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地方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沪质技监标〔2018〕93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8〕93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及《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以及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系列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1.在相关领域形成科学、适用、协调的标准体系,支撑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促进试点单位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2.促进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管理、服务、技术标准;3.探索发挥标准化作用的路径和方法,形成标准化工作机制;4.树立一批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各领域标准化工作。

二、试点任务1.试点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相关标准,编制标准明细表;2.试点单位应有效实施体系内标准,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标准适用性和有效性;3.试点单位应制定标准化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标准制定、实施、考核和持续改进机制;4.鼓励试点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篇一: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上海市地方标准目录(2012年1月1日更新)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 DB31/T578-2011 饲料中玉米赤霉醇类物质的测定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2. DB31/T577-2011 生猪屠宰防疫检疫规范3. DB31/T576-2011 动物调运防疫检疫规范4. DB31/T575-2011 公路路名牌5. DB31/T574-2011 铝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6. DB31/T573-2011 铜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7. DB31/T572-2011 网络游戏行业服务规范8. DB31/T571-2011 人才测评服务规范9. DB31/T570-2011 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生产技术规范10. DB31/T569-2011 冷冻包装水产品加工技术规程11. DB31/T568-2011 人身保险窗口服务质量规范12. DB31/T567-2011 商业办公楼宇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13. DB31/T566-2011 二次供水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管理要求14. DB31/T565-2011 中小学课业簿册安全卫生要求15. DB31/T564.1-2011 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第1部分:旅行社16. DB31/T563-2011 连锁便利店服务规范17. DB31/T562-2011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8. DB31/T561-2011 血站信息系统确认规范19. DB31/T560-201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道班设置和设计要求20. DB31/T551-2011 星级饭店建筑合理用能指南21. DB31/T550-2011 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22. DB31/T549-2011 汽车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规范23. DB31/T548-2011 脑瘫儿童康复管理规范24. DB31/T547-201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25. DB31/T546-2011 地理标志产品:仓桥水晶梨26. DB31/T545-2011 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索引27. DB31/T544-2011 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索引28. DB31/T543-2011 在用电梯运行能效评价及测试方法29. DB31/T542-2011 船用电梯安全检验规范30. DB31/T541-2011 电梯能量回储装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31. DB31/T540.2-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2部分:学校32. DB31/T540.1-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总则33. DB31/T539-2011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34. DB31/T538-2011 车用尿素溶液(AUS32)35. DB31/T537-2011 乳用和种用动物调运操作规范36. DB31/T536-2011 家禽林地生态养殖技术规范37. DB31/T535-201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38. DB31/T534-2011 通信网络经营环节的节能要求39. DB31/T533-2011 用于石膏建材的脱硫建筑石膏40. DB31/T532-2011 家用、商用饮用水处理设备安装维护服务规范41. DB31/T531-2011 动物戊型肝炎RT-NPCR和ELLSA检测方法42. DB31/T530-2011 出租汽车小客车营运技术要求43. DB31/T529-2011 集中式空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评价值及其计算方法44. DB31/T528-2011 应用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45. DB31/T527-2011 医用电子加速器治疗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46. DB31/T526-2011 餐饮业中餐厨房管理规范47. DB31/T525-2011 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48. DB31/T524-2011 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49. DB31/T523-2011 蒸发式冷凝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50. DB31/T522-2011 通风机及其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51. DB31/T521-2011 化妆品专卖专业店服务质量规范52. DB31/T520-2011 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53. DB31/T519-2010 道路、隧道空气污染物净化设备净化效果的评价方法54. DB31/T518-2010 省际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55. DB31/T517.4-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4部分:出租汽车行业和省际客运行业56. DB31/T517.3-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行业57. DB31/T517.2-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58. DB31/T517.1-2010 陆上公共客运服务标志第1部分:总则59. DB31/T516-2010 LED道路照明灯应用技术规范60. DB31/T515-2010 LED室内照明灯应用技术规范61. DB31/T514-2010 用于建筑材料中的烟气脱硫石膏62. DB31/T513-2010 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质量管理规范63. DB31/T512-2010 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仓储场所俺去技术防范系统要求64. DB31/T511-2010 热线电话服务质量规范65. DB31/T510-2010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66. DB31/T509-2010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67. DB31/T508-2010 中频感应电炉熔炼铁水能耗限额68. DB31/T507-2010 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69. DB31/T506-2010 集成电路晶体制造能源消耗限额70. DB31/T505-2010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额71. DB31/T504-2010 人力资源派遣服务规范72. DB31/T503-2010 残疾人养护机构服务规范73. DB31/T502-2010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规范74. DB31/T501-2010 殡葬代理服务规范75. DB31/T500-2010 燃气无线抄表系统技术规范76. DB31/499-2010 铅酸蓄电池制造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77. DB31/498-2010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78. DB31/T497-2010 饲料中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79. DB31/T496-2010 猪毛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80. DB31/T495-2010 餐饮企业现场管理81. DB31/T494-2010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82. DB31/T493-2010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83. DB31/T492-2010 干部保健医疗服务规范84. DB31/T491-2010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要求85. DB31/T490-2010 旅游集散中心服务质量要求86. DB31/T489-2010 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87. DB31/488-2010 地理标志产品奉贤黄桃88. DB31/T487-2010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89. DB31/486-2010 献血屋(点)安全卫生要求90. DB31/T485-2010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91. DB31/T484-2010 洗染业服务质量规范92. DB31/T483-2010 肉鸽场生产技术规范93. DB31/T482-2010 高速公路自动气象站布设要求94. DB31/T481-2010 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95. DB31/T480-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营运技术规范96. DB31/479-2010 公共场所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乘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97. DB31/T478.1-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部分:火力发电98. DB31/T478.2-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2部分:电子芯片99. DB31/T478.3-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3部分:饮料100. DB31/T478.4-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4部分:钢铁联合101. DB31/T478.5-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5部分:汽车102. DB31/T478.6-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6部分:棉印染103. DB31/T478.7-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7部分:石油炼制104. DB31/T478.8-2010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8部分:造纸105. DB31/T478.9-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9部分:化工(轮胎橡胶)106. DB31/T478.10-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0部分:食品行业(冷饮、饼干、固体食品饮料)107. DB31/T478.11-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1部分:电气行业(锅炉、冷冻机、升降机、自动扶梯0108. DB31/T478.12-2011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12部分:建材行业(商品混凝土)109. DB31/T477-2010 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110. DB31/T476-2010 世博会公众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接入技术规范111. DB31/T475-2010 世博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112. DB31/T474-2010 车载导航信息广播接收应用规范113. DB31/T473-2010 移动电话机维修企业资质分等及评定规定114. DB31/T472-2010 基于因特网的世博会体验型展馆平台接入规范115. DB31/T471-2010 世博会业务系统信息安全建设规范116. DB31/T4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列车运行引起的住宅建筑室内结构振动与结构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117. DB31/T469-2009 粮田和菜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118. DB31/T468.1-2009 采用LED技术的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1部分:施工规范119. DB31/T468.2-2009 采用LED技术的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2部分:验收规范120. DB31/T467-2009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121. DB31/T466-2009 公共汽(电)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22. DB31/465-2009 整体装配式二甲醚汽车加注站设计施工规范123. DB31/T464-2009 百货商场服务质量规范124. DB31/T463-2009 世博人家服务质量要求125. DB31/462-2009 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126. DB31/T461-2009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27. DB31/T460-2009 家电维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128. DB31/T459-2009 世博会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则129. DB31/T458-2009 世博会信息化软件质量控制管理规范130. DB31/T457.1-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131. DB31/T457.2-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实体名称132. DB31/T457.3-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3部分:交通133. DB31/T457.4-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4部分:旅游134. DB31/T457.5-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5部分:文化体育135. DB31/T457.6-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教育136. DB31/T457.7-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7部分:金融137. DB31/T457.8-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8部分:医疗卫生138. DB31/T457.9-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9部分:邮政电信139. DB31/T457.10-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0部分:商业服务140. DB31/T456-2009 公众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41. DB31/T455-2009 食品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量子点抗体快速筛选法142. DB31/T454-2009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143. DB31/453-2009 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和仓储技术要求144. DB31/T452-2009 机动车辆车容车貌通用规范145. DB31/T451-2009 自来水处理用媒质颗粒活性炭技术规范146. DB31/T450-2009 生活饮用水处理用聚合硅硫酸铝技术规范147. DB31/449-2009 白切羊肉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148. DB31/448-2009 食用畜禽血产品质量安全要149. DB31/447-2009 食品零售业现场制售卫生基本要求150. DB31/T446-2009 银行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151. DB31/445-2009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52. DB31/T444-2009 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153. DB31/443-2009 湿制粉类制成品卫生要求154. DB31/442-2009 湿制粉类制成品生产技术规范155. DB31/T441-2009 食品中苏丹红I、II、III、IV和对位红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56. DB31/T440.1-2009 旅游信息数据交换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157. DB31/T440.2-2009 旅游信息数据交换规范第2部分:数据交换要求158. DB31/T439-2009 练塘茭白生产技术规范159. DB31/T438-2009 练塘茭白质量安全要求160. DB31/T437-2009 猪活体背膘厚、眼肌面积B型超声波测定法161. DB31/T436.1-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部分:设计要求162. DB31/T436.2-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2部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3. DB31/435-2009 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安全和能效技术要求164. DB31/T434-2009 酒酿生产技术规范165. DB31/433-2009 酒酿卫生要求166. DB31/ T 432-2009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规范167. DB31/T 431-2009 猪流感病毒HA1/NA3、NA1/NA3亚型多重RT-PCR检测方法168. DB31/T430-2009 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技术与管理规范169. DB31/T429-2009 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70. DB31/428-2009 车用柴油171. DB31/427-2009 车用汽油172. DB31/T426-2009 城市图像监控系统网际联网技术规范173. DB31/T425-200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74. DB31/T424-2009 彩色甜椒生产技术操作规范175. DB31/T423-2009 彩色甜椒176. DB31/T422-2009 防静电手腕带的性能和测试方法177. DB31/T421-2008 企业社会责任178. DB31/T420-2008 世博会电子票务系统应用规范179. DB31/T419-2008 激光打印机用再制造鼓粉盒组件技术规范180. DB31/T418-2008 道路、道路路段和道路节点代码181. DB31/T417-2008 城市街坊、乡村单元代码182. DB31/T416-2008 城市道路路名牌技术要求183. DB31/T415-2008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技术要求184. DB31/414-2008 冷却塔能效、能效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185. DB31/T413-2008 燃气服务质量规范186. DB31/T412-2008 旅游特色街(区)服务质量要求187. DB31/T411-2008 配送饮用水站服务管理规范188. DB31/410-2008 餐饮业即食食品环节表面卫生要求189. DB31/T409-2008 食品用亚硫酸盐和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现场快速筛选法)190. DB31/T408-2008 食用植物油酸价和过氧化值的测定——试纸法(现场快速筛选法)191. DB31/T407-2008 喷墨打印机用再制造喷墨盒技术规范192. DB31/T406-2008 西兰花种子繁育技术规程193. DB31/405-2008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194. DB31/T404-2009 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195. DB31/T403-2008 城镇污水厂污泥应用于园林绿化的技术要求196. DB31/T402.1-2008 城市交通基础信息第1部分:分类与编码197. DB31/T401.1-2008 城市建设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规范第1部分:分类与代码198. DB31/T401.2-2008 城市建设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规范第2部分:元数据199. DB31/T400-2007 禽肉中可的松等十种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0. DB31/T399-2008 糖尿病人膳食用食品通则201. DB31/T398-2007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202. DB31/ 397-2008 医源性衣物清洗消毒及其工作场所卫生要求203. DB31/T396-2008 生鲜食品超市经营与管理规范204. DB31/T394.1-2008 光催化材料活性评价技术规范第一部分:粉体的光催化活性评价方法205. DB31/T394.2-2008 光催化材料活性评价技术规范第二部分:膜的光催化活性评价方法206. DB31/T393-2007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207. DB31/T392-2007 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要求208. DB31/T391-2007 学校、医院、旅馆主要生活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209. DB31/T390-2007 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210. DB31/T389-2007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211. DB31/T388-2007 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212. DB31/387-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13. DB31/T386.1-2006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篇二: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ICS 03.080.99A 10备案号:DB3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of Community Affairs Service Center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录前言 .................................................................. ..................................................................... . (II)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 (1)4 基本要求 .................................................................. ..................................................................... (2)4.1 机构建设 .................................................................. ..................................................................... .. (2)4.2 设施要求 .................................................................. ..................................................................... .. (2)4.3 实施要求 .................................................................. ..................................................................... .. (4)4.4受理服务 .................................................................. ..................................................................... (4)4.5信息化要求 .................................................................. ..................................................................... .. (7)4.6绩效评估 .................................................................. ..................................................................... ............................................. 7 附录A四种参考的大厅布置示意图 .................................................................. ...................................................... 8 附录B视觉识别系统(VI系 (10)B1 导言 .................................................................. ..................................................................... (10)B.2 基础部分 .................................................................. ..................................................................... (10)B.2.1 标志的设计元素 .................................................................. ..................................................................... .. (10)B.2.2 标志的创意说明 .................................................................. ..................................................................... .. (10)B.2.3 标志墨稿 .................................................................. ..................................................................... .. (11)B.2.4 主标志(横式) ................................................................ ..................................................................... . (11)B.2.5 次标志(竖式) ................................................................ (12)B.2.6 标志四周留白 .................................................................. ..................................................................... (13)B.2.7 标志尺寸 .................................................................. ..................................................................... .. (14)B.2.8 标志底色主色系 .................................................................. ..................................................................... .. (15)B.2.9 中英文文字标志 .................................................................. ..................................................................... .. (16)B.3 应用部分 .................................................................. ..................................................................... (16)B.3.1 办公应用系统 .................................................................. ..................................................................... (16)B.3.2环境应用系统 ................................................................................................. 31 附录C常规受理项目表 .................................................................. ..................................................................... ... 41 附录D信息标准化要求 .................................................................. ..................................................................... ... 57 附录E绩效评估细则 .................................................................. ..................................................................... . (63)E.1中心绩效评估内容 .................................................................. ..................................................................... (63)E.2中心绩效评估要求 .................................................................. ..................................................................... (63)E.2.1建设标准化要求 .................................................................. ..................................................................... (63)E.2.2 服务内容规范化要求 .................................................................. ..................................................................... (63)E.2.3 服务绩效高效化要求 .................................................................. (64)E.3员工绩效评估 .................................................................. ..................................................................... .. (65)E.4评估方式 .................................................................. ..................................................................... ........................................... 65 附录F 受理服务中心上传统计评估体系表 .................................................................. ..................................... 66 附录G 员工绩效评估内容................................................................... . (67)前言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是市政府重要实事项目,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浦东鸡》、《崇明白山羊》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浦东鸡》、《崇明白山羊》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浦东鸡》、《崇明白山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4.06.06
•【字号】沪质技监标〔2014〕295号
•【施行日期】201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浦东
鸡》、《崇明白山羊》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4〕295号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地方标准《浦东鸡》、《崇明白山羊》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31/T 805-2014 浦东鸡
DB31/T 806-2014 崇明白山羊
上述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6月6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5•【字号】沪老龄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现将《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5日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2023年本市老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规划落实见效,统筹谋划、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老年群体高品质生活。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抓好督促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分工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等体系,不断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积极推动实施《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规划,抓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见效,并根据有关要求开展中期评估,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指标。

召开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功能,强化各委员单位主体责任,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加强督导,科学评估,督促推进老龄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和项目圆满完成。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范》等六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范》等六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范》等六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8.01.17
•【字号】沪质技监标〔2018〕24号
•【施行日期】2018.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
范》等六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8〕24号
各有关单位: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范》等六项地方标准已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31/T 1076-2018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范
DB31/T 1077-2018 医院消毒社会化供应服务卫生规范
DB31/T 1078-2018 生产性粉尘浓度在线监测系统配备要求
DB31/T 1079-2018 狱务公开管理规范
DB31/T 1080-2018 养老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DB31/T 1083-2018 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要求
上述标准计划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实施日期以国家标准委地方标准备案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17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沪质技监标[2008]23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8.05.20【实施日期】2008.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08〕233号)本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六部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上海市服务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要求,引导、鼓励本市服务业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进服务标准化进程,提升服务质量与综合竞争力,现作如下通知:一、总体目标以举办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树立先进的服务业发展理念,加速服务业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增强全社会服务标准化意识,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需要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标准的市场适用性,以实施服务标准带动服务业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大力推动区域服务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在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有效性和贡献度,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上海现代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推进原则以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导,以制定与实施地方标准为补充,以促进服务行业实行标准化管理为目标,按照“民生优先、服务世博、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推广辐射”的原则稳步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试点单位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的符合实际需要的服务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相关服务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订并实施企业服务标准,积极参与各级服务标准的研制工作,加强服务标准化培训,规范自身服务行为,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竞争力。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3•【字号】沪老龄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的通知各区老龄办:根据2022年本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各区在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市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创建工作。

各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围绕老年人居住环境、日常出行、为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和科技助老等方面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现经各区推荐、市级评审和公示,市老龄办决定命名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黄浦新苑社区等102个社区为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见附件)。

各区要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全国和市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不断推进各社区为老服务软硬件建设,努力扩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的覆盖面。

同时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和监督,提高社区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为社区老年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3日附件:2022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共102个)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黄浦新苑社区黄浦区打浦桥街道蒙西社区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大兴社区黄浦区小东门街道金坛路社区黄浦区五里桥街道龙华社区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健乐社区徐汇区虹梅街道古一社区徐汇区徐家汇街道乐山二三村社区徐汇区斜土街道瑞金南苑社区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明安馨苑社区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虹旭社区长宁区江苏路街道长新社区长宁区虹桥街道虹储社区长宁区新华路街道梅安社区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天山二村社区长宁区周家桥街道虹桥万博花园社区长宁区北新泾街道新泾六村社区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第三社区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华沁社区静安区闻喜路251弄社区普陀区宜川路街道赵家花园社区普陀区桃浦镇樱花苑社区普陀区长寿路街道泰欣嘉园社区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花溪园社区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花园社区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普陀四村第二社区普陀区万里街道中骏天誉社区虹口区嘉兴路街道香港丽园社区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巴林社区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山一社区虹口区北外滩街道久耕社区虹口区江湾镇街道虹馥社区虹口区广中路街道灵新社区杨浦区定海路街道和润苑社区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睿达路社区杨浦区控江路街道望春花社区杨浦区殷行街道市光一村第三社区杨浦区四平路街道鞍山五村社区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延吉四村社区杨浦区五角场街道财大社区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明园村社区闵行区梅陇镇永联村闵行区新虹街道爱博五村社区闵行区莘庄镇水清一村社区闵行区浦江镇智汇园社区闵行区华漕镇九韵城社区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合生城邦城第一社区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瓶安路社区宝山区高境镇三花现代城第三居民区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宝山区庙行镇宝宸怡景园社区宝山区大场镇铂金华府社区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密山二村社区宝山区罗店镇天平村宝山区淞南镇淞南九村(南块)小区宝山区杨行镇和家欣苑第二社区嘉定区马陆镇白银三坊社区嘉定区外冈镇葛隆村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桃园社区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梧桐社区嘉定区菊园新区嘉富社区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浦东新区张江镇环东中心村浦东新区合庆镇庆南社区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东城第二社区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临沂七村社区浦东新区高行镇南新社区浦东新区惠南镇惠康第一社区浦东新区曹路镇星纳家园社区浦东新区泥城镇公平村浦东新区书院镇外灶村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信社区金山区廊下镇中民村金山区金山卫镇星火村金山区石化街道柳城社区金山区吕巷镇夹漏村松江区车墩镇祥东社区松江区永丰街道谷水佳苑社区松江区新桥镇场中社区松江区佘山镇翠鑫苑社区松江区九亭镇亭南社区松江区泖港镇胡光村松江区石湖荡镇恬润新苑社区青浦区华新镇叙中村青浦区赵巷镇崧湖社区青浦区练塘镇湾塘社区青浦区白鹤镇第二社区青浦区夏阳街道界泾港社区青浦区徐泾镇尚鸿路社区奉贤区西渡街道五宅村奉贤区南桥镇六墩村奉贤区奉城镇护民村奉贤区金海街道金水苑社区奉贤区奉浦街道天鹅湾社区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第二社区崇明区港沿镇园艺村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崇明区竖新镇油桥村崇明区新海镇长征社区崇明区港沿镇合东村崇明区三星镇南桥村崇明区城桥镇金日社区。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三一文库()〔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篇一: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Memo上海居家养老政策收集汇总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的通知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实施。

根据沪质技监标〔2009〕506号文的要求,《规范》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规范》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挑战,满足居家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本市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了以社区助老服务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为服务实体,上门、日间服务为主要形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贯彻实施《规范》,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为,引导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维护接受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权益。

二、实施范围《规范》实施的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三、实施步骤《规范》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应贯穿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始终。

近期以《规范》出台为契机,围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分阶段实施,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第一阶段(2010年一季度):广泛宣传,积极推介。

配合《规范》的实施,通过公众媒体等开展专题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规范》,让更多社会公众尤其是居家老年人知晓。

第二阶段(2010年二季度):对照检查,完善制度。

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具体要求,一是对照《规范》检查、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二是对现有制度、流程与《规范》不相符之处予以纠正调整、拾遗补缺;三是通过建章立制,逐步统一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4.08.05•【字号】沪老龄办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沪老龄办发〔2014〕10号)各区县老龄办、民政局: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是推进本市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构建“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本市自2013年9月启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以来,各区县强化需求导向、推动设施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构建科技助老平台、培育养老服务队伍,成效明显。

同时,试点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推进力度尚需加大。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积极老龄化理念,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全面建设老年宜居社区”的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网络体系,努力推动服务设施网点化、服务资源集约化、服务方式智能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项目特色化,使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五个方面得到有效提升,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需求导向。

以老年人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过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帮助老年人就近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颐养天年,增强老年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3年11月前言为了更好地引导养老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学会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本《技术细则》的编制参考了国家最新修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以及国家和上海相关养老建筑的标准规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和上海地区绿色建筑发展成果,结合养老建筑的特点和实际工程实践,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编制而成的。

《技术细则》目的是为养老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和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以尽可能降低其对城市能源资源的影响,提升室内外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

本细则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邮政编码:200032)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学会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参编单位:精科远景环境与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奥雅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上海城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参加单位:亲和源研究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工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纳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精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岁奥秘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韩继红钱振华安宇廖琳孙桦张颖范宏武高月霞陈军沈飚陈志贵沈权何建云王孝英陈蓓蓓房丽华白玮马素贞孙青刘洁董鹏龚剑孟悠主要审查人:陈华宁汪维徐伟民江天梅张旭张伯仑沈立洋代彦军程大章何孝磊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 基本要求 (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4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5)4.1 控制项 (5)4.2 规划布局 (7)4.3 道路交通 (9)4.4 景观环境 (11)5、节能与能源利用 (16)5.1 控制项 (16)5.2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188)5.3 采暖和空调系统 (20)5.4 照明和电梯系统 (222)5.5 能量综合利用 (244)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7)6.1 控制项 (27)6.2 节水设计 (29)6.3 用水器具和设备 (31)6.4 非传统水源利用 (33)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55)7.1 控制项 (355)7.2 节材设计 (37)7.3 材料选用 (40)7.4 施工节材 (46)8 室内环境质量 (488)8.1 控制项 (488)8.2 室内声环境 (544)8.3 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566)8.4 室内热湿环境 (588)8.5 室内空气质量 (599)9 运营管理 (62)9.1 控制项 (62)9.2 设施管理 (64)9.3 保障体系 (67)9.4 环境管理 (68)10 创新项 (71)1 总则1.0.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工作,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制定本细则。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4.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7个部委联合印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决定开展2014年度市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的和范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创建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需求,结合区域、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通过标准化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试点单位应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二、试点任务1.试点单位应根据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按照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明细表,并确保标准体系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2.试点单位应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过程和服务过程标准化意识;3.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持续改进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提升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沪质技监标[2011]146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1〕146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属各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有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他各有关单位:《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上海市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为科学规划和部署“十二五”期间上海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上海标准化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战略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简要回顾“十一五”时期,上海标准化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标准化战略思路、法制环境、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以及服务保障世博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向一、二、三产业和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以及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民生服务等各个领域全方位拓展,标准化在产业转型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在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规范、保障作用,在节能减排中的限制、引导作用日益凸现。

主要体现在以下9个方面:1.优化工作环境,标准化体制机制日益健全。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社区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社区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社区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2.23•【字号】沪民老工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关于2018年社区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2号各区民政局、老龄办: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85号)《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等要求,结合各区实际需求及申报情况,经统筹协调,现将各区2018年社区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2018年主要项目安排(一)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

全市计划新增综合为老服务中心74家(附件1)。

各区在组织推进本年度建设项目的同时,对尚未建设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街镇,抓紧做好项目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启动项目建设。

(二)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

全市计划新建83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附件2)。

各区应按照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要求,早启动早施工,并于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

全市计划新增助餐点项目70个(附件3)。

(四)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

全市计划新建老年活动室项目209个,改造老年活动室项目163个,共计372个(附件4)。

今年继续做好老年活动室“以奖代补”工作。

(五)“示范睦邻点”建设。

全市计划新增“示范睦邻点”500个(附件5)。

(六)“适老性”改造。

全市计划为1000户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性”改造(附件6)。

今年由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负责项目运行,各区要进一步做好流程管理和资金管理,包括受助对象的申请筛选审核,社会组织和施工单位改造方案的设计和施工、项目的评估和验收、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4.29•【字号】沪质技监标[2007]224号•【施行日期】2007.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07〕224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属各院所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精神,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职能优势,有效整合质量管理认证、标准化推进、计量管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监督等工作资源,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地推进和服务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经研究,提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职能优势,有效整合质量管理认证、标准化推进、计量管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监督等工作资源,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地推进和服务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壮大农村经济1.以质量奖励制度为引导,鼓励郊区企业追求卓越质量。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沪市监标技〔2021〕487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部门:为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升本市地方标准工作水平和成效,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1.被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引用且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

2.若无前项情形的,各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自主确定最能体现本行业成效的1—2项地方标准。

二、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机构等开展评估工作。

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提出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地方标准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机构等承担本次评估工作的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等工作。

市地方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为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评估要求1.清单确认。

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估范围于2021年9月30前确定本部门的地方标准评估清单,并报审评中心。

2.评估方式。

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本部门的地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可以采取抽样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

3.评估要点。

评估报告要突出反映“标准实施情况”“标准实施效益”两方面,要有具体的数据及案例,具体评价要素见附件。

四、评估材料报送要求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本部门的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一项标准一份评估报告),并于11月31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审评中心。

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共81页word资料

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共81页word资料

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9年11月前言为了更好地引导养老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学会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本《技术细则》的编制参考了国家最新修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以及国家和上海相关养老建筑的标准规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和上海地区绿色建筑发展成果,结合养老建筑的特点和实际工程实践,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编制而成的。

《技术细则》目的是为养老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和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以尽可能降低其对城市能源资源的影响,提升室内外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

本细则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邮政编码:200032)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学会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参编单位:精科远景环境与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奥雅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上海城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参加单位:亲和源研究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工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纳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精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岁奥秘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韩继红钱振华安宇廖琳孙桦张颖范宏武高月霞陈军沈飚陈志贵沈权何建云王孝英陈蓓蓓房丽华白玮马素贞孙青刘洁董鹏龚剑孟悠主要审查人:陈华宁汪维徐伟民江天梅张旭张伯仑沈立洋代彦军程大章何孝磊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3.1 基本要求 (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4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5)4.1 控制项 (5)4.2 规划布局 (7)4.3 道路交通 (9)4.4 景观环境 (11)5、节能与能源利用 (15)5.1 控制项 (15)5.2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178)5.3 采暖和空调系统 (20)5.4 照明和电梯系统 (212)5.5 能量综合利用 (234)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6)6.1 控制项 (26)6.2 节水设计 (29)6.3 用水器具和设备 (30)6.4 非传统水源利用 (32)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45)7.1 控制项 (345)7.2 节材设计 (36)7.3 材料选用 (40)7.4 施工节材 (46)8 室内环境质量 (478)8.1 控制项 (478)8.2 室内声环境 (524)8.3 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质量与评价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质量与评价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质量与评价要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10.23
•【字号】沪质技监标[2012]686号
•【施行日期】2013.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质量与评价要求》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2〕686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地方标准《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质量与评价要求》已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31/T657-2012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质量与评价要求
本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0月23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项目承担单位及技术归口单位:为了加强对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标准支撑,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市政府第8号令)快速立项要求,现下达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共5项,为推荐性标准。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及时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31日附件2020年度第五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共5项)制定项目:5项序号标准名称标准性质制/修订类别项目周期(月)提出单位技术归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1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网格化系统(街镇城运平台)神经元数据接入技术规范推荐性制定12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市管理处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2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网格化系统(街镇城运平台)案件接入技术规范推荐性制定12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市管理处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3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网格化系统(街镇城运平台)应用接入技术规范推荐性制定12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市管理处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4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网格化系统(街镇城运平台)视频联网接入技术规范推荐性制定12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市管理处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5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网格化系统(街镇城运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规范推荐性制定12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市管理处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结束——。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