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安全消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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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元号座层房间

为确保大厦及业主/租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安全、消防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安全消防协议书:

第一章甲方义务及职责

1、及时向乙方传达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维护大厦内的治安、消防和工作秩序,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安全控制工作和定时进行安全巡视。

3、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构以及其它执法机关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4、甲方负责对大厦提供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设备和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甲方巡查或工作时如发现乙方单位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处理,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6、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在紧急事件发生时及时与乙方联络人联系,配合乙方采取果断措施并协助乙方保护现场。

7、办理乙方工作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大厦的有效证件,加强证件查验管理。

8、为了维护乙方及大厦公共安全,在非办公时间,所有进出大厦人员一律要出示物业公司核发的出入证,并在大堂保安处进行登记(晚18:00以后至次日8:00以前)。

9、根据政府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物业公司保安部有可能不定期地对各公司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应得到乙方的理解和配合。

第二章乙方的职责及义务

1、公司进驻(购买/租用)大厦写字楼单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代表及雇员应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并认真填写公司及中外方雇员登记表报物业公司保安部备案。

2、支持和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准利用租售区进行违法活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售区内留宿。

3、乙方需指定联络人以便日常联络,并需向甲方提供两名以上联络人资料及联络电话,以便在紧急事件发生时,甲方能及时与其取得联络。如果联络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配合工作,因此而引起的所似须由乙方负责。

4、按照安全、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指派自己单位的安全消防负责人,组建义务消防队,以备紧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并根据所购买/租用的面积,参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配备相应数量的轻便灭火器。乙方安全消防负责人需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防火知识培训教育,使其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初期火灾的扑灭及报警程序。

5、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品和枪枝弹药等带入大厦。不得在房间内动用明火(事先经审批获准的除外)和私自增加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电炉子、电水壶、电熨斗等)。未经许可,大厦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在房间内燃烧废物、纸张。

6、房间内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禁止存放大量可燃物品(文件、档案除外)不得将办公区域作仓储之用。

7、锁和钥匙的管理,原则上由公司自负,但为了应付突发事件,乙方在办理进驻手续时,需将房门备用钥匙留一套在甲方保安部封存,以备意外发生时使用。

8、乙方在房间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必须使用符合安全防盗要求的保险柜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9、乙方安全消防负责人,必须每天上班检查电源和其它异常情况,下班前应对所管辖的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各种电源、熄灭烟头、关闭窗户,检查无误后,方可锁好房门离开。

10、乙方如工作需要,需在大厦内电气焊和明火作业的应提前报甲方审批,开具动火证后,方可操作。乙方应指派专人在现场看护,并配备相应的有效灭火器材。

11、乙方如需增加用电设备或拉接电源线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根据情况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

12、乙方不得将甲方发放给乙方或其员工任何车辆、人员出入证件转借他人。

13、为了确保乙方安全,乙方运出物品需到甲方开具出门条,经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进出货物可根据甲方指定使用货用电梯。

14、乙方工作人员及来访者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其它单位或办公区,或乱贴、乱发广告、宣传品,不得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办公秩序。

15、节假日和夜间乙方因工作需要留人加班的,应根据《业主手册》的规定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将人数、地点、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告知甲方。

16、乙方人员不得将大厦范围内的各类设施擅自移动、遮挡、损坏或挪作它用。

17、乙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获甲方批准并办理停车手续后,按指定专用位置停放或临时按甲方人员指引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同时车库内严禁修车,车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和钱物,以防丢失。乙方人员需随时根据大厦地面及车库交通情况,服从并配合甲方人员的指挥或疏导,以确保大厦范围内交通秩序。

18、乙方如发生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问题,必须及时通报甲方,同时保护现场,甲方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第三章特殊情况处理

1、非办公时间,乙方单元内发生意外事件(如火灾、跑水、偷窃)时,甲方征得乙方联络人同意,在保安部、物业部负责人在场情况下可开启封存的备用钥匙,进入乙方单元内排除险情。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举办大型活动,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具体时间、人员情况,以便甲方安排工作。

第四章违约责任

此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任何一方未尽职责,违反协议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如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它

1、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规变更或增加要求,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或补充本协议内容,凡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此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安、消防机关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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