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新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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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新闻宣传

和舆论引导工作规范(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新闻宣例舆论引导工作,提升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卫生计生工作良好舆论环境。

(二)编制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4〕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

(三)相关定义。本规范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新闻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公共卫生事件、需紧急医学救援的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卫生计生系统安全事件,以及可能或已经引发公众关注的卫生计生相关舆情事件。本规范所称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是指卫生计生部门和单位针对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开展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内部沟通、新闻发布、健康传播等活动。

(四)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领导带头、明确分工,及时准确、掌握主动,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机制

(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杜会各方共同配合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体系。开展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二)属地承担首要责任,分类指导协调联动。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承担信息发布首要责任。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同时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科普信息发布。上级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可派员赴突发事件发生地指导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宣传渠道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各项措施,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建立业务部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考核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加

强对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情况下,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对卫生计生行政和业务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12320和12356热线电话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调动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积极性,围绕舆论关切,解读政策、释疑解惑。

(四)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舆情收集关口前移。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强化政策解读机制,将信息发布、舆情研判、政策解读与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步推进。敏感、易引发炒作的工作信息,发布前做好应对预案,发布后要跟进进行舆情收集与分析,关口前移,及时发现热点问题和苗头性问题。主动公开真实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引导话语权、主动权。

三、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程序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原则上可按以下程序开展。

1、获知信息源。密切关注涉及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源,及时通过对媒体报道、互联网信息、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渠道的日常舆情收集,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地方上报信息、业务部门信息通报等渠道获取,及时发现舆论苗头性信息。

2.报送舆情。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和地方通报情况。遇重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3.信息核实。联系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有关业务部门,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准确性,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

4.初步研判。持续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初步研判事态发展,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提出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应对工作相关准备。

5.拟定口径。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拟定对外应答口径,重大、敏感问题口径,需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定后方可使用。

6.制定方案。商相关业务部门、地方拟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宣传方案,报送有关负责同志审定,开展相应准备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包括:基本原则、发言人名单、信息发布计划、内容和形式、职责分工、舆情收集分析、策划专题节目、媒体服务、健康传播、接受媒体采访备用专家名单等内容。

7.启动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方案经相关负责同志同意后,迅速启动。

8.组建机构。按照统一安排,组建宣传组,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组织协调工作。

9.争取支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情况,与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请求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协调、舆情调控、互联网信息管理等工作。

10.首次发布。按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及时选择以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或运用新媒体等形式依法依规发布首次信息。充分调动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积极性,协调联系专家参与信息发布。首次信息发布内容应按照早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结论,真诚坦率,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新闻发布会前,确定发布时间、地点、主题、受众,指定新闻发布人,实行授权发布和归口发布。

11.持续发布。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刊发新闻稿、媒体采访、网络发布、在线访谈、微访谈等形式依法依规持续动态发布事件和工作进展;深入解读政策,普及科学知识。

12.回应关切。实时收集媒体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存在的误解质疑等,及时回应,解疑释惑。针对不实传言,选择适宜的信息发布平台,迅速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不实传言扩散。

13.健康传播。主动设置议程,组织策划媒体采访、专题节(栏)目、现场活动、网站专题、开发制作传播材料等,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重传播相关科普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和媒体健康素养水平。

14.总结归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结束后,立即分析事件产生原因;传播扩散途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报送本部门负责同志审阅。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重大典型事件应当制作案例,为类似事件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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