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99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计划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0.17•【文号】•【施行日期】2024.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
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
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
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
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
中信银行2013年三季度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国会计准则)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1 重要提示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10名,委托出席董事3名,窦建中董事、郭克彤董事、张小卫董事因事分别委托朱小黄董事、常振明董事长、陈小宪常务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和表决。
本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公司董事长常振明、行长朱小黄、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曹国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芦苇,保证本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本报告中本行、本公司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2 公司基本情况2.1公司基本信息股票简称中信银行股票代码 601998(A股)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信银行股份代号 0998(H股)上市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姓名李欣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电话 86-10-65558000传真 86-10-65550809电子信箱 ir_cncb@2.2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2.2.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项目本报告期末(2013年9月30日)上年度末(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3,401,4082,959,93914.91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882,9681,662,90113.23总负债3,176,598 2,756,853 15.23客户存款总额2,632,476 2,255,141 16.7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219,824198,356 1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70 4.24 10.8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2013年1-9月)上年同期(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110,816)(107,99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7)(2.31)-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2013年1-9月)上年同期(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76,57266,282 15.52营业利润40,98836,36012.73利润总额41,18936,44713.0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86027,22613.35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69227,13813.10基本每股收益(元)0.660.5813.79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660.5813.79稀释每股收益(元)0.660.5813.79稀释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660.5813.79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年率) 1.31% 1.30%上升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率)19.20%19.65%下降0.45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9.09%19.59%下降0.50个百分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2013年1-9月)租金收入50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收入24其他净损益152合计226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52)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174其中:影响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68影响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2.2.2资本充足率分析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报告期内满足监管关于过渡期相关资本要求。
银行9月金融数据点评:社融超预期多增,M2增速提升
事件:央行公布9月金融数据,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包括非银贷款)1.9万亿,同比多增2116亿元。
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与8月持平为13%。
9月新增社融3.48万亿,同比多增9658亿,社融余额同比增13.5%,增速较8月提升0.2个百分点。
M2同比增10.9%,增速较8月提升0.5个百分点。
9月信贷同比多增,居民信贷延续改善趋势9月信贷新增1.9万亿(包括非银贷款),同比多增2116亿;如果剔除非银贷款(-210亿)的扰动,新增人民币贷款1.92万亿,同比多增1658亿。
9月信贷增量基本符合我们之前预期,但略好于市场预期。
细拆信贷结构来看,9月居民信贷持续修复,新增9607亿,同比多增2057亿。
居民信贷结构中,短期和中长期贷款需求均有改善,分别增3394亿、6362亿,同比多增687亿、1419亿,我们认为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同比多增或与“金九银十”期间房企加快售楼相关。
从企业信贷来看,虽然9月新增规模(9458亿)略低于去年同期(1.01万亿),但结构上持续优化。
9月票据延续压降态势,减少2632亿,我们认为反映了在企业融资需求改善且企业信贷额度有限情况下,银行通过压降票据来腾挪信贷额度。
企业一般信贷中,中长期信贷保持积极投放,9月新增1.07万亿,同比多增5043亿,预计基建、新兴制造业、小微贷款仍为重点支持领域;企业短贷增1274亿,同比少增1276亿。
展望10月,我们认为随着经济的逐步向好,银行信贷投放节奏更趋稳健,预计10月新增信贷规模为7000-8000亿(vs2019年10月6613亿)。
社融继续超预期多增,同比增速进一步提升9月社融超预期多增,新增社融3.48万亿,同比多增9658亿,社融余额同比增速较8月提升0.2个百分点至13.5%。
其中,政府债是带动社融增速提升的重要因素,9月新增政府债1.01万亿,同比多增6326亿。
9月表外融资保持正增,未贴现承兑汇票、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三者合计新增26亿,同比多增1151亿。
中信集团2250亿注资中信泰富闪电整体上市
中信集团2250亿注资中信泰富闪电整体上市于无声处听惊雷。
从3月25日中信泰富(港交所:0267)闪电停牌,到3月26日母公司中信股份2250亿人民币100%强势注资,一贯低调的中信集团,短短的一天内,让世人领教了统帅常振明运筹6年之久的海外整体上市梦想。
3月26日,中信泰富宣布正与母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商讨收购主要业务平台中信股份100%股权。
按照已签订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对价将包含现金和中信泰富发行的新股,按照3月24日最后的收市价计算,对价股份将溢价6.48%发行。
中信股份价值2250亿元。
为符合中国法规要求,转让对价应不低于财政部核准的、由独立评估师评定的截至2013年12月31所评估的股份价值。
2011年,中信集团为实施重组改制成立了中信股份,新平台囊括绝大部分经营性净资产。
此次收购前,中信股份持有中信泰富20.98亿股股份,占中信泰富股权57.51%,而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股份99.9%。
在收购落实前,中信股份会把持有中信泰富的股份转移至中信集团的一家或多家境外子公司持有。
2008年,时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的孔丹提出了中信集团整体上市,借力资本市场,再搞个100亿美元回来的大设想,6年后,中信集团终以此种母公司注资方式,强势实现海外上市战略。
对于这一交易结构,接近中信集团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中信采取母公司100%资产注入的方式实现集团整体海外上市意图,对集团和子公司而言,都将是一种双赢选择。
现在泰富集团可完全掌控,借壳与独立上市,本身区别不大。
一位中信集团内部人士分析,早在去年内部就已制定2014年内海外上市计划。
3月26日,中信泰富主席常振明表示,董事会认为交易可增加公司业务多元性及规模,扩大资产和资本,可以使公司发挥综合优势和整体协同效应。
同为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强调:香港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是我们继续发展的理想基地。
消息人士表示,根据相关交易安排,现金和新股的比例如何分配等详细方案,有待4月中旬进一步披露。
《上海证券的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度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6)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9)第四章保荐人 (14)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7)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7)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20)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 (22)第六章定期报告 (25)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30)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32)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32)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34)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36)第十章关联交易 (43)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43)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45)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51)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51)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54)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7)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58)第六节回购股份 (59)第七节吸收合并 (62)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3)第九节权益变动和收购 (66)第十节股权激励 (68)第十一节破产 (70)第十二节其他 (74)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78)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83)第一节一般规定 (83)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83)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90)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93)第一节暂停上市 (93)第二节恢复上市 (97)第三节强制终止上市 (107)第四节主动终止上市 (117)第五节重新上市 (121)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24)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126)第十七章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126)第十八章释义 (128)第十九章附则 (132)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33)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40)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47)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商业银行监管处罚案例全面剖析
商业银行监管处罚案例全面剖析【声明:本文信息全部源于公开渠道,文中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所供职单位】【正文】对监管处罚案例的剖析能够帮助我们更快速有效地理解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也更有助于让我们明晰近年来的政策导向。
银保监体系的监管处罚主要分为由银保监会、银保监局本级(省级或副省级派出机构)以及银保监分局本级等三级机构做出的处罚,而本文仅讨论前面两个部分。
尽管如此,我们的处罚案例统计范围也基本囊括了主要情形,即包括了2016年以来银保监会共做出的93起涉及到银行业的监管处罚案例以及1754起由银保监局本级做出的监管处罚案例。
一、抓大放小:关注银保监体系的18起处罚大单(囊括全部12家股份行)抓大放小是我们分析的主要思路,有助于我们快速抓住主要矛盾。
一般来说,罚单规模较大的监管处罚案例说明该领域的监管关注程度较高、处罚力度比较大。
在我们所统计的18起处罚案例中(罚单规模超过1000万元),没有1家国有大行,且已将全部12家股份行纳入,其中浦发银行(600000,股吧)三次、中信银行(601998,股吧)两次,另有1起信托(安信信托(600816,股吧))、1起城商行(上海银行)、1起外资银行(意大利裕信银行)。
(一)3起处罚案例的罚单规模超过亿元1、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与恒丰银行:处罚规模合计达到13.51亿元根据我们的统计,2017年以来共有3个处罚案例的处罚规模超过亿元,分别为2017年11月17日的广发银行(处罚规模7.22亿元)、2018年1月18日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处罚规模4.62亿元)以及2017年12月29日的恒丰银行(处罚规模1.67亿元),合计11.55亿元。
而从这三个案例来看,处罚对象均为股份行且比较典型,同时亦均为2017-2018年严监管时期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2、处罚事由主要体现在业务方式、业务流程和监管配合三个层面从违法违规事由来看,值得关注的点比较多,主要体现在业务方式违规、业务流程不合规、监管配合差等三个方面。
中央汇金公司增持中国工商银行股分
中央汇金公司增持中国工商银行股分2中央汇金公司増持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案例介绍中央汇金公司简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份,注入中投公司。
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
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录用,对国务院负责.。
中央汇金公司按照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与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中投公司按照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公司股权。
中投公司开展投资业务和中央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
2. 2中国工商银行简介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工商银行,是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1984年1月1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于2005年10月28日整体改制为股分有限公司,股分有限公司完整继承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资产和欠债,中央汇金公司向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和财政部作为一路发起人设立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并以配售H股方式引入高盛集团、安联集团和美国运通等战略投资者。
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以A+H股方式同时挂牌上市交易,A股交易代码为601398,简称工商银行,H股交易代码为1398,简称工商银行。
其中工商银行A股!P0发行130亿股,召募资金405亿元,H股IPO发行354亿股,召募资金亿港元,召募资金全数用于补充工商银行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加。
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
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8月目录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 (3)说明及声明 (3)第一章总体要求 (3)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4)二、岗位设置 (5)三、制度与流程 (6)四、内控管理 (6)第二章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申请 (10)一、申请材料 (10)二、申请流程 (11)三、交易权限开通流程 (11)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13)一、投资者准入条件的认定 (13)二、综合评估 (16)三、期权知识测试考试 (17)四、投资者分级管理 (20)五、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的动态持续管理 (20)六、客户档案资料管理 (22)七、本所持续监督管理 (22)第四章开户管理 (23)一、账户体系 (23)二、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24)第五章持仓限额管理 (30)一、持仓限额前端控制 (30)二、客户买入额度管理(限购) (34)第六章保证金管理 (37)一、客户保证金管理 (37)二、备兑开仓客户保证金管理 (48)第七章资金风险管理 (51)一、资金盯市管理 (51)二、资金划拨应急处理 (55)第八章强行平仓管理 (56)一、保证金不足强行平仓 (56)二、备兑不足强行平仓 (59)三、持仓超限平仓 (62)四、强平成交回报PBU管理 (63)五、强行平仓申报订单指令 (63)六、平仓有关的应急处理 (63)第九章行权交收管理 (65)一、投资者持仓合约的行权提醒 (65)二、投资者行权及交收日风险管理 (65)三、行权日前调整保证金参数水平提醒 (67)第十章协议行权 (68)一、协议行权策略 (68)二、协议行权注意事项 (69)第十一章客户结算 (70)一、日常交易清算 (70)二、清算后数据对账 (70)三、日常交易交收 (71)第十二章投资者数据报备 (73)第十三章程序交易报备 (75)一、程序交易接入管理要求 (75)二、程序交易报备管理要求 (75)三、变更报备 (76)四、程序交易的监管 (76)第十四章大户报告 (77)第十五章应急预案 (79)一、业务人员操作应急事件 (79)二、系统技术应急事件 (80)三、交易异常事件 (80)第十六章交易信息提醒及期权基础信息接口文件说明 (81)一、交易信息内容 (81)二、信息公告与提醒 (81)三、期权基础信息接口文件说明 (83)第十七章投资者教育与客户投诉处理 (85)一、投资者教育 (85)二、客户投诉处理 (86)附件一:适当性综合评估样表 (89)附件二:股票期权业务程序交易报备表 (90)附件三:大户持仓报告表 (97)1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说明及声明为便于证券公司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等,制定本指南,供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时参考。
关键审计事项案例分析9.1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键审计事项案例分析2017年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密)前言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批准印发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的12项影响广泛的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24号)。
根据通知相关规定,对于A+H股公司及H 股公司,应于201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新审计准则,上市公司(即主板公司、中小板公司、创业板公司,包括除A+H股公司以外其他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企业(IPO公司)、新三板公司中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其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应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审计准则。
本次财政部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最为核心的1项是新制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准则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的个性化信息。
其中,要求注册会计师说明某事项被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针对该事项是如何实施审计工作的。
确定哪些事项以及多少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属于职业判断。
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包含的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可能受被审计单位规模和复杂程度、业务和经营环境的性质,以及审计业务具体事实和情况的影响。
由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在审计报告中所占的重要性及复杂性,本次专题专门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作为案例分析,共收集201家公司年度报告,包含94家A+H股公司及107家港股(香港要求财务报表截止日在2016年12月15日或之后的审计业务实施新审计报告),主要表现为:一是按证监会行业进行分类汇总。
本次专题201家公司共涉及11个行业大类,如批发零售业、房地产、金融业、制造业、建筑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文化体育娱乐、电力热力燃气、水利环境设施管理及采矿等,同时对制造业大类又细分为14个行业,包含电气制造、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计算机通信电子、食品饮料、汽车制造、医药制造、化工制造、有色金属、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等。
定增认购意向书
定增认购意向书篇一:预约认购意向书预约认购意向书本人成心参加XX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人了解XX基金的大体情况,认可XX基金的投资理念和XX基金的能力,同时知悉投资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人在此确认:愿意以每份500万元人民币的价钱认购XX基金x份,合计xx万元人民币。
本人保证在签定本《预约认购意向书》之日(含)起的伍个工作日之内按XX基金确认的方式向XX 基金缴纳出资额佰分之五的保证金。
本人进一步保证,在签定《XX基金合股协议》后,依照《XX基金合股协议》的要求缴付出资,即:首期出资在收到普通合股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依照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在付款日(自发出该等缴付出资通知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付款日)或之前将相应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股人指定的有限合股工商记录注册验资账户;其他期出资依照普通合股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足额缴付。
XX基金在此确认:在认购人足额缴付费首期出资后,将在3 个工作日内向该认购人全额退还其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认购人签名(盖章):XX基金(盖章)证件号码:授权代表(签字):住宅地址:联系人:联系:联系:篇二:资管计划参与定增规则解析资管计划参与定增规则解析定向增发:为了资产并购、补充流动性、偿还贷款、改善股权等目的,通过非公开发行标的股票来再融资,定增对二级市场股票价钱有正面刺激作用。
定增整体融资额不断扩大,已超过IPO成为第一大融资来源。
市场中多数利用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开展资管计划参与定增项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基金公司参与定增不缴纳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本钱;2. 定增有人数限制,不得超过10人,通过资管计划可以间接的冲破人数限制;3. 通过资管计划“搭便车”,定增门坎要求高,通过资管计划享受定增收益;4. 一年期计划可通过资管计划配资。
鉴于以上益处,本刊小编呕心沥血的整理了资管计划参与定增最新的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请列位客官鉴赏:一、概述(一)含义XX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合伙企业增资协议书
合伙企业增资协议书合伙企业增资协议书【篇一:增资扩股协议书(模板)】[]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二零一三年月日目录第一条释义 ...................................................................................................... .............................. 3 第二条出资的先决条件和时间 .....................................................................................................3 第三条增资入股 ...................................................................................................... ...................... 4 第四条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 ...................................................................................................... ... 4 第五条股东会 ...................................................................................................... .......................... 5 第六条董事会 ...................................................................................................... .......................... 6 第七条股权的转让 ...................................................................................................... .................. 6 第八条陈述、保证与特别承诺 .....................................................................................................6 第九条赔偿 ...................................................................................................... .............................. 7 第十条利润分配 ...................................................................................................... ...................... 7 第十一条财务会计 ...................................................................................................... .................. 8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 .................. 8 第十三条期限、终止和违约责任 (8)第十四条解散和清算程序 ...................................................................................................... ....... 9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 .................. 9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 .................. 9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 .................. 9 第十八条优先效力 ...................................................................................................... ................ 10 第十九条其他 ...................................................................................................... (10)本增资扩股协议书(下称“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2013年月日在【】省【】市签署。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 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我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票事项的公告》,原股东XXX通过增持交易,持有公司股份已经达到5以上。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相关情况,我们特向您公布以下内容:1. 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尊称:XXX- 职务:XXX- 持股比例:5以上- 增持原因:XXX2. 增持交易的具体情况- 增持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增持价格:XX元/股- 增持数量:XXX股- 增持金额:XXX万元3. 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原持股5以上股东在增持后是否有意向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或经营方向是否有相关意见或建议;- 原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的承诺或支持。
4. 公司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行为的回应- 公司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增持行为是否表示支持或认可;- 公司是否有进一步的合作意向或合作计划;- 公司是否已就此事项与原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交流或协商。
5. 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增持是否对公司治理结构或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是否已就此事项对外做出相关的风险提示和说明。
6. 未来合作意向和计划- 公司是否已就此事项与原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过进一步的合作协商;- 公司是否已制定进一步的合作意向和计划。
我们特别提示各位投资者,本公告仅代表我公司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行为的相关情况公开披露,并不构成对所述事项的认可或否认,也不构成对投资者行为的鼓励或警示。
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理性判断并谨慎操作。
再次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特此公告!公司名称及日期(文采亦可自行阐述)尊敬的各位股东:在上文所公布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情况公告中,我们向大家披露了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XXX的增持行为的相关情况。
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公司的股东情况,我们将进一步续写扩充新的内容。
7. 对原持股5以上股东的评价随着原持股5以上股东XXX大幅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对其增持行为表示欢迎和肯定。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00四年四月二日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四条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关联方第六条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一)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二)商业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四)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对商业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银行行业周报:配股重启提振银行资本补充动力,本周MLF超额续作
配股重启提振银行资本补充动力,本周MLF超额续作银行行业周报►重点聚焦:11月17日,江苏银行200亿配股方案获证监会核准。
据配股预案,公司拟10配3,共计发行34.63亿股,融资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募资净额将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按配股计划测算,配股价格约5.77元/股,低于公司11月20日收盘价6.07元/股、最近一期BPS 10.24元(2020Q3,未经审计)、以及2019年末经审计BPS 9.53元。
配股获批打破了7年市场配股空窗期,一方面反映了未来银行通过配股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方式将更加便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监管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有力支持。
►行业和公司动态1)11月LPR报价维持一年期和五年期分别在3.85%和 4.65%不变。
2)银保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建立关联交易监管系统。
3)11月19-21日,建行、农行将拍卖18家线下网点。
4)11月初网络小贷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多家联合贷头部运营公司已开始调整出资比例、增加小贷公司资本金。
5)银保监会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
6)本周,长沙银行、贵阳银行定增计划获批;工商银行发行400亿元二级资本债;南京银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中国银行发行300亿元减记型永续债等。
►数据跟踪本周A股银行指数上升4.05%,同期沪深300上升1.78%,板块跑嬴沪深300指数2.27个百分点。
按中信一级行业分类,银行板块涨跌幅排名4/30,其中杭州银行(+14.54%)、平安银行(+9.78%)、常熟银行(+7.69%)涨幅居前。
公开市场操作:本周央行开展逆回购投放3000亿元,净回笼2500亿元。
另有2000亿元MLF到期,本周央行累计进行了8000亿元MLF操作,总计净投放3500亿元。
SHIBOR: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走势整体下行,隔夜SHIBOR利率下行56BP至1.96%,7天SHIBOR下行21BP至2.23%。
中信银行: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重要提示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通过了本行《二〇一二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白重恩董事因事委托谢荣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安赫尔•卡诺•费尔南德斯董事因事委托何塞•安德列斯•巴雷罗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
本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hkexnews.hk。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审阅工作准则审阅。
1.3本半年度报告摘要中本行、本公司、中信银行均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1.4本行董事长田国立,行长陈小宪,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曹国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王康,保证本行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2.1基本情况简介法定代表人:田国立董事会秘书:林争跃证券事务代表:王珺威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电子信箱:ir_cncb@股份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信银行 601998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0998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A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A股半年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刊登H股半年报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www.hkexnews.hk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信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2.1经营业绩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12年1-6月 2011年1-6月增幅(%)营业收入44,17135,300 25.13营业利润25,83120,235 27.66利润总额25,87620,326 27.30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9,37315,024 28.95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7214,77130.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551)7,491 -基本每股收益(元)0.410.37 10.81稀释每股收益(元)0.410.37 10.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410.36 13.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0.410.36 13.8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1) 0.19 -2.2.2盈利能力指标项目2012年1-6月2011年1-6月变动百分点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 1.38% 1.41% (0.0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4%23.54% (2.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1.13%23.14% (2.01)成本收入比28.43%30.32% (1.89)信贷成本0.33%0.29% 0.04净利差 2.68% 2.76% (0.08)净息差 2.89% 2.89% -2.2.3规模指标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12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幅(%)总资产2,916,3652,765,881 5.44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535,3521,434,0377.07总负债2,723,8852,587,100 5.29客户存款总额2,188,8201,968,05111.22同业拆入4,0504,676(13.3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187,892174,4967.68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02 3.737.682.2.4资产质量指标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12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幅(%)/变动百分点正常贷款1,525,9591,425,4967.05不良贷款9,3938,5419.98贷款减值准备25,66023,25810.33不良贷款比率0.61%0.60%0.01拨备覆盖率273.18%272.31%0.87贷款减值准备对贷款总额比率 1.67% 1.62%0.05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中信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编号:临2013-23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3年6月17日在北京富华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表决并形成决议。
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欧阳谦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同意提名欧阳谦先生为本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欧阳谦先生的简历及声明参见附件。
欧阳谦先生担任本行监事期间将根据其工作情况取得相应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年金。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附件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现就提名欧阳谦为中信银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信银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中信银行所适用之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附件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声明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有关要求,本声明人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如下:本人符合该公司所适用之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募集说明书英文
募集说明书英文篇一: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注册金额:人民币 10亿元发行金额:人民币 5亿元发行期限:366天担保情况:无担保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级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A-1级发行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四月声明本公司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本期短期融资券,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1目录第一章释义 .................................................................................................. (1)第二章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 ............................................... (4)一、与本期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4)二、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相关的投资风险 (4)第三章发行条款 ............................................... ................................................... (10)一、本期短期融资券主要发行条款 (10)二、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11)三、投资者承诺................................................. ..12第四章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 (14)一、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14)二、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管理 (14)三、发行人承诺................................................. ..15四、偿债保障措施.................................................15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 (17)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7)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8)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19)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五、发行人独立性.................................................20六、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21)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7)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43)十、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 (59)十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规划 (62)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行业地位 (64)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 (72)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72)二、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 (76)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84)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99)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01)六、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06)七、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 (108)八、发行人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112)九、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112)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113)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13)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 (115)一、发行人信用评级情况 (116)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118)三、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119)四、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偿付情况 (119)第八章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增进 ............................................... (121)第九章税务事项 ............................................... ................................................... .122一、营业税................................................. .. (122)二、所得税................................................. .. (122)三、印花税................................................. (122)第十章信息披露 ............................................... ................................................... .123一、短期融资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123)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123)三、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23)四、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24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与投资者保护 ............................................... (125)一、违约事件................................................. (125)二、违约责任................................................. (125)三、投资者保护机制 (125)四、不可抗力................................................. (129)五、弃权................................................. .......130 第十二章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131)一、发行人................................................. .. (131)二、承销团................................................. .. (131)三、发行人法律顾问 (135)四、审计机构................................................. (135)五、信用评级机构 (1)36六、托管人................................................. .....136 第十三章本期短期融资券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 (137)一、备查文件................................................. (137)二、查询地址................................................. ...137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 . (139)2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第一章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瓮福指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上海清算所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承销商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指发行额度为人民币 5亿元、期限为 366天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XX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指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指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XX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指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XX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指中国人民银行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建档的机构1篇二: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通知证监发行字[XX]2号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为规范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编制行为,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中登: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用户手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用户手册目录1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 (2)2用户登录 (2)3用户信息维护 (5)2.1用户密码管理 (5)2.2客户端证书维护 (8)4发行人业务申请 (11)3.1发行人业务 (11)3.1.1权益分派业务 (11)3.1.2信息披露义务人数据查询业务 (28)3.1.3不定期持有人名册查询业务 (36)3.1.4股份托管分布信息查询业务 (42)3.1.5股本结构查询业务 (50)3.1.6股份冻结数据查询业务 (62)3.1.7限售股份/非流通股明细数据查询业务 (65)3.1.8定期持有人名册查询业务 (67)3.2上市公司催款通知 (70)1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市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方便深圳市场发行人用户办理业务而提供的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平台。
该平台具有技术先进,操作便捷,功能强大,安全性高等特点。
2用户登录在中国结算网首页左上角,点击“发行人业务”,进入发行人用户登录页,发行人用户可从此页登录,如下图:【网站首页】如果您是第一次登录系统,请首先安装USB电子证书驱动程序和中国结算公司CA程序。
(1)如果您使用的是白色的飞天诚信epass3003auto的USB卡,直接插入使用即可。
(2)如果您使用的是蓝色的捷德USB卡,请从中国结算网站首页菜单“技术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中,找到“捷德USB卡驱动程序”,点击下载安装捷德USB卡驱动程序(在弹出窗口直接选择“打开”),或者从USB卡包装盒附带的光盘中,双击安装文件进行安装。
安装完毕后重启计算机,再将USB卡插入计算机。
从中国结算网站首页菜单“技术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中,找到“中国结算网CA根证书”和“中国结算网SUBCA根证书”,点击下载安装(在弹出窗口直接选择“打开”)(3)如果您使用的是蓝色的渥奇USB卡,请从中国结算网站首页菜单“技术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中,找到“渥奇USB卡驱动程序”,点击下载安装渥奇USB卡驱动程序(在弹出窗口直接选择“打开”),或者从USB卡包装盒附带的光盘中,双击安装文件进行安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08•【文号】证监发〔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二、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不适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不受《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的限制。
四、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
五、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应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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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编号:临2020-0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本行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14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以自有资金共计不少于2,02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港元自愿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H股股份。
●增持主体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
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主体自愿承诺,本次增持计划所买入本行股票自买入之日起两年之
内不对外转让。
近日,本行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H股股份的通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 增持股份的主体:本行现任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4名,包括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合英先生、监事长、职工代表监事刘成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郭党怀先生、副行长兼风险总监胡罡先生、副行长谢志斌先生、纪委书记肖欢先生、业务总监芦苇先生、业务总监陆金根先生、业务总监吕天贵
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业务总监刘红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刚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潘武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曾玉芳女士。
2. 增持股份的原因:对本行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具有信心,认可本行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3. 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4. 增持股份的种类:本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H股股份。
5. 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共计不少于2,0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元买入本行H股股份,具体如下:
6. 实施期限:自2020年10月31日起四个月内。
增持期间,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本行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 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8. 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本行鼓励一级分行(含海外分行)、总行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买入本行H股股票。
2. 增持主体自愿承诺,本次增持计划所买入本行股票自买入之日起两年之内不对外转让。
3. 增持主体本次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4. 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本行股票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