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竹屿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工程-平潭综合试验区公共资源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三府办〔2024〕129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崖州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进行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用地位于崖州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149272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界址图。
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大蛋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7006平方米、南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7417平方米、水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1539平方米、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25571平方米、海南省国营南滨农场国有土地约1722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约3587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110625平方米(其中沟渠约393平方米、灌木林地约13313平方米、果园约3268平方米、旱地约52857平方米、坑塘水面约1009平方米、农村道路约1893平方米、其他草地约827平方米、其他林地约408平方米、其他园地约2455平方米、乔木林地约12642平方米、水田约21560平方米),建设用地约38650平方米(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约105平方米、公路用地约3094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约80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约43平方米、农村宅基地7026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约448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调整成果》中,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0.25•【文号】•【施行日期】2024.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海洋环境保护正文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公示为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司组织开展了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召开了典型案例专家评选会。
现将评选出的10个典型案例和2个备选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2024年10月25日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序号省市案例名称1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2山东日照市阳光海岸绿道生态保护修复案例3青岛青岛市西海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4浙江舟山市(嵊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5浙江台州市(玉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6福建泉州市晋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7广东惠州市惠东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8广东珠海市三角岛湖泊整治及生态修复案例9广东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10广西钦州市孔雀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11海南三亚市蜈支洲岛珊瑚礁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修复案例12海南儋州市老市村盐田恢复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案例。
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8
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产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发 业 港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建 设 项 目 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期)设计
9
西仰陵城中村改造小学(教学、办 公楼)建设项目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文教局
10 海兴县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中标结 海兴县医院 果公告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1 / 36
1.2 代理项目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近 3 年(2020-09~2023-08):
10000.0
2022-10-24
4
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 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标段)开标记录表
7900.4
2023-01-31
5 河北省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7497.2
2023-02-03
6
2023 年石家庄市新华区老旧小区改 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 造工程(含楼体工程及配套基础设 和城区建设局
主要资质:
一、代理项目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代理项目数(个)
336
同比增长:-4.8%
代理项目金额(亿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0.79
同比增长:-84.8%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503.99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岚综管办〔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岚综管办〔2021〕16号区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公安局、资源生态局、交建局、行政审批局、执法应急局、税务局,区城乡交建中心,土开集团、城投集团、交通集团、旅游集团:为做好我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全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2021年3月24日全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为整治我区商品砼市场秩序,打击垄断市场哄抬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持续稳控,促进商品砼市场良性发展,保障我区商品砼市场供给满足全区建设需要,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要求,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对象将全区负责商品砼生产的远大、中发和中荣三家企业列为整治对象。
二、整治内容对全区商品砼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查清商品砼市场是否存在信息价、销售价过高情况,是否存在哄抬价格、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秩序、恶意断供、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目标商品砼企业有效竞争,商品砼价格得到平抑并趋于合理,商品砼市场良性发展。
四、整治时间专项整治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自2021年3月25日至6月20日。
五、责任分工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品砼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永西担任,区交建局局长潘新雅、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江裕森、区公安局副局长蒋政平、区执法应急局局长林小兵、区办公室室务会成员陈时雄任副组长。
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交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潘新雅兼任,负责统筹商品砼整治推进工作。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竹屿湖中路与学村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主要规划条件调整事宜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竹屿湖中路与学村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主要规划条件调整事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9.09.06
•【字号】岚综管综〔2019〕145号
•【施行日期】2019.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关于竹屿湖中路与学村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主要规划
条件调整事宜的批复
岚综管综〔2019〕145号
区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竹屿湖中路与学村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主要规划条件的请示》(岚综实规〔2019〕127号)悉。
现批复如下:
地块用地面积约5.72公顷,原规划为居住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
调整后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
请你局接文后,及时落实后续的工作。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19年9月6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组团
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一.规划范围本控规适用于澳前组团(以下简称“本组团”),规划范围东至澳前东海岸,西至平潭岛环岛东路,包括澳前半岛和周边的官屿、鹭鸶岛、大沙屿、小沙屿、蒜屿、限山岛、研后岛、猴研岛等岛屿以及周边海域,总面积约32.17平方公里, 其中陆域面积14.7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7.4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至2035年。
三.功能定位:港口经贸区、综合服务节点和传统农业种植片区。
四.主要规划内容(一)规划结构:“一轴、一环、四片”1.一轴:澳前路发展轴。
2.一环:构筑滨海慢行系统,串联各海湾和景点,形成滨海旅游环。
3.四片:沿发展轴布局的68小镇、港口及配套区、对台商贸物流区和生态修复区。
(二)道路交通规划1.道路系统规划:本控规内城市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道路主骨架呈“两横多纵”的构架,次干路和支路形成自由式路网格局。
2.道路竖向规划:本控规内道路、桥梁控制点竖向规划设计采用85国家高程基准,以100年一遇潮水位设防,道路及场地最低标高不得低于5.50米,道路纵坡控制在0.30%~8.0%之间。
为减少工程填方,降低城市建设造价,规划对个别道路的局部路段采用零坡处理,施工图设计时应采用锯齿型边沟设计,以确保路面排水。
3.交通设施布局规划:本控规布置1座公交枢纽站、1处公交综合车场、3处公交首末站、13处社会停车场。
五.市政承载体系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本控规最高日需水量为1.60万立方米,其中0.45立方米可由再生水替代。
本控规水源为南部水厂(高区),给水干管位于澳前路、澳前北路和环岛路,管网形成环状,水压66米。
2.污水工程规划:本控规旱季最高日污水量为1.43万立方米/日,雨季最高日污水量为2.09万立方米/日,组团污水主要排入区内的玉道再生水站,西片部分污水向西排入三松再生水厂处理。
本控规设置八座污水提升泵站。
成都东部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252
同比增长:270.6%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183560.69
同比增长:311.7%Fra bibliotek平均金额(万元)
¥5429.18
同比增长:-28.2%
平均节支率
10.8%
同比增长:42.1%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998.0 644.0 634.8
2022-05-16 2022-07-28 2022-09-08
TOP4
绛溪南长租公寓项目(一期)造 四川正则工程咨询
价咨询中标结果公示
股份有限公司
460.1
2022-07-29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成都东部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土地整理和开发;配套设施投资建设;文化、医疗、教 育等项目投资建设;对外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动);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物业管理;标准厂房建设与运营管理;大 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6 日 生成
1/29
近 3 年(2020-03~2023-02):
2020年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2020年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331个) 一、2020年在建重点项目(118个) (一)金井片区(39个) 产业发展(19个)
1 平潭美丽之冠坛南湾旅游综合体项目 2 平潭海峡如意城 3 世茂酒店 4 中福建材城 5 平潭国际演艺中心项目 6 平潭24H咖啡厅 7 田美澳艺术驿站 8 海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隔离处理中心(二期) 9 金井湾人才(台湾专才)公寓 10 小迪拜—保税商品供应链与旅游综合产业园 11 平潭中诺影像材料产业基地 12 洁大师汽车薄膜生产基地项目 13 平潭创新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14 金冠达无线充电项目 15 纳仕达智能感应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16 赛尔国际城 17 金井湾产业公寓
第 4 页,共 19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14个) 1 中原安置小区 2 翠园北路(环岛东路-后池路) 3 五福路(松裕路-流水路) 4 平潭火车站片区车站北路(瑶竹路-和平大道) 5 平潭火车站片区车站南路(瑶竹路-和平大道) 6 车站北环路(车站七路-和平大道) 7 车站南环路(车站七路-和平大道) 8 瑶竹路(车站北路-车站南路) 9 麒麟大道(长兴路-瑶竹路) 10 平潭流水食品加工园路网工程一期 11 粮食园周边路网工程 12 旺业路(中山大道-中原一路) 13 福平大道完善工程 14 通仙人井景区道路两侧立面景观改造(后田至裕藩段))
5 潭城南路市政改造工程
6 西航路及万豪大景城周边路网工程 第 3 页,共 19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7 旧城区道路改造提升 8 华夏庄园南侧道路改造 9 鹿原南路(海霞中路-红山中路) 10 海霞中路(中山大道-瑶竹路) 11 岚城公交首末站 (三)君山片区(28个) 产业发展(5个) 1 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2 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配套工程 3 平潭海洋国际会展中心 4 海西·龙凤湾 5 建筑材料循环再利用项目 社会事业(5个) 1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 2 平潭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期) 3 平潭中楼中心幼儿园 4 流水中心小学(扩建) 5 高铁消防站暨战勤保障大队 交通(3个) 1 平潭高铁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高铁中心站站前城市综合体 2 和平大道二期(高铁中心站—苏平路) 3 麒麟大道东段(高铁中心站-翠园路段)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布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布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岚综管综〔2018〕112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布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岚综管综〔2018〕112号各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属国企:为了贯彻落实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51号)的要求,对我区关于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废止规范性文件共19份1.《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岚综实管综〔2011〕52号)2.《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岚综实管综〔2012〕128号)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闽岚综实管综〔2014〕58号)4.《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繁荣的若干意见》(闽岚综实管综〔2014〕105号)5.《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岚综实管综〔2014〕172号)6.《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台湾创业园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岚综管综〔2015〕146号)7.《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旧城区房地产项目绿地率不足处理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41号)8.《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188号)9.《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贯彻落实省府办82号明电的六条意见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215号)10.《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岚综管综〔2016〕45号)11.《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岚综管办〔2016〕81号)12.《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实施细则(试行)》(岚综管综〔2016〕82号)1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工业类项目的通告》(岚综管办〔2016〕120号)14.《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岚综管办〔2016〕131号)15.《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岚综管办〔2016〕214号)16.《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修改〈进一步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通告〉的通告》(岚综管综〔2016〕242号)17.《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综管综〔2017〕107号)18.《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暂缓执行〈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综管综〔2017〕146号)19.《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办〔2017〕196号)二、适时修改规范性文件共10份1.《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平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广应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岚综实管综〔2010〕1号)责任单位:区交通与建设局2.《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充意见〉的通知》(闽岚综实管综〔2010〕6号)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3.《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15〕46号)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4.《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工作六项措施〉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161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5.《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台湾创业园扶持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60号)责任单位:区两岸发展公司6.《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扶持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61号)责任单位:区两岸发展公司7.《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3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8.《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4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9.《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6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10.《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岚综管综(2017)7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对于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关于同意竹园安置小区一期B地块建设项目夜间施工的函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关于同意竹园安置小区一期B地块建设项目夜间施工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3.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关于
同意竹园安置小区一期B地块建设项目夜间施工的函
平潭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3月26日提出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申请(编号:2020007)已受理。
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本次夜间施工申请
建设项目:竹园安置小区一期B地块
施工地点:竹屿湖东路
施工内容:18#楼7层梁板砼浇筑、16#楼11层梁板砼浇筑、19#楼15层梁板砼浇筑、17#楼6层梁板砼浇筑
夜间施工时间:2020年3月28日22:00至3月29日6:00、
年3月29日22:00至3月30日6:00、
年3月30日22:00至3月31日
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函后,应向附近居民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岚综管综〔2020〕7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正文:
----------------------------------------------------------------------------------------------------------------------------------------------------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岚综管综〔2020〕7号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11号),加强实验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通过全面普查、广泛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东美85-1号陈氏祖厅等44处建筑(含南北街31处)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研究并采取保护利用措施,加强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实验区历史建筑保护有关工作。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20年2月3日
——结束——。
福建省平潭红岩海滨山庄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黄植惠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福建省平潭红岩海滨山庄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黄植惠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16【案件字号】(2020)闽行终2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爱钦余鸿鹏黄吉明【审理法官】林爱钦余鸿鹏黄吉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黄植惠;福建省平潭红岩海滨山庄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当事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黄植惠福建省平潭红岩海滨山庄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当事人-个人】黄植惠【当事人-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平潭红岩海滨山庄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代理律师/律所】孙明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俞文峰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张从建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明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俞文峰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张从建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明俞文峰张从建【代理律所】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黄植惠;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被告】福建省平潭红岩海滨山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平潭管委会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重复处理行为第三人复议机关质证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平潭管委会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本案中,平潭管委会作出复议决定缘起于上诉人黄植惠的申请。
黄植惠以其对红岩海滨山庄土地及建筑物有共有权为由向上诉人平潭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平潭国用(2011)第11××9号和第1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13
•【字号】闽政文〔2021〕152号
•【施行日期】2021.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
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21〕152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岚综管〔2021〕1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72.1294公顷。
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11•【字号】闽政〔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6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建设平潭国际旅游岛的重大意义,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将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作为推动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平潭开放开发的重要抓手,坚持“改革创新、绿色发展、扩大开放、以人为本”四大建设原则,牢牢把握“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海岛生态旅游示范区、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对外开放重要窗口”四大发展定位,围绕“一廊两环五区”的总体布局,进一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极探索海岛旅游开发新模式,构建以旅游业为支柱的特色产业体系,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社会深度融合,加强两岸旅游合作,精心打造“清新旅游”品牌,形成两岸合作新局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加快把平潭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独具特色和两岸同胞向往的国际旅游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明晰细化发展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的六项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宜居宜游生态旅游示范区,培育海岛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完善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发展高端旅游相关产业,构建创新开放旅游合作平台,优化提升旅游品牌形象,按照《建设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并力争提前实现阶段性目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城区危房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城区危房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岚综管办〔2020〕70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城区危房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岚综管办〔2020〕70号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单位,各区属事业单位,各区属国企:《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城区危房改造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实验区党工委第24次委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2020年7月3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城区危房改造暂行规定为改善老城区城市建设面貌,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实施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维护、因地制宜、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分批分期开展实验区老城区危房改造工作。
二、适用对象及范围适用对象:经有资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或C级的危房。
适用范围:老城区东至环岛东路,南至金井湾大道—万景路,西至翠园南路—金井湾大道—潭城南路—红湖西路—金峰路—竹屿湖中路—和平大道,北至莲花北路,总面积约12.2平方公里(详见附件2蓝线范围)。
其他区域的危房改造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危紧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岚综管办〔2018〕185号)执行。
三、禁止改建区(一)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保护范围;(二)已发布房屋征收公告(或拆迁公告)的用地范围或近期(两年内)拟征收的用地范围;(三)城市道路及两侧防护绿地、河湖保护用地、公路铁路规划的禁止建设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 “3·19”吾悦广场项目工地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3·19”吾悦广场项目工地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4•【字号】岚综管综〔2021〕89号•【施行日期】2021.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3·19”吾悦广场项目工地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岚综管综〔2021〕89号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你局呈报的《关于批复海坛片区“3·19”吾悦广场项目工地物体打击事故的请示》(岚执法应急〔2021〕176号)收悉。
经管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作出的调查处理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事故调查合法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
事故的性质等级及原因(一)事故性质等级该起事故的性质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1.在挖掘机钩挖工字钢过程中,因工字钢未捆绑导致受力不均,其中一根工字钢弹出,将在作业区内的非作业人员击倒致死。
2.华实公司未制定挖掘机操作规程,组织挖掘机作业时未要求非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1.华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挖掘机操作规程,未按要求在该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项目经理杨*国长期不在岗履职。
2.鸿新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华实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
3.工程监理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对施工单位资质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情况等问题隐患进行处理。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意由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常州华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项目观摩方案设计
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北路竹屿湖大桥工程项目观摩方案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北路竹屿湖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北路竹屿湖大桥工程工程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乡下洋村(利亚造船厂对面)片区指挥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二、观摩目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以来,建设开发的速度不断加快,为提升公司在平潭的形象,助力开拓平潭建筑市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的支持和关心下承办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观摩会。
三、观摩内容1、扬尘防治措施:工地现场实行全封闭围挡、安装喷淋系统、安装PM2.5监测系统、设置雾炮机降尘、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集中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裸露场地全覆盖等8个方面的扬尘控制措施。
全封闭围挡及喷淋系统主要道路硬化PM2.5监测系统2、钢筋集中加工:①本项目钢筋加工棚采用封闭式钢构厂房,面积为1040m2。
钢筋加工场区域划分:划分为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废料处理区等4个区。
图牌上墙:五牌一图、钢筋大样图、各机具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标语、材料标识牌、分区牌等。
②按原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半成品存放区等设置划分区域采用栏杆分隔。
③机械接头所用钢筋采用机械切割机裁剪,钢筋端面处理,端部螺纹保护,丝口采用钢刷处理毛刺并用塑料保护套防护,加工好的接头采用通规、止规进行检验;钢筋笼螺旋筋间距保证。
④钢筋加工采用数控弯曲机进行标准化加工,避免加工精度差、钢筋骨架尺寸不合格。
钢筋加工房数控弯曲机3、预制场标准化施工:①梁场分为预制区、存梁区;在梁场中部靠钢筋房设置五牌一图、质量、安全长廊,体现施工工艺、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等介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潭竹屿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工程-平潭综合试验区公共资
源
项目概述
平潭竹屿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工程是平潭综合试验区区级公共资源,旨在改
善竹屿湾区域的生态环境,提高区域的生态品质,增强区域的生态功能和服务能力。
该项目包括水面和岸线两部分,水面部分主要包括水体净化和造湿、增氧等;岸线部分主要包括绿化、排水系统建设、景观提升等。
项目背景
竹屿湾是平潭综合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因为多年来的人类活动和
海洋污染等原因,竹屿湾的水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生态环境和景观质量较低,难以满足当地居民和游客等多方需求。
因此,区级政府发起了竹屿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工程,以期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和保护当地的生态资源。
水面部分
在水面部分,竹屿湾的主要问题是水体的污染,为此,工程开展了水体净化和
造湿、增氧等措施。
水体净化
水体净化是该项目的首要任务。
主要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1.混凝处理:将水中悬浮物和胶体颗粒等通过混凝剂凝聚成较大颗粒。
2.沉降处理:将混凝处理后的水通过沉降池进行二次处理,去除混凝剂
凝聚后形成的较大颗粒和水中的泥沙等固体颗粒。
3.滤过处理:将沉降后的水通过多介质过滤系统去除水中残留的悬浮颗
粒和胶体物质。
4.杀菌处理:通过紫外线杀灭水中的细菌和病毒等有机物质。
造湿、增氧
除了水体净化外,还进行了造湿和增氧措施。
通过增加水体的溶解氧含量,能
够有效促进水中生物生长和代谢,从而改善水质,提高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
岸线部分
在岸线部分,主要进行了绿化、排水系统建设、景观提升等措施。
绿化
为了提高岸线区域的绿化率和景观品质,该项目在岸线区域进行了多种植被的种植和绿化,主要包括:
1.海滩植被:主要种植格木、红碱草、美洲菀等植物,能够有效防止海
岸侵蚀和洪涝灾害等。
2.沿海草地:主要种植槐叶草、灰草、牛肚草等植物,能够有效控制沙
漠化和保护生态系统。
排水系统建设
在岸线区域还进行了排水系统建设,主要是为了防止排污物进入海洋,污染海洋环境,提高海岸带区域环境品质和生态保护意识。
景观提升
在修复和整治的同时,岸线区域进行了景观提升,主要包括越岭步道、环湾自行车道、游园娱乐设施等,为当地居民和游客提供更好的生态游乐环境。
项目成果
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努力,该项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主要成果包括:
1.竹屿湾水体得到了很大的净化,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2.岸线区域进行了大量的绿化、排水系统建设和景观提升工作,区域的
生态品质和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3.提高了当地居民和游客的环保意识和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同时为竹
屿湾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项目是平潭综合试验区政府长期推行的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旨在保护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保护生态资源,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质量。
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实践,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对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具有很好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