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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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郭彪案看外借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从郭彪案看外借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从郭彪案看外借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摘要:当今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外借车辆问题也在困扰着广大车主。

借与不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借车容易出事怎么办,车辆借出车主是否担责。

本文将通过对郭彪借车一案的调查分析,从《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车险理赔等各个方面,深度剖析借车问题的责任承担问题。

关键词:责任承担实际车主过错认定内容:一、案情2014年4月29日凌晨,一辆沃尔沃轿车从距地20米高的长沙南二环芙蓉路立交桥上坠落,车内6人,4死2重伤。

事故因其惨痛的伤亡和知名艺人郭彪的涉入,而备受关注。

当警方公布事发监控,家属确认沃尔沃轿车驾驶人张某为醉酒驾驶后,郭彪发声明称,张某在未经其同意下将其车开出。

5月6日,随着死者家属的陆续抵长,最后两名女性死者身份得以确认,她们是15岁的小芳和小林。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中称,4月29日凌晨5时许,由于张某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导致其车左前部与匝道口水泥防护石墩碰撞,碰撞后车辆失控,在惯性作用下与匝道桥梁护栏刮擦一段距离后,越过护栏向下呈抛物线轨迹跌落,中途与立交桥中层、东往北匝道护栏擦碰,最终跌落至桥下中联重科院内停车坪水泥地面,造成张某、小琪二人摔至车外地面当场死亡,车辆后座邓某、小丹二人当场死亡,王易、龚芳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通过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视频监控资料和《车速鉴定意见书》、《车辆痕迹鉴定书》和4位死者的尸体检验意见书,以及酒精测试、血液中毒品测试等,天心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认为张某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且车超载1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交警判定,驾驶员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红表示,对于承担责任的驾驶员,即便因故身亡也应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驾驶员家属应从其生前财产中赔偿受害方。

如是夫妻或其他关系共有财产,原则上提取该驾驶员所占部分进行追偿。

民事案例分析:借车出车祸 车主的责任承担

民事案例分析:借车出车祸 车主的责任承担

[案情介绍]车主彭某将一辆摩托车借给郑某使用。

2009年8月22日下午,郑某驾驶该摩托车由**镇农贸市场往开发区方向行驶,行至**宾馆门口时,由于郑某未确保安全行驶,与前方许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许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郑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许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郑某拒不赔偿损失。

后许某将肇事者郑某、车主彭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获得赔偿。

[案情分析]借车出车祸,车主彭某是否应承担责任?第一种意见认为,车主彭某应承担责任。

因为彭某是摩托车的实际车主,对使用该摩托车造成的事故损失,彭某应承担垫付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车主彭某不应承担责任。

因为摩托车已借给郑某使用,事故是由使用者郑某造成的,与车主彭某无关,故无需承担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车主彭某是否应承担责任,应视彭某的过错而定。

若车主彭某对事故的发生无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理由如下:1、对于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1991年9月22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应当承担垫付义务。

但该办法已被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令废止,而新的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主是否承担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如果车主和驾驶员系雇佣或劳务关系,则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对出借车辆的行为是否担责并未明确规定。

“过错责任归责”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即根据是否有主观过错确定侵权责任。

本案车主彭某借车的行为本身并无过错,如果该案中原告许某不能提供车主彭某存在过错的证据,则车主彭某应该免责。

3、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关于借车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借车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系好友,两人关系甚好。

某日,李某因急需外出办事,而自己的车辆因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便向王某借车。

王某考虑到两人关系较好,且李某表示自己驾驶技术娴熟,便将车辆借给了李某。

然而,在李某驾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行人张某,造成张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张某要求李某和王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王某认为,自己只是将车辆借给李某,并非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则表示,自己驾驶技术熟练,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责任。

双方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在将车辆借给李某使用过程中,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法律分析1. 借车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李某作为车辆的使用人,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2. 王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付给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王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借给李某使用,但未对李某的驾驶技术进行核实,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王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赔偿责任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张某因事故受伤,法院应根据张某的实际损失,判决李某和王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不能借给别人的原因

车不能借给别人的原因

车不能借给别人的原因为什么你不能把车借给别人:1.如果借车人出了问题,车主也要负责:即使车很完美,借车人出了问题,导致事故,车主也要承担责任。

借款人有驾照吗?驾照的类型对吗?你被扣过12分吗?酒后会开车吗?当你把车借给别人时,你没有办法完全理解这些问题。

就算你能一个个问出来,还是有很多不可控因素,因为人的思想和行为才是最大的不可控因素。

2.易出事故:因为别人借自己的车,别人对自己的车和各种性能车身结构不太了解,非常容易发生车祸,尤其是轻微的刮擦和碰撞。

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车主来说也很苦恼,所以拒绝借车。

3.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有“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保险公司可以拒赔驾驶造成的损失”的说法。

车主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有: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2.明知借款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无驾驶证或被扣12分、过期、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

).3.对方在借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正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行驶的疾病等。

并不能依法驾驶机动车。

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1.当行为人无力支付赔偿时:如果事故严重,行为人(借款人)无法当场承担维修、赔偿费用,法院会判决车主支付剩余赔偿金。

但预付的金额不会超过汽车本身的价格。

而且事后车主有权向肇事者或其家属追偿垫付的款项(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2.未经车主同意将车借出两次以上:如果你将车借给朋友,朋友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将车借给另一个人,最后在这个人手里发生了意外。

虽然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这一点在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3.车辆保险中已指定司机:买保险时,保单上会有一栏是否指定司机。

如果勾选了,买保险可以得到一定的优惠。

但是查了一下,如果是借车给别人发生了意外,那么保险公司会有10%的免赔额,也就是只承担90%的赔偿。

而剩下的10%要自己掏腰包。

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事故,车主是否需担责

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事故,车主是否需担责

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事故,车主是否需担责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事故,车主是否需担责近年来,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很多的损失和伤害。

其中,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事故成为了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引发了很多的争议。

那么,如果一辆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现了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下面,我们分别从交通法规和保险方面来进行探讨。

从交通法规方面来看,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现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根据我国目前的交通法规,所有的机动车辆都必须要投保交强险,否则机动车是不得行驶的。

如果车主没有按照要求投保交强险,并将车辆外借出去了,就属于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事故,车主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仅如此,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车主在将机动车辆外借给他人使用时,必须要注意交通安全,确保被借车辆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如果车辆没有通过相关的检测,没有保证交通安全,则车主的责任会更大。

如果借车人出现了交通事故,车主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更何况是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

从保险方面来看,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现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别从车险和交强险来进行探讨。

如果出借车主没有投保车险的话,那么在事故中涉及到的所有费用都是由出借方承担的,无论责任大小。

因此,出借方需要自己承担赔偿费用,一旦事故中造成了其他人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出借方需要支付所有的赔偿费用。

而如果出借方投保了车险的话,那么事故中的赔偿费用则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不需要出借方自行承担所有的费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出借方投保了车险,也并不能完全避免责任的问题。

因为车险并不涵盖交通安全责任险,如果事故中产生了他人的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只会给出车辆的赔偿,对于其他的费用还需要出借方自己进行赔付。

因此,在出借车辆前,车主还是需要考虑清楚,对于他人的安全和财产损失,是应该投保交强险,以及其他的交通安全责任险。

综上所述,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外借出现事故,车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借车交通事故跟车主有关系吗

借车交通事故跟车主有关系吗

借车交通事故跟车主有关系吗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借车给朋友或者亲人开,当别人真的需要车的时候,你又不好拒绝,有些车主就会担心如果车子发生事故怎么办?那么借车交通事故跟车主有关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车交通事故跟车主有关系吗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一般没有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二、交通事故可以只起诉部分侵权人吗受害人只对部分侵权人提起赔偿诉讼是可以的,但只起诉部分侵权人的,被起诉人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受害者,还是肇事方,都是有资格去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

不管是哪一方向法院起诉,都是需要提交民事诉状的,在此诉状之中,必须要说明起诉的理由,然后需要提交能佐证自己理由的证据。

三、借车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借机动车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出借机动车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出借机动车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答:出借机动车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车主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车主倘若明知对方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然将车辆借给其驾驶,则主观上存在过失。

无证者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仍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主观上也属于过失。

车主与无证者二人具有共同的过失,并造成了他人被撞伤的损害后果,构成了共同侵权。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投交强险的机动车出借他人发生事故由车主买单时间:2008-12-09 20:45:53 文章分类:案件择览[案情]2007年8月27日19时许,周某驾驶苏HNU002号二轮摩托车在城区行驶,撞到由路西向路东步行横过公路的田某,致田某受伤,车辆损坏。

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驾驶未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夜间没有降低行驶速度,违反相关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无责任。

田某伤后用去医疗费3472.05元。

发生事故的苏HNU002号二轮摩托车系被告刘某所有,该车未投保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被告周某系为办理个人事务而借用刘某的苏HNU002号二轮摩托车。

后受害人田某起诉要求肇事驾驶员周某与车主刘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涟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被告周某违章驾车发生事故,造成田某损伤,其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因周某所驾车辆系被告刘某所有,其未履行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对车辆借用人周某在事故中对田某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应由投保义务人刘某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田某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应由周某按其所负事故责任负责赔偿。

摩托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担责?

摩托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担责?

摩托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担责?问:今年3月份,我将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借给我侄子骑,我侄子骑车时不慎将路人撞倒,经交警部门认定,我侄子负事故全部责任,车子未购买任何保险。

现伤者将我侄子和我一并起诉,请问我要担责吗?
南城刘某
答:二轮摩托车属机动车范围,驾驶摩托车应取得相应的驾照,且应参照机动车投保交强险。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

具体到上述刘某提出的问题中,刘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借给其侄子使用,如其明知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车辆存在缺陷、无证驾驶、醉驾、毒驾等),则刘某对事故的发存在过错,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顺序为,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或未投保交强险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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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是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划分责任

司机不是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划分责任

司机不是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划分责任有些时候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司机并不是车主,如借朋友的车来开的,偷盗他人汽车来开的,那么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怎么来划分责任呢?接下来法律我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司机不是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划分责任1、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2、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3、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盗抢车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主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又在交强险期内,保险公司还是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

但如果是交强险保险期已过,车主因车辆被盗没有续保,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某法院已有过判处车主赔偿的判例,但对此判决结果,因为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显然,被盗抢车不再续保,车主并不存在过失,而且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借他人出事故,车主是否要担责

车借他人出事故,车主是否要担责

【论坛“看”法】当前,私家车已经成为我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亲戚朋友间借车使用也是常有的事,有些车主不愿意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方面是担心自己的爱车被刮伤,更多的是担心在借给他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碍于情面,又不得不将车出借。

车辆在外借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责任等等,今天我们将用真实的案例“以案说法”。

【案情介绍】2009年6月的一天,上午8点半,北京市某路段车水马龙。

蔡某驾驶的汽车突然被石某开的汽车撞翻,尾随石某汽车后的王某来不及刹车,撞上了石某的车尾,这种追尾顺延到王某车后的李某开的车石某表示肇事的汽车是向朋友张某借来的,于是蔡某将车主张某、实际驾驶人石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近六万元。

王某、李某、谢某也要求张某、石某等赔偿追尾造成的损失。

【法条链接】【案情分析】由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案件在实务中很常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对车辆所有人出借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机动车主把机动车借给别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并不会仅仅因为自己是车辆的所有人就必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还要看其对损害的发生是否有过错。

可见,机动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是判断其是否需要赔偿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对车主张某过错把握将成为处理这个案件的重要问题。

一、车主的过错内容通常来说行为人的过错包括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和故意,但在不同的责任认定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不同的认定标准。

具体到机动车交通事故,笔者认为判断车主是否有过错,过错的范围应当限定在重大过失和故意。

因为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是实际的车辆控制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的导向性,因此在认定其过错时,应当仅包括重大过失和故意,否则从公平的角度,对非实际使用人的车主就过于严苛。

◆什么是故意的过错?故意应当指在出借前,借车人驾驶的危险性是明显的,发生概率很高的,而车主对此已经有认识或完全有能力认识,却不采取任何措施,仍然出借车辆放任这种可能性很高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车子外借的法律后果(3篇)

车子外借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在便利的同时,车子外借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车子外借的法律后果出发,详细探讨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

一、车子外借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借用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借用物,不得擅自处分。

借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借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明确了车子外借的法律依据。

二、车子外借的法律后果1. 侵权责任(1)借用人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借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借用人应当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2)借用人擅自改变车辆性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借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违约责任(1)出借人将车辆出借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导致交通事故的,出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出借人未告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的,出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责任免除(1)因不可抗力导致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2)借用人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4. 刑事责任(1)借用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驾驶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2)出借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出借车辆给他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交通肇事罪。

三、车子外借的风险防范1. 确认借用人具备驾驶资格,确保其能够安全驾驶。

2.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隐患。

3. 在出借车辆时,明确告知借用人车辆性能、使用范围等,避免因误解导致纠纷。

4. 与借用人签订车辆借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赔偿标准等。

5. 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保留现场证据,以便后续处理。

6. 出借人应购买车辆保险,以降低自身风险。

四、总结车子外借作为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

了解车子外借的法律后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谁担责?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谁担责?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谁担责?有车一族可能都有这样的烦恼,亲戚朋友来借车,不好意思拒绝,却又担心爱车借出后发生“意外”,车子没有“完璧归赵”前,总是忐忑不安。

而实际上,由借车引发的“故事”屡见不鲜:借出后,朋友一不小心超速了,被电子眼拍了却要自己缴罚款;车子被刮擦了要自己出钱修理……据调查:大多数调查者表示会借,原因是碍于面子怕伤了和气,只有两位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意借,原因是担心别人把自己的爱车弄坏。

陈小姐称成为有车一族后,自己的堂弟经常过来借车。

最令她郁闷的是,小伙子没事总爱到处晃悠,常常借车只是去趟超市,跑趟银行,而且从来不给加油,油没了,拍拍屁股就走人。

最烦恼的是两家人住得近,想找借口说车子被别人开走了都不行。

“还好现在探头违法只罚款不扣分,要不我的分数扣得太冤了。

”魏先生称,前几天有个同事前段时间打电话过来借车,不是心疼车,也不是心疼油,而是担心出事故。

结果,对方直接上家里等着,不借都觉得对不住。

后来,发现车被借时挨了好几张超速罚单,无奈之下,自己只得冤枉埋单。

庆幸的是,没发生致人受伤或死亡的大事故,要不然,作为车主的他可难逃责任。

【律师说法】借车的车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从历年来发生的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来看,把车借给别人的确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认定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是否有赔偿责任,关键看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有没有过错行为。

侵权责任法中指出:借车给他人,车主无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担责,车主不担责。

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借车人有驾照且未吊销或过期;驾驶类型符合驾驶车型;对方借车时无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履行赔偿义务,然而,当驾驶人能力履行不了责任时,受害人可要求事故车主承担相应责任。

借他人汽车引发交通事故,谁赔偿如何赔

借他人汽车引发交通事故,谁赔偿如何赔

借他人汽车引发交通事故,谁赔偿如何赔交通事故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不但会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还会引起纷争和责任的归属问题。

如果是因为借他人的汽车引发交通事故,更是会让人感到困惑和无助。

在这种情况下,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偿?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首先,借他人汽车引发交通事故时,肯定要先判断事故责任。

如果是借车人自己的过错导致的事故,那么他本人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但如果是由于对方的过错造成的事故,那么就需要看看进行赔偿的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借车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先赔偿被撞车辆的所有损失,在这之后,保险公司会向借车人追究赔偿责任。

如果借车人有购买车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比如如果借车人全责,保险公司会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如果借车人部分负责,那么保险公司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借车人没有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借车人没有购买保险,那么他本人需要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这些赔偿责任可能包括修车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多种费用,甚至可能会因为法律责任而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在借他人车的时候,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车辆保险,这样即使发生意外事故,也可以得到保障。

另外,如果被借车人没有购买保险,那么借车人可以选择购买临时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总之,借他人汽车引发交通事故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需要考虑很多责任和赔偿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要确保自己购买车辆保险,以免遇到意外时无法得到足够的赔偿。

针对借他人汽车引发交通事故而需要进行的赔偿责任,最主要的是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并在法律框架内尽快解决问题。

首先,按照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当车辆在路上发生事故时,一定要向当地车管所报案。

这是为了确保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和证据得到及时应用,而且可以对责任的承担进行明确。

同时,还可以通过引进公证机构的方式,来保护借车人、被借车人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权益。

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I河北IH EBEINONGJI摘要: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难以避免,也必然导致一定的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

在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对于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以及责任承担成为一大难题。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对竝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此规定仍存在争议,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适用此规定,受害者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本文主要是从无偿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一角度,来研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受害者的利益。

关键词:借用机动车;归责原则;受害者利益保护借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研究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陈省日常生活中,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已经屡见不鲜。

由于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受害者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1我国机动车现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各式各样的机动车在我国的数量越来越多,私用家庭车辆成为人们出行的普遍交通工具,平均每3户家庭就拥有一辆私用车辆,借用他人机动车也就成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在借用他人机动车时,无论是轻微的刚蹭还是严重的多车连环相撞都必然会导致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则必不可少涉及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

如何确定责任的承担并且充分及时地对被害人进行救助,至关重要。

2出借机动车的法律属性机动车出借事实具有两个法律层面上的属性。

一是机动车的所有人对机动车所拥有的绝对控制权,学术上称之为“运行支配”。

另一个则是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的运行过程中,可以从中获得收益,学术上称之为“运行利益”。

立足于当前学术界,关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这两种法律属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与理解。

一部分学者认为,“运行支配”包含有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的实际控制和间接控制。

“运行利益”包含宜接的实际利益和间接利益,即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所产生实际利益或收获的在情感上得以满足、精神上得到快乐的收益。

借车给别人出事谁负责

借车给别人出事谁负责

借车给别人出事谁负责车是现代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但是交通事故也是经常发生的。

如果是自己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就比较好处理,但是如果借车给别人出事了,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

那么借车给别人出事谁负责呢?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借车给别人出事谁负责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主有过错的情况1、知晓车有故障还将车外借的。

需注意的是,这里的车辆故障是指被借车辆的刹车系统、动力系统、轮胎等,已经可能会影响到车辆正常运行的。

2、知晓借车人吸毒、醉酒还将车辆外借的。

但若借车人是在借到车后,再进行了醉酒、吸毒这样的行为,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3、将车辆借给没驾照,驾照被吊销,或者不符合车的驾照类型的人。

三、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借车给别人出事谁负责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别人借车发生了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吗

别人借车发生了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吗

别⼈借车发⽣了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吗有⼀句玩笑说“唯有妻⼦与爱车恕不外借”,虽说这只是⼀个玩笑,但也证实了车⼦对于⼀些⼈也是很重要的,借给别⼈⽣怕对⽅把车⼦损坏了更怕的就是发⽣事故,当别⼈借车发⽣了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吗?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赔偿责任1、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出了事故车主⽆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

2、但是根据《民法典》(2021.1.1⽣效)第⼀千⼆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等情形机动车所有⼈、管理⼈与使⽤⼈不是同⼀⼈时,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由机动车使⽤⼈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管理⼈对损害的发⽣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是车主⽆过错呢?要符合3个条件1、借车的⼈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为。

4、如果车主在明知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三、借车⼈肇事后逃逸后,车主⽆赔偿责任1、有些车主⽐较倒霉,车借出去了,肇事后还逃逸,受害⼈还找上门索赔了。

怎么办?这种情况,车主也⽆需赔偿。

同样是《民法典》(2021.1.1⽣效)规定,车辆借出后驾驶⼈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垫付。

四、借车⼈⽆赔偿能⼒,车主要垫付,这个责任不轻啊,千万注意1、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导致肇事司机赔偿不了。

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但垫付⾦额不会超过汽车⾃⾝价格。

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额。

这个就倒霉了。

五、借车给别⼈出了事故,保险赔不赔?以下两情况,不赔偿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的,保险不赔: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同意或允许⽽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的,保险不赔:3、跟前⾯的法律责任⼀样,如果你在明知对⽅⽆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

无偿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责任之承担

无偿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责任之承担

无偿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责任之承担作者:谢纯怡来源:《智富时代》2016年第09期【摘要】对于无偿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实际驾驶人即借用人需要承担责任自不待言。

但是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则是理论和实践中的争议焦点。

本文主要探讨机动车所有人的责任承担问题,第一《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所有人的责任承担;第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所有人的责任承担;第三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即所有人无过错且借用人逃逸或无力赔偿时的责任承担;第四关于此问题在立法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无偿借用机动车;所有人;借用人;责任承担一、《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借用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

关于此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即对于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及形式,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我国并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形式——所有人责任1、过错责任,即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这种观点认为,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由借用人承担责任,只有当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时,才需承担过错责任。

理由是,无偿借用机动车属于无偿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并不因此而获得相应的物质或经济利益,即不享有运行利益,加之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借给他人,其已经丧失了运行支配,根据运行利益与运行支配相关原理,应当确定借用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在明知或应知借用人无驾驶机动车资质、行为能力欠缺或机动车车况存在安全隐患时出借的,鉴于机动车所有人在履行注意义务上有过失,机动车所有人则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无过错责任,即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也承担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机动车致人损害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理由是,机动车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危险责任和机动车所有人的管理地位、管理责任、以及决定事故防止的可能性、控制的可能性、运行利益的归属等因素,均作为判定责任主体及责任份额时的考量因素。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案情简介】在珠海当司机的贵州人杨某和郑某一家是朋友,2004年春节前,郑某出于朋友关系将面包车借给杨某作为回老家贵阳的交通工具。

杨某回家途中在宜州发生车祸,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大巴车相撞,杨某和妻女当场死亡,杨某的儿子和另3名乘员受伤,面包车报废。

宜州交警认为,事发时杨某驾车驶入对方车道,应负主要责任,大巴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但杨某的岳母李某却将面包车主郑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为杨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买单,替杨某垫付杨妻、杨女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李某生活费等共约47万余元。

【案件焦点】郑某将车辆出借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郑某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借用机动车出事故乘车人能否向车主索赔

借用机动车出事故乘车人能否向车主索赔

借用机动车出事故乘车人能否向车主索赔
一、借用机动车出事故乘车人能否向车主索赔
对车主在这种情形下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即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用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车主是否能够索赔,乘车人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索赔的标准等等也会不一样,索赔的时候遇到麻烦要找律师帮助。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得到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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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借车的事时有发生,出借人把车借出难免有担心,怕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因此要承担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那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时,车辆所有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前,出借人的担心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该条的规定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一种较为模糊的处理方式,统一称作“机动车一方“,而并未就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责任承担予以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车主和借车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

而《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对车辆所有人和借用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规定明确了对机动车所有人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机动车出租、出借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时,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
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因此,根据上述情形,如果车主将轿车借给他人使用时,不存在上述情形,车主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上述情形,那么车主就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扩展阅读:/ask/
/m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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