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道埋设及检查井砌筑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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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水管道的埋设及砌筑检查井要求一、工艺流程:
测量放样→沟槽开挖→管底标高控制→基底清理→垫层找平→雨、污水管道敷设→沟槽回填(管顶50cm)→洒水夯实→闭水实验→沟槽回填→洒水夯实→验收。
二、材料要求:
1、雨、污水管道均为钢带增强HDPE管,车行道下管道环刚度不小于12KN/m2,人行道下管道环刚度不小于8KN/m2,纵向雨水管道管径为DN1000,纵向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
2、施工使用的管材必须是经过专业实验室批量实验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合格证书;
3、管材要求外观一致,内壁光滑平整,管身不得有裂缝,管口不得有破损、裂口、变形等缺陷;
4、管材端面应平整,与管中轴线垂直,轴线不得有明显的弯曲出现,管材插口外径、承口内径的尺寸及圆度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三、技术要求
1、管道施工要求
1.1、沟槽
1.1.1、沟槽槽底净宽度设计为管外径大于等于500mm的=管外径+2*400mm;管外径不大于500mm的=管外径+2*300mm;
1.1.2、严格控制沟槽基底标高,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基底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20KM/m2。
1.2、基底清理
1.2.1、沟槽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人工清理基底,清除扰动松软土层及石块等硬质尖锐物体并找平。
1.2.2、施工遇地下水时,须先进行降排水,严禁水下施工;当基底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需进行加固处理。
1.3、垫层找平
1.3.1、200mm厚粗砂垫层基础,施工人员根据测量放样的标高挂线找平,不得盲目施工。
1.4、雨、污水管道敷设
1.4.1、管材下管前,必须进行全面逐节检查,在没有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允许放入沟槽内;
1.4.2、管道接口:采用电热熔带连接方式,应在产家现场技术指导下进行;
1.4.3、下管时应采用可靠的吊具,平稳下沟,不得与沟壁、沟底激烈碰撞,吊装时应有两个支撑点,严禁穿心吊;
1.4.4、管材连接时必须对连接部位、密封件等配件清理干净,不得附有土和其他杂质;
1.4.5、管道敷设后,因意外造成的管壁局部损坏,当局部损坏的孔径不超过60mm或环向、纵向裂缝不超过管周长的1/12时,可采用焊枪进行修补。当局部损坏超过以上范围时,应切除破损管段,采
取换管或砌筑检查井、连接井等措施;
1.4.6、管道敷设线形应平顺,禁止对折、严重弯曲等现象出现。
1.4.7、管道与检查井连接:采用砼拱圈加止水圈,需在产家提供现场指导,先在连接处的井壁上、管道四周30cm区域内做360度现浇砼拱圈;连接处管道打毛并套两道止水环,前一道需刷胶,粉砂。
2、沟槽回填
2..1、沟槽回填从管道、检查井两侧同时对称进行回填,并确保管道和检查井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限位临时措施;在管顶0.5m范围内,必须人工配合机械回填,严禁机械一次性回填。
3、洒水夯实
3.1、必须采用水压大的抽水泵,多次浇筑,洒透。
4、闭水实验
4.1、沟槽回填至管顶0.5m后,进行分段闭水实验,检验管道与检查井闭水情况,对于不合格的段落,需返工处理。检验合格后方进行再次回填。
5、验收
四、质量控制
项目部将安排专人对材料、上述施工工艺流程及技术规范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