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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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版)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二、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九、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十、安全例会制度十一、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十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十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十四、劳动管理制度十五、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十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

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6、季节性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7、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厂内的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

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库房及厂内物资的存储状态。

露天设备管理制度

露天设备管理制度

露天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露天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有效保护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和管理露天设备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露天设备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第四条露天设备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露天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基本情况、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定期更新和审查。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使用和管理露天设备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露天设备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第二章露天设备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对露天设备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设备类型、用途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九条露天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报废处理制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进行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工作安全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安全防护制度,对设备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设备故障、事故等突发情况进行及时处理,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三章露天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合理规划设备使用计划,避免设备过度使用或停滞不用,影响设备寿命和性能。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设备使用台账,对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等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审核和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设备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或损坏,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和杂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 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技术措施1. 工作帮和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台阶坡面角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影响边坡的滑体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2. 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3. 采矿、铲装、运输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齐全。

4. 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采场避炮设施安全可靠。

5. 有防排水、防尘供水系统,各产尘点防尘措施及装备安装齐全、可靠。

6. 供电、照明、通讯系统及避雷装置安全可靠。

7. 按规定选择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其安装和保护装置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8. 尾矿和排土场的设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9. 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组织,配备救护器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对开采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等有预防安全措施。

11. 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电气安全安全规程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电气安全安全规程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电气安全安全规程1.1 一般规定1.1.1 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1.1.2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

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1.3 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1.1.4 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1.1.5 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1.1.6 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1.7 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1.1.8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和检修输电网路时,应共同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1.1.9 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1.1.10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1.1.11 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应进行核对,不应任意更换或代用。

1.1.12 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1.1.13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1.2 线路1.2.1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1.2.2 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应经修理、试验合格,方准使用。

在长度150m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应不超过10个,否则应予以报废。

1.2.3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

1.2.4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应小于1.0m;35(20~44)kV,不应小于2.5m。

1.2.5 从变电所至采场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线路,应使用固定线路。

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露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矿山露天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设立消防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2)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3)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4)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5)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管理(1)矿山露天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2)消防设施应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遮挡。

2. 火源管理(1)严禁在矿山露天内吸烟、使用明火。

(2)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 电气管理(1)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4. 火灾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5. 消防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员工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学会使用消防设施。

6. 消防安全演练(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

四、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予以追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山露天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气安全法》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部门和岗位。

3.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1.公司领导层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安全领导体系,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2.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

三、电气设备使用管理1.电气设备进场检验:所有新进电气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的装配和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装配和调试,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电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设备维护应按照设备生产商的要求进行,严禁擅自改动设备结构或部件。

4.电气设备巡检管理:各部门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电气设备安全使用1.员工电气安全培训: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接受电气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各部门应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

3.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控:应配备电气设备状态监控系统,及时监测设备运行状况。

4.电气设备事故处理:如发生电气设备事故,应立即停电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安全防护措施1.电气设备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应设置防护装置,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2.电气设备周围安全空间:电气设备周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擅自解除防护措施。

六、应急预案1.应建立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分工。

2.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1.公司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矿长的安全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规范,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组织制定贯彻实行的具体措施, 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经常对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及生产责任教育。

3.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季、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 分析事故教训和重大事故隐患, 制定防范措施, 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行, 专款专用, 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

5.将懂专业、懂技术、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中, 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 发挥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权威性和管理的科学性。

6、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隐患, 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大家认真学习, 切实掌握救援方法, 克服事故救援工作的盲目性, 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本着依法治理公司的原则, 严格奖惩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处, 评选先进时, 严格把关, 凡在违章行为的班组、俱均不得评选先进。

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新创新、新成果、新成绩者及进缎子奖励。

二、生产矿长的安全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的指示、决议。

结合公司生产情况, 制定贯彻实行措施, 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于生产领域的安全员有领导责任, 必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组织编制和审查生产计划时, 应一方面考虑到安全技术措施, 并将其作为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全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 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难题, 布置下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的把安全措施纳入生产计划。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露天煤矿15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指的是哪15项?交接班制度、班前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隐患汇报制度、班组安全培训制度、班前班后会制度、入坑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活动制度、生产任务考核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措施交底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2、露天煤矿雨雪天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有哪些第一条挖掘机采剥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不需爆破的台阶,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

爆破的岩、煤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1-1,台阶不得有伞檐和浮石。

表1-1 挖掘机型号495HR WK-55WK-35395BIEX1900L2350L950爆堆高度≤21.60m≤21.72m≤19.44m≤19.47m≤14.00m≤14.00m≤13.32m第二条采场帮坡角和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必须符合边坡设计要求。

第三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一般不小于80m。

第二节穿孔第四条穿孔作业时,应严格按设计参数进行穿孔,成孔后必须进行护孔。

第五条在遇有采空区工作面穿孔时,严格执行采空区作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穿边排孔时,钻机履带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置(最小夹角不小于45°),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碴穿孔。

第七条钻机升降段、行走距离大于300m或场地不平整时,必须落下钻架。

第八条对于掉入钻孔的钻具,当班司机应及时汇报当班工长,并做好标记,由当班工长向矿调度指挥中心第九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爆破作业使用的器材以及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一条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使用爆破材料过程中,无风、逆风20m或顺风50m范围内严禁烟火,10m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使用、清退,应帐、卡、物一致。

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露天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矿山生产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1. 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露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4.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5. 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第七条矿山露天生产区域应划分为若干防火区域,明确防火区域界限,设置防火标志。

第八条矿山露天生产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矿山露天生产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应事先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条矿山露天生产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线路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矿山露天生产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包括:1.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2. 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3. 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情况;4.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的存放情况;5. 检查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章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矿山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护环境和降低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山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等。

第三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是露天矿山设备管理规范执行的具体组织。

第五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六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负有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指导设备管理工作的责任。

第七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要不断改进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露天矿山设备管理部门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设备购置管理第九条露天矿山设备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设备管理的需要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设备。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需要依据市场行情,选择合理的设备品牌和型号,不得盲目购买。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需要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价比。

第十三条设备采购过程中需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确保设备的正规采购。

第十四条设备采购需要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和预算,并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

第十五条设备采购需要针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需求加以考虑,确保符合露天矿山生产的要求。

第十六条设备采购完成后,需要对设备进行认真的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完好。

第十七条设备采购的发票、合同和相关文件要妥善保管,备查建档。

第十八条设备采购部门需要定期开展设备采购的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九条露天矿山设备使用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指南,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设备使用需要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不得擅自改装或者私自操作设备。

露天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

露天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

露天矿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发布时间:2021-08-24T14:47:29.440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7卷4月第10期作者:郭海威[导读] 对于露天矿的生产而言,运输机械设备是保障露天矿生产正常运行的重要设备。

郭海威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浩特 026000摘要:对于露天矿的生产而言,运输机械设备是保障露天矿生产正常运行的重要设备,加强运输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不但是提高露天矿生产效率,保证露天矿生产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还是露天矿机械设备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对露天矿运输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但要认识到露天矿运输机械设备的管理与维修的重要性,同时还要认真分析露天矿运输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设备管理与维修措施,保证露天矿运输机械设备得到有效维护。

关键词:露天矿;设备;管理与维修露天矿山开采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是为社会生产提供能源的重要途径,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随着开采任务的不断增大,开采过程中的难度逐渐增大,对露天矿山开采机械设备的应用也越来越多,而且需要更多先进的开采设备。

在露天开采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安全性和稳定性是重要因素,机电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不断老化,零件会出现损坏,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水平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在露天矿山企业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加强对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

尤其是针对露天开采机电设备中的各种电气设备、硬件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例如及时更换零件、对机电设备硬件进行维修等,发现设备故障问题则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故障扩大影响机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保护。

一、露天开采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在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安全性是一个基本前提,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要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经济水平的提升。

露天矿山开采必须要使用各种机电设备,设备安全问题是企业发展过程中考虑的重点,机电设备的利用率、管理水平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水平,还会影响安全管理水平。

露天矿山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质和要求:1.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的人员担任。

2.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3.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操作规定。

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工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办法。

5.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8.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1.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2.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3.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其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4.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5.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三、架空线路操作规程:1.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专业人员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部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2.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高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3.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4.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设备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矿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提高矿山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条矿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矿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要参与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瞒漏,按规定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本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矿设备购置管理第七条矿山领导层要根据矿山生产需要进行矿设备的购置,确保设备的性能、质量、安全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矿山领导层要制定矿设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价格、供应方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第九条矿山领导层要对矿设备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矿山领导层要对购置的矿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符合要求,同时要尽快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退货或更换,以免影响生产运行。

第三章矿设备安装管理第十二条矿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安装图纸操作。

第十三条安装人员要对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安装正确,各部件连接牢固。

第十四条安装完成后,要制定详细的安装检查记录和试运行记录,以备后续参考。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设备要及时通电试运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矿设备使用管理第十六条所有员工使用矿设备时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等。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一、引言煤矿井下电气管理是确保煤矿井下电力设备、电气系统运行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保护矿工和矿山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

二、安全责任1.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管理的责任分工。

负责电气管理的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的运行特点和维护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关证书。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发现的电气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解决,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设备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2.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查情况、维修记录和更换部件等信息。

3.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由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四、电气设备的防护与应对意外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误触和设备的损坏。

同时,在设备附近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便应对电气设备故障和意外情况。

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设备和保护人员的安全。

五、培训与教育1. 对于接触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矿工,矿山管理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常见故障的解决方法以及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2. 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矿山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予以停工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领导带班检查等方式,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电气安全安全规程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电气安全安全规程

矿山企业露天矿山电气安全安全规程1.1 一般规定1.1.1 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1.1.2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

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1.3 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1.1.4 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1.1.5 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1.1.6 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1.7 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1.1.8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和检修输电网路时,应共同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1.1.9 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1.1.10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1.1.11 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应进行核对,不应任意更换或代用。

1.1.12 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1.1.13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1.2 线路1.2.1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1.2.2 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应经修理、试验合格,方准使用。

在长度150m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应不超过10个,否则应予以报废。

1.2.3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

1.2.4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应小于1.0m;35(20~44)kV,不应小于2.5m。

1.2.5 从变电所至采场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线路,应使用固定线路。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证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防爆性能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

2. 设备购置:购置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爆标准,要选择经过防爆合格评定的产品,并按照防爆要求进行安装。

3. 设备维护: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编制维护计划和记录。

4. 使用管理:煤矿企业要对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防爆检测: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测,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对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及时消除隐患。

6. 废弃电气设备处理:对废弃或损坏的电气设备要进行专门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拆解,以免对工作环境和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7. 事故处理:对发生的电气设备防爆事故要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该制度的实施要求,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强设备监督、加强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确保矿工的安全。

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配电房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配电房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配电房的管理,包括配电设备使用、检修、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各方面。

第三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承担管理职责,保障生产安全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配电设备安装和检修管理第四条配电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严禁超负荷运行及乱接乱动电缆。

第五条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检修过程中需切断电源,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禁止擅自操作。

第六条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工作。

第七条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第八条配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养护。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配电房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第一位。

第十条配电房应保持整洁,消防设备齐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配电设备应安装过压、过流、漏电等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电气安全。

第四章作业规定第十三条配电房内禁止吸烟、攀爬设备、乱扔杂物等危险行为,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配电房内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禁止穿拖鞋、长发松散等不安全行为。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切勿擅自操作,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七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建立配电房档案,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配电房管理人员应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追究责任,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电气安全及用电保护措施

矿山电气安全及用电保护措施

矿山电气安全及用电保护措施矿山的生产机电设备可以分为采矿设备、提升运输设备、井巷施工设备及水电空压通风辅助设备。

采矿设备主要包括凿岩装药设备(浅孔、深孔、凿岩台车、装药机)、出矿设备(铲运机、装载机、电耙);提升运输设备包括井下窄轨铁路运输系统设备(铁路电机车、矿车)、井下运输汽车、皮带运输系统、罐笼井提升系统设备、箕斗井提升系统设备、井巷施工设备包括装岩机、转运机、混凝土喷射器、吊罐、爬罐、钻机;水电空压通风辅助设备包括空压机、主扇、辅扇、水泵、变电电气等。

1、矿山电气安全1.1供电安全要求(1)供电可靠。

对矿山企业的重要负荷,如主要排水、通风与提升设备,一旦中断供电,可能发生矿井淹没、有毒有害气体聚集或停罐甚至坠罐等事故。

采掘、运输、压气及照明等中断供电,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

根据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矿山电力负荷分为以下三级。

级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重要设备损坏报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属一级负荷,如排水、通风、提升。

一级负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线路供电,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发生故障,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二级负荷:凡因突然停电会严重减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为二级负荷,如铲运机、机车、牙轮钻机、挖掘机等。

二级负荷的供配电线路一般应设一回路专用线路;有条件的,可采用两回线路三级负荷:凡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三级负荷一般采用单回路专线供电。

(2)供电高效。

矿山生产的工作环境特殊,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供电确保安全生产。

供电质量高,电压和频率在额定值和允许的偏差范围内,电能损耗少及维护费用低。

(3)电压标准。

根据安全规程规定供电电压分别为:1)露天矿和地下矿地面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一般为6kV和10kV。

井下高压配电一般为6kV2)露天矿场和地下矿山的地面低压配电,一般采用380V 和380/220V。

井下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一般采用380V或660V。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成两块版)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6、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和整改制度7、伤亡事故报告、抢救和处理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1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2、边坡安全管理制度13、潜孔钻安全操作规程14、撬挖排险安全操作规程15、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16、电气安全操作规程17、盲炮处理规定实用文档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车间、工区、队、班组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生产。

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接受和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3.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各职能部门研究一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4.严格落实“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奖惩中落实安全生产实用文档工作。

5.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并及时如实上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9.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向法定代表人负责,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职责。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及上级指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指挥、危险作业、强令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作好记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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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由电工负责对本企业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整定、校验。

第四条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第五条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入侵的保护设施。

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第六条定期请有资质单位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防雷设施安全可靠。

第七条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第八条主要电气设备若有破损、腐蚀、老化等现象,应及时安排检修。

第九条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由企业领导组织人员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第十条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第十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第十二条凡计划停电检修,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企业管理部门办理复电手续。

第十三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不得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

第十五条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作业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第十六条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第十七条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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