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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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事项登记表

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事项登记表
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事项登记表
设立社社名称
许可证
编号
注销项目
□分社□服务网点(门市部)
设立社经营场所




分支机构
名称
分支机构
经营场所
分支机构
负责人
工商注销证明
通知书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额
(万元)
所在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市级旅游局
旅游局(章)
年月日
所在地市级旅游局意见
□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市级旅游局
旅游局(章)
年月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游局(章)
年 月 日
所在
省旅
游局
办理
情况
□ 经审核,同意变更
□ 转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旅游局(章)
年 月 日
公告时间及编号
(此项由颁证机关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名称
经营许可证编号






项 目变 更 前变 后许可经营业 务
经营
场所
企业名称
(中文)
企业名称
(英文)
企业形式
出资人
(股东)
法定代表人及手机号码
总经理及手机号码
旅行社联系电话及传真
保证金数额(万元)
地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变更
□ 转报省旅游局备案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名称XXX(填写全称)许可证
编号
(查看《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
证》填写)
变更登记事项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许可经营
业务
(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可证》填写)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
经营场所及
邮编
XXX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中文名称XXX(填写全称)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英文名称XXX(填写全称及缩写)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同左
出资人XXX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法定代表人
及电话
XXX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总经理及
电话
XXX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旅行社联系
电话/传真
XXX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保证金数额
(万元)
XXX
变更事项请按照变更后填
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
县级旅游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变更
□转报市旅游局备案
旅游局(章)
年月日
地级
市旅
游局
办理
情况
□经审核,同意变更
□转报省旅游局备案
旅游局(章)
年月日
公告时间及编号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公章:
(说明:本表一式3份,每一项内容均需认真如实填写,未变更的请填“同左”,除签名位置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完整word)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备案登记办事指引

(完整word)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部)备案登记办事指引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3份,应尽量提交原件,如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文件。
(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
(五)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
(六)出资人身份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八)企业章程。
(九)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在尚未办理银行存储保证金前,提供存储保证金承诺书)。
(四)分社的名称中应当由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者“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五)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5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
(六)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30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
备案流程
(一)设立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一)《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二)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分社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四)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五)分社员工的劳动合同。
(六)指定银行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在尚未办理银行增存保证金前,提供增存保证金承诺书).
申请设立旅行社办事指引
审批项目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设立审批
法律法规
依据
《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设立分社办事指南doc

旅行社设立分社办事指南doc

旅行社设立分社办事指南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旅行社(以下称“申请人”)设立分社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十四条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二、外地旅行社在广州市设立分社(一)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1.《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2.分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增存质量保证金到总社银行账户的有关证明文件(协议书、银行回单)复印件;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5.分社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二)办理程序申请人在取得分社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第1至5-1-项资料,到设立地所在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三、广州市旅行社到外地设立分社1、申请人持分社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协议书、银行回单)等资料复印件向拟设立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其它所需资料由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2、广州旅行社到异地设立分社并办理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旅行社分社登记备案证明》、《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登记表》、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协议书、银行回单)等复印件报广州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13楼104,联系人:莫斯宁,电话:81078214,传真:81077240)四、以上所交资料的复印件由设立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验原件。

附件: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登记表-2-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登记表-3-。

国内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国内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国内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换发许可证和公告时间等,由旅行社和地市、省级旅游局于发证、公告后补填。

旅行社联系电话及传真:填表人:联系电话:法人代表签字:(旅行社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及变更所需提供材料的具体规定一、变更投资人《国内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旅游行政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二)旅行社投资人变更申请书一份(如属改制的,提交改制报告);(三)旅行社股东转让协议书原件;(四)旅行社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如属改制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不需验资或评估的证明文件);(五)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六)新的旅行社投资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表;(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变更事项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存档文件复印件;(八)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以上申报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上报的相关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对,留存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二、变更经营地址(一)《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加盖相关旅游行政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变更事项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存档文件复印件;(三)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四)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三、变更名称(一)《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加盖相关旅游行政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变更事项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存档文件复印件;(三)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四)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四、变更企业形式(一)《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旅游行政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变更事项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存档文件复印件;(三)新的旅行社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四)原旅行社许可证正、副本。

临朐县分社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临朐县分社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一、提交材料(一)旅行社设立分社应依法向临朐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临朐县旅游局监督管理科备案(所需资料如下):1、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登记表(附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复印件两份);3、设立旅行社分社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复印件两份);4、旅行社分社负责人履历表和身份证明(履历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查验原件,复印件两份)。

5、旅行社分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或法人授权书)(一式两份)。

(亲自办理业务的不需要提供)6、旅行社分社的营业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必须由旅行社签订)(查验原件,复印件两份)7、营业设施设备情况表(一式两份)8、旅行社与分社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查验原件,复印件两份);9、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还需提供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份)。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旅行社的印章。

二、审批临朐县旅游局监督管理科自受理旅行社设立分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设立分社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勘查。

核查提交资料,符合申请资格的,限定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并制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特别说明:受理旅行社分社备案时,对符合《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0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15号)规定的,向设立社发放《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旅行社改正后,向其发放备案登记证明;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的,通知进行设立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1、旅行社分社的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2、旅行社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3、旅行社申请许可的企业名称中含有“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中国青年旅行社”等知名旅行社企业字号,但与该字号所有者没有投资关系的,应当提交该字号所有者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书。

西安市旅行社分社备案程序(包含项目书)

西安市旅行社分社备案程序(包含项目书)
四、现场检查:市旅游局要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营业场 所应包括 1.设计装修;2.办公设施;3. 宣传资料、旅游产品;4. 管理制度;5.工作人员等内容。
五、对符合《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 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 项的通知》(旅管理发【2009】215 号)的规定,市旅游局对符合 规定的,向设立社发放《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对不符合 规定的,责令旅行社整改,合格后向其发放《旅行社分社备案 登记证明》;据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的,通知其设立登记的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
律法规(许可 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
依据)
承诺时
20 个工作日

旅行社分社的备案条件。
1、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2、旅行社分社名称应当为“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
分社(分公司)字样;
3、设立分社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且租期不少于
一年的营业用房。
备案条 件
4、增存质量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单及存款协议复印件,原 件须查验;
5、有必要的营业设施、设备:
(1)、有 2 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2)、配有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
件的计算机:
6、经理资质:分社经理应具有从事旅游经营管理的经历、
无不良信誉记录。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的程序:
备案程 序
一、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有关证照向分社所在地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自设 立登记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
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 10 个工

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备案办事服务指南

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备案办事服务指南

.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备案办事服务指南一、办事流程:1、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分社需增存质保金,经营国内业务5万,国际业务30万,国内国际业务35万,需在总社所在地增存)。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办公设备。

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②有必要的营业设施:(1)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2)传真机、复印机;(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3、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4、由2名工作人员根据设立要求进行现场规范指导。

5、现场检查验收并进行营业前培训。

6、材料和现场确认完成后5日内发证。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旅游委监督管理科,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99号603A房间。

咨询电话:85172105收费情况:不收费申请材料如下:①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变更)备案登记表②法人委托授权书③分社或服务网点经理履历表和身份证明④设立社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盖总社公章)⑤设立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盖总社公章)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办理)⑦黄岛区旅行社分支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⑧分支机构与总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投保记录。

⑨分支机构的门头和内景照片以下几项根据具体情况准备。

⑧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及演练、员工培训制度及记录、投诉受理制度、事故响应及报告制度。

(只分社准备)⑨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只分社准备)⑩签订服务网点安全承诺书。

(只营业网点准备)备注:在未领取备案登记证明期间分社和服务网点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如开展上述业务视为未备案处理。

旅游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旅游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旅游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操作规范一、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1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2、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9 年 2 月20 日国务院令第550 号颁布、2009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旅行社条例》规定:申办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的,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预留名称后,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领取旅行社业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章规定“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县级旅游局负责对申请设立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进行备案登记证明。

四、审批条件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二章规定:“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武宣县境内申请设立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法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精)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精)
年月日
所在省级旅游局办理情况
□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国家
旅游局
旅游局(章)
年月日
换发许可证时间
公告时间及编号
填表说明:换发许可证时间和公告时间等,由旅行社和地市、省级旅游局于发证、公告后补填;变更前事项须按原许可证上核定内容全部填报。
填表人:联系电话:旅行社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号码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许可经营业务
经营场所和
注册地、邮编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及缩写
企业形式
投资人
保证金数额
(万元)传真及电话所在区县级游局办理情况□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市级
旅游局
旅游局(章)
年月日
所在地市级旅游局办理情况
□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省级
旅游局
旅游局(章)

临沂市旅行社信息登记表

临沂市旅行社信息登记表
县城历山路中段
李树来
李树来
77
L-SD-GN13107
苍山县山青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7)96号
县城文化路中段东侧(万隆大厦三楼)
刘兆杰
刘兆杰
78
L-SD-GN13108
沂水万顺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临旅字(2008)81号
沂水县长安路中段
沂水县交通万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李永亭
79
L-SD-GN13109
平邑县浚河路184号
孔祥飞、杨芹等
杨芹
52
L-SD-GN13074号
沂水县长安路93号
武善芹、李玉爱、秦世凤
朱勤勉
53
L-SD-GN13075
临沂市正大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6)49号
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126号西城新贵709室
杨金义、孙绪举
杨金义
54
临沂振兴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7)72号
罗庄区双月湖街道罗六路中段
姚勇、姚振兴
姚勇
75
L-SD-GN13104
临沂华夏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7)91号
罗庄区罗庄街道罗四路中段江泉大酒店南100米路西
孟祥花、徐虹
孟祥花
76
L-SD-GN13105
沂南县新干线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7)92号
L-SD-GN13077
蒙阴县蒙山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6)51号
蒙阴县文化路115号
王伟、赵霞
王伟
55
L-SD-GN13078
临沂辉煌旅行社有限公司
临旅字(2006)52号
河东区东兴路中段

旅行社设立营业部备案表 - 上海旅游

旅行社设立营业部备案表 - 上海旅游

本营业部是否实行统一管理:是□ 否□、统一财务:是□ 否□、统一招徕:是□ 否□、统一咨询服务:是□ 否□
行营

政 业 区域编号: 管部 号
区(县)
旅 游 行
理设 部立 门地
业 协
盖旅 章游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1、本表由设立营业部的旅行社填报并加盖公章 。 2、同时需提交旅行社《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营业部《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备 3、表内“营业部序号”由设立营业部的旅行社填写,反映本社已开设营业部的数量。 注 4、“区域编号”由所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反映所属区域内旅行社营业部总量。 5、本表一式四份,企业一份,旅行社所在区和营业部设立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一份,一份送市
旅行社设立营业部备案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所 属 区(县)
许可证编号 L-SH-
工商注册地 旅
经营地址 行
总经理

设立网点负责人
手机 手机
邮政编码
成立日期 传真 直线电话 直线电话
质监部负责人
手机
直线电话
名称
营业部序号 第

地址 营
驻店负责人 业
工商注册地
部 工商注册号
手机
员工人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注册日期
旅游行业协会申领《备案登记证明》。
填报单位(盖 章):
法人代表(签 字):
上海市旅游局制

上海市旅游局制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纸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纸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纸备案编号: [填写备案编号] [填写备案编号]备案日期: [填写备案日期] [填写备案日期]旅行社名称: [填写旅行社名称] [填写旅行社名称]网点名称: [填写网点名称] [填写网点名称]联系人: [填写联系人姓名] [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 [填写联系人电话] [填写联系人电话]网点地址: [填写网点地址] [填写网点地址]网点简介: [填写网点的主要服务内容和特点] [填写网点的主要服务内容和特点]备案材料清单1. 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网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 网点内部布置图纸(包括接待大厅、办公室、休息区等)4. 网点工作人员名单5. 网点的联系电话及工作时间备案流程2. 将备案表及所需材料一同复印,并准备好原件用于核对。

3. 前往当地旅游局或旅游发展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

请注意,备案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4. 递交备案表及所需材料,并等待工作人员核对和审查。

5. 缴纳相关备案费用(若有)。

6. 核对无误后,领取备案登记纸,并妥善保管。

备案要求1. 网点地址必须与旅行社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

2. 网点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3. 网点内部布置必须符合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包括接待环境、办公设施等。

4. 网点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5. 网点的联系电话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

6. 网点负责人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关旅游法规和服务规范。

注意事项1. 本备案登记纸仅为备案凭证,不得作为旅行社经营活动的执照或许可证。

2. 网点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届满前需提前办理续期或重新备案。

3. 如有网点信息变更或取消,应及时通知当地旅游局或旅游发展委员会。

以上为《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纸》的内容,请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并妥善保管备案纸和相关材料。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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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留存备案
□已颁发《备案登记证明》
旅游局(公章)
年月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设立社名称
设立社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设立社地址






分社名称
备案登记
证明编号
业务经营
范围
经营场所
及邮编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分社联系
电话
传 真
保证金数额(万元)
缴存方式
县市
区旅
游局
备案
情况
□已留存备案
□已转报地级市旅游局
旅பைடு நூலகம்局(公章)
年月日
地级
市旅
游局
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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