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金融法治大事记
2004年证券市场大事记
2004年证券市场大事记周菊荣2004年1月1日国内首只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昨日正式成立。
截至12月28日,华安现金富利基金募集42.54亿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近12万户,其中个人认购比例超过93%。
2004年1月1日总规模为50亿元的国家电网企业债券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发行。
这是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后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也是电网企业发行的第一只企业债券。
2004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日前发布《发审委2003年第52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宣布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B股申请获发审委2003年第52次会议审核通过。
这是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进行重大改革后,首批按新程序获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司。
2004年1月4日鉴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为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颁发公告,自2004年1月2日起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
2004年1月5日在刚刚过去的2003年中,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规模再创新高。
据初步统计,该市场全年成交8015.95万手(数据均为双边计算),合计60539.91亿元,分别比2002年同比增长229.25%和269.11%,成交手数和成交金额约占三个期货市场总和的29%和56%。
2004年1月5日2004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深圳市政府宣布对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行政接管。
至昨日,接管组已顺利完成接管工作, 南方证券目前局面稳定,运营管理正常。
2004年1月5日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已悄然启动。
去年12月底,兴业银行发行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定期债务,成为国内首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规定,实现资本补充新方式的商业银行。
2004年1月8日中国网通北方通信有限公司8日正式挂牌运营。
中国网通集团一位高层人士透露,中国网通集团将于今年内实现分拆上市,2006 年将进一步实现海外整体上市。
2004年国际金融大事记
2004年国际金融大事记周菊荣2004年1月1日银监会对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营业性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
香港的永隆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和大新银行据此向银监会申请在深圳设立分行,银监会已正式受理其申请,并批准其筹建分行。
2004年1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近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外汇违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以促进银行规范经营,保证合法外汇资金正常流动。
2004年1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由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向试点银行的注资资产,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并力争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派员组成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到2003年12月31日,注资已经完成。
2004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到2003年12月31日止, 国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补充资本金的注资工作已经完成,整个注资工作没有对国内国际金融市场造成任何消极影响,两家银行目前本外币的流动性都十分充足。
2004年1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联自1月18日起开办中国内地“银联”人民币卡在香港地区使用的业务。
内地居民持内地银行发行的“银联”标识人民币卡(含信用卡和借记卡)可以在香港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使用,用于购物、餐饮、住宿等旅游消费支付;也可以在香港贴有“银联”标识的ATM上提取每日不超过等值5000人民币的港币现钞。
2004年1月9日在国家分别给中行、建行注资225亿美元后, 下一个被注资的对象无疑是工行,这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而记者昨天从工行有关人士处获悉,根据目前的情况,工行发行一定量的次级债在今年有望实现,获得注资则可能会稍后一些。
2004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昨日在香港参加国际清算行会议时表示,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已大大减轻,原因是美国经济复苏, 中国对大型国有银行进行改造,同时中美贸易差额情况有所改变。
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东、中、西部地区的存款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一是东部地区外币存款的比重明显高于中西部。2004年末,东、中、西部外币存款余额占本外币存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2.2%和1.4%,反映了各地区外向型经济程度的差异。二是在人民币存款中,中西部地区的储蓄存款所占比重远高于东部地区,但企业存款所占比重低于东部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西况
2004年,全国各地区金融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金融平稳运行。存贷款增幅有不同程度回落,贷款增长基本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市场稳步发展,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一、各地区金融运行平稳,金融改革开放稳步推进
2004年,全国各地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较快,盈利大幅增长。部分省份,如四川、山西、内蒙古、江苏、湖南、浙江、甘肃等地,金融机构资产增长速度超过15%。全国约90%的省份的金融机构实现了账面盈利。东部地区的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广东等地的金融机构账面利润的增长超过50%;中西部大多数地区金融机构扭亏为盈,并且盈利增加明显,如甘肃金融机构实现1984年以来的首次整体盈利,湖北金融机构实现账面盈利同比增加30.5亿元,湖南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同比增加34.1亿元。东部地区是金融机构盈利的主要来源,账面利润总额(不含各商业银行总行北京总部数据)占全国的80%左右。东部地区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最高、西部次之、中部最低,其中浙江、上海、北京等地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账面)居全国前列。
从宏观调控到央行加息2004年中国经济大事记
从宏观调控到央行加息 2004年中国经济大事记宏观调控:“点刹”过度投资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来说,2004年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宏观调控。
由于一些行业的过度投资,使得煤炭、电力、石油、运输等相继出现紧张,发展下去将会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央及时注意到了这种现象,认真研究了产生的原因,并且适时、有效地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宏观调控可以说是今年各大财经媒体都不能回避的报道重点,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经济日报》总编辑冯并做如下点评:宏观调控实际上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
中央和国务院对这次宏观调控发现是早的,措施也是果断的。
虽然我们不能说,如果我们不及时调控,今天的经济就崩溃或者怎么样了,但是肯定地说,如果不调控,经济要健康持续地发展也是不可能的。
比如说钢铁产业不可能无限制地发展,发展过多,铁矿石就可能短缺。
据我所知,我们的铁矿全国目前的存量资源90亿吨,其中辽宁地区就占50,。
那么他钢厂怎么办呢,就要依靠进口,依靠进口运费是昂贵的,同时出口国要抬高价格,那么你炼出一吨钢需要多大成本,这都是可以算出来的。
你的钢铁价格是高的,会不会影响其他方面的价格,物价上涨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首先要肯定,这次宏观调控是很有效果的,多数的企业、多数的地区感觉是比较好的。
有几组数字可以证明:首先,全年GDP的预测可能是9,,或者是9,多一点;财政收入预计增长20,;农民增收的幅度根据有关资料是11(4,,实际增长是6,;城镇新增就业可能达到900万人。
第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明显回落,前三个季度与第一个季度相比,固定资产投资回落了15,,钢铁水泥投资增幅分别回落了65,和43,,就是说回落一半以上。
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预计新增13,,进出口贸易大家都知道,今年很可能突破1(1万亿美元,再就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一直控制在4,以内,就是说,人们原来担心出现的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这种情况没有出现。
这几组数字给出一个印象,中国经济继续保持了增长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的势头。
金融法律出台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金融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严、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欺诈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于2003年12月27日颁布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法》),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出台过程1. 制定背景在《银行法》出台之前,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相对薄弱,金融监管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
金融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监管手段有限等问题。
此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尚不完善,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 制定过程《银行法》的制定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立项: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等部门联合提出制定《银行法》的建议。
(2)起草:2003年,银监会牵头起草《银行法》草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
(3)审议:2003年12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4)通过: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银行法》。
三、主要内容《银行法》共七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总则:明确了《银行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2.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了银监会的职责,包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经营、风险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3.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和监管要求。
4.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要求,包括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等。
5.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规定了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
6.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措施和责任。
04年十大案件
2004年,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推出的每周法治热点和每月法制焦点回顾定期都会与大家见面,其中所刊载的每一个案例、每一个事件都记载着2004年中国法制前进的脚步:在这里,您可以看见一个人、一群人或政府部门为法制建设所作的努力;在这里,您注视着一个个贪官污吏的倒下,更看到了中国反腐的决心;在这里,关于法制的争论不绝于耳;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保护人权的弥足珍贵……聆听2004年中国法制进行时的足音,叩问中国法制的点滴进程,我们在2004年所有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推出的每周法治热点和每月法制焦点回顾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时期各个案件、法制事件及人物的意义、影响力及其社会的关注程度评选出来2004年中国十大法制事件、中国十大案件、中国十大法制人物,让我们由此记住2004年那难以忘怀的一切。
今日推出的是2004中国十大案件。
1、安徽阜阳劣质奶粉系列案案件回顾:淀粉、蔗糖替代乳粉,奶香精来调香调味,这便是劣质奶粉的“配方”。
安徽阜阳太和县三堂镇30岁农民高政的愤而投书媒体,最终揭开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
4月20日,国务院专项调查组就赶赴阜阳。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核实,安徽阜阳市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而死亡的婴儿共计12人,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的婴儿229人,其中轻中度营养不良的189人。
截至10月26日,安徽、浙江、福建、四川等4省已先后有14名渎职干部落马,涉及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
据不完全统计,阜阳劣质奶粉系列案中共查获55种不合格奶粉,涉及10个省区市的40家企业被查处,10多万袋劣质奶粉被停售;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合格奶粉案件39起,打掉生产窝点4个,刑事拘留47人,逮捕31人。
安徽省阜阳市自8月6日公开审理第一件劣质奶粉案件以来,在近4个月的时间里,已审结此类刑事案件15件,其中2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长的为8年,最短的为6个月,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4年以下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的12人,2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年金融政策十件大事记
年金融政策十件大事记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年金融政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年金融政策的十件大事记。
一、1997年,台湾地区正式实行全民退休保障机制,设立“全民年金”制度,提供全民养老金。
二、2001年,我国正式推出企业年金制度,允许企业或其他组织为员工提供退休保障。
三、2004年,我国取消了五险一金缴费间断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的规定,使得参保人员能够更多地积累社保待遇。
四、2005年,我国提高了社保上限,改为按全国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
五、2007年,我国推出了“延迟退休”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推迟退休,享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六、2010年,我国将退休年龄提高至60岁,同时还试行了“私人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个人养老金的积累。
七、2013年,我国启动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的改革,将基金纳入市场化运作,实现保障、配置、收益的有机结合。
八、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两个孩子”政策,预计在未来减轻少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
九、2019年,我国提出了“第七五计划”规划,强化了养老保险的普及和保障,保障更多老年人的福利权益。
十、2020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我国产生了一系列与养老保险相关的政策措施,如提高特别扶贫供养对象的养老保险标准等。
总的来说,随着年龄老化问题逐渐凸显,年金融政策工作变得越来越紧迫。
通过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我们可以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和全面的社会保障。
中国立法十年大事记
中国立法十年大事记2012-10-12 15:07:50 来源:人民日报2012年10月11日◆2003年3月1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吴邦国委员长提出:“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再次明确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抓紧制定一批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一批现有法律,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从法律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权限,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程序。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和16项纪律规范。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明确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基本形式和主要程序,是对宪法和法律关于人大监督职权的具体化。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
◆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找出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分类进行处理。
2004年影响保险业的21件大事
2004年影响保险业的21件大事 1. 2004年1月,中国保监会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2. 2004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文,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
3. 2004年5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
《细则》被外资保险公司视为基本法之一,它对2002年2月1日实施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未予明确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4. 2004年6月1日,我国首张通俗条款保险单在广州亮相,信诚人寿抢饮了“头啖汤”。
一直以来,保险条款的行业术语过多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认知困难的原因之一,保险条款的晦涩难懂也是造成消费者对保险理赔和服务心存质疑的重要原因。
因为作为普通消费者,他们自己大多看不懂保险合同,读不懂保险保单。
自6月1日起,随着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第一份通俗条款的实施和推广,保险与消费者之间无障碍沟通将成为新的起点。
5. 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这对中国保险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产生深远影响,同时标志着保险监管向着市场化、国际化和专业化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6. 2004年8月27日,三大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中国保监会“黄牌”警告。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和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三大寿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而受到中国保监会“黄牌”警告并被媒体曝光,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7. 2004年9月17日,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成立。
这标志着我国在探索建立农业保障长效机制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8. 2004年10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正式开业。
这是中国保监会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中国保监会引入外资农险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进程中的一环。
建国后中国金融改革大事件
建国后中国金融改革大事件12级金融三班1951 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各类金融机构按照苏联银行模式进行了改造,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即“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模式1953 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方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为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
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70年代末1978 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全会做出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由此拉开大幕1979 设立国家专业银行,打破了大一统的传统金融体制格局,迈出专业银行体系的建设步伐。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而成立的,专门承担原有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金融经营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构成了我国四大专业银行。
至此,我国建立了专门的专业银行体系,并得到了初步发展。
这一阶段的改革宣告了几十年的“大一统”银行体制的结束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揭开了信托业发展的序幕。
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1980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1981 国债恢复发行1月28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财政部开始发行国库券,这标志着我国的国债重新恢复发行1983 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初步确立1984 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诞生1986 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组建1990 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
沪、深交易所以及1990年建设的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的相继建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199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宏观调控卓有成效 金融运行健康平稳
宏观调控卓有成效 金融运行健康平稳 宏观调控卓有成效金融运行健康平稳小潘老师时事背景 1、中国人民 银行宣布,2004 年,总体看,宏观调控所采取的货币政策措施已取得明显 成效,全年金融运行健康平稳,货币信贷调控目标基本实现。
2004 年 12 月末, 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 6099 亿美元, 同比增长 513%。
人民币汇率为 1 美元兑 82765 元人民币,与上年末基本持平,人民币 汇率保持稳定。
2、中国银监会 2005 年 1 月 13 日宣布,据初步统计,截至 2004 年 12 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 3149 万亿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 136%。
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增长最快,达 222%。
主要商业银行指 4 家国有商业银行和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余额 17176 亿元,比年初减少 3946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32%,比年初下 降 46 个百分点。
这是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继 2002 年、 2003 年后的连续第三年双下降。
3、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004 年 12 月 3-5 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指出,2005 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
会议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 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结构 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力;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时事解读政治常识 1、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主持召开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同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 家性质。
2004年全球财经大事记
油价长期高位运行是各种不确定因素交织下的综合效应,归纳起来,欧佩克限产、供求失衡、库存储备不足、心理预期波动、地缘政治、恐怖袭击等都是其中主要的原因。
原油的不可再生和某种程度上的不可替代使其价格对储量、产量、供求、库存的变化十分敏感,尤其在需求大涨的2004年,哪怕是生产或者运输过程中的一个小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都会体现在价格上。这就是为什么尤科斯问题的悬而未决、伊拉克原油管道受袭等会加剧油市的震荡。
当然,活跃投机的推波助澜也不容小觑。尽管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原油只占全部原油交易的40%,但随着原油期货、期权等衍生交易工具的出现,吸引了以对冲风险为主的石油商,也吸引了以投机获利为主要动机的投机商。
一般而言,在原油期货市场中,石油商占有90%的期货交易量,投机商占有近10%的期货交易量。但是,近几个月来投机商的期货交易量份额迅速上升至40%左右,这也就意味着,在原油期货价格中,投机因素所占份额由以前的10%-20%提升至30%-40%。
经济学家们也纷纷就此表述观点。美国摩根士丹利首席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日前在北京发表评论说,中国央行的加息行动是非常积极的,不仅对局部过热的中国经济有利,还有利于失衡的全球经济。加息是中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美国财政部主管国际事务的副部长约翰·泰勒说:“这是减轻中国通胀压力一系列行动的一部分,它也与中国已表明的转向灵活汇率制的行动相吻。”
本文由网络创业奇人顾棽妩独创
2004高油价年
2004从年头开始,油价就拉出了一条大阳线。从每桶30美元到50美元,供求关系已经不能完全解释油价的波动,投机因素也显然不具备那么强大的支撑能力,究竟是什么力量造就了油价的一再走高?
先来说说为什么非要为高油价找原因。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最新预测,2005年油价可能较长期地维持在每桶50美元左右。可见,高油价是明年甚至可能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常态”,我们摸清油价高企的原因,就能更自如地应对,尽可能减缓高油价对经济的冲击,在明年的财经路上走得更稳健。
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资料
政府对银行贷款存在绝对的隐性保险,从而 导致银行与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同时监管机构 不具备一定的独立性,所以也就谈不上有效的监 管机制。
1.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大对外 开放力度,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金融自由化的宏观经济 基础。
第一、政府应当转变思路
一、金融自由化概述 二、中国金融自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回顾 四、我国金融自由化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五、政策及建议
(一)提出背景
罗纳德•麦金农; 爱德华•肖
70年代 发展中国家
金融市场不完全
资本市场严重扭曲
患有政府对金融的 “干预综合症”
金融自由化
(二)内涵
金融自由化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部门运 行从主要由政府管制转变为由市场力量决定 的过程,其实质是解除束缚在金融业身上的 种种陈规,促进金融业的长足发展。
3.全面推进资本市场的综合改革,努力将我国资 本市场建设成一个高透明度、高流动性、多层次 的国际化资本市场。
第一、建 立真正的 上市公司 退出机制
第二、继 续深化证 券业的基 础性改革
第三、完 善证券市 场的基础 性制度建
设
4.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渐进、审慎地实现 资本项目的自由化。
5.完善与金融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 具有高度透明度的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金融市 场健康运行的法制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1] 陈日清,杨海平.我国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历史、前提条件及存 在问题研究[J].华北金融,2008(12):6-10. [2] 包雪颖,周晓燕.中国金融自由化改革回顾及进程判断[J].时 代金融,2012(35):6+8. [3] 陈柳钦.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实践与中国金融开放[J].广东 金融学院学报,2006(1):3-11+74. [4] 向文华.中国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与评价[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学报,2005(2):47-53.
2004年中国十大经济法制案件
2004年中国十大经济法制案件
魏雅华
【期刊名称】《行政法制》
【年(卷),期】2005(000)001
【摘要】盘点2004年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进程的经济案件.我们更多感到的是振奋和欣慰,并让我制对中国经济的2005年,充满了希冀和期待。
【总页数】4页(P57-60)
【作者】魏雅华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92
【相关文献】
1.2004年中国十大案件 [J],
2.2005年中国十大法制案件 [J], 魏雅华
3.聚焦经济发展评点新闻人物——2004年度中国经济十大新闻暨第二届中国经济十大人物评选揭晓 [J], 刘俸君
4.农业部薛亮总经济师在“2004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十大新闻和十大新闻人物”暨“第二届中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揭晓仪式上的讲话 [J], 无
5.中国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公布2004年侵犯知识产权的“十大案件”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2004年金融热点话题的权威说法
2004年金融热点话题的权威说法
井华
【期刊名称】《国际融资》
【年(卷),期】2005(000)001
【摘要】进入2004年,各种论坛接踵而至,政府官员,知名学者频频亮相,发
表他们的看法。
纵观2004年,宏观调控是主旋律,唱得好还是不够好,各有说法,本文不涉及。
2004年金融改革是热点之一,有太多的关注点,有太多的说法和争论,更有太多的期待。
中国处在转型期,政府对改革的主导作用还很强,我们不能不看重政府的声音,同时,中央多次提出科学决策,所以著名学者的声音同样不能忽视,他们的声音还是颇有权威性。
本文选用了一些演讲者发言的摘要。
【总页数】6页(P22-27)
【作者】井华
【作者单位】《国际融资》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
【相关文献】
1.民营银行:敏感而需要讨论的金融热点话题 [J], 曾康霖
2.魏本华谈国内外金融热点话题 [J], 李跻嵘;艾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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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4月
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4月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信息中心课题组
【期刊名称】《《经济研究参考》》
【年(卷),期】2005(000)041
【摘要】4月5日中国成为全球第三大商品进口国,4月6日全国人大修订《对外贸易法》,4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国内商业银行首个资产证券化项目协议签署,……
【总页数】8页(P25-32)
【作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信息中心课题组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1月 [J],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信息中心课题组
2.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1月 [J],
3.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2月 [J],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信息中心课题组
4.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2月 [J],
5.2004年中国宏观经济大事辑要(上)——4月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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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金融法治大事记1月1日银监会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从即日起,对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营业性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
1月2日中国证监会为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实施工作,发出《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2日昔日股市大佬南方证券因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行政接管。
1月6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了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方案。
针对两家试点银行的财务状况,国务院决定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等为其补充资本金。
自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序幕正式拉开。
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月8日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暴露出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全体上市公司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公约》。
1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命令颁布修改后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1月15日为推动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深入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批复《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并决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04年1月18日起,中国银联开办中国内地“银联”人民币卡在香港地区使用的业务。
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并对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
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开始施行。
2月1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生效。
2月4日中国银监会以1号主席令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掉期和期权在内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
《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规范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收支、结汇、购汇行为,完善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
《通知》自3月1日起开始施行。
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史美伦副主席与新西兰证券委员会简-蒂普洛克主席在新西兰惠灵顿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时值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亚太地区委员会会议在惠灵顿召开。
至此,中国证监会已与二十三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二十五个监管合作备忘录。
2月22日为了加强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全面动态评价银行风险,在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中国银监会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
2月23日劳动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
2月23日为进一步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04年第2号令公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
3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对目前外资银行并表监管方式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3月9日为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中国保监会出台实施《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3月11日银监会公布并实施《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
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4月1日起开始施行。
3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3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居民个人外汇管理的若干规定作了适当调整。
3月24日为推动期货经纪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期货经纪公司依法规范、稳健高效地运营,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中国证监会颁布《期货经纪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
《通知》强调,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补偿机制,简化贷款担保和贷款审批手续。
3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3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
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不涉及企业和居民个人。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及程序问题作出通知。
3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
3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的通知》,规定从今年起,银监会各级监管部门将建立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全面监测和考核制度。
3月31日爱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副总经理、子公司爱建证券公司董事长刘顺新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
此即“刘顺新事件”。
据媒体报导,刘顺新案发,可能与其涉嫌拆借约20亿元资金并导致亏空有关。
4月2日为完善商业银行审慎监督管理规则,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
4月8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
4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
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以[2004]第1号令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
4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事后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事后备案制度改革将自5月1日起执行。
4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核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比例,《通知》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月1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对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燃料油期货的批复》正式公布。
4月22日保监会对外公布《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英文版,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第一个正式对外的部门规章英文版本。
4月2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月26日为了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出台前,为了确保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月27日为了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管理,切实控制结算风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关于加强债券回购业务结算风险的通知》。
4月28日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自6月1日起施行。
4月30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从七个方面采取市场和专业性措施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5月8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
该指引的颁布将有利于指导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切实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5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股份制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对股份制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的工作目标、范围、方式、频率和程序等进行具体规范。
5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新《规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既总结了4年多来保险监管的经验,也充分反映了保险业的发展要求。
新规定于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5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细则》对2002年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未予明确但在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细化,符合我国入世承诺。
5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予以公布。
这标志着中小企业板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设立。
5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和外债登记的管理政策。
《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以下简称《决定》)。
5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5月27日为加强外债的全口径管理,有效调控外债总量,规范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
6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办理结售汇业务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在2004年3月25日前已经营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全部登记备案手续应在2004年9月30日前完成。
《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
6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6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审理了两起有关德隆的案件。
各地债权人纷纷动用法律途径向德隆索债,德隆在各地的资产大部分被冻结。
6月8日中国证监会以第19号主席令公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2004〕第4号公告,公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6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告》,通告:自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取消42项行政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