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守则1.doc
用电、用火规定范本
用电、用火规定范本电、火使用规定范本一、安全管理1. 电源安全管理1.1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到地线,确保电流的正常回路。
1.2 所有电源插座必须设有过载保护开关,并定期检查并更换损坏的开关。
1.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敷设须符合安全规范,避免发生短路、火灾等安全事故。
2. 用电设备管理2.1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维修或更换设备。
2.2 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2.3 禁止私自改装或拆卸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3. 用火管理3.1 禁止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仓库等区域。
3.2 高温设备、明火烹饪设备必须设置防护措施,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3.3 禁止在生活区域内设置带火源的烟雾报警器,以免误触发火灾报警。
二、应急预案1. 用电故障应急预案1.1 一旦发生电气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维修。
在维修过程中,严禁触碰电源线和设备。
1.2 为了避免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应定期对电线、插座等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
1.3 在办公场所,应设置灭火器材,并确保员工掌握和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1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触发火灾报警,安排人员进行疏散和救援。
2.2 在火灾发生时,应迅速切断燃气和电源,并尽可能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3 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按照消防部门指示进行疏散和救援。
三、培训和宣传1. 工作人员培训1.1 全体员工应定期参加电、火安全培训,熟悉安全使用电、火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
1.2 培训内容应包括电气安全知识、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逃生和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2. 宣传教育2.1 在办公场所内张贴电安全规范和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检查、更新。
2.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习,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
2.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电、火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宿舍防火用电管理制度
宿舍防火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宿舍防火用电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火用电管理组织1. 宿舍防火用电管理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宿舍管理员具体组织实施。
2. 宿舍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宿舍的防火用电设施,及时发现和纠正火灾隐患。
3. 宿舍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宿舍人员进行防火用电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防火用电管理制度1.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私自更改电路,确保电路安全。
2.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器、电热水器等,防止过载引发火灾。
3.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蜡烛、火柴、打火机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禁止在床上吸烟,防止烟头引起火灾。
5. 严禁在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火柴、汽油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毯,防止过热引发火灾。
7.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吹风、电熨斗等电器,防止过热引发火灾。
8.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器,防止过热引发火灾。
9.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电器,防止过热引发火灾。
10.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电器,防止过热引发火灾。
四、防火用电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宿舍人员进行防火用电知识培训,提高防火用电意识。
2. 定期在宿舍内张贴防火用电宣传标语,提醒宿舍人员注意防火用电安全。
3. 定期组织宿舍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防火用电监督检查1. 宿舍管理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防火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生宿舍应设立防火用电监督员,负责监督宿舍的防火用电情况。
3. 学生宿舍应设立防火用电监督员,负责监督宿舍的防火用电情况。
4. 学生宿舍应设立防火用电监督员,负责监督宿舍的防火用电情况。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防火用电制度的宿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取暖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取暖用电安全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学校供暖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学校制定了以下取暖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一条:安全责任1.1 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取暖用电安全工作,加强对供暖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1.2 学校设备部门要负责对取暖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其正常运行。
1.3 各班级和办公室负责人要督促使用者正确使用取暖用电设备,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或使用过多电器。
1.4 每个在校师生员工都有安全责任,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设备管理2.1 学校设备部门要对供暖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2 使用者要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取暖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
2.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处理,禁止随意擅自维修设备。
2.4 使用者要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远离易燃物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条:用电安全3.1 取暖用电设备要接入专用插座,不得使用多插座,避免过载使用。
3.2 使用者要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插座,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维修。
3.3 禁止在取暖用电设备上晾晒衣物或放置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3.4 禁止在取暖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杂物,保持通风畅通。
第四条:应急措施4.1 学校设备部门要制定好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2 发生电气事故时,使用者要迅速切断电源,保持冷静,并第一时间报告设备部门或消防部门。
4.3 学校要配备灭火器材和其他应急设备,妥善处理电气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违规处理5.1 对于违反学校取暖用电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纠正、警告等处理措施,并可依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5.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给予严厉处罚。
5.3 遇到安全问题或疑问,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映,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安全用电用火行为,切实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各类场所的安全用电用火管理。
三、安全用电管理1、遵守国家的有关电气安全法规,不私拉乱接电线路,不随意更改用电设备线路。
2、使用合格的电器设备,不使用过载、老化、破损等有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3、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4、禁止在电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发火灾。
5、注意节约用电,避免用电过度造成线路过载,及时处理用电异常。
6、禁止在用电房、变电室等电气设施区域吸烟、乱丢烟头,防止引发火灾。
7、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专业人员报告。
8、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四、安全用火管理1、在使用明火或明火燃烧器具时,应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2、严格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通风处操作,并备有灭火器材。
3、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区域,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源。
4、在用火作业时有专人监护,确保操作人员具有相关证照及技能。
5、禁止私拉乱接天然气管线,如有泄漏应立即关闭气源并通风,离开现场,远离火源。
6、严格遵守各类安全标准,不私自更改电、气管线的走向和连接。
7、严格遵守明火燃烧器具的使用规定,不得随意调高火力,长时间空燃。
8、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存放大量易燃材料,减少火灾危险。
五、应急措施1、建立健全的安全预案,包括火灾应急预案、电气事故应急预案等。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逃生和应急处理能力。
3、纠正电气安全隐患,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如发生火灾或电气事故,应及时报警,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应急能力和防范意识。
六、监督检查1、建立安全用电用火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2024年学校安全用电制度样本(五篇)
2、禁止在灯具、电风扇、投影设备、配电箱等电器设备上覆盖或悬挂易燃物品。
3、班级需负责教室的电力安全管理,电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由教师亲自执行,学生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电器,禁止拆卸教室内的电器线路、开关、插座等设备。
五、电工每周对全校电器设备、配电室及各租赁单位的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需立即进行维修。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未经许可,禁止私自安装其他电器或改动原有电器。学生不得在寝室更换高功率灯泡,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七、教师应以身作则,抵制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的“三无”电器,特别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热板。
1、办公室及教室用电应遵循人走灯熄的原则,明确责任人,避免电能浪费,严格控制无谓的电力消耗,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微波炉等。
2、禁止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设备上覆盖易燃物品。
3、班主任需负责教室的安全用电管理,电器设备的操作应由教师亲自执行,学生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电器,或拆卸教室内的电器线路、开关、插座等。
4、不得使用湿布清洁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5、一旦发现电器或线路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或电工,不得自行处理。
6、所有使用学校电源的用户,须通过统一的电表计量,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电表或接线,并需对电表和表箱的完好性负责。
7、应尊重并保护学校的电力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长需教育子女遵守用电安全,班主任需定期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 健康体检:定期为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幼儿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作为儿童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其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 幼儿园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必须经过园长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2. 幼儿园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如有需要,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3. 幼儿园内禁止吸烟,如发现吸烟者,立即予以劝阻,并按照幼儿园规定进行处罚。
4. 幼儿园内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幼儿园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6. 幼儿园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幼儿园内所有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严禁私自改装、维修。
2. 幼儿园内所有用电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幼儿园内禁止使用非正规渠道购买的电器产品,如发现,立即予以没收。
4. 幼儿园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器、电暖气等,如确需使用,必须经过园长批准。
5. 幼儿园内所有用电设施必须按照安全用电规范进行使用,如发现违规使用,立即予以纠正。
6. 幼儿园内应设置用电安全标识,如“禁止触摸”、“小心触电”等,提醒幼儿注意用电安全。
三、用气安全管理制度1. 幼儿园内禁止使用非正规渠道购买的燃气产品,如发现,立即予以没收。
2. 幼儿园内所有燃气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严禁私自改装、维修。
3. 幼儿园内所有燃气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幼儿园内禁止在燃气设施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如有需要,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5. 幼儿园内应设置燃气安全标识,如“禁止吸烟”、“小心燃气”等,提醒幼儿注意用气安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 ×70cm的检修孔1至2处;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二小用火管理制度范本
二小用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用火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使用火源的场所和单位。
第三条学校内使用火源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防范,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
第二章火源的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学校内的火源应当符合安全规范,经过合格检验和备案登记。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增设火源。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火源管理制度,明确火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八条火源的存放和使用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严禁在走廊、楼梯间等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火源。
第三章火灾防控措施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火灾预防巡查机制,定期对学校内可燃物品、电路等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和排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学校内禁止乱丢烟蒂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禁止在教室、宿舍等封闭空间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学校内应当设置足够的应急疏散通道和标识,保证师生迅速、安全地撤离。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在火灾发生时,要迅速报警、撤离,并进行适当的灭火救援。
第十三条学校内应当设置合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火源。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消防监管人员和专业消防安全人员,负责日常的火灾防控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对消防工作不到位或者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学校内所有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有违反或者敷衍塞责的行为。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2024年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一、电气安全规范1、非持有电工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执行任何电气设施的维修、安装或改造任务。
2、除经批准的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外,禁止在校园内擅自布置电线。
禁止在办公室、学生宿舍、仓库、实验室等场所使用电炉、取暖器、电饭煲、快速烧水器等电热设备,同时严禁超过电力负荷使用电力。
3、电气线路及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工作应由校内持证电工或外聘电工负责执行。
4、各办公区、教室、专用活动室在下班后、节假日期间,应按照规定关闭相应电源。
5、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个人不得在校内私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规定1、在校园内,任何教师或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使用明火。
2、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共区域,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燃烧器具。
3、实验室进行实验时如需使用明火,实验必须在教师监督下进行,并对学生进行明确的用火安全教育。
4、学校在户外进行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严禁师生在野外使用明火进行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需远离火源;烹饪时应控制油锅温度,防止引发火灾;灭火器应放置在厨房显眼位置,以备不时之需。
2024年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二)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二、学校变配电设施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照规定执行,禁止无资质人员进行操作。
三、电工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改造、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技术不熟练引发火灾事故。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电线路上擅自私拉、私接电线,违规者将按窃电行为依法处理。
五、各系部用电设备应规范管理,坚持人员离开时断电,实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六、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禁止使用明火、液化气、蜡烛,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等设备,违规电器将被没收。
七、用火管理:1. 办公、教学区域内,禁止使用液化气炉、电炉等可能产生明火的危险器具。
学校安全用火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用火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物资设施的完好,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用火管理
1. 学校统一由学校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用火管理,全面负责学校内的火灾防控工作。
2. 学校内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设明火,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3. 学校内各功能区域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和灭火器具,确保及时处置火灾。
第三章防火设施
1. 学校内所有建筑物必须配备完善的防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系统、消防栓等。
2. 防火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禁止占用防火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第四章灭火培训
1. 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演练,提高灭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灭火培训内容包括常见火灾原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 学校定期邀请消防专家进行防火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理
1. 一旦发生火灾,学校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按照预案进行疏散和撤离。
2. 火灾处置工作必须有序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3. 火灾结束后,学校必须开展事故调查,找出火灾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之处,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安全用火管理规章制度属于学校的一项重要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致力于保障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一、用电安全管理: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宿舍电器与用火管理制度
宿舍电器与用火管理制度近年来,大学宿舍火灾事件频繁发生,给校园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宿舍电器与用火的管理,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
本文将从宿舍电器的选择与使用、用火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宿舍电器购买与使用高校宿舍一般配备基础电器,如电风扇、电脑等。
为了确保同学们的使用安全,学校要求同学们只能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器,不得购买三无产品。
在选购电器时,同学们应注意电器的合格标志、安全性能等方面。
同时,同学们在使用电器时,要按照说明书上的用电要求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改造电器。
二、电器布线与线缆管理宿舍电器的安全使用与合理布线是紧密相关的。
学校要求同学们不得私自更改宿舍电线,严禁使用明显老化、破损的电线。
为了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学校规定所有宿舍电器都必须连接到合格插座,且每个插座只能连接一台电器。
另外,线缆应尽量避免相互交叉,以减少线缆短路、过载的情况。
三、电器使用的安全提示电器的正确使用是预防火灾的重要环节。
在使用电器时,同学们应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首先,使用电器前要检查电源插座是否牢固,接线是否松动,以防触电事故。
其次,电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拔掉电源插头。
此外,要特别注意电器的散热问题,不得将电器堆放或靠近易燃物品。
四、被动防火措施为了增加宿舍的安全系数,学校在宿舍内设置了一系列被动防火设施。
例如,学校要求宿舍必须安装并定期维护消防灭火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初期扑灭。
此外,学校还设置了安全出口标识、逃生通道等设施,以及消防通道挡火门、防火窗等被动防火设备。
五、用火的安全管理学校严禁同学们在宿舍使用明火。
对于需要用火的情况,如烧水、炒菜等,学校设立了专门的烟雾感应器和报警器,一旦发现有明火使用,即刻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学们要遵守用火的时间规定,不得在夜间或无人守护的时候使用明火。
六、宿舍电器与用火安全的教育宣传对于宿舍电器与用火安全,学校重视加强同学们的宣传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
学校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用电安全,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学校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 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或其委托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员等组成。
三、安全责任1. 学校校长是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开会,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用电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 学校职工是用电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照学校的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和管理学校的用电设备、用电线路,并积极参与用电防火安全培训。
四、用电设备管理1. 学校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维护。
2. 用电设备的安装、修改和维修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3. 学校用电设备的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并定期检查和签字确认。
五、用电线路管理1. 学校用电线路的走向、敷设和接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且不得存在火灾隐患。
六、用电操作管理1. 学校所有用电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并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和使用有质量问题的电器设备。
2. 学校的用电人员必须具备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知识,并定期接受用电防火安全培训。
七、设备维护管理1. 学校用电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2. 学校应建立用电设备的档案和维护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查询。
八、用电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1. 学校应制定用电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全体教工和学生进行定期的用电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
学校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学校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动火及使用明火的活动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实验、科研、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加强火灾防范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内部火灾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动火用火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学校严格遵循保护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落实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火灾防范责任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安全生产,防止火灾发生。
第六条学校要进行定期的火灾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校园内安全。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三章动火用火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八条学校内一切动火行为必须经批准,并在指定的场所、时间和条件下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操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火灾监测和警报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和救援队伍,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提高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火灾危险物品的管理,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对学校内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合理存放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
第十三条学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教室等场所使用明火,确保校园内的安全稳定。
第四章动火用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动火用火管理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及时掌握火灾防范工作的最新情况,做好校园内部和外部的火灾风险评估。
学校安全用电、煤气制度范本
学校安全用电、煤气制度范本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进行,我校特制定了以下的安全用电和煤气制度。
请全校师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环境。
一、用电安全制度1. 学校电力系统的日常管理1.1 学校电力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进行操作。
1.2 学校电力设备的安装、改动和维修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质量要求,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
1.3 学校电力系统每月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1.4 学校电闸、开关箱等设备的配电线路必须进行标识,并定期检查。
2. 学生课堂用电的管理2.1 学生在教室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范,不得乱拔乱插电源线等,确保用电安全。
2.2 学生在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等电器设备时,必须严禁离开,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3 学生离开教室后,必须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确保用电的合理节约和安全。
3. 教师办公区用电的管理3.1 教师在办公区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范,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
3.2 教师离开办公区后,必须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确保用电的合理节约和安全。
3.3 教师在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等电器设备时,必须严禁离开,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煤气安全制度1. 煤气设备的安全使用1.1 学校煤气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质量要求,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
1.2 学校煤气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1.3 学校煤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使用操作和安全知识。
2. 学生宿舍煤气的使用2.1 学生在宿舍使用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煤气管道。
2.2 学生在使用煤气炉具等设备时,必须严禁离开,避免发生煤气泄漏和火灾。
2.3 学生离开宿舍后,必须关闭煤气设备和阀门,确保煤气的安全使用。
3. 教师办公区煤气的使用3.1 教师在办公区使用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范,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XXXX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的工作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确保我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力争建设节约型平安校园,特对学校的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情况规定教室、办公室开关灯时间晴好天气情况下,白天不允许开灯。
坚决杜绝“长明灯”和“白昼灯”现象。
各班水电管理员要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控制教室开关灯时间。
学校不定期在规定时间段组织督导检查,违者扣除相关班级测评分数。
二、根据季节需要,适时调整公共区域开关灯时间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餐厅、报告厅、校园消防通道、小广场等楼梯走廊灯及公共区域灯已安装定时系统,由学校后勤运行中心根据季节变换调整开关灯时间。
教学楼的饮水机由定时系统控制,根据使用需要分时段自动断电送电。
请各楼负责人注意关注定时时间的变化和自动控制线路的使用安全,非专业人员不得擅动。
三、办公室、教室内照明灯、空调、多媒体等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具体由办公教师和班级水电管理员负责控制管理,确保在放学、放假、人离后及时关闭电源。
办公室最晚离开的教师一定要检查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并及时关闭电源。
四、学生宿舍照明线路由各宿舍自行开关控制宿舍插座按学校要求禁止通电使用,宿舍管理员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控制管理宿舍楼用电,确保用电安全,杜绝用电浪费。
五、爱护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内的用电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配电箱、供电线路及控制开关。
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使用移动式插座、台灯、电热毯、电炉等用电设备。
教室内严禁在插座上对手机和手电筒等充电器进行充电。
楼内禁止电动车充电。
一经查处,没收用电设备,并处以扣分和相应罚款。
由于违规用电造成线路断电或引起火灾的,除按损失赔偿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学校卫生间的新风系统根据通风需要定时开启,用后及时关闭,严禁长开,由保洁人员具体负责。
七、学校电闸、开关等配电设施有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送电断电在电路出现故障而合不住闸的情况下,频繁合闸送电会酿成重大用电事故。
校园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校园用电用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校园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一、用电管理1.全校事业单位、学生寝室等单位的用电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一切用电设施的维护及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线。
3.用电设备必须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4.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必须设有漏电保护开关,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5.禁止在用电设备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6.学生寝室的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离开房间时必须及时关闭电器设备。
二、用火管理1.严禁在宿舍、教室等场所使用明火,包括烛台、香炉等。
2.严禁在校园内吸烟,禁止扔烟蒂到草地、垃圾桶内等易燃物品处。
3.实验室等专业场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4.使用明火加热物品时,必须随时监控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5.使用液化气或其他易燃物品时,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安装,严禁私自携带或乱扔。
6.在任何场所发现明火或燃气泄漏,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疏散人员,保障校园安全。
三、其他管理1.校园内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师生防灾意识。
2.校园内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消防设施完好。
3.对于违反用电用火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维护校园秩序。
综上所述,本校园用电用火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需要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愿全体师生以身作则,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宿舍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宿舍用电防火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电气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校消防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住宿在学校宿舍的学生和工作人员。
3. 管理措施3.1 电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1.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通过国家安全认证。
2.电器设备的选择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合适规格型号的设备。
不宜随便选购,不可随意更换、拼接电器。
3.摆放电器要保持良好通风,禁止在床上、桌子上等易燃可燃物上使用电器。
禁止使用电饭煲、微波炉、电烤箱等高功率电器。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允许在宿舍拆开电器进行修理、加装。
3.2 电线及电源使用管理1.在宿舍内使用电线必须是阻燃、耐压、耐磨损的软质电线,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电线应有保护措施,如套管、线槽、线套等。
3.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借用他人电源,不得使用裸露电线。
4.不得将电线、插头、开关等杂物堆放在可燃材料上,特别是床、窗帘、衣柜等易燃物上。
5.不得擅自更改电线路由。
3.3 宿舍安全检查1.学校将定期对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宿舍内电器设备、电线路由等情况将全部检查。
2.每个宿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制定整改计划,如发现电器设备、电线、插头、开关等问题需及时整改。
4. 处理措施1.对电气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由宿管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如果造成电气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学生宿舍电气安全,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希望各位同学和工作人员共同遵守,提高宿舍电气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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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校内送变电设施由总务处负责,变电室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按章管理。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总务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变电室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二、学校送变电设施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程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三、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者按盗电行为依法处理。
五、各系部用电设备,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实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六、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等。
违者没收电器。
七、用火管理:1.在办公、教学区域,严禁使用液化炉、电炉等易生明火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燃具。
2.学校各处,必须管好火源,用火程序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3.学校各处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八、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院将根据安全管理责任状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要管理制度1 2013年安仁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幼儿园)学生用餐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以下相关食品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学校(幼儿园)组织机构及相关责任×××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参考)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的校领导、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食堂各岗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后勤总务主任必须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药监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的责任: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B未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或未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C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D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直接负责人(×××)的责任:A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B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C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药监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药监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F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延续、变更的;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I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J不按卫生、药监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K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L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A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B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C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D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E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F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G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H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卫生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1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99年12月召开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50年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1.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素质,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2.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必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教育。
中文信息处理是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中文信息处理的先决条件,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利于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和交换的效益和水平。
因此,应该加大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以适应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3.推进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基础在教育。
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应该从小抓起,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具备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得到巩固和提高。
这对于充分发挥教育对全社会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要求4.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到2005年,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成为城镇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教材(含讲义、教学辅助读物)用字,教学、公务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应争取提前实现上述目标;已达标的学校要巩固成绩,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工作难度较大的地区、偏远乡村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但最迟应在2010年以前达标。
5.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目标按期实现。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人发〔1999〕46号)精神,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新录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亦应达到上述标准。
6.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条件之一,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教师应当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其中语文教师应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能熟练运用汉语拼音。
在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和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教师语文素质的培训。
7.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经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学生应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应经测试达到规定的等级。
学生应能掌握规定数量的汉字,做到书写正确、端正、有一定速度,其中与文字应用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应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
小学毕业生应学好汉语拼音,能利用汉语拼音识字、学习普通话。
8.以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民族学校的普及普通话达标要求和时限,以及对师生的普通话水平要求,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规定,其中汉语课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