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保洁用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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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水电管理制度(6篇)

办公室水电管理制度(6篇)

办公室水电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节能降耗、减排环保、安全高效用水用电有关管理法规,落实公司关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践行____,建设节约型办公环境的要求,为了加强公司用水用电管理,针对实际情况,在满足办公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一、节约用电(一)空调系统节能1、适宜温度下不开空调,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2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

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2、下班前____分钟关闭空调系统。

(二)照明系统节能1、在天气良好照明充足时,不使用室内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灯,人走时随手关灯。

2、办公室卫生间区域,根据需要尽量少量开灯、排气扇,用后及时关闭,午休时间关闭照明灯,避免“通宵灯”的浪费现象。

(三)办公设备系统节能1、关注办公电脑用电情况,待机时应关闭显示器,长时间不使用时(超过____分钟)应关闭电脑,下班时应关闭电脑及电源。

2、合理开启和使用打印机、扫描仪及其他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及时切断电源,离开打印室要随手关灯。

3、烧水壶、微波炉、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用完及时关闭电源。

二、节约用水(一)公司员工应尽量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控制水流量,发现滴、冒、漏等现象应及时报修。

(二)卫生保洁用水,不允许阀门处于长时间打开状态,卫生洁具、地面用水尽可能不用自来水直接冲洗。

(三)绿化环境用水采用喷灌,禁止漫灌。

(四)物业部、工程部尽量安装使用节能节水设施,合理循环利用资源。

三、监督与检查(一)物业部和安保部每天检查办公区域的用水用电情况,发现浪费用水,下班不关灯或电脑、空调等情况及时上报行政部,予以处分。

(二)保洁员、安保员加强对电、水设备设施巡查的责任心,发现不必要水电设备开启时,及时关闭;发现相关设备破损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浪费并上报维修。

(三)禁止公司外部人员不经允许,随意使用公司电源水源。

(四)发现个人或部门存在浪费现象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视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____元、____元、____元及以上的经济处罚并公布曝光;第三次将向公司领导部门汇报,进行严重处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物业对保洁管理规定细则(3篇)

物业对保洁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保洁管理制度,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保洁服务质量,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条业主、使用人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

第二章保洁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以下保洁服务:(一)公共区域保洁:包括小区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公共设施等区域的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

(二)住宅楼道保洁:包括楼道、楼梯、电梯间、消防通道等区域的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

(三)住宅小区内垃圾收集与处理: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等工作。

(四)环境卫生宣传与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业主、使用人宣传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五)突发事件应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洁处理。

第三章保洁服务标准第六条公共区域保洁标准:(一)道路、广场、绿地等区域:每日至少清扫两次,保持整洁、无杂物。

(二)停车场:每日至少清扫两次,保持车辆停放整齐,无杂物。

(三)公共设施:每日至少清洁一次,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第七条住宅楼道保洁标准:(一)楼道、楼梯、电梯间:每日至少清扫两次,保持无污垢、无杂物。

(二)消防通道:每日至少清扫两次,保持畅通无阻。

第八条垃圾收集与处理标准:(一)生活垃圾:每日至少收集两次,分类投放,及时清运。

(二)大件垃圾:每周至少收集一次,及时清运。

第九条突发事件应对标准:(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保洁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防止疫情传播。

第四章保洁人员管理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确保保洁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保洁管理制度及规定

保洁管理制度及规定

保洁管理制度及规定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人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优秀的保洁管理制度及规定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保洁管理制度及规定,供大家参考。

保洁管理制度及规定篇1保洁领班岗位职责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主管职责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二、负责制定园区清扫管理和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园区各清洁项目和绿化养护的实施执行标准。

四、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五、负责制定消杀服务实施方案。

六、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七、定期巡查园区,检查保洁和绿化任务完成的情况。

八、对一些专用设备进行使用指导。

九、负责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各种清洁、绿化业务的接洽。

十一、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部考勤规定一、日常考勤:1、严格执行部门作息时间表,现行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4、员工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5、员工请假请说明原因(包括病、事、婚、伤、丧、产假等)。

二、公休:1、员工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当月固定。

2、节假日补休审批手续要提前填写书面补休申请,由部门审批。

3、其他休假手续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须换休时可在指定范围内自找对象,并提前填写换休单,由双方签名后上交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换休。

保洁管理制度(15篇)

保洁管理制度(15篇)

保洁管理制度(15篇)保洁管理制度1园区保洁绿化用水管理制度1.目的:节约用水,减少浪费。

控制管理处用水成本,规范保洁绿化用水行为。

2.适用范围:某某管理处。

3.过程和方法控制:3.1在某某服务的保洁、绿化人员必须有为管理处节约成本的意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滴水。

3.2保洁绿化使用的水管不允许存在破损,各种接口必须保证没有漏水现象。

3.3浇水或冲水过程中,严格杜绝放任自流的现象。

3.4绿化用水应严格按照和管理处约定的浇水频率或规定的用水量执行。

超出约定的用水为非计划用水,非计划用水的费用根据水表读数或时间比例由绿化工程部承担。

3.5绿化用水的喷洒时间由管理处保洁主办负责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

每周至少形成两次监控记录。

3.6绿化工作人员确有超计划用水需求的,应由绿化工程部的某某现场负责人签署"非计划用水申请单",经过管理处保洁主办审核后方可使用。

某某管理处将根据"非计划用水申请单"进行每月核算,按每吨2.15元的价格从绿化工程外包款中扣除。

3.7绿化工作人员超计划用水未向管理处申报的',一经发现,按每吨5元计算水费。

3.8保洁工作人员冲洗地面等用水的水管必须连带可移动的水表,水表不允许反接。

管理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监控保洁人员的用水行为。

3.8保洁工作人员冲洗地面等用水,一律要填写"非计划用水申请单","申请单"必须填写用水原因、用水时间、申请用水量等栏目。

申请单由某某管理处保洁主办审批。

3.9"非计划用水申请单"一律一式两联,一联由申请人保管,另一联由管理处保管。

所有保洁用水和绿化超计划用水的现场操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非计划用水申请单",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申请审批情况。

对于不能出示申请单的用水情况,管理处一律按照每吨水5元的价格计费。

对于保洁工作人员冲水未按规定连接活动水表的,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清洁外包费。

清洁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最新

清洁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最新

清洁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清洁工作,提升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工作人员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清洁工作的人员,包括保洁员、清洁工等。

第三条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第四条清洁工作应当坚持“谁脏谁扫、谁掉谁扶”的原则,及时清扫、除尘、清洗,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五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做到勤勉、细心、认真执行清洁工作。

第六条清洁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熟悉清洁作业流程和技术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工作证件,规范着装,不得穿着拖鞋、拖鞋、凉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八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文明用语,不得在工作中吸烟、喧闹、随地吐痰等行为。

第九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防护意识,关注工作环境安全隐患,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使用清洁工具和设备,保养保管好,不得私自借用、挪用或损坏。

第十一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卫生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二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卫生知识和技术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四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环境资源,节约用水用电,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对待每一项清洁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接受他人礼物、好处,不得与客户有不正当交易。

第十七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保密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和传播。

第十八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单位财产,不得滥用或挪用公司财产,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九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与单位管理层沟通协调,共同提升工作质量。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河道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河道水质的良好状态,维护水生态的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区内的各条主次河道,包括河道水质管理、水域治理、沿河环境整治、河道清淤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市水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对河道保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切实加强对所属管辖区域内河道的保洁管理,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五条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中的卓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章河道保洁管理第七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水质保护和改善: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治理,保障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水域整治和环境保护:对于河道周边环境污染源和违法活动进行整治,保护河道水域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三)沿河景观保护和绿化:加强对沿河景观和植被的保护和绿化工作,提高市民的环境美感和生活质量。

(四)河道清淤和保洁:对于河道内的淤泥和垃圾进行清理和清淤,确保河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水务局的要求,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清洁。

第九条市水务局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十条市水务局每年应当编制河道保洁管理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河道保洁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广州市城市居民自来水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管理规定模板

广州市城市居民自来水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管理规定模板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广州市城市居民自来水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管理规定-==[发布尔日期] -11-23==-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广州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 保障供水安全,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17051-1997) 》、 《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 针对广州市二次供水的现状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 是指市政自来水经过储存、 加压等各种设施间接供给用户使用的供水形式。

二次供水水池是指间接用水所设置的高、 中、 低位储水池。

第三条凡从事我公司供水责任范围内二次供水水池的清洗保洁、 使用和管理的单位, 适用本规定。

清洗保洁的标准要求第四条为保证二次供水水池正常使用和保障水质, 每季度清洗保洁不少于1次。

水池的清洗必须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 清洗后, 水池内四壁、 顶部、 底部用手触摸没有腻滑的感觉; 以肉眼观察, 水池壁没有污渍。

( 二) 清洗时要把污水彻底排空, 并对水池及与水池连接的消防设施、 给水管道进行药水浸泡消毒, 消毒浸泡时间不少于2小时, 浸泡后必须将消毒液彻底排出, 并用自来水冲洗干净。

( 三) 清洗进水后, 水池内的水清晰, 在光线充分时, 可见水池的水清澈透明。

( 四) 清洗后, 水池开关阀门、 浮球阀启用正常, 开闭自如。

( 五) 清洗后, 水池的进人孔有加盖、上锁, ”三孔”( 进人孔、透气孔、溢流孔) 密封好, 有防污染设施。

( 六) 水池的周围环境整洁, 没闲置杂物。

( 七) 采集水样进行检验, 水质检验结果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 》标准要求。

清洗保洁的劳动安全第五条在进行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工作时, 必须遵守如下劳动安全事项:( 一) 打开水池的进人孔后, 先用抽风机或电风扇等设备令水池空间通风后, 工作人员方可进入水池进行操作。

用水管理制度(32篇)

用水管理制度(32篇)

用水管理制度(32篇)用水管理制度(精选32篇)用水管理制度篇1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黑龙江省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灌溉用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国家所有。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二、按照农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生产经营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四、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各单位必须在灌溉前三天向农场生产经营部提交实际用水面积数和用水量申请,实行合同供水。

五、农场生产经营部下设配水管理站,负责干渠用水调配、分水闸、渠道的看护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调配由各用水单位负责,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护工作,成立管水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供水、排水情况。

七、灌溉站管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渴水期间严禁大溉大排,要经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现象,如有跑水有权闭闸或停泵,并及时向用水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用水。

八、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调水配水组织。

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调配组织机构,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

提水泵站,抽水井维护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维护和管理。

此制度应充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据可依。

九、根据《黑龙江省灌区管理试行办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渴水期实行轮灌。

轮灌一般原则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

各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轮灌计划,违者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十、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户利用好头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的矛盾。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4.12•【文号】建城字第238号•【施行日期】1994.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年4月12日建城字第238号文发布)为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提高环境质量,适应城市建设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部制定《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并于4月12日通知各地遵照执行。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的。

《办法》明确了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范围,以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机构。

《办法》要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应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建设、改造相协调;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或调整。

《办法》还明确规定,凡从事城市和公共场所经营性清扫、保洁和进城车辆冲洗等经营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性服务。

该《办法》从今年4月12日起施行。

其全文如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街巷、桥梁(立交桥、高架桥、隧道、人行过街天桥等)、地下通道、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和各类车站、机场、码头、市场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

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行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河道环境的整洁,保护水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城市河道的良好生态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包括市政府主管部门、各区县河道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河道保洁管理应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第四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市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指导作用,健全完善的制度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第五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环境保护的原则,落实“谁污染谁清理、谁控制谁治理”的责任原则,依法推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提高河道保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河道环境的整洁。

第七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第八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战略先行、系统治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协同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河道保洁管理的综合治理能力。

第二章河道保洁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九条市政府设立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合作,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河道保洁情况。

第十条各区县设立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工作。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十三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作沟通,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共同提高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用水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用水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用水管理制度(通用15篇)用水管理制度 1一、加强对本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本园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园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本园的改水工作。

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

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本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本园饮用水的水质监测,水质监测如不合格应及时告知本园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本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本园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用水管理制度 2一、水池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整洁,由管水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清理。

二、水池加盖、加锁,管水人员必须经常检查。

三、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四、每年对储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清洗后送检验中心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用水管理制度 31、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清扫保洁规定

清扫保洁规定

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市政管委[2000]8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了加强我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市、区、县(自治县、市)建成城区的道路。

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梯道、便道及城市道路边坡。

第三条本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建制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分工,按照《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承包责任制管理,并逐步实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

第六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晨前普扫,白天保洁。

其中城市主、次干道、繁华窗口地区道路实行全天巡回保洁制度。

晨前普扫时间:五月至九月早上6:00时前完成;十月至次年四月早上6:30前完成。

白天保洁时间:8:00时至18:00时;繁华窗口地区延至21:00时。

第七条城市主次干道、繁华窗口地区的道路冲洗(洒)应当做到每天至少1 次,雨后及时冲洗。

第八条城市道路清扫作业逐步实行机械化。

人工清扫,巡回保洁,使用美观小型的作业工具。

第九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一)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上岗;(二)每班清扫作业必须清除果皮箱内垃圾;(三)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四)清扫保洁作业中不得坐岗,不得擅离作业岗位;(五)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六)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大全5篇

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大全5篇

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大全5篇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篇1一水电工每天必须对各条线路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

如有违章用电情况,必须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二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开灯必须严格控制,在严重阴暗,无法工作和学习时才能开灯,要做到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三各教室办公室宿舍必须注意灯具管理,发生故障随时通知维修,不得自行动手以保证安全,电器如有损坏,坚持按价赔偿。

学生宿舍电器损坏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电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按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不用时及时关闭。

五加强自来水的管理,各处公用龙头,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及时维修。

六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节约用电用水的教育。

各处室必须随手关灯,特别是中途停电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开关,防止人走灯亮或人走水长流的现象。

七加强水电器械的管理。

坚持修旧利废,节约用料,保证安全的原则,水电安装按规定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超标,该自费的坚持自费。

八学校值班人员在每晚十点半对校园进行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篇2一凡使用学校水电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按表(水表电表)计费管理。

二每月由水电工人按时查数报总务处。

三不准使用电炉和电力部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公用除外),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并没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四因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管理员要负责充分利用校内设备想方设法解决,以不影响教学和生活为原则。

因学校内水电路出现故障,应在半小时内查明原因,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转,确属一时解决不好,要及时报告。

五对全校公用电灯,不按时开关,坏了又不及时修理超过两天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对水电器材,保管不善,损坏和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学校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如果发现长明灯,长流水,要追究所在办公室及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机关办公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公司机关办公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公司机关办公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和地方节能降耗、减排环保、安全高效用电用水有关管理法规,落实公司关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办公机关的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机关用电用水管理,针对实际情况,在满足机关办公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一.宣传教育1.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司机关全体职工树立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用水,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制度的意识。

2.在机关用电用水设施设备的明显位置张贴悬挂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用水相关内容的提示性标识、标牌,实行常态化宣传教育。

二.用电管理1.照明设备的使用管理(1)办公楼门厅内通常只允许开一组灯,白天和非工作时间及大厅外通常禁止开灯。

(2)楼梯照明使用声、光、控开关,禁止使用普通开关,以避免“长明灯”。

(3) 楼层楼道通常只允许开一组灯。

(4) 卫生间白天不允许开灯,必要时开灯用完后随手关灯。

(5)办公室在晴天室内光线良好时,尽量少开灯或者不开灯。

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

(6)会议室开会时根据光线情况,能少开灯不多开灯,能不开灯就不开灯;会议准备期间和会前等候时尽量少开灯;会议结束及时关灯;利用会议室开展其他活动时,同样适用本条要求。

(7)节日及重要活动装饰性彩灯,必须遵守节能环保原则,针对实际需要的效果设计和安装,并严格控制开启、关闭时间,杜绝超期使用、昼夜长明。

2.办公用电器设备使用管理(1)各部门各办公室办公电器设备的配置,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2)办公用电器设备的采购,必须由专管部门负责,并选择节能环保型产品。

(3)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视频设备等,不使用时必须关闭电源、拔下插头;暂时不使用时应将设备调节到低耗能状态。

3.饮水机使用管理(1)下班前半小时关闭。

(2)尽可能避免夏制热、冬制冷的使用现象。

4.办公室、会议室空调的使用管理(1)办公室、会议室装配空调,必须按照报批规定,安装适宜功率的空调设备,不得擅自安装或更换功率不符的空调设备。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提高河道环境质量,保护水体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乡村等各类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清淤、清洁工作,保障水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第四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级政府负有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职责。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河道环卫保洁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由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水利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单位共同组成保洁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

第八条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九条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应当建立健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求第十一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河道环境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加强对河道污染源的管控,加大对各类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源不得进入河道。

第十三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根据不同季节和天气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淤、清洁工作计划,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建立健全巡查监测制度,加强对责任人员的培训和督促,确保巡查监测工作的落实。

第十五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考核评议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考核评议制度,对河道环卫保洁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9篇

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9篇

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9篇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精选9篇你知道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怎么写吗看看吧。

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精选,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卫生保洁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精选篇1)为明确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保健中心大厅(门厅)、各楼层卫生间、公共走道(包括楼梯)、会议室、三楼屋面露台等公共区域以及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场所卫生标准及要求(一)保健中心大厅:1.大厅玻璃推门每天上班前必须擦洗1次,保证把手无污迹,玻璃无浮尘;玻璃幕墙每半月至少擦拭1次,保证玻璃幕墙明亮清洁,无污迹和蜘蛛网等;2.大厅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一次,保持地面光洁,无污迹、污水、纸屑;保持墙面良好,无明显污迹、蜘蛛网、浮尘;桌椅摆放端正,干净整洁;饮水机、灯具、空调、电脑、触摸屏等无浮尘;旋转楼梯每天至少擦拭1次,保持台阶面板洁净无污迹,拦杆扶手无浮尘;每月至少对大厅的桌椅、窗口台面、触摸屏、电脑键盘等进行1次表面消毒;(二)走廊及楼梯走道:1、走廊: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5楼每周至少1次,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积水、污迹。

走廊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2、楼梯走道:1至3楼,每天至少打扫1次,4至6楼每周至少打扫1次,保证地面无污迹,扶手无积尘。

走道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三)卫生间:各楼层卫生间,每天必须打扫1次,及时清理垃圾桶里的纸巾等,保证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洗手池境面明亮,台盘面清洁,墙角旮旯无蜘蛛网;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1次,保持无污渍;(四)会议室:1、三楼会议室:地面、沙发、茶几等每天上班前必须打扫1次,因会务需要,应按办公室要求,做到随时打扫,保证会议室清洁。

公司机关办公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公司机关办公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办公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和地方节能降耗、减排环保、安全高效用电用水有关管理法规,落实关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办公机关的要求,为了加强用电用水管理,针对实际情况,在满足办公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一.宣传教育1.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体职工树立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用水,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制度的意识。

2.在用电用水设施设备的明显位置张贴悬挂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用水相关内容的提示性标识、标牌,实行常态化宣传教育。

二.用电管理1.照明设备的使用管理(1)白天和非工作时间及大厅外通常禁止开灯。

(2)楼梯照明使用声、光、控开关,禁止使用普通开关,以避免“长明灯”。

(3)卫生间白天不允许开灯,必要时开灯用完后随手关灯。

(4) 办公室在晴天室内光线良好时,尽量少开灯或者不开灯。

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

(5)议室开会时根据光线情况,能少开灯不多开灯,能不开灯就不开灯;会议准备期间和会前等候时尽量少开灯;会议结束及时关灯;利用会议室开展其他活动时,同样适用本条要求。

(6)节日及重要活动装饰性彩灯,必须遵守节能环保原则,针对实际需要的效果设计和安装,并严格控制开启、关闭时间,杜绝超期使用、昼夜长明。

2.办公用电器设备使用管理(1)各部门各办公室办公电器设备的配置,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2)办公用电器设备的采购,必须由专管部门负责,并选择节能环保型产品。

(3)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视频设备等,不使用时必须关闭电源、拔下插头;暂时不使用时应将设备调节到低耗能状态。

3.饮水机使用管理(1)下班前半小时关闭。

(2)尽可能避免夏制热、冬制冷的使用现象。

4.办公室、会议室空调的使用管理(1)办公室、会议室装配空调,必须按照报批规定,安装适宜功率的空调设备,不得擅自安装或更换功率不符的空调设备。

(2)夏季气温超过32摄氏度时,允许使用空调,但要适当控制使用时间,做到安全合理。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29•【字号】京政容函[2013]570号•【施行日期】201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的通知(京政容函〔2013〕570号)西客站地区管委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北京环卫集团、首发集团、公联公司、昊天昊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3年8月29日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1.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提升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和作业管理工作。

1.3 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亦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 城市道路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2.2 道路清扫保洁对城市道路(含广场、步行街、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的全面清扫和为维护道路整洁而进行的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2.3 机械捡拾对道路的平台、护坡、护栏等道路设施及清扫车无法作业的部位或对象,采用机械配合人工方式开展的废弃物清除作业。

2.4 机械清洗运用专用机械车辆对道路进行的“吸、扫、冲、刷”综合清洗作业。

2.5 机械冲刷运用专用机械车辆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2.6 喷雾压尘运用专用机械车辆对道路采用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规定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规定

农村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农村卫生,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从根本上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道路清扫标准
1、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烟头、塑料袋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理.
2、每日都应坚持清扫作业,不能隔日打扫.并全天全面巡回保洁.
3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
二、清扫保洁处罚
乡爱卫委会每月对各村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每月保洁费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绿化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5元.
2、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处罚款5元
3、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0.5元;
4、发现有故意往下水沟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
三、工作纪律
1、清洁工在工作期间,标志服要穿戴整齐,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
2、垃圾要当日清
3、凡违反以上规定,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保洁员不服从乡村检查指导的,要停止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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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通用长春工厂政策POLICY OF GA DEPARTMENT FAW-GM
号签发:
清理保洁用水管理规定
CONTENTS: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规定
5.相关文件
6.分发
1.目的
确保涂装车间的环境和设备清理产生污水的排放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同时节约水资源, 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汽通用长春工厂涂装车间内的外包服务商,在进行服务时产生废水的控制管理。

3.职责
涂装车间内负责保洁工作的外包服务商(以下简称保洁公司)负责涂装车间范围内环境及
设备清理产生污水的排放。

4.规定
4.1废水产生源
4.1.1保洁公司清理涂装车间环境和设备时产生的废水
4.2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规定内容
4.3.1环境清理用水统一从涂装车间指定的卫生间和清理专用水管或水槽内接用及排放。

(见附录《现场保洁用水、排水点清单》)
4.3.2保洁公司的清洁设备用水统一从涂装车间《现场保洁用水、排水点清单》中规定的排水管路排掉。

4.3.3保洁公司高压水清理工装(包括随车工装、格栅板、滑撬等)必须在高压水枪间内进行,不得在其他位置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保洁公司需提前申请报给涂装车间,以便车间调控。

4.3.4保洁公司接用工业去离子水只能用于电泳槽、电泳后冲洗槽、表调槽、纯水槽等工艺设备清理,禁止用于清擦其它设备。

4.3.5保洁公司禁止在各区过滤网清洗槽内清理拖布和将清理后的废水倒入滤网清洗槽中。

4.3.6清理电泳、前处理地坑时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要使用中压水枪进行清理,节约水资源。

4.3.7冲洗各项槽体内部时按照《保洁清理用水需求表》的量使用。

4.3.8遇到化学品泄漏情况,所使用的清理后用水必须排放到涂装车间废水循环系统,禁止随意排放。

5.相关文件
《水污染物管理办法》
《涂装车间废水排放作业指导书》
2014 FIRST ISSUE 2014 年第一版:2014/11/01 PAGE 页码:3 OF 3 第 3/3 页《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装车间危险化学品泄露处置规定》
《一汽—通用废水、废气、噪音监测项目表》
《涂装车间清理保洁用水统计表》
6.分发
涂装车间所有班组、保洁公司(现场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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