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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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定有方法
读《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
2016年10月
看来,阅读需要方法。
承认阅读有方法,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古今读书人,大都更为坚持阅读是各有各的方法。许多名家读书名言句句在理、字字珠玑,然而,却也各师各法,各行其是,较少有从各种方法中提炼出一些具有规律性的阅读方法,提炼成一部既成体系又科学实用的中国传统阅读学。在阅读学术方面,我们总的状况还比较粗疏,这是不能不承认的。
阅读一定有方法。
阅读是一门学问,而且应当是一门涉及面很广的学问。阅读是一切学问的基础,是认知科学中的重要学科,是科学文明前进的助推器,掌握好阅读学并使之发挥应有作用,不仅对教育、学术的发展有更好的推动,还会对提高全民阅读的质量有相当的帮助。
一是成功的阅读,态度应当是主动的。作者认为,阅读越主动,效果越好。这个读者比另一个读者更主动一些,他在阅读世界里面的探索能力就更强一些,收获自然更多一些。正如书中所言:“任何学习都不应该没有活力,就像任何阅读都不应该死气沉沉。”越是带着积极主动的态度,阅读越发有活力,越发读有所得。
二是成功的阅读,应当是有目的的。阅读的目的能够增长阅读的理解力,而不能只是简单地浏览以获得资讯。反之,读者必将降低自己的理解力。书中说道,阅读的目的能帮助我们“从粗浅的了解推进到更深入的体会,此时就像自我的破茧而出”。在信息时代信息泛滥,阅读的目的性遭到前所未有消解的今天,这一建议堪称一记当头棒喝———作者改写此书时还只是20世纪70年代之初,那时人类尚未进入信息时代,不可谓不具有相当的先见之明。
三是不断地阅读,但要选择地阅读。在全书的最后一章,作者谈到了自己的这个经验和体会。这实在是经验之谈。记得俄国作家果戈理在其小说《死魂灵》中刻画过一个嗜书如命的人物彼什伽秋,那人毫无选择,毫无目标,什么书都读,最终还是一事无成。此书要求我
们选择读那些能够提升我们阅读能力的书,“阅读超越你头脑的书”,通过这样的阅读,增进阅读的技巧,从而提高自己。
四是掌握读书的速度。书中对读书的速度主张既不是越快越好,也不是越慢越好,主张不同的书用不同的速度,甚至读同一本书,也不能自始至终采取同样的速度。速度关系到阅读的目的和不同的书籍对象。正如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过这样的意思:有些书可以浅尝辄止,有些书是要生吞活剥,只有少数的书要咀嚼与消化。我想,需要咀嚼与消化的书就是书中指出的那种能够“超越你头脑的书”。
此书译笔优雅流利,全书通畅易读。二位译者之一的郝明义先生,原为台湾商务印书馆总编辑,是大陆出版界的老朋友。记得十年前他曾经跟我谈到过此书,我那时还不曾关注阅读学,故而只是当故事听了一下。而郝先生一经认定此书,便全身心投入翻译和推介。从郝先生所写的译序可以看出他对此书的推崇:“不论什么时候读,都不能不叹服作者对阅读用心之深,视野之广。不懂阅读的人,初探阅读的人,读这《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可以少走冤枉路。对阅读有所体会的人,读《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可以有更深的印证和领悟。这是一本有关阅读的永不褪色的经典。”
《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读后感
中心小学陈海霞
2016年11月
很多人不喜欢读外国文学,觉得人名难记,思维逻辑都有隔阂感,再加上翻译质量良莠不齐,总之是有各种各样读不下去的理由。话虽如此,但是拿以上理由来搪塞的人大多不够认真,有追求的读者是不会被这点困难打倒的。再说了,抛去翻译不提,中国文学里也有人物关系复杂的作品,比如《红楼梦》贾府上上下下几百口人,读得不熟恐怕也一下子分不清贾芸贾蔷贾芹,换成外国人估计也跟我们分辨《百年孤独》里一串奥雷里亚诺和何塞·阿尔卡蒂奥差不多。
陌生感是表面,问题的核心在于“读不懂”:故事的主人公为什么到最后死了?作者为什么花大篇幅文字描述一个与情节无关的场景?突然出现的那个苹果到底有什么意义?
如果你在阅读时开始思考这些问题,恭喜你,你离成为专业读者又近了一步,接下来需要的就是一些指导了,《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正好是一本合适的入门指导书,作者托马斯·福斯特作为文学教授,结合自己的阅读和教学经验,用生动有趣的语言解释了如何像教授一样阅读文学作品。
作为文学教授,不但要自己读,还要教学生,阅读量、阅读范围和深度都超过一般人(就算是不喜欢的作品,考虑到它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性,也不得不读),称其为专业读者,绝对是名副其实。福斯特教授告诉我们,在文学作品里,一切皆有套路,只是你看不看得出来而已:作者其实早就暗示了主人公会死,只是你忽略了那些细节;你觉得无意义的场景,营造了整体故事氛围,加深了主题;那个苹果也不是莫名其妙可有可无的,它可能是伊甸园里的苹果,可能是引发特洛伊战争的金苹果,也可能是《白雪公主》里的毒苹果。
《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每章关注一个点,解释一种故事类型或者一类常用典故或象征,运用大量例子进行佐证,每每让人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原来那本书讲的是这个!同时又没有文学理论那种深奥晦涩的语言表达,让人忍不住一口气把书读完,然后感叹文学竟然如此有趣。
让我们先看看西方文学经常让中国读者“看不懂”的部分。第一
章《每一次旅程都是追寻(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先是虚构了一个故事:一个男孩给妈妈跑腿去超市买面包,先是碰见一条恶犬,又看到喜欢的女孩坐在一个有钱男孩的跑车里说笑,突然决定虚报年龄参军,逃离这个小镇。虽然它看起来和亚瑟王传奇里骑士们寻找圣杯之旅毫无关系,但是福斯特教授言之凿凿地说,这是个追寻故事,理由是它符合追寻故事的五大元素:(1)一位追寻者,他往往不知道那是一场追寻;(2)目的地,(3)声称去那目的地的原因,去寻找圣杯也好,去超市买面包也好,总之有一个别人告诉你去做的事;(4)路上遇到的挑战和考验,男孩遇见的恶犬就是一个;(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实际上别人叫主人公去做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认识自我。学会了这个套路,我们就可以把它用到其它小说甚至电影的分析中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魔戒》、《星球大战》……
不过,就算你没读过莎士比亚全集和荷马史诗也不用慌,大部分人都没读过,市面上有很多现代改编版本,拿来了解一下情节,下次就不至于对着“一磅肉”或者“金羊毛”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福斯特教授还说,选择主人公生什么病也是有讲究的,肺结核就是很受欢迎的一种病,因为它让人有一种病态美,很难想象曹雪芹让林黛玉得天花或者麻风,要是那样,恐怕林妹妹就不会是一个令人怜爱的文学人物了。与此相反,曹雪芹安排薛宝钗得“热毒”(福斯特教授也说了,虚构的病比实际存在的病更自由,更能达到作者想要的效果),但为人处事显露出一种冷冰冰(“薛”谐音“雪”)的态度,外冷内热,假装超脱实际却希望贾宝玉入经济仕途。——这就涉及象征了,有时候人物的名字本身就包含了很多信息,就看你有没有细心去发现了。
《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