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电影的尴尬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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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电影的尴尬身份

有一种电影类型,既限制着创作者的想象力,不能任其天马行空;又要求创作者的创造性,从平凡的生活中提炼出精彩的情节和故事。它摇摆于真实和虚构之间,挑战着创作者游刃于两者之间的能力。它就是真实人物的传记电影。

虚构不等于杜撰

即便再伟大的人物,其大部分生活恐怕也和平常老百姓一样,无非是些柴米油盐的日子。传记片创作者必须要做的,就是要从平凡生活中提炼出精华,加以戏剧性的改编。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平衡真实与虚构的关系。

电影虽然是造梦机器,但也经常会遭遇真实性的质疑。观众总对电影的“穿帮”戏津津乐道,因为“拆穿

戏法”可以同时满足人性对真相以及恶作剧快感的双重渴求。对大部分电影来说,一句“本片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就可以帮助它们避免很多麻烦。不过这件“防弹衣”,传记电影却穿不上身。传记电影难免会涉及到真实的人物和事件,越是著名的人物,其经历越是众人皆知,万一影片与史实出入甚大,难免会引起口诛笔伐。更为复杂的问题是,有些传记片中涉及到的人物或存于世,或亲眷子嗣众多,万一影响到其人声誉和形象,难免会引得官司上身。近年来在业界最知名的案例,当属影片《霍元甲》。

李连杰主演的《霍元甲》上映后,引发霍家后人不满。有自称是霍元甲孙子的天津老人霍寿金因不满该片虚构霍元甲遭遇灭门等情节,一纸诉状将中国电影集团、李连杰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虽然确认了霍寿金为霍元甲之孙的身份,但仍驳回了他对电影《霍元

甲》的侵权指控。法院认为影片《霍元甲》中的某些细节描写虽与历史不符,但基调仍为褒扬霍元甲的爱国精神及表现中华武术,所以该片并未对霍元甲的名誉造成侵犯。

自《霍元甲》之后,国内影人拍传记片为避免纠纷,便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涉及到近现代历史人物的影片,需要获得其家人的“豁免权”才能拍摄。这个过程对传记片的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有时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影片的情节及人物设置。电影《梅兰芳》为取得梅家后人梅葆玖的许可,选择与其唯一授权制片人杜家毅合作,而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真实婚姻生活也被巧妙规避掉。香港影人文隽为拍摄传记片《李小龙》,曾与李小龙的家人进行长达数年的沟通,最终因李小龙家人和其妻女不能达成共识,无奈放弃拍摄李小龙在美国的经历,转而将故事集中到李小龙十八岁

之前,讲述他在香港的经历。影片《叶问》为了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不惜聘请叶问后人作为影片的武术顾问。这顾问身份究竟对影片有多大帮助,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叶家后人坐镇,那些对影片真实性的质疑就很难发声了。

传记片的制作者千方百计获得授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保证故事的精彩性。传记片并非不允许虚构,而是要小心处理真实与虚构的关系。虚构一旦越过法律的边界,便会引来麻烦不断。

批判不代表诽谤

很多传记片的创作者,对传主都不是一味无条件地肯定。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为了制造戏剧冲突和矛盾,往往会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夸大,甚至将某些人物“歪曲”和极端化。若是为了避免法律纠纷,所有创

作必须在传主或其亲人授权下方能进行,难免会影响影片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因此所谓“授权”,就成了让不少传记电影创作者头疼的问题。

香港电影人文隽在拍摄《李小龙》期间的遭遇令他感慨颇多。他认为传主家人授权的方式是有漏洞的,家人其实无权对影片的创作进行干涉。人们有权对公众人物发表自己的评论,评论可能是褒,也可能是贬。比如说,文隽认为李小龙是偶像,所以在《李小龙》这部影片里,他采取的是崇拜的视角;但是在影片《尼克松》里,导演奥利弗?斯通对尼克松却极尽讽刺之能事。即使尼克松的家人对这部影片感到不快,也毫无办法,因为影片里的主要人物和基本事件都是真实的,导演并没有捏造事实,因此不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麻烦。

而传记影片《阮玲玉》中,导演关锦鹏则采取了

更为巧妙和独特的艺术处理方式。他将阮玲玉饰演的电影片段和她的真实生活交叉在一起,造成一种纪录片的效果,极其成功地还原了历史。然而,这种“真实”毕竟还是一种错觉,是创作者艺术加工之后的效果。即便是这样,观众仍能非常清晰地看到关锦鹏对于人物的态度,他对阮玲玉身边的男人,如张达民、唐季珊和蔡楚生等都是持批判态度的。由于影片中出现的事件和细节基本真实,即便是导演的批评态度如此明确,也不存在诽谤。

作为一部传记片,创作者很难对人物没有态度;这种态度,有时难免批判意味,但批判并不代表诽谤。用授权这种方式来约束创作者,并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创作自由最好还是应该还给创作者。只有当影片里的情节涉嫌歪曲事实和恶意诽谤时,才应该交由法律裁决。

在美国,拍摄任何传记电影,都不需要获得当事人的认可。然而一旦进入拍摄,创作者就对这部影片负有法律责任,如果涉嫌诽谤,自然是要上法庭的,不仅可能被要求赔偿一大笔钱,还必须当众道歉。所有的导演和编剧都深知这个风险,他们自然不会冒风险进行一些歪曲人物真实经历的创作。这种方式,未尝不是一种更好的妥协之道。

传记电影的两个要素

虽然很多传记电影,比如《李小龙》里,人物的形象基本是高大全,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传记片里的人物都必须写成偶像。这样不仅显得不真实,而且缺乏观赏性,毕竟并不是所有观众都希望看到一个完美的人。过去,很多主旋律电影都是这种创作思路,其结果就是真实人物的传记片流失了一大批观众。

其实,传记片有两个要素很重要,一个是角度,

一个是拍摄价值。

有些人物,其经历本身就具有较大争议性。面对争议,创作者必须选择其中的一种角度来塑造人物。如果没有了自己的角度,这部电影里的人物就会模棱两可,在艺术上反而显得不真实。有了角度,才有了立场,而立场直接决定了影片的内涵。

而所谓拍摄价值,更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文隽表示,对他而言孔子就没什么拍摄价值,而杜月笙则是一个很好的拍摄题材。他认为:“首先,孔子离我们年代遥远,很多生活细节无从知晓,也谈不上真实性的问题,而杜月笙则是旧上海的传奇人物,经历不凡;其次,孔子是众所周知的圣人,既然已经是圣人了,就很容易成为歌功颂德的影片,而杜月笙则是黑帮老大,你可以写他残忍狡诈,也可以写他侠胆柔情,有很多创作上的空间;最重要的是,孔子本身的经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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