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导游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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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导游(导游服务)案例

模拟导游(导游服务)案例

案例1:导游的魅力例(1)某旅行社组织三国之旅,游客到达目的地后,人住星级宾馆,让大家在餐厅用餐时,突然出现短时间停电。

此时导游灵机一动,对游客说这是旅行社特意为大家准备的节目——烛光晚餐。

在游客后来得知这是一次突发事件而引出的意外礼物后,纷纷给旅行社去信,感谢此次温馨之旅及导游的热忱服务。

例(2)1999年10月26日至28日,刘小姐在西安G旅行社担任全陪,旅游团是为期三天的赴延安一壶口瀑布游。

该团成员较特殊,他们都是第四军医大学59级的毕业生,四十年前的校友刚在母校进行联谊活动。

因年龄都偏大,在接团前,社里就一再叮嘱导游服务要细致。

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刘小姐尽量做到细致人微,只是发生了一件小意外。

旅游团共4辆车,在去壶口的途中,由于路不通,改走其他路线。

但地陪不熟悉路线,有的车又先出发,因而在一个岔路口不得不停下来等其他车,这时客人表示不满,要求只等10分钟,10分钟后必须开车。

此时气氛有点紧张,刘小姐就为客人主动表演节目,缓和气氛,同时组织大家唱陕北民歌。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其他车也跟了上来,客人也没有表示责难。

在后来的旅游活动中,刘小姐主动搀扶客人,并为他们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博得客人的好感,后来客人专门为社里送了一面锦旗。

评析1.导游是整个旅游团旅游活动的节目主持人。

导游的专业知识和服务、管理职能的发挥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旅游团队的活动是不是丰富多彩,是不是充满欢声笑语,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游客的旅游体验是不是愉悦。

所以,导游不仅应该受过良好训练,对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了如指掌,而且应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应该能够机智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巧妙地化解各种矛盾。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有导游与旅游团在一起,游客们就感到放心,就觉得有依靠,就不怕任何困难。

2.例(1)讲的是由于导游的机智使不利因素化为有利因素。

由电灯照明变为无奈的蜡烛照明,本来有许多不便,但当引入了“烛光晚餐”这一概念后,就充满了浪漫、温馨,变为另一种格调的享受。

导游法律案例(3篇)

导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来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旅游纠纷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导游与游客之间的法律纠纷展开,旨在分析旅游纠纷中导游的法律责任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趟海南五日游。

游客小王(化名)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了此次旅游。

在旅行过程中,小王发现导游小李(化名)存在以下问题:1. 小李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误导,未提前告知游客部分景点门票已包含在团费中。

2. 小李在行程中强制游客购物,要求游客购买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3. 小李在讲解过程中,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

4. 小李在行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安排游客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小王和其他游客对小李的行为表示不满,遂向旅行社投诉。

旅行社在核实情况后,决定退还小王等游客的团费,并对导游小李进行了处罚。

然而,小王等游客认为旅行社的处理结果未能弥补其损失,遂将旅行社和导游小李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导游的法律责任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法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

(2)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3)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误导旅游者。

(4)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在本案例中,导游小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误导游客,未提前告知景点门票已包含在团费中。

(2)强制游客购物,要求游客购买价值不菲的纪念品。

(3)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

(4)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安排游客入住五星级酒店等。

因此,导游小李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旅行社的法律责任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组织者,在旅游过程中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

解析导游资格考试(北京)20案例分析题

解析导游资格考试(北京)20案例分析题

1.某国内旅行社经理张某在接待一个法国团时,由于一时找不到法语导游,就让他的一个朋友李某去接团,李某虽会讲一些法语,但不懂如何带团更没有导游证,另外在带团过程中当客人问他对于法轮功的看法时,他表示对法轮功表示支持并说政府没有正真贯彻宗教自由的政策,他还希望客人们能帮助他去法国打工,后来又向一位客人借了20欧元且最后没有还给客人,客人很生气并投诉,请问对于李某的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旅行社是否也有错误? (注:李某从该团获得6000元非法所得)评析:李某无证导游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且情节严重,应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6000元非法所得。

旅行社经理张某超范围经营接团,张某派无证导游又由于李某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故要对该旅行社予以警告直至责令停止整顿。

2.家住房山区云居寺附近的无导游证人员小王对佛教有些研究,于是经常利用节假日带领旅游者游览云居寺,并向每位旅游者收取10元讲解费。

由于他的讲解很精彩。

大家不但不投诉反而有时还能得到小费,于是小王胆子也越来越大还经常带领客人到他的一位买纪念品的朋友的摊上去花高价“请佛”,并收取“好处费”,你认为小王的做法有哪些错误,应如何处罚?评析:首先小王属于无证带团,而且伙同他的朋友串通歉骗旅游者,按《导游员管理制度》应对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3.2004年导游员小孙在带团时结识了团上的一位来自云南的客人,并一直保持着融洽的关系,2005年6月那位云南客人打电话告诉小孙说他们公司的20人要到北京去旅游。

希望小孙能够帮助接待,这样不通过旅行社价格应该便宜些。

小孙欣然应允组织客人在北京玩了3天并向每人收取600元人民币。

除各项支外共获利2800元,事情败露后小孙主动向旅游行政部门认错,交出全部非法所得,请问小孙犯了什么错误,应该受到何种处罚?评析:导游员小孙违反了《导游员管理制度》中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的委派,不得私自承揽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规定,由于小孙主动承认错误并交出所有违法的得应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其IC卡内一次性扣除8分。

天下奇闻:女导游和男司机同房竟是旅游业行内惯例?

天下奇闻:女导游和男司机同房竟是旅游业行内惯例?

天下奇闻:女导游和男司机同房竟是旅游业行内惯例?天下奇闻:女导游和男司机同房竟是旅游业行内惯例?(2008-10-02 19:00:19)标签:男女色谈情感分类:生活随笔真是,天下事无奇不有.最近,广州近日出台条例,规定女导游有权拒绝与男司机同宿。

这真的是天下奇闻!怪不得旅行社招司机的时候爆满,大家趋之若骛,原来有这等好事?!旅行社对此的解释是为了节约成本。

好一个节约成本!如果旅行社的领导的老婆也是导游(大概不会是),旅行社断不能如此节约成本。

导游林小姐说,“为了节约成本,旅行社安排女导游与男司机同睡一个标准间的事常常有。

”她又说:“虽说都是同事,一般不会发生什么事。

”好一个“一般不会发生什么事”!那不一般呢?二般呢?有人可能会骂我说,你太龌龊!呵呵!感情不是那女导游不是你老婆,你就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现在办公室里的龌龊事还少吗?更不要说是正在性旺盛期的男女,同宿一个房间,不出事反而不正常了。

要不然,林小姐的丈夫还会跟她吵架?《广州市旅游条例》第五十一条对林小姐遇到的这一情况明确说不!针对有的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对性别不同的导游、司机,不能提供符合人身安全基本要求的工作、住宿条件的情况,明确规定导游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导游服务,并强调由此给导游人员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予以赔偿。

林小姐昨日得知《条例》这一内容,喜不自禁:“有法律撑腰,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这种尴尬事发生了。

”但且慢高兴。

这个条例说,导游人员有权拒绝,但是如果为了节约成本旅行社坚持要这样怎么办?你不这样可以,请你辞职,我旅行社可以另外招人,反正现在这么多人没活干,还怕你不干?所以,这个条例跟没有一样。

如果真的要杜绝此类事件,就必须严令禁止.已投稿到:排行榜圈子。

2020年北京导导游证考试面试规则说明

2020年北京导导游证考试面试规则说明

2020年北京导游证考试面试规则说明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XX月XX日
面试地点:北京旅游大厦
二、面试流程
1. 考生到达面试地点后,首先进行签到,并领取面试顺序号。

2. 按照面试顺序号,考生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3. 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并进行景点讲解。

4. 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等待成绩公布。

三、面试内容
1. 景点讲解:考生需要准备一份关于北京著名景点的讲解稿,并在面试过程中进行讲解。

讲解内容应包括景点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建筑风格等方面。

2. 问题回答:考官会就考生所讲解的景点提出问题,考生需要能够准确回答。

问题可能涉及景点的历史、文化、建筑等方面。

3. 综合素质:考官还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需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并按照规定时间签到。

2.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3.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保持冷静、自信,并注意仪态仪表。

4.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5.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应等待成绩公布,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以上是2020年北京导游证考试面试规则说明,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导游游客法律纠纷案例(3篇)

导游游客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与游客之间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导游与游客之间的法律纠纷,旨在通过深入剖析案件细节,为旅游行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案情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趟云南七日游。

游客张先生报名参加了此次旅游活动。

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与导游李某发生纠纷,双方就导游服务态度、行程安排等问题产生分歧。

张先生认为导游服务态度恶劣,行程安排不合理,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旅行社在调查核实后,未能达成和解,导致张先生将旅行社及导游李某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导游李某是否存在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2. 行程安排是否合理?3. 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案例分析(一)导游服务态度问题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导游人员应当热情服务,尊重游客,遵守职业道德。

在本案中,张先生认为导游李某服务态度恶劣,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导游在行程过程中,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不耐烦,态度冷漠。

2. 导游在景点讲解过程中,对游客提出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攻击。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认为导游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服务态度恶劣。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导游证的使用。

(二)行程安排问题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确保旅游活动安全、舒适。

在本案中,张先生认为行程安排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行程中景点过多,导致游客疲劳。

2. 行程安排过于紧凑,未能充分游览景点。

根据以上事实,法院认为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存在一定问题。

但考虑到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并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游客张先生在行程结束后未提出其他合理要求,法院认为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旅行社赔偿责任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承担赔偿责任。

介绍北京的导游词范文3篇

介绍北京的导游词范文3篇

介绍北京的导游词范文介绍北京的导游词范文精选3篇〔一〕北京导游词范文大家好!欢送来到中国的首都北京。

在今天的旅行中,我将为大家介绍北京的历史,文化和景点,让你们更理解这座城市。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北京的历史。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有超过800年的历史。

早在13世纪,元朝时期,北京就成为了中国的首都。

在明清两朝,北京成为了全国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和商业中心。

今天,北京已成为了全球著名的国际大都市,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仍然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前来。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北京的文化和景点。

北京最著名的文化遗产之一就是紫禁城。

这座宏伟的建筑位于北京的中心,在明清两朝时期是中国皇帝的居住地和政治中心。

紫禁城有超过9800个房间,如今是国家博物馆,里面陈列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藏品。

北海公园是一个古老而美丽的园林,被誉为“北方的江南”。

园内有美丽的湖泊、古老的故居和传统建筑,还有许多花卉和绿化植物。

在这里,您可以体验传统中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除了紫禁城和北海公园,北京还有其他著名的景点。

国家大剧院是一座现代化的多功能艺术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建筑。

这座建筑设计非常独特,形如一个水晶体,意在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美。

位于北京的万里长城是中国最著名的景点之一,这是一座长达6000公里的古老城墙,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在这里,您可以欣赏到美丽的风景和壮观的历史建筑。

此外,在北京还有许多优秀的博物馆和艺术机构可以参观,例如建筑艺术博物馆和国家画院等,无论您是文化追随者还是艺术爱好者,这些机构都能为您提供不同的艺术和文化享受。

最后,让我们来谈一下北京的美食。

北京不仅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中国的美食之都。

这里有许多传统美食,例如烤鸭、豆汁、火锅,还有一些非常特别的小吃,例如臭豆腐、卤煮等等。

在北京,您可以品味到许多传统和现代食物,并且体验到不同的食物文化。

感谢大家的耐心聆听,希望我提供的信息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北京。

假如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随时欢送向我提问。

关于北京的导游词优秀范文

关于北京的导游词优秀范文

关于北京的导游词优秀范文北京是历史古城,有许多可以游玩的地方。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的导游词优秀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北京什刹海导游词1俗话说"先有什刹海,后有北京城",又被称为"后海"的北京什刹海历来是老北京人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因其环境优美,且民俗风韵十足,两百余年来吸引了众多的官宦、名家甚至方外之人来此或修府第,或建庙宇,更为什刹海增添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现如今,北京的都市味越来越浓了,能看到老北京旧时民风的地方也越来越少了,可就在这什刹海,依然能够听到秋日里清脆的虫鸣,依然能看见老北京四合院建筑群的缩影,依然能够咀嚼京味文化旅游节就要在这里开幕了。

"游什刹海,看老北京”,品茗、荡舟、游王府、逛胡同,更有那纯正的京腔京韵,使什刹海大放异彩。

宋庆龄故居2醇亲王府醇亲王府位于后海北岸,府邸分为正院、住院、花园及马圈四部分:另外在府后建有醇贤亲祠堂一所,占地共约八十余亩。

特别是府内的西花园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

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先生故居就建在醇亲王府的西花园,她在这里工作、生活了18年,给这座古色古香的园林留下了许多痕迹,增添了不少亮色。

康熙年间,明珠的府邸花园正是坐落于此。

园中假山、竹林、小桥错落有致,南楼前临水有“明开夜合”树七株,其中两株二百余年前的古木,据说是明珠长子纳兰性德亲手所植。

年轻的纳兰性德常常邀集北京的文人名士相聚于此吟诗填词,今日立身树下,思古之情油然而生,眼前仿佛人影依稀,耳畔边似回响着当年的唱吟之声,“阶前双叶合,枝叶敷华荣”。

后来明珠获罪,这府花园又被和坤所占,嘉庆即位后,花园和附近的府邸一起被赐予成亲王,并特许成亲王引后海水入园。

现在我们看到的“恩波亭”就是成亲王时修建的,平安石上"岁岁平安"四字便出自成亲王之手。

光绪年间,这座府邸又赐给了“光绪”的生父醇亲王,其在成亲王府的基础上添改修缮,建成醇亲王府。

导游从业人员不道德行为案例

导游从业人员不道德行为案例

导游从业人员不道德行为案例案例一:强制消费的“霸道”导游。

我朋友参加过一个旅行团,那导游可真是个“厉害”角色。

一上车就开始给大家洗脑,说这个地方有一种特产的玉石,那是如何如何珍贵,还说不买就相当于白来这一趟。

到了玉石店,就把游客们都圈在店里,也不管大家愿不愿意,直接就说必须每个人都买点东西支持一下当地经济。

有个大妈就表示自己没兴趣,不想买,那导游的脸立马就拉下来了,开始冷嘲热讽,说什么“大妈,您出来玩还这么抠门,这么便宜的东西都舍不得买,出来干啥呢?”搞得大妈特别尴尬,最后没办法只能买了个小玉石挂件,就为了能赶紧离开这个让人难受的地方。

你说这导游,为了自己的回扣,完全不顾游客的意愿,简直太不道德了。

案例二:偷工减料的“懒”导游。

我听说有这么一个导游,带团去一个历史文化名城。

游客们都满心期待着能深入了解这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呢。

结果这导游啊,就把大家带到几个特别著名的景点门口,简单说了两句,“喏,这就是啥啥景点,大家自己进去看看吧,一个小时后在这儿集合。

”像一些隐藏在小巷子里的、需要导游详细讲解才能明白其中文化内涵的小景点,他根本就不带游客去。

他呢,就在景点门口找个阴凉地儿玩手机。

游客们出来后都抱怨,说感觉就像走马观花,啥都没学到,这导游完全是在敷衍了事,白白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和旅行的期待。

案例三:虚假宣传的“大忽悠”导游。

有个旅行团的导游,在介绍行程里的一个所谓“神秘花园”时,吹得那是天花乱坠。

他说这个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珍稀的花卉,还有独特的园艺设计,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游客们听了都兴奋不已,结果到了地方才发现,就是一个普通的小花园,里面种的花在很多城市的公园里都能看到,园艺设计也很普通。

那导游还狡辩说:“可能现在季节不对,那些珍稀花卉还没长出来呢。

”但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在骗人,这纯粹是为了吸引游客报名而进行的虚假宣传,这种不诚实的行为实在是让游客很生气。

导游带团经典案例+分析总结

导游带团经典案例+分析总结

案例001-饮⾷卫⽣安全1998年,天津某旅⾏社接待了⼀个从⼭西来的30个⼈的旅游团。

在游览天津蓟县的过程中,导游告诉游客⼭上有很多野果可以⾷⽤,如果游客愿意,可以随便摘着吃。

有⼀位游客吃了⼀种野果后,便觉得不舒服,回来途中即发⾼烧,经诊断是轻度中毒,和他在⼀起的其他游客也吃了这种果⼦却都安然⽆恙。

后来,该游客投诉了旅游社,并要求赔偿。

经交涉,旅⾏社赔偿其医药费三千元。

分析、总结:游客在异地他乡或异国旅游,⼤多情况下是⼈地两⽣,所以导游对客⼈的提醒、告诫、警⽰与导游讲解同样⾮常重要:关于导游讲解,⼀般说来,应该有趣、潇洒、和幽默,能吸引客⼈的注意⼒,但在涉及到游客的安全和切⾝利益的关键时候,⽤词⼀定要严谨、认真和庄重。

对安全隐患应该多提醒,以避免事故的发⽣。

此案例属于饮⾷卫⽣安全⽅⾯的案例,游客的中毒事实上未必就是因为误⾷野果,但由于该导游没有做相关的提醒,反⽽⿎动在先,发⽣纠纷当然难逃其责。

案例002-风俗禁忌某国际旅⾏社组织了⼀个去泰国的旅游团,在出境前导游未对游客讲解有关风俗和禁忌,⼀游客参与了街头的扑克赌博,结果被当地警⽅处以重罚,并驱逐出境。

游客认为是旅⾏社没有讲清楚,要求赔偿。

分析、总结:此案例与前个案例相似,说明导游在讲解中提醒和忠告的重要性。

⼈常说"⼊乡随俗,⼊国问禁",导游作为旅⾏社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对旅游地的法规、风俗和禁忌进⾏讲解,遇到要点⼀定要反复强调,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引⽤典型事例⼀起到警⽰的作⽤。

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问题,⽽且⼀旦出了问题,对整个旅游团和整个旅游活动都会产⽣很⼤的负⾯影响。

案例003-误机1997年北京某旅⾏社组的⼀个旅游团,原计划乘8⽉30⽇1301航班于 14:05离京飞⼴州,9⽉1号早晨离⼴州飞⾹港。

订票员订票时该航班已经满员,便改订了3105航班(12:05起飞),并在订票通知单上注? quot;注意航班变化,12:05起飞),计调由于疏忽,只通知了⾏李员航班变化时间⽽没有通知导游,也没有在更改接待计划。

定陵事件的惨痛教训

定陵事件的惨痛教训

定陵事件的惨痛教训定陵事件,是指1998年5月23日中国北京市昌平区定陵景区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因旅游大巴坠入景区内的水塘,导致23人遇难、48人受伤。

这起惨痛的事件,不仅给亲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首先,定陵事件生动地表现出了一些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混乱。

定陵景区被定为了国家的AAAA级景区,而它的安全管理却存在严重问题。

在乘坐大巴进入景区时,导游并没有强调注意安全,甚至未向游客说明注意事项。

同时,景区也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所以对景区生产过程的管控不够精细。

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危险因素。

其次,定陵事件教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关注旅游安全。

游客在旅游时,一定要自行履行安全防范职责,不跳踩围栏、不在危险区域内拍照等,而且还需要对自己的身体素质进行检测,在旅游前排除自身的不适情况,合理规划旅游计划。

最后,定陵事件给我们与大众共同呼吁,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景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

景区管理部门应该对景区内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管,保证设施的可靠性。

而且,在安全隐患处理方面,管理部门应该采取安全预警、事故应急处理等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及时知道景区的安全状态,使得事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总之,定陵事件使我们领悟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让我们认识到了各个部门在旅游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作用。

在未来的旅游生产过程中,我们要共同努力,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让旅游活动更加安全、文明、和谐。

导游违法处理案例

导游违法处理案例

导游违法处理案例一、案例一:强迫购物。

话说有这么一个旅行团,去了一个以特产手工艺品闻名的地方。

这个团的导游啊,那可真是掉进钱眼儿里了。

每到一个购物点,就开始给游客们洗脑。

游客要是不买东西,导游的脸立马就拉得老长,说话也变得阴阳怪气的。

有个游客小王,就对那些特产不感兴趣,坚决不想买。

这导游可就不干了,直接把小王拉到一边,压低声音但又恶狠狠地说:“你要是不买,咱们这团就别想顺利走下去,后面的景点你就别想去了。

”小王一听就火了,这不是明摆着强迫购物嘛。

他偷偷地把导游的话录了音,然后向当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旅游监管部门那可不含糊,马上就展开调查。

一查,这个导游还真不是初犯,之前就有过类似的投诉记录。

最后呢,这个导游可惨了。

他被吊销了导游证,还被旅游公司开除了。

旅游公司也因为管理不善,被处以高额罚款。

你看,这导游为了那点回扣,把自己的饭碗都给砸了,真是得不偿失啊。

二、案例二: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有个叫小李的人,他虽然有导游证,但是呢,他没有通过正规的旅行社接团。

他在网上自己联系游客,说能给大家安排一个超低价又超好玩的旅行线路。

有一群年轻人就心动了,觉得这小李看着挺靠谱的。

于是,这群年轻人就跟着小李踏上了旅途。

刚开始的时候还挺好,小李带着大家去了一些小众又有趣的地方。

可是啊,到了后面问题就来了。

住宿安排得乱七八糟,说好的三星级酒店,结果就是个小旅馆,环境差得很。

而且在景区的时候,小李因为没有和景区方面协调好,导致游客们在景区里浪费了好多时间排队,错过了很多精彩的项目。

这时候游客们就觉得不对劲了,要求小李给个说法。

小李支支吾吾的,根本就解释不清楚。

游客们一气之下,就向旅游部门举报了他。

旅游部门一查,发现小李这是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啊。

按照规定,小李被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了他违法所得,还被处以罚款。

这小李啊,本来想自己偷偷赚点钱,这下可好,钱没赚到,还倒贴了不少,还把自己的名声也搞臭了。

三、案例三:导游讲解胡编乱造。

导游带团中的突发事件案例

导游带团中的突发事件案例

导游带团中的突发事件案例导游带团中的突发事件案例一、事件背景在旅游行业中,导游是整个旅游团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导游不仅需要对旅游地点进行深入了解,还需要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

但是,在导游带团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这时候导游需要迅速应对,否则会给整个团队带来不良影响。

二、事件描述某天下午,一位导游正在带领一支旅游团参观某个景点。

这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并且雷电交加。

由于当地气候多变,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但是,在这次旅行中,有两名年迈的老人体质较弱,他们无法承受这样的气候条件。

此时,导游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来保护老人的身体健康,并保证整个团队的安全。

三、应对措施1.寻找避雨场所由于当地经常下雨,所以该景点内设有多个遮蔽场所。

导游立即引领老人和其他成员前往最近的遮蔽场所。

在这里,导游为老人们提供了毛巾和雨衣,并让他们休息片刻。

2.联系当地医疗机构由于老人的身体状况较差,导游决定联系当地医疗机构,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

导游向医生描述了老人的症状,并询问是否需要紧急就医。

医生建议老人休息片刻,并在情况恶化时再进行进一步处理。

3.调整行程计划由于天气不佳,景点内部分区域关闭。

导游立即与景点管理方联系,获得最新的开放信息,并调整行程计划以适应天气变化。

4.安排临时活动为了让团队成员度过等待时间,导游安排了一些临时活动。

例如,在遮蔽场所内进行文化交流、玩游戏等活动,以缓解大家的焦虑情绪。

四、事件总结通过以上措施,导游成功地应对了突发事件,并保证了团队成员的安全和舒适。

此外,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导游还表现出极高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赢得了团队成员的信任和尊重。

这也再次证明了导游在旅游行业中的重要性。

律伴网长沙律师申玉淑点评强收费扇游客耳光,北京5名黑导游被刑拘

律伴网长沙律师申玉淑点评强收费扇游客耳光,北京5名黑导游被刑拘

律伴网长沙律师申玉淑点评:强收费扇游客耳光,北京5名黑导游被刑拘律伴律师:申玉淑律师律师律所: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新闻回放:9月17日,北京发生一起黑导游强行收费并打游客耳光一事,昨日,官方通报称5名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2名在逃人员仍在追捕。

涉事旅游车被暂扣,所属公司被约谈整改、罚款1万元。

事件游客拒“加钱”被扇耳光9月17日,一段“北京一日游遭欺诈,有游客被打”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视频中,三名男子在大巴车上围住一名游客并打耳光,要求其“滚下车去”,另一名黑衣女子对其他乘客说,“听明白没有,给钱。

”警方介绍,案发当日,接到两名群众报警称,在居庸关3号停车场,因导游强行二次收费被打。

“旅客邓先生一行两人游览完故宫(微博),和揽客人员协商后,以40元的价格参加北京一日游。

11时许,大巴凑齐了30余名游客,发车去居庸关。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张国海介绍,当大巴行至昌平西关环岛时,导游陈某要求“每人补交160元自费项目”,随后开始收钱,另一导游李某配合。

邓先生以未带钱为由拒交,遭二人语言威胁。

之后,车行至居庸关停车场,陈某和邓先生发生争吵,李某与事先电话联系的王某、于某等三人进入车内,对邓先生进行言语威胁,并在拉扯中,王某和于某各打了他一个耳光。

邓先生二人各给了100元后下车游览,其间游客张女士用手机进行录像。

手段团伙“低价诱揽中途加价”昨日下午,警方通报称,经调查取证,初步查明并锁定涉案嫌疑人身份,并于9月18日分赴河北、河南对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

9月22日、23日,分别在北京、河北等地将韩某(男,内蒙古包头)、陈某(女,河南焦作)、李某(女,黑龙江鸡西)、王某(男,河北遵化)、董某(男,内蒙古包头)等五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昌平分局已对上述五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他两名在逃嫌疑人,警方仍在抓捕工作中。

经审查,自去年12月起,韩某等人组成团伙,以“低价诱揽、中途加价”的方式,从事非法“一日游”活动。

导游法律风险案例(3篇)

导游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重要环节,其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导游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常常面临法律风险。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导游法律风险案例,旨在为广大导游提供警示和借鉴。

二、案例详情(一)案件起因2018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次北京五日游,邀请了甲导游担任该团导游。

甲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行程安排,擅自更改行程,导致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与旅行社产生纠纷。

(二)案件经过1. 甲导游在游览过程中,因天气原因,未能按照行程安排游览长城,而是带游客游览了附近的公园。

游客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导游未履行职责。

2. 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发现甲导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向游客讲解景点历史背景;擅自更改行程,导致游客未能游览到预定的景点;未按照规定收取小费。

3. 游客向旅行社投诉甲导游,要求旅行社进行调查和处理。

旅行社经调查,确认甲导游存在违规行为,遂要求甲导游向游客道歉并赔偿损失。

4. 甲导游不服旅行社的处理决定,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旅游行政部门经调查,认为甲导游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旅行社对甲导游进行处罚。

(三)案件结果1. 旅行社对甲导游进行了处罚,包括扣除当月工资、通报批评等。

2. 甲导游向游客道歉,并赔偿了游客因此遭受的损失。

3. 旅游行政部门对旅行社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警告等。

三、案例分析(一)甲导游的法律风险1. 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甲导游未按照行程安排游览景点,擅自更改行程,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履行导游职责:甲导游未向游客讲解景点历史背景,未按照规定收取小费,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 侵犯游客权益:甲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导致游客未能游览到预定的景点,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旅行社的法律风险1. 未履行监管职责: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未能对导游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导游违规操作。

导游与游客发生冲突案例

导游与游客发生冲突案例

导游与游客发生冲突案例
哎呀呀,大家来看看这个导游与游客发生冲突的案例啊!就说那次旅行团去海边玩,导游小李那叫一个热情负责呀,一路上都在给游客们介绍景点啥的。

可到了海边,有个游客老张就不乐意了。

“这海边也没啥好玩的呀!”老张埋怨道。

“哎呀,这里风景多美呀,还能享受阳光沙滩呢!”导游小李耐心解释。

但老张就是不买账,非说导游安排得不好。

这下子小李也有点火了,心里想着:我辛辛苦苦为大家服务,怎么就不被理解呢?这不是好心没好报嘛!于是两人就吵起来了。

游客们都惊呆了,这咋还吵上了呢?旁边的游客小王赶紧上去劝架:“哎呀,别吵啦,出来玩就是要开心的嘛,这样吵多扫兴啊!”
老张却不依不饶:“他这导游就是不行!”
这时候,其他游客也纷纷过来劝解,说大家各退一步,别影响了整个旅行的心情。

经过这么一闹,整个旅行的氛围都变了。

你说这何必呢?本来开开心心出来玩,结果就因为这么点小事闹得不愉快。

导游和游客不就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嘛!就像划船,得两个人一起使劲才能划得快呀,如果互相较劲,那船不就打转了嘛!我觉得呀,大家在这种情况下都应该多一份耐心和包容,别因为一时的冲动和不理解就引发冲突,这样才能让旅行更加美好啊!难道不是吗?。

介绍北京概况的导游词

介绍北京概况的导游词

介绍北京概况的导游词北京概况导游词尊敬的游客们,大家好!欢迎来到中国的首都北京!我将为大家介绍北京这座历史悠久、文化繁荣的城市。

一、北京的位置和气候北京位于中国的北部,地处华北平原。

北京地势西高东低,呈南北狭长的形状。

气候方面,北京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宜人,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宜人,冬季寒冷干燥,是个气候宜人的旅游胜地。

二、北京的历史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

公元3世纪,北京成为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都城之一。

随着历史的变迁,北京曾先后成为金朝、元朝、明朝、清朝的都城,并且在1949年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

北京曾经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王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中国驰名的古都之一。

三、北京的名胜古迹北京是一个充满人文和历史的城市,拥有许多著名的名胜古迹,这里有着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和风景名胜区。

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最有代表性的景点。

1. 故宫故宫,也被称为紫禁城,是中国最著名的古代宫殿建筑之一,位于北京市中心。

故宫建于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代宫殿建筑群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木质结构古建筑群。

故宫是中国皇帝的宫殿,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是了解中国古代宫廷文化的绝佳去处。

2. 颐和园颐和园是中国著名的皇家园林,位于北京市的西郊。

作为中国古代皇家园林的典范之一,颐和园以其优美的湖泊、著名的长廊和各式各样的建筑而闻名于世。

颐和园的主要景观是万寿山和昆明湖,园内还有许多精美的建筑,如乐寿堂、大观楼等。

颐和园是中国古代园林艺术的杰作,也是享誉世界的旅游景点。

3. 天坛天坛是中国明清两代皇帝祭祀天地的场所,位于北京市的南部。

天坛是一座典型的古代祭祀建筑,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结构最为完整的祭祀建筑群。

天坛的主要建筑是祈年殿和圜丘坛,这些建筑都是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杰作,也是观赏中国古代文化精髓和建筑技艺的绝佳之地。

4. 长城长城是中国的象征和世界文化遗产,也是中国最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

北京的导游_150字

北京的导游_150字

北京的导游_150字
北京的导游我们这次旅游的的导游叫小冀。

小冀叔叔是个地道的北京人,长得胖胖的,戴着一副眼镜,脸上成天挂着笑容。

小冀叔叔很风趣。

第一天大家在天安门广场上合影时,小冀对着大伙说:“小冀肥不肥?”大伙都咧着嘴笑了,齐声喊道:“肥!”就这样,一张照片记录了那幸福的一刻。

小冀叔叔还很会讲故事。

在去景点的路上,大伙闲坐着无聊,他就给我们讲故事,讲了明十六朝皇帝的故事。

这次北京之旅因为有了小冀叔叔给我们做导游,我玩得很开心。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案例]
北京导游员小高做全陪,带了一个200多人的日本修学旅游团,日程是北京、西安两地。

由于人数众多,提前预订了北京-西安往返的包机。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去西安之前,他们已经买好了从西安飞回北京的机票。

可是在离开西安前一天在机场领取登机牌手续的时候,突然被告知团中的20余名客人已经被调到了另外一个航班,因而不能与全团同乘一架飞机返回北京了。

游客非常着急,情绪大乱,非常为难。

此时,导游小高决定要竭尽全力挽回局面。

于是,开始紧急联络方方面面的有关人员,从旅行社订票人,再到西安当地的接待社,结果得到答复,已经输入电脑,无法调整。

但是导游继续想办法,直到最后找到了西北航空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总负责人。

小高向负责人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反复强调了事情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由于导游的态度诚恳、坚决,讲清道理,陈明利害,最终使这位总负责人做出了让步,问题圆满解决。

民航更改电脑结果,可以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而奇迹发生的原因正是由于小高的执著。

[分析]
在案例中,导游员小高为了游客着想,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迎来奇迹的出现。

荀子《劝学》中有“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而导游人员在工作中也需要用心专一的毅力。

在带团过程中,我们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只要坚信,一切为游客着想,勤奋工作,具有导游职业道德中所要求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很多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有时奇迹的产生在于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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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导游带藏人游玩的遭遇
我是北京的一名普通导游。

前几天,刚刚带了一个来自西藏的纯藏民团队。

在北京的旅游行程当中,他们留给我的震撼是巨大的。

其实在接团之前,我对藏族人民的印象多半来自于电影电视或者别人给予的零星信息,统一来说就是,不洗澡,比较野蛮,文化程度很低,与文明社会脱节……
接到团的时候,我觉得这些传说还真没错,电视上演的也很实在,就是那个形象,黑乎乎的,外表普遍比实际年龄老很多,看起来不怎么洗澡的样子,背非常沉重的简陋的大包,全团都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旅行箱……。

我自以为是的觉得他们的确与文明社会脱节了。

可是,在后来的接触当中,我才发现,我错的很彻底。

而且他们的言行,让身为汉族人的我,极其汗颜。

抵达的第一天我们并没有安排走行程,而是打算在酒店休息。

因为安排的失误,原本定好的南二环的那个酒店,突然说没房了,接待不了。

于是,已经到了酒店门口的他们,还没来得及卸下行李,又被带上车,开到东三环的另一家酒店。

下车之后,大家吭哧吭哧的背着沉重的大包,耐心的等待我们发完房卡,然后爬楼
梯进入房间。

结果意外又出现了,原先定好的那家酒店,又说腾出房间来,让我们过去。

旅行社经理赶过来,决定还是调回原来的那家酒店去。

于是,刚刚卸下行李还没来得及理顺东西的他们,又开始打包装车,再返回去。

当时,身为导游的我,一直提心吊胆,生怕他们闹起来。

因为听说藏民比较野蛮,这么辛苦的来回折腾,万一闹起来把这店砸了或者把我们都揍一顿,也是有可能的。

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们不仅没有闹起来,甚至连怨言都没有,在我们接待方一个劲儿的赔礼道歉的情况下,他们居然都微笑着对我们用不太熟练的汉语说“谢谢”。

我有些目瞪口呆了。

因为据我带团多年的经验,这要是个汉族团,百分之一万的现在该投诉投诉、该骂人骂人、该要赔偿要赔偿了……。

最次也得要求从三星换到四星,并且要求赠送景点或者加餐等等等等。

可是,他们居然连生气的表示都没有。

我自问如果我是游客,遇到这种情况,我绝对没有这种态度,即便不占点儿便宜,也是要骂人的。

我怀着不可理解的心情带他们回到刚才到过却把他们拒之门外的酒店。

这一折腾完,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他们是中午十二点多到达北京的。

团队的全陪,一个看上去很憨厚的男人。

在面对这种局面,身负巨大压力的他,居然也没对我说过一句埋怨的
话,反而一直在安慰我,没事没事,我会去给他们做工作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我的诧异。

因为我见过太多的全陪了,为了把自己的责任摘干净,不让游客把怨气撒在自己身上,从来都是帮着游客一起责难地接的,生怕游客认为自己在帮着地接说话。

可他居然……我诧异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第二天要走故宫。

从前门大街下车之后,走了一段,我回头想理理队伍,免得走散了掉人。

因为一般带汉族团,一下车就跟一盘散沙一样,拍照的买水的自顾自往前冲的或者一团拥在一起买小纪念品的等等,太正常了。

可是我一回头,又一次被惊了!他们居然两人一排整整齐齐一个不乱,安静的跟在我身后。

我一停下来,他们马上也停下来了,一脸平静微笑的看着我。

我觉得我似乎有点不会说话了,平时老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大家先别散开,跟紧我,不要走丢了”也说不出口了,现在这种状况,似乎会走丢的人是我。

我张了张嘴,没说出话,只好冲大家笑了笑,继续带队往前走。

走到天安门广场上,过完安检,也没有一个人趁机先跑到前面去拍几张照片,或者因为新鲜,一出安检口就跑的找不着人。

先过去的,仍然在前面排着队,后过去的,也没有任何人去插队,按顺序在后面排好。

结果我们一行四十多人,仅花了五六分钟就过了安检并且排好了队。

要知道,换成别的团,过个安检,我光收人都要收十几二十分钟!我默默的扶着我的下巴往前走。

反思自己。

一向觉得自己是中心的汉族人,自诩为高素质的内地人,在面对藏族人民这样的举动的时候,会不会觉得不自在?会不会跟我一样,非常汗颜?
在故宫的游览中,因为步行距离非常远,而团上又有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我担心会误掉吃中饭的时间。

于是偶尔我也会习惯性的蹦出句“来,大家跟上我了,快一点”。

但是我发现,没有人会真的就快一点,不是他们不愿意听我的,而是所有人的速度,都是以团队中被夹在中间的那几位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为基准的。

她们的速度就是全团的速度。

即便是我说解散去拍照,回来的时候,也必定是带着这几位老年人一起回来的。

在游览故宫之后上车,也是极有秩序丝毫不乱,没有人抢着上车坐前排的座位。

大家缓慢而且有序的上车,省时也省力,我一句多的话都没说。

只是在门旁帮着上车不方便的人,扶她一把。

而她们回报我的都是转过脸来的灿烂的笑容和唯一流利的汉语“谢谢”。

相比起平时带的内地团,即便有说谢谢的,也都是例行公事般的一脸漠然,更别提会转过脸来笑着对着我说了。

后面几天的游览中,我发现,无论什么时候,他们永远都是一副很淡然的样子,无论遇到好事或者是坏事,他们永远都会对
别人笑,用汉语说谢谢。

排队的时候永远是把年龄大的夹在中间;走路的时候从来都是排成整齐的队伍;拍照的时候永远都不知道抢好位置;吃东西的时候永远都是把口袋里的东西挨个分到每个人,即便大家都有;上车的时候永远都是排队上;见到乞丐永远都会给钱;见到佛像永远都是虔诚的拜一拜;需要等待的时候永远都是安静的等待,绝不会叽叽喳喳;遇到高兴的事情永远都会开心的笑;说谢谢的时候永远都是面对别人的脸……
他们谦虚的认为自己没有文化,却不知道,他们懂藏语,也懂少数的一些汉语,尽管不会说,但是能够大致听懂。

可身为汉族人的我,却是一个藏文都不认识的。

若说没有文化,那应该是我。

可我有这份谦逊吗?没有。

几天的行程走下来,他们坚定的信仰,对佛的虔诚,对恩情的回报,对世事的看法,都开始影响我。

他们人手一串佛珠,只要手上不拿东西的时候,就一颗一颗的捻佛珠,嘴里也一直嘟囔一句藏语。

去雍和宫的时候,我和全陪,这个藏族汉子聊了一路。

他给我讲关于因果报应,六道轮回。

我似乎有些明白了藏民的宽容和淡然来自何处。

我问,为什么这几天总要辛苦的找餐馆?其实吃团餐的地方
多了去了。

定好多少钱一个人的标准,餐馆给安排,比你这样省钱多了,也方便多了。

他说,他们出来玩一次不容易,如果吃的很不好,他们就玩不好,团餐虽然能吃,但是实在是不好吃。

找个好点的餐馆点菜吃,虽然很麻烦,也比吃团餐贵,但是他们感觉会好一些,出门在外,尽量让他们舒服一点。

我们不过就是少挣点钱,但是钱是挣不完的,够用就可以了,挣很多钱,但是让别人不高兴,那会有报应的。

我瞅着他,心里触动极大。

平时听这种话多了去了,是个人就会这么说,但是,真正能这样做的,又有几人?
最后一天送站的时候,他们给我戴上哈达,并且放下手上沉重的包裹,轮流跟我握手,道谢。

我发自内心的发现,我很舍不得他们。

这和以往我带的任何团队都不同。

以往送团的时候,都是想赶紧送走完事,玩了几天斗智斗勇的累死了。

可是送他们的时候,我从内心觉得非常不舍,不舍他们带给我的几天快乐淡然的日子,更不舍和他们在一起这种轻松无忧的感觉。

和他们的相处,让我觉得万事其实都没有太值得计较的东西。

接触了中国那么多地方的人,从来没有任何地方的人能让我有这种被感化的感觉。

当他们检票进站之后,全陪又一次出来,再次挥手道别。

我说,我们必须要拥抱一下。

于是我进到站里,和他拥抱,告别。

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明白,其实作为导游,天南海北见过的人太多了,但让我觉得可以倾心相交的朋友实在不多。

他是这不多中的一个。

带了这么多年的团,能认识这样一个朋友,真是人生之大幸。

衷心的希望你们能再来北京,我们再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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