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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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滁政秘[2012]83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13
【实施日期】2012.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滁政秘〔2012〕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1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积极推动社会消防管理创新,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工作,决定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来安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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