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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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栏杆、玻璃的规范性条文

民用建筑栏杆、玻璃的规范性条文

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方面的常用规范条文一、关于层高问题层高指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层)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第6。

2.2条);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第6。

2.3条).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第3。

6.1条);住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

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第3。

6。

2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住宅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

10m(第3.6.3条);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

20m(第3.6。

4条);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

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第3。

6。

5条)。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寝室净高不应低于2。

8m,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

1.5条).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注:②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

二、关于楼梯的问题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第6.7.3条);(见图1)图1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第6。

3.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3.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三.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一、栏杆设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室内楼梯(第6.7.7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第6.7.9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 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0.11m;2)临空栏杆(第6.6.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见图3)图3(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见图4)图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6.2条)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5.6.3条)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第5.8.1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

楼梯栏杆及玻璃的规定

楼梯栏杆及玻璃的规定

关于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方面常见问题的规范解读近期,我站在对开发区内的民用建筑监督过程中,有关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几方面问题频繁出现。

典型案例包括:同丰路某住宅小区,设计层高2.80m,竣工验收实际测量部分单元层高仅2.75m;太湖路某多层住宅,单元楼梯底层平台梁下过道净高实测值1.85m,小于规范要求的2.0m最低值;柏庐路某18层写字楼,上人屋面栏杆高度实测值0.90m,小于规范要求的1.10m最低值;珠江路某高层商住楼,阳台栏杆高度从可踏面处计算不满足设计1.10m要求,且阳台栏杆设计为可攀爬型;此外,部分工程外门窗未按设计要求采用节能型中空玻璃,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选用安全玻璃。

凡此种种,不一枚举。

通过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问题产生有多方面因素。

部分工程是不按图施工;部分工程是设计图纸存在问题;部分则是由于现行规范已做局部修订,而设计及施工单位仍按原规范内容执行,进而产生问题;少部分工程则完全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规范的基本了解,凭感觉做所致。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现行规范种类繁杂,而且对于同一内容彼此规定也存在差异,工程技术人员普遍反映难以全面掌握。

针对上述事实,笔者对涉及常见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方面规定的现行规范进行了初步整理,以方便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掌握使用。

一、关于层高问题层高指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层)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第6.2.2条);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第6.2.3条)。

幕墙玻璃栏杆规范汇总修订版

幕墙玻璃栏杆规范汇总修订版

幕墙玻璃栏杆规范汇总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一、关于玻璃幕墙外边防护栏杆的高度问题:涉及到的:《住宅》(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m时,应有可不受此限制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可踏面宽应大于等于220,高度低于或等于450)《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这个国标准根本就没有安全性的描述。

《玻璃幕墙工程》:JGJ102-2003: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要做防撞栏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幕墙的设计要求4.当楼面向外缘无实体窗下墙时,应设置防撞栏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三.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一、栏杆设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室内楼梯0.90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0.11m;2)临空栏杆(第6.6.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见图3)图3(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见图4)图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6.2条)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5.6.3条)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第5.8.1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三.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一、栏杆设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室内楼梯(第6.7.7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第6.7.9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 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0.11m;2)临空栏杆(第6.6.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见图3)图3(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见图4)图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6.2条)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5.6.3条)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第5.8.1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

栏杆玻璃规范

栏杆玻璃规范

栏杆玻璃规范栏杆玻璃规范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玻璃的选材、玻璃的安装、玻璃的保养与维护。

一、玻璃的选材1. 材质选择:玻璃的选材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的要求,一般应选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具备较高的强度和耐久性。

2. 厚度选择:玻璃的厚度要根据栏杆的高度和使用环境来确定,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一般情况下,栏杆玻璃的厚度应大于8毫米。

3. 玻璃的透明度:栏杆玻璃应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以便使用者能够清晰地看到外界的情况。

同时,透明度过高的玻璃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隐私问题,因此在选材时需要进行合理的考虑。

二、玻璃的安装1. 安装固定:栏杆玻璃应牢固地安装在栏杆的扶手上,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松动或摇晃。

2. 安全防护:栏杆玻璃的边缘应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出现尖锐或锋利的边角,以防造成意外伤害。

3. 玻璃的连接:对于较长的栏杆玻璃,需要进行连接处理,确保玻璃之间的接缝牢固可靠。

三、玻璃的保养与维护1. 定期清洁:栏杆玻璃应定期清洁,避免灰尘和污垢的积累对玻璃的透明度和美观性产生负面影响。

清洁时可使用中性清洁剂和软布进行擦拭。

2. 防止划伤:栏杆玻璃应避免与尖锐物体或硬物直接接触,以免划伤玻璃表面。

同时,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使用力过大的方式推拉栏杆玻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 检查与维修:定期对栏杆玻璃进行检查,发现玻璃表面的破损或裂纹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同时,还需对连接件和固定点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在栏杆玻璃的规范中,以上几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可以保证栏杆玻璃的强度和安全性,同时也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规范和操作,以确保栏杆玻璃的安全使用。

幕墙玻璃栏杆要求要求规范汇总情况情况

幕墙玻璃栏杆要求要求规范汇总情况情况

一、关于玻璃幕墙外边防护栏杆的高度问题:涉及到的规:《住宅设计规》(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可不受此限制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回廊、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可踏面宽应大于等于220,高度低于或等于450)《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这个国标准根本就没有安全性的描述。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02-2003:4.4.5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7.2.5 室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要做防撞栏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 4.9.2 幕墙的设计要求4.当楼面向外缘无实体窗下墙时,应设置防撞栏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回廊、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解读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 室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 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三.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一、栏杆设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室内楼梯(第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时,其高度不应小于;(第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2)临空栏杆(第6.6.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见图3)图3(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见图4)图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条)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条)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

(第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时,应有防护措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

(第条)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部位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时,应有防护措施。

(第条)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3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3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三.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一、栏杆设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室内楼梯(第6.7.7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第6.7.9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 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0.11m;2)临空栏杆(第6.6.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见图3)图3(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见图4)图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6.2条)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5.6.3条)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第5.8.1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

3.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3.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

3.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三.栏杆、防护与玻璃的有关规定一、栏杆设置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1)室内楼梯(第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时,其高度不应小于;(第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2)临空栏杆(第6.6.3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见图3)图3(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见图4)图4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条)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第条)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

(第条)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净高低于时,应有防护措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

玻璃栏板相关规范

玻璃栏板相关规范

玻璃栏板相关规范玻璃栏板是现代建筑中常见的栏杆设计,其透明性和美观性受到许多业主的喜爱。

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玻璃栏板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因此,行业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以确保玻璃栏板的使用安全和耐久性。

首先,根据《建筑玻璃应用规范》的要求,玻璃栏板应选择钢化安全玻璃或夹层玻璃材料制成。

这两种材料具有较高的强度和韧性,可有效防止碎裂和割伤等安全问题。

此外,玻璃栏板表面的边角也应进行磨圆处理,以避免触碰时造成伤害。

因此,在购买和安装玻璃栏板时,一定要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

其次,玻璃栏板的尺寸和结构也要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玻璃应用规范》的规定,玻璃栏板的厚度应不小于8mm,板宽不大于1200mm,板高不大于2700mm。

另外,玻璃栏板与扶手之间的间隔应不大于100mm,以防止小孩子或宠物的身体卡住而造成危险。

此外,在设计和制作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栏杆的承重性和固定性,以确保栏杆在使用中不会发生倾倒或脱离等安全问题。

除了上述基础规范外,玻璃栏板还有许多其他要求。

例如,玻璃栏板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气泡、瑕疵和严重的污迹等缺陷。

玻璃栏板的破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或维修,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美观性。

另外,也要在玻璃栏板的使用和维护中遵守注意事项,避免长时间的阳光照射和热胀冷缩等因素对栏杆造成损坏。

最后,对于在玻璃栏板使用和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要及时寻求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帮助。

如果发现玻璃栏板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只有在以上的要求和规范下,我们才能享受到玻璃栏板带来的美观和实用。

玻璃栏杆验收规范

玻璃栏杆验收规范

玻璃栏杆验收规范篇一: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7.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表7.1.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7.2.1 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的安全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7.2.2 室内隔断应使用安全玻璃,且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

7.2.3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12 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

7.2.4 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淋浴隔断、浴缸隔断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安全玻璃。

2浴室内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

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7.2.6 室外栏板玻璃除应符合本规程第7.2.5条规定外,尚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

民用建筑栏杆、玻璃的规范性条文

民用建筑栏杆、玻璃的规范性条文

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方面的常用规范条文一、关于层高问题层高指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层)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第6.2.2条);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第6.2.3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第3.6.1条);住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第3.6.2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住宅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第3.6.3条);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6.4条);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第3.6.5条)。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寝室净高不应低于2.8m,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1.5条)。

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②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

二、关于楼梯的问题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第6.7.3条);(见图1)图1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第6.7.4条);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

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

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 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 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设有金属或木质扶手的栏板,由扶手直接承受水平推力,就其栏杆玻璃而言属于“不承受水平荷载”栏板)。

7.2.5 本条中指出的水平荷载,是人体的背靠、俯靠和手的推、拉等,承受水平荷载栏板玻璃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因此对使用的玻璃品种、厚度和使用高度都有严格的限制,这里高度基本上是按一个楼层高度考虑的。

有些宾馆大堂楼层比较高,因此限制的高度取5m。

7.3 保护措施7.3.1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

7.3.2 根据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可采取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

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应采用可靠护栏。

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杆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三、JG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4.4.5条规定“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可以理解为既要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规定的有关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同时要求满足防撞的要求。

这里的防撞设施通常应该在幕墙设计图纸明确,实际应用过程中形态、种类较多,规范上并没有直接明确。

幕墙玻璃栏杆建筑规范汇总

幕墙玻璃栏杆建筑规范汇总

一、关于玻璃幕墙外边防护栏杆的高度问题:涉及到的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 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6.10.3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可踏面宽应大于等于220,高度低于或等于450)《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这个国标准根本就没有安全性的描述。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4.4.5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要做防撞栏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 4.9.2 幕墙的设计要求4.当楼面向外缘无实体窗下墙时,应设置防撞栏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 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 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 的夹层玻璃。

玻璃栏板规范

玻璃栏板规范

玻璃栏板规范
玻璃栏板规范是指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使用玻璃作为栏板材料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主要包括了玻璃栏板的选择、安装、施工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玻璃栏板的安全、实用和美观。

首先,就是玻璃栏板的选择。

栏板玻璃应该使用强化玻璃或者夹层玻璃,以确保其强度和安全性。

玻璃的厚度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同时,玻璃的色彩和纹理要与整体建筑风格相协调,并能够适应现场环境的要求。

其次,是玻璃栏板的安装。

玻璃栏板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要保证其固定、稳定和坚固。

安装时需要使用专业的工具和材料,确保安装的牢固性。

同时,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安装,确保栏板的位置和尺寸的准确性。

然后,是玻璃栏板的施工。

在进行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需要注意的是,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玻璃表面,避免划伤和破碎。

同时,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最后,是玻璃栏板的维护。

玻璃栏板的维护是保证其长期使用和美观的重要环节。

需要定期检查栏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此外,还需要定期清洁栏板,保持其光洁和透明度,并使用适当的清洁剂和工具,避免对玻璃表面造成损坏。

综上所述,玻璃栏板规范是确保玻璃栏板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安全、实用和美观的一套标准和要求。

它包括了玻璃栏板的选择、安装、施工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玻璃栏板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栏杆玻璃规范

栏杆玻璃规范

栏杆玻璃规范栏杆玻璃是一种常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公共场所、住宅、商业楼等建筑中。

在使用栏杆玻璃的过程中,为了确保人们的安全和舒适,有一些规范需要遵守。

首先,栏杆玻璃的材质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栏杆玻璃应当选择厚度适当、质量可靠的安全玻璃,例如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具有较强的抗冲击性,一旦发生碎裂,会成为小颗粒状,减少对人体的伤害。

夹层玻璃则由两层玻璃之间加入透明的中间薄膜而成,在受到冲击时不易破裂。

其次,栏杆玻璃的固定方式也应符合规范。

栏杆玻璃应当通过专用的托座或者钢化玻璃夹具稳固地固定在栏杆扶手上,固定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

托座或夹具的数量和设置位置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安装,以确保栏杆玻璃的牢固性。

此外,栏杆玻璃的高度也需要符合规范。

根据相关标准,在住宅和公共场所中,栏杆的高度应为900mm至1100mm之间。

这样可以适应不同身高人群的使用需求,防止人们因为栏杆设置不当而发生意外。

再者,栏杆玻璃的边缘处理也应符合规范。

栏杆玻璃的边缘应通过打磨、倒角、抛光等处理,确保边缘光滑,避免对人体造成划伤或其他伤害。

边缘处理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最后,栏杆玻璃的安装过程应当由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员进行。

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栏杆玻璃的质量和稳定性。

安装人员应以安全为前提,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总之,栏杆玻璃的使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确保人们的安全和舒适。

正确选择材料、固定方式、高度,以及进行边缘处理和安装,都是保证栏杆玻璃质量的重要环节。

只有遵循规范,才能有效地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人们的安全感和舒适度。

玻璃栏杆验收规范

玻璃栏杆验收规范

玻璃栏杆验收规范篇一: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安全玻璃及防护栏杆有关规范条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20097.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7.1.1-1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表7.1.1-1 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7.2.1 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的安全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

7.2.2 室内隔断应使用安全玻璃,且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

7.2.3 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12 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

7.2.4 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淋浴隔断、浴缸隔断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安全玻璃。

2浴室内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

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7.2.6 室外栏板玻璃除应符合本规程第7.2.5条规定外,尚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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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
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7.2.5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
7.1.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
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
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 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设有金属或木质扶手的栏板,由扶手直接承受水平推力,就其栏杆玻璃而言属于“不承受水平荷载”栏板)。

7.2.5本条中指出的水平荷载,是人体的背靠、俯靠和手的推、拉等,承受水平荷载栏板玻璃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因此对使用的玻璃品种、厚度和使用高度都有严格的限制,这里高度基本上是按一个楼层高度考虑的。

有些宾馆大堂楼层比较高,因此限制的高度取5m。

7.3保护措施
7.3.1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

7.3.2根据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可采取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设置护栏等防碰撞措施。

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应采用可靠护栏。

1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杆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三、JG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4.4.5条规定“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可以理解为既要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规定的有关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同时要求满足防撞的要求。

这里的防撞设施通常应该在幕墙设计图纸明确,实际应用过程中形态、种类较多,规范上并没有直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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