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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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完整)

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完整)

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完整)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法学基础理论(3)宪法基础知识(4)民法基础知识(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2. 公安基础知识(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3)公安队伍建设(4)公安执法监督(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1)宣传教育(2)沟通协调(3)组织动员(4)服务群众2. 行政管理能力(1)调查研究(2)纠纷化解(3)风险识别(4)风险防范3. 信息工作能力(1)信息收集(2)信息分析(3)信息应用4. 实务工作能力(1)巡逻(2)接警与处警(3)安全检查(4)安全保护5. 应急处理能力(1)事态研判(2)信息上报(3)合理处置(4)善后恢复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详细大纲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详细大纲

考试内容及要求,第⼀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节公安机关的建⽴与发展 1、掌握警察的含义、警察的本质、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产⽣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2、了解警察的起源、古代警察的特点近代警察的建⽴、新民主主义时期⼈民公安机关的建⽴与发展、建国后⼈民公安机关的成就。

,第⼆节公安机关的性质1、掌握公安机关的性质2、弄清公安机关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的区别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1、掌握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2、弄清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1、明确公安机关的宗旨2、理解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公安⼯作必须坚持全⼼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 第⼆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节公安机关的任务1、掌握公安机关任务的含义和特点2、明确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第⼆节公安机关的职责1、掌握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2、了解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和⼈民警察在⾮⼯作期间履⾏职责的要求3、明确公安机关的主要警种,掌握治安警察、户籍警察、刑事警察、边防警察、消防警察、外事警察、交通警察、巡逻警察、督察警察的概念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权利 1、掌握公安机关权利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治安⾏政处置权、治安⾏政处罚、治安监督检查权、紧急状态处置、戒严、刑事强制权、紧急排险的概念 2、明确公安机关权利的范围,以及治安⾏政处置权、治安⾏政处罚权治安⾏政强制权、刑事执法权和紧急状态处置权的内容 第三章公安⼯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节公安⼯作的内容 1、掌握公安⼯作、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刑事侦察⼯作、治安⾏政管理⼯作、公共秩序管理⼯作、特种⾏业管理⼯作、保卫⼯作的概念 2、明确公安机关刑事执法⼯作、治安⾏政管理⼯作的主要内容 第⼆节公安⼯作的特点 1、掌握公安机关公开⼯作、公安机关秘密⼯作的概念 2、了解公安⼯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和公安专业⼯作特点 第四章公安⼯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节公安⼯作的根本原则1、掌握党对公安⼯作绝对领导的含义2、明确坚持党对公安⼯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坚持党对公安⼯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 第⼆节公安⼯作的根本路线 1、掌握公安⼯作群众路线的含义2、明确公安⼯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和贯彻公安⼯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第三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掌握社会治安综合综合治理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2、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 第五章公安⼯作的基本⽅针和基本政策 第⼀节公安⼯作的基本⽅针1、掌握公安⼯作的基本⽅针2、明确建⽴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社会⼯程的内容 第⼆节公安⼯作的基本政策1、掌握政策和公安政策的概念、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惩办与宽⼤相结合的基本精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政策的含义和必要性2、明确公安政策的作⽤,严肃与谨慎的关系,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政策应注意的问题,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教育与处罚想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公安刑事执法和⾏政执法 第⼀节公安刑事执法 1、掌握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讯问犯罪嫌疑⼈,询问证⼈,勘验、检查、现场勘验,物证检验,⼫体检验,⼈⾝检查,侦察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刑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2、了解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任务和基本职权公民在适⽤法律上⼀律平等原则,保障诉讼参与⼈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3、明确讯问犯罪嫌疑⼈,询问证⼈,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的适⽤对象,取保候审的⽅式,拘留、逮捕的条件 第⼆节了解公安机关1、掌握公安⾏政执法,公安⾏政管理,公安⾏政处罚,公安⾏政强制措施,公安⾏政强制执⾏,治安管理处罚运⽤,违反治安管理⾏为,违反治安管理⾏为的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的概念。

公安联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具体内容

公安联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具体内容

公安联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公安联考是中国公安系统对人才选拔的一项重要考试,其中公安专业科目是考生必须通过的一部分。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考试目的和基本要求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是为了选拔具备一定公安专业基本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人才,以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

考试要求考生对公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比重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安知识、公安法律、公安管理、侦查技术与实务、刑事科学技术和公安英语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公安知识、公安法律和公安管理的比重较大,侦查技术与实务、刑事科学技术和公安英语的比重相对较小。

1.公安知识:包括国家安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边境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要求考生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职责、原则和行为准则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够灵活运用公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公安法律:主要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

要求考生对公安法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实际案件。

3.公安管理:包括公安机关组织机构和职能、人员管理、绩效考核、警务督导等方面的内容。

要求考生对公安管理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够灵活运用管理知识解决实际管理问题。

4.侦查技术与实务:主要包括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学、信息采集与分析、技术侦查等方面的内容。

要求考生对侦查技术和实务有一定的了解,能够熟练运用侦查方法和技术处理实际案件。

5.刑事科学技术:包括刑事科学、法医学、技术鉴定等方面的内容。

要求考生对刑事科学技术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正确运用科学技术方法鉴定和解决实际案件。

6.公安英语: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内容涉及公安工作中常用的词汇和表达方式。

三、考试方式和要求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一般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部分科目可能采用机试或口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要求考生能够准确理解题目要求,清晰表达自己的思想,正确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和判断。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18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法学基础理论(3)宪法基础知识(4)民法基础知识(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2. 公安基础知识(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3)公安队伍建设(4)公安执法监督(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1)宣传教育(2)沟通协调(3)组织动员(4)服务群众2. 行政管理能力(1)调查研究(2)纠纷化解(3)风险识别(4)风险防范3. 信息工作能力(1)信息收集(2)信息分析(3)信息应用4. 实务工作能力(1)巡逻(2)接警与处警(3)安全检查(4)安全保护5. 应急处理能力(1)事态研判(2)信息上报(3)合理处置(4)善后恢复附录:主要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23.《公安机关督察条例》2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2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和使用枪支规范》26.《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四、题型介绍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公安联考行测大纲

公安联考行测大纲

公安联考行测大纲摘要:一、公安联考行测大纲概述1.公安联考简介2.行测大纲的重要性3.考试科目及内容二、行测大纲详细解读1.言语理解与表达a.词语的理解与运用b.语句的理解与运用c.语义的理解与运用2.数量关系a.数与量的概念b.数的大小比较c.数的四则运算d.百分数与比例3.判断推理a.逻辑判断b.图形推理c.类比推理4.资料分析a.数据分析b.数据比较c.数据推理5.常识判断a.政治常识b.经济常识c.文化常识d.科技常识三、大纲对应备考策略1.针对不同科目制定学习计划2.大量练习提高解题速度与准确率3.注重知识积累与拓展4.定期自我检测与总结正文:公安联考行测大纲是为了选拔具备一定综合素质的公安人才而设置的考试标准。

公安联考涵盖了多个警种,而行测大纲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考生来说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本文将对公安联考行测大纲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相应的备考策略。

首先,公安联考行测大纲共包括五个科目,分别是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这些科目旨在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数据分析能力以及基本常识。

对于每个科目,大纲都给出了具体的考试内容,以便考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针对行测大纲的五个科目,考生应制定相应的备考策略。

在言语理解与表达方面,考生应注重词语、语句和语义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大量阅读提高自己的语言感悟能力。

在数量关系方面,考生要熟练掌握数与量的概念、数的大小比较、数的四则运算以及百分数与比例等知识点,并通过大量练习提高解题速度与准确率。

判断推理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判断能力,包括图形推理、类比推理等。

为了提高这一部分的分数,考生可以通过学习逻辑学知识,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要积累各类图形和类比关系的规律。

资料分析部分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比较和推理能力,考生可以通过学习统计学知识,提高自己的数据分析能力。

常识判断部分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多个领域,考生应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知识积累与拓展。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大纲
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大纲
一、考试性质
1. 本次考试的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性质以理论知识为主。

2. 本次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 考试采用多选题和判断题来考核考生对于大数据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 熟练掌握大数据科学、技术与方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关键技术,理解在传统数据环境下大数据的意义;
2. 能够熟悉大数据的数据挖掘、分析等核心技术;
3. 从业务角度,掌握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各种方法及实践,如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公安机关的工作;
4. 掌握大数据存储、流处理及云计算技术等;
5. 能够正确分析和解决公安大数据信息技术/安全等问题,熟
悉相关技术知识;
6. 熟悉大数据应用的常用工具等。

三、考试大纲
1. 大数据技术基础(包括概念、方法、技术、应用等),20分;
2. 公安机关大数据技术应用,30分;
3. 大数据存储、流处理技术,15分;
4. 针对公安机关成立的大数据安全规范,15分;
5. 常用大数据应用技术,15分;
6. 相关大数据技术案例分析,15分。

本科目笔试大纲依据上述要求而制定,以期考核大数据职位相关知识,更好地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工作的需要。

2024年公安院校联考考试大纲

2024年公安院校联考考试大纲

2024年公安院校联考考试⼤纲
⼀、考试性质
公安院校联考是公安机关⾯向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含研究⽣)统⼀招警考试。

本考试⼤纲是依据《⾏政职业能⼒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三科考试⼤纲,结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教学实际制定的,是指导考试命题和考⽣备考的基本⽂件。

⼆、考试科⽬及内容
1.⾏政职业能⼒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安⼯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
在能⼒,包括⾔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应⽤等。

2.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测查报考者
阅读理解能⼒、综合分析能⼒、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和⽂字表达能⼒。

3.公安专业科⽬: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运⽤相关
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以及从事公安⼯作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

三、考试形式与时限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除公安专业科⽬外,⾏政职业能⼒测验和申论满分
均为100分。

公安专业科⽬满分为100分。

2.时限:⾏政职业能⼒测验为120分钟,申论为150分钟,公安专业科⽬为
120分钟。

四、注意事项
1.答题前请考⽣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答题。

2.考⽣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身份证进⼊考场。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4.严禁携带⼿机、电⼦设备(包括计算器)及其他考试相关物品进⼊考场。

5.其他违规⾏为将按照《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安机关⼈⺠警察纪
律条令等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2012年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和《农村建设管理》,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专业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50分。

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报考者可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科目,选择相应的考试内容进行考前准备。

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然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政法》第一部分法律的一般原理一.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四.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

第二部分宪法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

三.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第三部分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组织,公务员,行政相对人。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几种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

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发布日期:2020-10-15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法学基础理论(3)宪法基础知识(4)民法基础知识(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2. 公安基础知识(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3)公安队伍建设(4)公安执法监督(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1)宣传教育(2)沟通协调(3)组织动员(4)服务群众2. 行政管理能力(1)调查研究(2)纠纷化解(3)风险识别(4)风险防范3. 信息工作能力(1)信息收集(2)信息分析(3)信息应用4. 实务工作能力(1)巡逻(2)接警与处警(3)安全检查(4)安全保护5. 应急处理能力(1)事态研判(2)信息上报(3)合理处置(4)善后恢复四、题型介绍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考生须知一、考试目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考者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修订)是确定考试范围和命题的依据。

指定考试用书是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教材《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学习指南》可作为考试参考资料。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题型及分值1.判断题(30题,每题1分) ,要求考生判断所给出的命题正确与否;2.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要求考生在题干后列出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项正确的答案;3.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要求考生在题干后列出的4个备选答案中将2至4个正确答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修订)、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警察的含义;警察的起源;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警察的本质特征;警察的基本职能;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机关取得的伟大成就;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性质、职能与任务、职责的关系;公安机关任务的概念;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含义及内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内容;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含义;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的内容;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

辽宁省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辽宁省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辽宁省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一、计算机专业
1、范围:计算机基本理论与知识、网络基本理论与知识、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安全、编程。

2、题型:填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

3、考试方式:笔试。

二、通信专业
1、范围:通信技术基础、通信交换技术、通信传输技术及应用、无线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

2、题型:单选、多选、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

3、考试方式:笔试。

三、速录员专业:
考试方式:上机操作(速录机),采取听打方式,考察打字速度和准确率。

四、试题分值及时间
1、计算机、通信专业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速录员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5—20分钟,满分100分。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河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20年度河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 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2. 公安基础知识(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3)公安队伍建设(4)公安执法监督(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2. 行政管理能力(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3. 信息工作能力(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4. 实务工作能力(1)巡逻 (2)接警与处警(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5. 应急处理能力(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四、题型介绍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建设,促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自觉学法、真正懂法、严格用法,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而举办的内部资格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备其所担任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并对其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进行等级测定。

二、考试内容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侧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的运用,主要测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执法工作中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基本法律知识和操作性规定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警种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所有民警均需要考试的科目。

警种专业科目分为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专业。

公安机关上述警种的人民警察分别参加相应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警种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内容除公共科目外,还包括本大纲列举的该警种的专业科目。

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以外的警种参加非专业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仅涉及公共科目。

三、考试命题各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定期举行,并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统一评判。

考试试卷应当按照本大纲要求的题型和考试内容拟制,并报公安部审定。

在非专业警种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公共科目中的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公共科目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并保持分值的相对平衡。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法治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2.依法治国的含义执法为民的含义公平正义的含义服务大局的含义党的领导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含义(二)法律基本概念1.法的概念和特征2.我国的法律形式3.法律责任的含义4.我国的立法权限(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5.公民的政治权、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的适用条件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3.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4.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5.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6.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武器的定义2.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3.使用警械的条件4.使用武器的条件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6.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含义2.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3.行政强制的原则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权限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设定权限5.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6.查封、扣押、冻结7.行政强制执行程序8.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9.代履行10.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3.治安调解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5.收缴、追缴的适用对象6.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7.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8.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与数过并罚9.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10.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1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12.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13.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4.侵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15.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16.治安案件的受理17.非法证据的排除18.回避的适用19.传唤与强制传唤的适用20.询问查证时限21.询问的基本要求22.扣押的适用23.检查的适用24.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权限25.处罚的折抵26.作出处罚决定的基本条件27.处罚前告知的内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28.听证的适用条件29.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30.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基本要求31.被处罚人的救济措施32.处罚的执行33.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八)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2.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4.简易程序的适用5.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6.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7.安全检查的适用8.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9.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10.受案的基本要求11.传唤和强制传唤的适用12.询问的地点、时限及基本要求13.勘验、检查14.鉴定、辨认的适用15.证据保全措施的种类和适用16.听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17.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18.一事不再罚的适用19.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20.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21.行政案件的处理决定22.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23.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24.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25.结案、终止调查的适用(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2.不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情形3.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4.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5.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程序6.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十)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1.公安机关的性质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十一)公安机关督察条例1.现场督察事项2.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措施3.停止执行职务、紧闭措施的适用(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刑法的任务2.罪刑法定原则3.罪刑相适应原则4.犯罪的基本概念5.犯罪构成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8.犯罪预备的概念9.犯罪未遂的概念10.犯罪中止的概念11.共同犯罪的概念12.主犯13.从犯14.胁从犯15.教唆犯16.单位犯罪的概念17.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18.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19.累犯的概念20.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2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22.追诉时效23.危害国家安全罪24.危害公共安全罪25.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26.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27.强奸罪28.侮辱罪诽谤罪29.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30.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31.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32.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33.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十三)刑事诉讼基本法律知识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3.两审终审制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5.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6.刑事案件的管辖7.回避的适用8.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9.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10.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11.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12.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条件、审批机关13.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14.侦查措施的种类15.讯问、询问的基本要求16.刑罚的执行机关。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的要点及内容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的要点及内容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的要点及内容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1、依靠群众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5、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6、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8、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9、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原则 10、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问讯犯罪嫌疑人是侦察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活动。

询问证人是指侦察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以言词方式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询查的一项诉讼活动。

勘验、检查是指侦察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观察、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的痕迹和物品的诉讼活动。

现场检验指侦察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活动。

物证检验指侦察人员对收集到的物证进行检验、核对,确定其特征,进而确定该物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的活动。

尸体检验指通过尸体解剖和尸体检验,确定死亡时间、死亡原因、致死工具、致死方法等,以分析案情、获取证据的一种侦察方法。

人身检查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及病理状态,侦察机关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

侦察试验指为了查明或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实或情节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如何发生,而在同等条件下将该事实或情节人为的加以重演的一种侦察方法。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和检查。

扣押物证、证书是指侦察机关依法强制收取和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种侦察方法。

鉴定是指侦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作成鉴定结论的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修订)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警察的含义;警察的起源;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警察的本质特征;警察的基本职能;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公安机关取得的伟大成就;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与任务、职责的关系;公安机关任务的概念;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含义及内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内容;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含义;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的内容;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内容。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职责的概念与特点;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及其法律依据;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公益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公安机关权力的分类;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治安行政处置权的含义及其内容;治安行政处罚的含义及其种类;治安监督检查权的含义;劳动教养的含义;治安行政强制的含义及其种类;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权的构成;法律关于立案程序的有关规定;侦查权的构成;刑事强制权的构成;刑罚执行权的内容;警械、武器使用权及其构成;紧急状态处置权及其构成;紧急优先权的行使;紧急征用权的行使;紧急排险的含义及其实施;管制权的行使;戒严的含义及戒严执行权的行使。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河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 政治素质(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2. 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二)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法学基础理论(3)宪法基础知识(4)民法基础知识(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2. 公安基础知识(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3)公安队伍建设(4)公安执法监督(三)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 群众工作能力(1)宣传教育(2)沟通协调(3)组织动员(4)服务群众2. 行政管理能力(1)调查研究(2)纠纷化解(3)风险识别(4)风险防范3. 信息工作能力(1)信息收集(2)信息分析(3)信息应用4. 实务工作能力(1)巡逻(2)接警与处警(3)安全检查(4)安全保护5. 应急处理能力(1)事态研判(2)信息上报(3)合理处置(4)善后恢复四、题型介绍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科⽬考试⼤纲 店铺为您整理了《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科⽬考试⼤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祝考⽣们都能取得好成绩!2018年公安专业科⽬考试⼤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向社会招录⼈民警察专业科⽬笔试,特制定本⼤纲。

⼀、考试⽅式 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向社会招录⼈民警察专业科⽬笔试采⽤闭卷考试⽅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具包括⿊⾊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

报考者必须⽤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律⽆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向社会招录⼈民警察专业科⽬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三个⽅⾯。

(⼀)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平。

1.政治素质 (1)政治⽴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 2.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民警察核⼼价值观 (2)⼈民警察职业道德 (3)⼈民警察职业纪律 (⼆)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作的根本原则、路线、⽅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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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法治的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2.依法治国的含义执法为民的含义公平正义的含义服务大局的含
义党的领导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含义
(二)法律基本概念
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的法律形式
3.法律责任的含义
4.我国的立法权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
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5.公民的政治权、人身权、财产权的内容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的适用条件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3.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4.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5.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
6.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武器的定义
2.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
3.使用警械的条件
4.使用武器的条件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
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
6.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含义
2.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
3.行政强制的原则
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权限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设定权限
5.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6.查封、扣押、冻结
7.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8.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9.代履行
10.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原则
3.治安调解
4.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5.收缴、追缴的适用对象
6.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
7.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
8.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与数过并罚
9.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10.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
1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
12.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3.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侵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15.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16.治安案件的受理
17.非法证据的排除
18.回避的适用
19.传唤与强制传唤的适用
20.询问查证时限
21.询问的基本要求
22.扣押的适用
23.检查的适用
24.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权限
25.处罚的折抵
26.作出处罚决定的基本条件
27.处罚前告知的内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
28.听证的适用条件
29.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30.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基本要求
31.被处罚人的救济措施
32.处罚的执行
33.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八)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
2.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4.简易程序的适用
5.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
6.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
7.安全检查的适用
8.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
9.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
10.受案的基本要求
11.传唤和强制传唤的适用
12.询问的地点、时限及基本要求
13.勘验、检查
14.鉴定、辨认的适用
15.证据保全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16.听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17.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
18.一事不再罚的适用
19.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20.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21.行政案件的处理决定
22.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23.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24.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
25.结案、终止调查的适用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
2.不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情形
3.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4.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5.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程序
6.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十)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1.公安机关的性质
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
(十一)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1.现场督察事项
2.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措施
3.停止执行职务、紧闭措施的适用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刑法的任务
2.罪刑法定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4.犯罪的基本概念
5.犯罪构成
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
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
8.犯罪预备的概念
9.犯罪未遂的概念
10.犯罪中止的概念
11.共同犯罪的概念
12.主犯
13.从犯
14.胁从犯
15.教唆犯
16.单位犯罪的概念
17.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
18.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
19.累犯的概念
20.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
21.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22.追诉时效
23.危害国家安全罪
24.危害公共安全罪
25.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26.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27.强奸罪
28.侮辱罪诽谤罪
29.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
30.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31.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32.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
33.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
(十三)刑事诉讼基本法律知识
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
3.两审终审制
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5.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
6.刑事案件的管辖
7.回避的适用
8.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
9.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10.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规
定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
11.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12.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条件、审批机关
13.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
14.侦查措施的种类
15.讯问、询问的基本要求
16.刑罚的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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