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18.05.31•【字号】浙海渔业〔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浙海渔业〔2018〕19号各设区市、县(区、市)渔业主管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已经2018年度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5月31日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水产养殖污染预防和治理。

第三条本规范中水产养殖的含义是指养殖生产者在人工构筑设施内,繁育或放养水产苗种,通过投喂饲料(饵料),使用渔药、投放肥料或者其它养殖投入品等人工管理措施,收获半成品或成品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范中水产养殖污染的含义是指水产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尾水、产生的淤泥、养殖中病死水生动物和渔药、饲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未经处理和收集,直接排放或丢弃到养殖场所周边,对水环境或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把水产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利用纳入当地渔业产业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鼓励发展绿色生态、优质高效的水产养殖业,将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二、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整治第六条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禁止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一级饮用水源、水环境敏感地带和航道等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程方案

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程方案

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程方案一、引言养殖业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活动,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养殖业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其中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养殖尾水排放。

尾水排放污染了水体,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因此,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程的开展对于维护生态环境和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养殖尾水排放现状及问题1. 养殖尾水排放现状养殖尾水是指养殖过程中由于喂养、代谢等活动造成的粪便、尿液等含有各种有害物质的废水。

目前,我国养殖业发展迅速,规模化养殖企业大量排放废水,养殖尾水排放已成为一项严重的环境问题。

养殖尾水主要通过河流、湖泊、地下水等途径排放,导致周围水体富营养化、水质恶化、水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

2. 养殖尾水排放问题养殖尾水排放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水质恶化:养殖尾水中含有大量的养分物质,如氮、磷等,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水质恶化问题。

(2)生态破坏:养殖尾水排放直接影响周围水生态系统的稳定,破坏了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3)污染食品安全:养殖尾水排放不仅对水环境造成污染,也会影响水中生物的生长与繁殖,从而影响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三、养殖尾水排放治理的重要性养殖尾水排放治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水环境: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可以减少养殖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

2. 保障食品安全:通过治理养殖尾水排放,可以提高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食品安全。

3. 可持续发展: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可以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建立绿色生产模式,提高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养殖尾水排放治理工程方案为了有效治理养殖尾水排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程方案设计:1. 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1)建设生物处理设施:通过生物处理设施,可以将养殖尾水中的有机物质降解为无害物质,减少有机物的排放。

(2)建设物理化学处理设施:通过物理化学处理设施,可以将养殖尾水中的固体颗粒、悬浮物质等进行有效清除,提高废水的透明度,降低浊度。

某区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某区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某区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x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治水倒逼促转型,生态优先兴渔业”为主题,以“调控总量、管控环境”为主线,以“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创建为目标,以“美丽x提升行动”“现代田园打造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集中资源力量,用两年时间开展全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我区现代渔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努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产业生态环境体系,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主导、责任治理。

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经济合作社及养殖主体建设”的—1—工作责任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强化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意识,切实推进整治。

——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治理。

结合养殖现状,突出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因地制宜推行“禁养洁水、退养还耕、品种调优和集中整治”等治理方式。

——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治理。

突出滨湖大道至申苏浙皖高速、八里店南片、东苕溪等主要河道周边区域及省级渔业先行区东林核心区域重点,确保优先治理。

——坚持严格标准、科学治理。

细化治理标准,加强培训指导,坚持统一治理规划、统一施工设计、统一规范施工、统一标准验收,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推进,高标准完成治理任务。

——坚持完善机制、长效治理。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进尾水整治长效运维管控,有效巩固治理成效,确保各类尾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三、目标任务全区现有各类养殖水域面积12万亩,其中湖泊、水库等水域养殖面积2.65万亩,池塘、稻田养殖面积9.35万亩。

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建成养殖设施完善、全过程标准化生产、产品安全可追溯、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的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及意义水产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但与此同时,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养殖废水也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特别是在重点水域的枯水期,水产养殖废水排放会因为河流弱流量的关系而更加集中和明显。

因此,为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产资源,制定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1.降低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的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相关水环境指标的要求。

2.提高水产养殖企业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其主动参与水环境保护。

3.改善水产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促进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提升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主要内容1.建立监测体系:设立水产养殖废水监测站点,定期对养殖废水进行采样分析,并建立数据共享和报告制度,实现信息透明化。

2.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水产养殖企业采取污水处理设施。

同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3.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技术,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养殖企业升级设备和改进工艺。

4.推动循环经济: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实施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广水产养殖废水的生物除氮、除磷等技术,将废水转化为肥料或其他可利用资源。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水产养殖废水治理技术交流会、专家讲座等活动,提高养殖企业和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的养殖理念。

四、实施步骤1.制定行动计划: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进行。

2.落实政策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财政补贴支持。

同时,与环保部门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

3.推广先进技术: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推广先进的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了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的管理,保护水产资源,提高水产养殖质量,我国将在2023年实施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的监督执法。

各级水产执法部门将加大对水产养殖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养殖水域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水产养殖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同时,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障水产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水产养殖养殖设施和设备的监管。

执法部门将对水产养殖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符合标准。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将要求养殖场所立即整改,确保养殖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再次,加强水产养殖产品的质量监管。

水产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水产养殖产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确保水产养殖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将依法追究养殖场所的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的宣传教育。

执法部门将加强对养殖户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养殖户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增强消费者对水产养殖产品的认知和了解,推动水产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将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养殖设施和设备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和宣传教育等措施,提升水产养殖行业的管理水平,保护水产资源,保障水产养殖产品的质量,推动水产养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广大养殖户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水产养殖行业的发展,为我国水产养殖业的繁荣做出贡献。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水产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产业之一,对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其生产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低,尾水处理不规范,导致尾水排放污染环境。

为了保护重点水域,提升水产养殖业生产水平,加强对尾水的治理和管理,相关部门制定了以下“重点水域枯水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降低重点水域污染和尾水污染物排放量,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2. 原则该方案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源头治理,防止污染发生。

•坚持科学规划,注重系统治理。

•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技术创新。

•坚持监管运作,保障治理效果。

•坚持公开透明,加强社会参与。

三、重点任务为了实现该方案的目标,需要开展以下的重点任务:1. 重点水域污染评估对重点水域污染状况进行评估,采集、统计和分析有关数据,设计水质监测方案,掌握尾水排放状况。

2. 尾水治理技术研发开展尾水治理技术研发,提高尾水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推介优化技术。

3. 枯水期尾水排放管控深入开展枯水期的尾水排放监管,严格实施企业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无证排放和超标排放行为。

4. 群众参与与社会宣传加强对公众和社会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尾水污染治理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

四、实施步骤1. 组织领导成立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责。

并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方案的实施、监督和评估。

2. 调查和整理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水域水产养殖行业的尾水排放点和排放量进行全面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尾水污染治理方案。

3. 加强技术培训针对水产养殖业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尾水治理技能和排放规范化水平。

4. 实行巡查检查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建立生产单位和环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

5. 评估和总结根据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制定评估和总结报告,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推动重点水域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省、市、区“五水共治”部署要求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浙海渔业〔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水环境提升”总目标,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一步整治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分类建设、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运河街道先行先试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区。

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监管机制,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争创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

治理工作从2018年起至2020年基本完成。

二、工作原则按照“区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镇街组织实施、主体分类建设、属地长效监管”的工作原则,开展尾水治理。

三、实施内容(一)运河街道尾水治理试点工作1.摸底调查阶段。

2018年10月1日—10月20日运河街道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按照自主建设类、集中建设类、退养转产类分类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报送区农业局。

具体分类情况:①自主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主体,具备实施养殖尾水治理的基础条件,由主体单独开展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②集中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以下主体,由所在村(社区)统一建设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统一修建排水渠道,集中处理。

③退养转产类:对不具备单独建设,同时也无法接入集中式尾水处理的主体,进行退养转产。

具备条件的开展土地整治。

2.方案实施阶段。

2018年10月—2019年5月集中建设类项目,由街道负责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场入户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测量养殖面积、确定养殖点位(经纬度)和业主信息,负责委托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设计单位,制定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技术方案,由属地村(社区)具体开展建设。

自主建设类实行项目化管理,由业主自主实施,项目管理根据《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余农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执行。

某市余杭区河道水质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市余杭区河道水质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杭州市余杭区河道水质改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环境立区”战略,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切实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拓宽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加快“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建设步伐,根据杭州市实现河道“水清”目标,按照水系成网、连片整治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河道水质、维护生态安全、实现“水清”为总体目标,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整治为突破口,实施“截污纳管、河道整治、引水配水、农业防控、生态修复、科学监管”六位一体的水质改善措施,有效改善河道水质。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区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余杭、打造“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环境效益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把改善水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环境效益优先原则,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全面落实水质改善各项措施。

2、突出重点,实施专项工程。

重点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影响河道水质的主要因素为突破口,突出截污纳管、河道整治、引水配水、农业农村面源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

同时要改变过去单一以大项目带动实施污水管网、泵站建设的思路,实施污水管道、泵站建设等专项工程(或从污水管网、泵站建设需求出发安排道路等工程建设计划)。

3、连片整治,统筹安排任务。

实现河道由条段、分阶段治理向流域水系、系统治理的转变,对重点污染区域实施连片整治。

河道整治和两岸截污纳管统筹安排、同步配套。

4、建管衔接,坚持长效管理。

在实施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和落实长效管理方式和措施,做到建成一条,管好一条;整治一片,管好一片,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体目标(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到20xx年,全区主要出境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Ⅴ类,并达到生态省交界断面考核“良好”以上要求,消除河道黑臭,逐年改善内河水质,整治河道水体主要指标消除劣Ⅴ类。

养殖尾水处理实施方案

养殖尾水处理实施方案

养殖尾水处理实施方案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尾水处理问题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养殖尾水含有大量的氨氮、磷等污染物质,如果不加以治理,就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养殖尾水处理实施方案,是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尾水处理的分类在养殖过程中,常见的尾水处理方式包括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综合处理等。

其中生物处理法又可以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两种。

1、好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是运用好氧菌群生物活性进行的一种水处理方式。

其原理是将含有有机物的废水注入到处理设备中,使废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产生二氧化碳、水和无机盐等物质。

此过程中,通过空气的供给可以保证好氧菌群的健康生长,加速有机物的分解,提高处理效率。

好氧生物处理方式可以有效地将污染物净化,使废水符合环境要求。

2、厌氧生物处理厌氧生物处理是在无氧状态下,利用厌氧微生物对有机物进行分解和转化的一种处理方式。

在处理过程中,污水会经过预处理、厌氧处理以及后处理等环节。

在厌氧处理阶段,通过设备中的厌氧菌进行厌氧反应,形成甲烷等有机酸物质。

厌氧生物处理可有效降低处理成本,适用于高浓度有机物的含水液体处理。

3、物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是将废水经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反应,使污染物得到去除的方式。

此种处理方式可通过沉淀、吸附、离子交换、浮选等技术,将废水中的污染物分离出来。

物理化学处理法可不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分解,而是利用化学药剂等实现分离和去除作用。

二、尾水处理实施方案的设计在尾水处理的实施方案设计中,需要根据不同水质、处理工艺、设备设施等因素,来制定具体的方案。

尾水处理方案制定需考虑到如下几个主要因素:1、水质参数在制定方案之前,需要对污水的水质参数进行测定,确定排放水质的来源及特点。

可以根据测定结果,确定污水的含量、浓度、成分等水质参数,为后续处理提供基础数据。

2、处理工艺根据测定结果,结合经济效益、水质标准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处理工艺。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成效,坚决遏制直排,强化运维长效常态,保障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助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是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过程中所需的沉淀、过滤、净化等设施、设备,包括过滤坝、生物膜、生态浮床、生态湿地、曝气增氧设备等。

第二章管护责任第三条各镇(街道)职责(一)责任主体。

各镇(街道)是所属辖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

负责所属辖区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保养、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管理。

(三)负责监督养殖户日常管护工作。

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职责(一)负责制定全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总体方案,开展尾水治理技术指导工作。

(二)负责养殖尾水抽检和监督考核工作。

(三)依职能对水产养殖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区生态环境分局职责(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养殖尾水直排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对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镇(街道)通报反馈的尾水直排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发现擅自直排养殖尾水、损坏尾水治理设施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第六条"五水共治"办职责在日常巡河中要把养殖尾水排放情况列入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属地镇(街道)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管护内容与日常运行第七条管护内容(一)场地保洁。

按照美丽田园等相关标准执行,包括清扫尾水处理区域道路,打捞水面漂浮物、枯萎或者多余的水生植物,清理枯枝杂草,保持处理区及周边环境清洁美观。

(二)尾水处理设备维护。

1•曝气设备。

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尾水排放期间,保持24小时曝气处理。

2.生态浮床。

定期检查框架和浮板的破损情况,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杭州余杭区将推广黑鱼清洁养殖模式三年内全面推广

杭州余杭区将推广黑鱼清洁养殖模式三年内全面推广

杭州余杭区将推广黑鱼清洁养殖模式三年内全面推广从近日召开的余杭黑鱼清洁养殖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后三年,我区将利用“五水共治”有利时机,大力推广实施黑鱼清洁养殖模式,努力消除黑鱼养殖的污染问题,使黑鱼养殖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

据区农业局渔业渔政管理总站负责人介绍,我区黑鱼养殖始于上世纪90年代,因其抗病力好、产量大、效益高等优势,对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起到了一定作用。

养殖规模不断扩大,黑鱼产业成为我区“二鱼一虾”主导产业之一。

据统计,全区黑鱼养殖面积有6194亩。

其中,本地乌鳢养殖面积4473亩(专养面积约1000亩)、杭鳢1号养殖面积1721亩。

2013年产量1.02万吨,产值1.53亿元,主要分布在运河街道、塘栖镇和仁和街道。

传统黑鱼养殖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特别是本地乌鳢池塘专养对环境的污染较大。

养殖过程中大量换水,将氨氮和cod含量较高的养殖尾水直排,加剧河道水体的富营养化。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单一品种的集约化养殖模式超出养殖水体的自净能力,养殖过程中需要依靠换水来维持池塘水质;二是大量使用冰鲜鱼当饵料,投饲强度大,饵料利用率低,食物残留量大,水质易恶化,加剧养殖水体水质富营养化。

近年来,我区针对本地乌鳢养殖中存在的水污染问题,在推进黑鱼清洁养殖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

如积极开展本地乌鳢投喂颗粒饲料试验。

2001年起,区渔业渔政管理总站与美国大豆协会、上海大江饲料公司等单位合作,在本地乌鳢养殖中开展“膨化颗粒饲料替代冰鲜鱼投饲”的养殖试验。

今年,位于仁和街道的浙江恒泽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合作,进一步开展乌鳢、鲈鱼投喂膨化颗粒饲料的试验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功。

再如大力推广杭鳢1号养殖。

2007年—2010年,我区积极开展杭鳢1号养殖试验与示范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在此基础上,市区两级在2011年—2013年围绕杭鳢1号推广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建设杭鳢1号苗种繁育基地,目前已建成杭鳢1号苗种繁育基地2家,保障了杭鳢1号养殖的苗种需求。

三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

三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

三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一、养殖尾水处理养殖尾水是指养殖水产品所产生的废水,包括鱼类的排泄物、食物残渣、生物残骸等。

这种废水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养殖尾水的处理是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环节。

目前,常见的养殖尾水处理方法包括物理过滤、化学氧化、生态净化等。

二、物理过滤与沉淀物理过滤和沉淀是养殖尾水处理的常见方法之一。

通过设置过滤网、沉淀池等设施,可以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颗粒物,减少污染物的含量。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处理效果稳定,成本较低,但对于溶解性污染物的处理效果不佳。

三、化学氧化与消毒化学氧化与消毒是利用化学药剂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和细菌等污染物的方法。

常用的化学药剂包括臭氧、氯气、次氯酸钠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处理效果好,但对于操作人员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

四、生态净化与生物修复生态净化与生物修复是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来处理养殖尾水的方法。

例如,建立人工湿地、植物净化池、生物膜反应器等设施,通过植物、微生物的作用来净化废水。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环境友好、成本低廉,但需要一定的土地和时间。

五、监管与政策措施为了促进养殖尾水的有效治理,需要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措施。

政府应加强对养殖尾水治理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排放标准和检测体系,对于不达标的企业应进行处罚和整改。

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科技创新与研发科技创新与研发是推动养殖尾水治理的重要动力。

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研究更加高效、环保的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处理规模。

同时,应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七、社会参与与宣传教育社会参与和宣传教育是推动养殖尾水治理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养殖尾水治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环保意识。

同时,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养殖尾水的治理工作,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切实整治水产养殖存在的生态损害问题,促进我县水产养殖产业有序、健康和生态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绿色发展为目标,按照“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分类施策、谁污染谁治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产养殖场所,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关停转产,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实现水产养殖产业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目标。

二、整治目标相关镇街(单位)对辖区范围内全部养殖场所(含稻渔综合种养和藕虾共作)开展整治,重点打击新建、改建和复养温棚养殖南美白对虾,整治期间严禁新增各种水产养殖行为,对尾水直排或经处理后达不到《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要求的予以取缔,符合要求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尾水排入叮当河、通榆河及善后河和车轴河(242省道向西)等沿线及其支流、汉河的所有水产养殖场所。

四、整治时间水产养殖专项清理整治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分为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L调查摸底(2022年3月底前)。

各相关镇街组织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的水产养殖情况统一进行调查核实,实行“一户一档”,全面登记养殖业主的基本情况、养殖方式、养殖进排水、尾水处理、养殖用地性质等基础情况,制定养殖位置图和现状图,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2022年4月底前)。

各相关镇街在组织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人员登门入户,开展相关政策及法规宣传,并组织指导养殖户完成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面参与、合力整治的浓厚氛围。

3.集中整治(2022年7月底前)。

各相关镇街要按照整治原则和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根据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的不同和改造能力的大小、养殖尾水污染程度,可因地制宜选用以异位修复为基础或以原位修复为基础的池塘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监管建议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监管建议

安徽农学通报,Anhui Agri.Sci.Bull.2023,29(01)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监管建议陈佳贾曦高小孟卢瑛莹(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07)摘要:随着水产养殖行业的快速发展,养殖尾水排放对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部分地区水产养殖业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排放来源。

该文以浙江省典型区域为主要调查对象,分析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特征、治理经验与存在问题,并从完善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实施水产养殖排污许可管理等方面提出监管建议。

关键词:水产养殖;养殖尾水;污染治理;监管建议中图分类号S9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23)01-0110-04中国是世界第一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从1989年起持续稳居世界首位,也是全世界主要渔业大国中唯一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

据统计,2020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为6549万t,其中养殖产量为5224万t[1]。

因养殖密度过高、饵料投喂过量、大量养殖废水未经良好处理直接排放等问题,导致局部区域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水生态系统安全造成威胁,也对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阻碍[2-4]。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各地编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取缔大量网箱养殖,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实施用药减量和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初步形成从源头管控、过程引导到末端治理的污染防治路线。

但由于养殖主体分散、数量众多,行业污染治理仍缺少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导致污染防治措施效用未能有效发挥。

本文以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探索基础良好、养殖品种丰富的浙江省为主要研究区域,通过对区域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和监管现状的调查,结合当前环境管理发展趋势,探讨提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监管政策建议,以期为“十四五”时期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提供有效参考。

1浙江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现状1.1水产养殖总体概况近年来,我国水产品养殖产量和面积均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是世界上唯一养殖水产品总量超过捕捞总量的主要渔业国。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深入推进主要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深入推进主要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深入推进主要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浙海渔业〔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深入推进主要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2014〕26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相关检测机构: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两美浙江”的战略部署,积极实施渔业转型促治水三大工程,水产养殖转型升级迈出了坚实步伐。

特别是甲鱼温室、开放性水面的投饲网箱、牛蛙养殖等重点污染领域整治工作进展迅速,一批长期以来难以治理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也应该看到,当前传统、粗放的养殖方式仍是我省水产养殖业的主流,特别是乌鳢、加州鲈鱼、青蟹、翘嘴红鮊和南美白对虾(大棚)等高密度养殖的品种和模式,其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自然水域所带来的环境和社会负面影响与日俱增,新闻媒体等曝光事件时有发生,必须引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将此类问题作为下阶段深入推进渔业转型促治水工作的重点和关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变管理方式,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和监测工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守住水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的底线,抓住促进渔民增收的主线”要求,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将行业管理的重点转向基础性、公益性和公共性工作,结合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的实施,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检测机构等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开展水产养殖排放尾水的监测工作。

根据养殖品种、养殖模式不同,抓住下半年集中起捕上市的有利时机,对养殖排放的尾水开展分类监测。

重点对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和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现代渔业园区等排放的尾水进行监测,特别是乌鳢、加州鲈鱼、翘嘴红鮊、青蟹和南美白对虾(大棚)等品种要重点监测。

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可是个很重要的事儿。

咱先说说这池塘水产养殖尾水是啥样的。

养了鱼啊虾啊这些水产之后,水里就有各种东西了。

像鱼的粪便啊,没吃完的饲料啊,还有水里的一些藻类、微生物啥的。

这些东西要是直接排出去,那可不好。

就好比一个人家里脏东西都不处理就往大街上倒,那大街能干净吗?这池塘尾水直接排出去,周围的水都会被污染,其他生物也跟着遭殃。

那怎么处理呢?有一种物理的方法。

就像咱们筛东西似的,可以用滤网把那些大的东西先捞出来。

像那些没吃完的大块饲料、大的粪便啥的,滤网就像一个大筛子,把这些东西挡住,不让它们随着水乱跑。

这就像是给尾水做了个初步的清洁。

还有生物处理的办法呢。

在池塘边或者专门的地方种上一些水生植物。

这些水生植物可厉害啦。

比如说芦苇,它就像一个小卫士。

尾水里的一些有害物质,就被芦苇吸收了,变成自己生长的养分。

这就跟人吃饭似的,芦苇把尾水里的“脏东西”当成饭吃了,水也就变干净了些。

而且啊,水里的一些微生物也能起到作用。

它们就像小小的清洁工,把尾水里的一些有机物分解掉。

再讲讲化学处理。

不过这个得小心点儿。

就像给池塘尾水加点合适的药剂。

但是这个药剂不能乱加,就像人吃药得吃对量一样。

加对了药剂能把水里的一些有害离子啊什么的去除掉。

比如说水里的一些重金属离子,加了合适的药剂就能让它们沉淀下来,不再在水里晃悠。

从咱老百姓的角度看,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好了,对大家都好。

咱自己的养殖池塘也能持续发展。

水干净了,养的水产也不容易生病,产量可能还会提高呢。

而且周围的环境也好了,大家看着也舒心。

就像自己的家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住在里面都舒服。

所以啊,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真的得重视起来,不管是养殖户还是相关部门,都得好好对待这个事儿,这对咱们的环境和水产养殖产业都有着大意义。

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模板】

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模板】

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一、实施方案文本组成项目实施方案文本由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三个部分组成。

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可行性分析(应包括当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分析)、尾水处理工艺分析、项目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工程总概算说明和项目实施与建设管理及相关附件等内容。

附件主要包括项目上报文,项目建设规划批文,建设单位法人证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关批文或意见(如可研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用地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等相关正式审批文件)。

工程概算主要包括概算编制说明、项目总概算表、单项(单位)工程概算表和其他费用概算表等。

设计图纸主要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现状图、项目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尾水治理工程布置图及详图、养殖场主要建筑物建筑、结构、水、电、气设计图等必要的设计图纸等。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共分为三篇,第一篇为实施方案说明书,第二篇为工程概算,第三篇为设计图纸,三篇均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编制要求第一章概述明确项目名称、申报主体、总负责人,对项目依据、项目背景、必要性和意义、建设条件、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包括总体布局、处理工艺、建设内容和主要构筑物、建筑物建筑、结构、水、电、气设计方案)、工程概算、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期限、项目效益等内容进行简述,并提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措施和建议。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对项目建设背景进行阐述,并从国家政策、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多方面详细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必要性要与现状和存在问题相对应。

第三章建设条件简述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种条件,一是包括介绍项目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等基本情况,统计分析近五年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阐述涉水产养殖业发展的主要优势、主要短板、发展方向,阐明通过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是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和供水、供电、施工等外部配套条件,分析各种条件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并对项目所在地的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三是项目点养殖池塘面积、养殖品种、产量、生产模式、水源及进排水条件、电力条件、生产配套设施情况。

鱼池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鱼池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鱼池尾水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鱼池尾水是指鱼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废物和氮、磷等营养物质,如果直接排放到水体中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对鱼池尾水进行有效治理是保护水环境、促进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将鱼池尾水中的有机废物和营养物质去除,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2. 原则,依法治理,科学施策;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理念;保护环境,促进产业发展。

三、技术方案。

1. 生物处理,利用活性污泥、微生物等生物技术,对鱼池尾水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和去除,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2. 植物净化,采用人工湿地等植物技术,利用植物的吸收作用,去除鱼池尾水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

3. 物理化学处理,采用过滤、吸附、氧化等物理化学方法,对鱼池尾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的悬浮物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质。

四、实施步骤。

1. 调查评估,对鱼池尾水的产生量、水质特点进行调查评估,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2. 技术选型,根据鱼池尾水的特点和治理要求,选择合适的生物、植物、物理化学处理技术。

3. 建设设施,建设鱼池尾水处理设施,包括生物处理池、人工湿地、过滤器等设备。

4. 运行管理,制定鱼池尾水处理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效果达标。

5. 监测评估,对处理后的鱼池尾水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治理方案,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五、效果评估。

1. 水质监测,对处理后的鱼池尾水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排放水质达到相关标准。

2. 生态效应,观察处理后的鱼池尾水对周围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治理效果对生态环境无害。

3. 经济效益,评估鱼池尾水治理的投入产出比,确保治理工作的经济可行性。

六、总结建议。

鱼池尾水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科学的技术支持和严格的管理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水环境特点和水产业发展需求,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治理效果和可持续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市、区“五水共治”部署要求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浙海渔业〔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水环境提升”总目标,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进一步整治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分类建设、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运河街道先行先试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区。

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监管机制,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循环使用或达标排放,争创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

治理工作从2018年起至2020年基本完成。

二、工作原则
按照“区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镇街组织实施、主体分类建设、属地长效监管”的工作原则,开展尾水治理。

三、实施内容
(一)运河街道尾水治理试点工作
1.摸底调查阶段。

2018年10月1日—10月20日
运河街道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按
照自主建设类、集中建设类、退养转产类分类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报送区农业局。

具体分类情况:
①自主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主体,具备实施养殖尾水治理的基础条件,由主体单独开展尾水处理设施建设。

②集中建设类:原则上要求连片养殖面积50亩以下主体,由所在村(社区)统一建设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统一修建排水渠道,集中处理。

③退养转产类:对不具备单独建设,同时也无法接入集中式尾水处理的主体,进行退养转产。

具备条件的开展土地整治。

2.方案实施阶段。

2018年10月—2019年5月
集中建设类项目,由街道负责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进场入户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测量养殖面积、确定养殖点位(经纬度)和业主信息,负责委托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设计单位,制定集中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技术方案,由属地村(社区)具体开展建设。

自主建设类实行项目化管理,由业主自主实施,项目管理根据《区农业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余农发〔2016〕138号)文件精神执行。

退养转产类项目,2019年7月底前,由属地镇(街道)负责整改到位。

3.考核验收阶段。

2019年6月—2019年7月
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在建设完成后,由街道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处理后水质检测,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

区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进行区级考核验收。

(二)其他镇街尾水治理工作。

根据运河街道尾水治理工作实际和成效,各有关镇街在2019年8月开展尾水治理工作。

调查摸底、方案实施、考核验收等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参照运河街道做法,在2020年基本完成。

(三)长效管理。

镇(街)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养殖尾水治理设施点位统一树立标识标牌,公布处理面积、工艺、检测结果、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区级监督考核,并对非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

集中建设类的日常运维、管理、养护等方面由区农业局每年牵头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四、资金政策
1.自主建设类。

按业主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50万元。

2.集中建设类。

根据集中建设类养殖水面积,按不高于1200元/亩建设标准,区财政按70%予以承担;瓶窑镇、运河街道、仁和街道,区财政按85%予以承担;径山镇、黄湖镇、百丈镇、鸬鸟镇,区财政按100%予以承担,其余资金由属地镇街承担。

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测绘调查、方案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
入、退养补偿等方面。

3.长效管理。

根据集中建设类养殖尾水处理设施面积,区财政按照1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土地租金、长效运维、管理养护等方面,其余资金由镇(街)给予补足,具体奖励办法由区农业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余杭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财政、国土、农业、环保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

相关镇街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确保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全面、快速、有序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

相关镇街是推进水产尾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精心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调查摸底、统一流转、政策兑现、长效监管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区农业局负责尾水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统计等工作,推进渔业生态养殖;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水产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负责区级资金筹措及下拨等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

3.强化科技支撑。

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

要积极与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指导业主和村(社区)科学合理制定尾水治理技术方案,实现建
成一个,达标有效运行一个,确保财政资金绩效,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尾水治理工作。

4.广泛宣传督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必要性和迫切性,宣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理念。

做好政策和技术指导培训,建设一批可看可学的示范场、示范村、示范镇,建立镇街工作进度半月报制度,营造政府引导、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

六、本方案与《余杭区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办法》(信笺〔2018〕25号)政策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