必须清晰可辨,不得存在模糊或矛盾的情况。
2.签署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签署,签署位置应当靠近遗嘱的结尾处。
签署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以及作出相应的决策。
3.指定继承人在遗嘱中,应当明确指定继承人的身份和分配比例。
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或机构。
此外,还应指明继承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以便确定继承人的身份。
4.证人为了增加遗嘱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法律要求至少两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人在遗嘱上签署并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
证人应当旁观遗嘱的签署过程,并确保遗嘱人签署的是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规范要求1.自愿和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愿并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遗嘱应当由遗嘱人本人写就,不能代替或由他人代写。
遗嘱的内容应当反映遗嘱人真实的意愿,不得受到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影响。
2.清晰明确遗嘱应当表达清晰、明确的意愿。
遗嘱人在写就遗嘱时,应尽量简明扼要地表达财产分配的意愿,避免使用模糊的词句或表达方式,以免导致争议或歧义。
3.无效要素遗嘱的规范要求还包括一些无效要素,即遗嘱中的某些内容会导致遗嘱的无效化。
例如,遗嘱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此外,如果遗嘱人在签署遗嘱时处于精神疾病状态或遭受意识障碍,遗嘱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遗嘱的形式要素和规范要求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为了保障自己的遗产顺利继承,并避免引发家庭纠纷,每个人都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遗嘱的形式和规范要求,确保自己的遗愿得到正确执行。
办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办遗嘱需要注意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58c7e60c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8b.png)
办遗嘱需要注意什么办理遗嘱是为了合法地规划自己的财产分配,并确保亲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办理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定:遗嘱是一项法律行为,因此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办理遗嘱前,应了解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自己的遗嘱有效并合法。
2. 遗嘱的形式:按照法律的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在效力上有所差异,因此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非常重要。
3. 遗嘱执行人的选择:遗嘱执行人是负责执行遗嘱的人,建议选择值得信赖的亲友或专业人士担任。
同时,在遗嘱中需明确指定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和权益,并告知其有关遗嘱的内容和意图。
4. 遗产分配:遗嘱主要用于规定财产的分配方式和比例。
在制定遗嘱时,应全面考虑个人的需求和亲人的实际情况,对财产的分配进行合理安排,以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和冲突。
5. 公平、合理的原则:遗嘱应该以公平、合理的原则为依据。
要考虑到各个继承人的权益,并且尽量避免对某个继承人的不当偏袒,以维护家庭和睦。
6. 继承税和财产证明:办理遗嘱时需要考虑可能产生的继承税问题,并在遗嘱中对税收负担进行明确说明。
此外,还需要提前准备好财产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银行存款凭证等。
7. 及时更新:遗嘱应该根据个人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例如,财产增加或减少、家庭成员增加或减少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对遗嘱的修改或重新制定。
8. 监护人的指定:对于未成年子女,遗嘱中应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将负责照顾和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此合理选择监护人非常重要。
9. 有争议情况的处理:遗嘱的执行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
在制定遗嘱时,可以考虑设立仲裁条款等方式,以解决潜在的纠纷。
此外,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遗愿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10. 遗嘱的保存:办理完遗嘱后,需要妥善保存。
建议将遗嘱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告知亲人和遗嘱执行人有关遗嘱的存放位置和事项。
总之,办理遗嘱是一项重要的事务,需要慎重考虑各种情况和遵守法律规定。
遗嘱的分类及其特点
![遗嘱的分类及其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60dc02b5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26.png)
遗嘱的分类及其特点遗嘱是指一个人在生前通过遗嘱书面形式表达对财产分配和安排的意愿的法律文件。
遗嘱可以帮助人们在离世后保护和分配自己的遗产,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情况,遗嘱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每种分类都有其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遗嘱分类及其特点。
一、普通遗嘱普通遗嘱是最常见的遗嘱形式,适用于大多数的家庭情况。
特点是简单明了,执行起来相对容易。
在普通遗嘱中,遗嘱人可以指定遗产的继承人,确定财产分配的比例和方式,还可以安排监护人等。
普通遗嘱可以书面撰写,但并不需要强制进行公证。
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在公证机关前进行遗嘱的书写和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存档的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的特点是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机关会将遗嘱进行存档并出具公证书。
这种遗嘱的优点是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减少争议的可能性,但同时也会增加一定的手续和费用。
三、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临终前口头表达的意愿,通常并没有书面形式的遗嘱文件。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遗嘱人无法及时书写正式遗嘱时,口头遗嘱可能会被法律认可。
但是口头遗嘱往往缺乏证据支持,容易产生争议,在法律层面上也可能面临一定的难度。
四、公益遗嘱公益遗嘱是指将部分或全部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事业的遗嘱。
这种遗嘱不仅可以帮助遗嘱人实现慈善愿望,也可以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公益遗嘱的特点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监管规定,确保遗嘱人的意愿与公益事业的实施相符合。
五、复杂遗嘱复杂遗嘱是指涉及财产分配、监护人任命、信托设立等复杂事项的遗嘱。
这种遗嘱通常需要律师的协助来起草和执行,以确保各项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复杂遗嘱的特点是制定过程相对繁琐,并且可能需要涉及复杂的法律、财产和税务规定。
综上所述,遗嘱的分类及其特点有普通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公益遗嘱和复杂遗嘱等。
每种分类都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
无论选择何种形式的遗嘱,制定遗嘱应该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时候,遵循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个人财产的合理分配和遗愿的实现。
法定的遗嘱形式具体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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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遗嘱形式具体有几种
1.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在无法冷静和谨慎条件下,通过口头表述进行的遗嘱。
在一些紧急情况下,例如临终前,遗嘱人无法获得合适的书面表达方式,口头遗嘱可以作为法定遗嘱的一种形式。
但是,口头遗嘱的效力往往不如其他书面形式的遗嘱稳定,容易受到争议和质疑。
2.医疗保健遗嘱:医疗保健遗嘱也被称为生命意愿书或不治遗嘱书。
这是一种规定遗嘱人在临终阶段的医疗抉择和治疗方式的书面文件。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要求遗嘱人书写医疗保健遗嘱,以确保医疗护理与遗嘱人的个人价值观和偏好保持一致。
3.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通过公证机构见证、登记和保管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制作过程必须经过公证员的严格监督,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一般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登记和保管,并且在遗嘱人去世后,公证机关会将遗嘱转交给相关遗产分配的法院。
4.律师遗嘱:律师遗嘱是通过聘请律师起草、见证和保管的遗嘱。
遗嘱人与律师进行沟通,律师会根据遗嘱人的要求和法律规定起草遗嘱。
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签署遗嘱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并且律师也会将遗嘱进行保管。
律师遗嘱一般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
5.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自用手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的要求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异,但通常要求遗嘱人以自己的手迹书写遗嘱,并且签署并注明日期。
自书遗嘱可以是手写、打字或电子形式,关键是遗嘱人亲自书写。
遗嘱怎么写,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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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写,写遗嘱要注意什么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具体事项: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
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遗嘱往往很笼统地说谁来继承遗产,而没有说明谁来继承多少,遗产如何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难免因为谁分多谁分少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时候,遗嘱往往也就很难有实际执行的意义。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二、遗嘱怎么写才是合法有效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遗嘱要有效的话,有几个要求:1、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被继承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需要预留相应遗产份额;3、符合法定形式。
关于遗嘱的法定形式,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对几种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具体到自书遗嘱上,自书遗嘱应该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还符合上述其他的要求就是合法有效的。
司法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中国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有几种形式?遗嘱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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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几种形式?遗嘱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导读: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导读: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1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现实中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另外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
失效遗嘱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二、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遗嘱同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对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要求。
《继承法》第 22 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作为一种民事行为,遗嘱是以立遗嘱人能进行有效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有效表达自己的意愿,形成有效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是以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准。
三、遗嘱的客体存在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等到遗嘱生效时,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如果有瑕疵(即包括实际的毁损也包括权利的瑕疵)那自然不会产生遗嘱人在遗嘱中希望达到的法律后果。
遗嘱的形式及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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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及要求是什么导读: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因此,下文继承法我为您详细...导读: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因此,下文继承法我为您详细介绍遗嘱的形式及要求、有效遗嘱的要件、遗嘱的格式要求。
目录:一、遗嘱的形式及要求二、有效遗嘱的要件三、遗嘱的格式要求正文:遗嘱的形式及要求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有效的遗嘱应当采取下列五种形式之一: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
对此应当注意以下三点:(一)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在这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若其他遗嘱的内容和公证遗嘱的内容冲突无论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
(三)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并且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
其中,在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方可生效的遗嘱形式中,以下人不得作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和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某种法律关系而基于此种法律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受有利益时其也会随之受有利益。
例如丈夫和妻子基于夫妻关系丈夫取得财产妻子也受有相应的利益。
有效遗嘱的要件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最全整理】六种有效遗嘱形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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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整理】六种有效遗嘱形式及注意事项遗嘱有六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一、自书遗嘱【定义】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注意事项】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注明立遗嘱日期”。
为保证遗嘱真实有效性,建议自书遗嘱过程录音录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定义】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
通常是在遗嘱⼈不认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等情况下采取。
【注意事项】为了保证代书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同时满足以下五点要求:(一)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现场+全程见证;(二)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是未满18周岁或精神病人),且非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三)见证人之一代书,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四)代书遗嘱写完后,遗嘱人、代书人和所有见证人必须每一页亲笔签名,并且注明日期。
如果有条件,最好现场录像。
必须签名,不能单按手印。
(五)代书遗嘱后建议附见证人及代书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联系方式,以备产生争议时联络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打印遗嘱【定义】打印遗嘱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再用打印机将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
【注意事项】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为保证打印遗嘱真实有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点要求:(一)两人以上见证人并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包括全程见证在电脑上书写遗嘱,全程见证电脑中的遗嘱被打印机打印出来;(二)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是未满18周岁或精神病人),且非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三)遗嘱人、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才生效。
如何立遗嘱?(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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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立遗嘱?(注意事项)如何立遗嘱?(注意事项)如何立遗嘱?(注意事项)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五种形式。
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并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
实践中,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在危急情况消失后,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归于无效。
录音遗嘱由于形成及保存的方式不太方便,所以实践中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比较少见。
大部分的老百姓通常所立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
但因为没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常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遗嘱效力上的瑕疵,从而纠纷成讼。
◆◆◆◆◆「需要避免的遗嘱常见问题Problems」一、不标明落款时间很多的当事人,辛辛苦苦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临到最后却忘了注明遗嘱的时间。
《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立遗嘱日期是遗嘱的法定必备条款,实践中有很多的遗嘱就是因为欠缺落款时间而产生争议。
二、打印遗嘱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用电脑来起草文件,因此也有很多的人通过电脑打印遗嘱,然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字。
但因为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因此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同案不同判问题非常突出。
截止到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建议大家慎用电脑打印遗嘱,宁可打完了再抄写一遍。
三、以按手印代替签名很多立遗嘱人会采用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
这样的遗嘱也大量地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并签名。
不签名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立遗嘱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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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立遗嘱要注意什么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还要注意遗嘱的形式。
继承法规定了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最常用的是自书遗嘱;采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方式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有效。
热门城市:青岛律师淮南律师溪湖区律师额济纳旗律师绵阳律师南芬区律师科尔沁区律师咸阳律师凤城市律师遗嘱的订立有多种形式,而不管是采取哪一种形式订立遗嘱,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不然就有可能造成遗嘱无效的情况,那么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了。
究竟▲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小编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一)遗嘱的形式要合法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最常用的是自书遗嘱;采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方式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有效,而且比较容易产生纠纷。
▲(二)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
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嘱处分。
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就会因为处分的是他人财产而无效。
▲(四)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
立遗嘱有五大形式五项内容
![立遗嘱有五大形式五项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14dc86fc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f0.png)
立遗嘱有五大形式五项内容根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立遗嘱前要了解以下五项原则及相关知识。
在我国《继承法》中,关于如何将死者生前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规定了三种制根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立遗嘱前要了解以下五项原则及相关知识。
在我国《继承法》中,关于如何将死者生前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规定了三种制度,分别为:法定继承:即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先后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而发生的继承关系。
遗嘱继承:即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数人继承遗产。
遗赠继承:即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
其中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最高。
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
自书遗嘱:即由立遗嘱人生前亲笔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要注明年、月、日,并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
代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录音遗嘱即以录音的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一般在危急情况下设立。
以上三种遗嘱形式均要求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到场见证,见证人也要在遗嘱上签字。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要将录音带封存,并在封面上由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立遗嘱人交给见证人保管。
录音遗嘱要必须在制作遗嘱的见证人和继承人都到场的情况下,当众启封。
设立口头遗嘱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不管是何种形式的遗嘱,都应具备下列五项内容:遗产的名称和数量,遗嘱人或受遗赠人,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份额,明确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和要求
![遗嘱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和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bc331308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0a.png)
遗嘱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和要求在撰写遗嘱时,有几个要注意的地方和要求:1. 笔迹清晰:确保写字工整,避免模糊不清或被他人误读。
2. 必须是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成年人才有权撰写遗嘱。
3. 有意愿的表达:确保遗嘱中清晰地表达了你的意愿。
明确指明财产分配的细节,包括将财产如何分配给亲友、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等。
4. 自愿和理智:表明遗嘱是你自愿而非被他人强迫撰写的,并且在心智清醒的状态下完成。
5. 证人的存在:必须有足够数量的证人(通常为两名),目击你在签署和撰写遗嘱时没有受到外部压力或干扰。
6. 法律遵守:确保你的遗嘱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7. 更新和维护:定期检查并更新你的遗嘱,以反映你当前的意愿和财产情况。
总之,遗嘱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撰写时必须仔细考虑各个方面,以确保你的意愿得到正确执行。
如果你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建议,请咨询一位专业的遗嘱律师。
以下是继续要注意的地方和要求:8. 合法见证人:证人必须是法定成年人,且不在你的遗嘱受益人之列。
他们应当理解自己的责任,并在你签署遗嘱时亲自见证。
9. 遗嘱验证:在你去世后,你的遗嘱需要进行验证。
确保将遗嘱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并告知亲人或律师的位置,以便在必要时迅速找到并提供给相关方。
10. 可撤销性:你可以随时更改或撤销遗嘱,只要你仍具备完全的心智能力。
在做出任何修改时,确保遵循法律程序,并通知相关的人员。
11. 知情权:将你的亲人、亲属或受益人告知你的遗嘱的存在和内容。
这样可以避免争议或误解,并让他们了解你的遗愿。
12. 财产清单:你可以附加一份财产清单,列出你的资产和负债的具体细节。
这样可以帮助执行遗嘱的人更准确地处理和分配财产。
13.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你有复杂的财务情况、巨额财产、慈善捐赠或其他特殊要求,建议咨询经验丰富的遗嘱律师或财务规划师,以确保你的遗愿得到正确实施。
14. 知晓法律规定: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不应该让某些人彻底被遗漏,例如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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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五种形式与三大注意点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具有如下五种形式:
①公证遗嘱,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须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在公证员面前亲自书写或口授遗嘱内容,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公证。
②自书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③代书遗嘱,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他人代为书写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④录音遗嘱,指以录音磁带录记遗嘱人处分其遗产的语音的遗嘱。
以录音形式订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⑤口头遗嘱,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订立的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五种遗嘱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法》第18条明确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自己所立的遗嘱废止。
所谓遗嘱的变更,则是指遗嘱人对所立的遗嘱加以部分改变。
关于遗嘱的撤销与变更,需要注意三点:
①撤销或变更遗嘱,既可采用明示的方法,如在新遗嘱上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也可采用默示推定的方法,如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推定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②所要撤销或变更的遗嘱须是合法成立的,因为不合法的遗嘱本身即是无效的,不存在撤销或变更的问题;撤销或变更后的遗嘱也须是合法有效的,才发生撤销或变更以前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否则,不生效力。
③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可以相互撤销或变更,但这四种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
证遗嘱,即对公证遗嘱的撤销或变更只能采取重新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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