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级星火计划 项目的申报要求
酒泉市科技局
a
1
国家级星火计划
项目的申报要求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及中央农村工 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星 火富民经验交流会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 星火富民工作,圆满完成“十五”星火工 作任务,现提出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 要求。
a
2
一、总体要求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星火富民科技 工程的实施进行组织,切实体现“六个更加注 重”的要求;要以农民增收入、得实惠为根本 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带动农民增收为主线, 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机制创新和 体制创新为动力;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科技 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建 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2. 对申报的项目要按照重大项目(1—2项)、重点 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0%左右)和一般项目进行 评审、分类、排序、汇总上报。申报的项目数量 原则不突破2004年下达的项目数。另外,需注明 项目所属申报内容的类别。
a
11
四、申报组织
3. 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寄送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 心,并通过网络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各有关 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内容,严格按照申报系统要 求输入项目信息并确保录入项目内容的准确性。
2. 乡镇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 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广泛采用先进技术、 设备和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先化升 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项目的实施,凝聚技术人 才,建立技术创新平台。
a
5
二、申报内容
3. 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 区域支柱产业、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区域新兴产业, 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共性 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要明确项目针 对的产业和产业的基本情况,要有力地论证项目对产 业的支撑作用。
a
3
二、申报内容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以下八 个方面组织申报。各地和有关单位要结 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比 较优势、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进行申报。
a
4
二、申报内容
1. 重大农业技术转化项目。支持有利提高粮食综合 生产能力,有利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 质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 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6. 农村信息化项目。支持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整合信
息资源,完善区域农村信息化网络,加快信息进村进户,促
进解决“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开发农村适用
来自百度文库
信息技术,开发成本低廉的信息装备,发展简便实用的信息
界面;支持发展“电脑农业”、“科技110”等有效的信息服
务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科技、政策和
4. 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项目。以提高农民科技 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支持开展现代农业 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市场经营培 训和全面、整体的素质培训。支持依托国家级星火培 训基地和已有的星火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参照“星火 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申报。
a
6
二、申报内容
5.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按照“四化五结合”的要求,通过 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实施,支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和服 务模式的发育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求 同时申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农村 科技服务项目的确定要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评价认定 为前提和基础。具体要求参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 专项行动”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细则(试行)》。
a
8
三、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原则: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行业发展的有关 规定;
2. 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要相对成熟,具有较强的发展 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
3. 项目或机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 政部门;跨区域、跨单位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 权的项目优先。
市场等信息服务。
a
7
二、申报内容
7. 科技扶贫项目。支持科技部定点扶贫县的技术开 发和应用;支持探索科技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 新机制;支持发达地区、发达区域的企业等市场主体 带着资金、人才等要素到欠发达地区进行技术开发和 应用。 8. 星火国际化项目。支持利用;支持用已有的科技 合作贸易渠道,加大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支持积极拓 展发展中国家市场,输出技术、产品和人才;支持建 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人才合 作培养、项目合作推动等。
a
9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支持:
1. 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2. 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 3. 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
a
10
四、申报组织
1. 按照《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 技厅(委、局)、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组织本 省(市、区)、本部门2005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 项目的汇总、申报。
4. 要同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申报意见和 项目汇总表。申报意见应写明组织评审的过程、 申报总体情况。项目汇总表包括项目的排序、项 目名称、承担单位,其中重大或重点项目在备注 栏注明。
a
12
五、联系方式
▪ 省科技厅 星火办
a
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