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林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林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在发展和利用林木资源的同时,也要积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为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林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本文将以《林业法》、《森林法》和《草原法》为主要参考,探讨我国林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一、《林业法》《林业法》是我国林业领域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定了国家对林业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原则。
其中,重要的法律责任包括:1. 林地保护:《林业法》规定,国家实行林地保护制度,禁止非法占用、毁坏、转用、侵占林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破坏森林资源,否则将面临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 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法》要求,国家鼓励发展健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推广科学的防治技术和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
对于因森林病虫害导致的林木损失,相关责任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退耕还林还草:《林业法》明确,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制度,鼓励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实施,加强土地的保护和植被的修复。
相关责任单位需要按照政府的要求,配合完成退耕还林还草的任务,并接受相应的监督和检查。
二、《森林法》《森林法》是我国针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该法重点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经营管理。
其主要内容包括:1. 森林资源保护:《森林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保护各类森林资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禁止非法砍伐、采伐、毁坏、出卖、收购珍稀树木和其他非法活动,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森林培育:《森林法》要求,国家加强森林培育工作,推广造林绿化技术,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种植效益。
同时,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培育,共同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经营管理:《森林法》规定,国家实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林权制度,保障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引言概述:林业法律法规是指为了保护、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林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森林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林业法律法规的整体框架、林业资源保护、林木经营与利用、森林生态修复和森林火灾防控等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林业法律法规的整体框架1.1林业立法的基本原则: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等。
1.2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森林生态保护法律等。
1.3林业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配套细则、配套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二、林业资源保护2.1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依据: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规划、森林保护地的划定和管理、禁止乱占乱建、禁止非法砍伐等。
2.2林业资源保护的措施:加强巡护执法、建立森林生态保护和恢复基金、推广濒危物种保护和恢复技术等。
三、林木经营与利用3.1林木经营与利用的法律框架:林权制度改革、维权保护、利益分配机制等。
3.2合理利用林木资源的措施:加强林业资源调查、科学制定林木利用计划、推广高效利用技术等。
3.3林木经营与利用中的责任与义务:林木经营者的义务、监督和管理、林业经营者的责任等。
四、森林生态修复4.1森林生态修复的法律依据:森林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草原生态修复和保护、植树造林等。
4.2森林生态修复的措施:加强森林土壤保持和水源涵养、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开展退耕还林等。
五、森林火灾防控5.1森林火灾防控的法律支持: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森林火险区划定和管理、林业灾害防控体系等。
5.2森林火灾防控的措施:加强火源管理与控制、建立森林火灾信息系统、完善灭火设备和队伍等。
总结: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对森林资源保护、林木经营与利用、森林生态修复和森林火灾防控等方面的规范,维护了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林业在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林业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本文将介绍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识,以增加读者对林业管理的了解。
一、森林法律法规1. 森林法森林法是一部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经营利用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其宗旨在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森林法通常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林地批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2. 林木法林木法是针对林木的种植、伐木、加工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调控林木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林木法一般规定了林木的种植要求、林木的伐木许可、林木的出口等方面的内容。
3. 森林资源审批制度森林资源审批制度是指对涉及到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的制度。
在项目建设之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获得合法的开发权。
这一制度能够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并避免滥伐和破坏生态环境。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针对整体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内容。
该法规定了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2. 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是保护土壤和水资源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林业在水土保持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通过植被的种植和管理,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和河流的淤积。
该法律法规规定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的措施和要求。
三、林业政策1. 林业规划林业规划是林业发展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国家林业规划、地方林业规划等。
林业规划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推动了林业事业的科学发展。
2. 森林资源权属制度森林资源权属制度是指对森林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明确和规范的制度。
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控制。
3. 森林防火政策森林防火政策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该政策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包括提供火灾预警、加强火灾监测和处罚违法行为等。
林业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林业案件是指涉及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的各类案件,包括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林木、非法狩猎等。
林业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这些法律法规出发,对林业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林地保护《森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林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林地,禁止非法占用林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擅自占用、破坏林地。
”2. 林木采伐《森林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林木采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采伐标准,不得滥伐林木。
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3. 林木种苗《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种苗标准,禁止生产、经营不合格的林木种苗。
”4. 生态保护《森林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生态保护制度,保护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对于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非法占用林地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滥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林业对于我们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可持续性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资源,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规范了林业活动,也为我们的绿色未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这是我国林业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森林资源的归属、分类、保护、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它规定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这五类,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森林,制定了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比如,对于防护林,强调了其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限制了对防护林的采伐和破坏。
在森林资源的保护方面,法律严禁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
这里的“非法采伐”并不仅仅指未经许可的砍伐行为,还包括以不恰当的方式采集、毁坏等行为。
同时,对于那些在封山育林区或者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采挖药材、挖取树脂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也都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是与林业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
林业生态系统是众多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林业生态平衡至关重要。
这部法律规定了对野生动物的分类保护,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杀害、食用、交易等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再来说说《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火灾是林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这个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强调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规定了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另外,《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也不容忽视。
森林病虫害会严重影响森林的健康和生长,该条例要求林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防止病虫害的扩散和蔓延。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1. 引言林业是指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林业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林业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层面介绍林业法律法规。
2. 国内林业法律法规2.1 森林法我国的《森林法》是公民和组织保护、经营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法律法规,于1984年颁布实施,多次修订。
《森林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义务和权利,明确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职责,并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了规定。
2.2 森林资源保护法《森林资源保护法》是我国的另一项重要林业法律法规,于1998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森林资源的保护区划、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等内容。
2.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森林法》和《森林资源保护法》外,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如《植被保护法》、《国家公园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 国际林业法律法规除了国内的林业法律法规外,国际上也存在着一些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由各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制定。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国际林业法律法规:3.1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由联合国制定的一项国际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与森林生态密切相关,因此该公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2 木材合法性认证制度为了防止非法采伐和非法贸易木材的发生,国际社会普遍采用了木材合法性认证制度。
这一制度要求木材生产与贸易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的合法性标准,以确保木材的来源合法,并促进可持续林业发展。
3.3 森林认证制度森林认证制度是由国际森林认证组织(FSC)制定的一项认证制度,旨在评估和认可符合可持续林业管理标准的森林和林产品。
该认证制度对于推动可持续林业发展、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改善社会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行政案件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概述林业行政案件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
林业行政案件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林业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79年制定,2000年修订。
该法规定了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林业科技创新、林业执法监督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配套法规,于2000年颁布。
该条例对《森林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林业行政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法律,于1988年颁布。
该法规定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原则、管理体制、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管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是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基本法规,于1996年颁布。
该条例规定了野生植物保护的体制、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监管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规,于1994年颁布。
该条例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设立、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管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是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法规,于2008年修订。
该条例规定了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预防措施、火灾扑救、责任追究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是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法规,于1998年颁布。
该条例规定了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体制、防治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林业案件相关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概述林业案件是指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破坏森林资源,扰乱林业生产秩序的行为。
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及林业的各个领域,包括森林资源保护、木材采伐、木材加工、林业执法等。
以下将详细介绍林业案件相关法律法规。
二、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是我国林业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平衡,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该法规定了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是对《森林法》的补充和细化,明确了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条例》《森林保护条例》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具体规定,包括森林资源保护的范围、措施、责任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具体规定,明确了森林资源保护的范围、措施、责任等。
三、木材采伐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森林采伐限额的确定、审批、执行、监督等环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木材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木材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木材采伐许可证的申领、审批、发放、监督管理等环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采伐管理实施办法》《森林采伐管理实施办法》是对森林采伐管理的规定,明确了森林采伐管理的基本原则、采伐方式、采伐限额、采伐许可证等。
四、木材加工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木材加工管理条例》《木材加工管理条例》规定了木材加工企业的设立、木材加工活动、木材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木材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木材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林业法律法规摘录
林业法律法规摘录林业法律法规摘录一、林业法律法规的意义林业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在林业领域制定的法律法规,其目的是规范林业管理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林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林业法律法规的分类2.1 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森林资源统一考核规定林木种子、苗木管理办法2.2 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办法2.3 林业科学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技术专项管理办法林业科技活动管理办法林业科技进步奖励办法三、林业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3.1 林权制度林权制度是指依法确权、利益明确、权力明确的森林资源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分离与统一关系。
林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措施之一。
3.2 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在林业法律法规中,有关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一个重要内容。
其中包括森林砍伐、采伐、转让、交易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3 生态环境保护林业法律法规中还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包括对林地、植被、野生动植物等的保护措施,以及对环境破坏行为的处罚等。
3.4 公众参与和监督林业法律法规中还规定了公众参与和监督的要求,包括对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对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利用的咨询和意见征集等。
四、林业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林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保障,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加强对林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衔接,形成协同效应,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林业法律法规的摘录和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林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并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出贡献。
林业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林业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林业服务业是指以提供林木的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等专业服务为主要业务的行业。
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林业服务业逐渐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了推动林业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一、林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该法规定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强调了森林资源的公益属性,规定了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同时,该法还对森林资产的划归和运营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为林业服务业的合法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地是林业服务的重点领域之一,该法主要规定了对草原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的权责。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非法放牧、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等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为林业服务业在草地环境中开展合法经营提供了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是林业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该法规定了对水土资源的保护利用,要求建立和完善水土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加强对水土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通过这些规定,为林业服务业提供了生态环境服务的法律依据。
二、林业政策支持1. 生态补偿政策为了激励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复育,国家出台了相应的生态补偿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对保护区内的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修复与恢复补偿、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偿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这为林业服务业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也进一步保障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金融支持政策为了满足林业服务业对资金的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支持政策。
包括贷款支持、利息补贴、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措施,为林业服务业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这些政策的出台,也为林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3. 引导政策针对林业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国家提出了林业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引导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引导林业服务企业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林业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经营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林业活动,包括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修复与保护、林业经营和管理等各项事务。
第三条林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同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林业资源的保护第一节森林资源的保护第四条国家对公益林、森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定区域的森林实行保护,禁止进行乱砍乱伐和非法盗伐行为。
对于森林覆盖率较低的地区,应进行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提高森林面积和质量。
第二节木材资源的保护第五条木材资源的采伐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采伐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禁止非法采伐、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树种。
对于非法运输和销售木材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和处罚。
第六条木材进出口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林业的生态修复与保护第一节林地的保护与恢复第七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林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推进,提高林地的生态功能。
第八条禁止违法用地、扩大建设范围破坏林地的行为,对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应予以处罚,并恢复林地原貌。
第二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第九条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和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对于非法交易和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和处罚。
第十条加强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提高栖息地的生态质量,保护物种多样性与生态平衡。
第四章林业经营和管理第一节林业经营第十一条林业经营应遵守合同自由、价格自由的原则,保障经营者的权益。
对于林业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纳税,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第二节林业管理第十二条国家加强对林业经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林业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林业产品的市场经营行为。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规定。
第二条林业法律法规的宗旨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安全,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第三条本法所称林业资源包括林地、林木、林下资源、森林生物资源及其他相关资源。
第四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林业管理单位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林地、林木和林业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林地保护第六条林地指国家确定的用于林木生长和保护的土地。
第七条林地应当按照规划、用途和面积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林地划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林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划拨,不得随意侵占或非法利用。
第十条林地划拨时,应当与土地收储、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经营等政策相结合。
第三章林木管理第十一条林木是指天然林和人工林中的树木。
第十二条林木应合理利用,保护和增加林木资源。
第十三条对林木的采伐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理利用林木资源。
第十四条保护自然林,加强自然林保护,防止乱砍滥伐。
第十五条种植和经营林木应符合林木种植管理规定,禁止非法种植。
第四章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第十六条林下资源包括竹笋、蘑菇、草药等发展利用的野生植物和动物。
第十七条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原则。
第十八条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原则。
第五章森林生物资源保护第十九条森林生物资源是指森林中的生物及其生态系统。
第二十条森林生物资源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禁止非法采集、猎捕、捕捞和销售带有保护标志的珍稀濒危物种及其制品。
第二十二条森林生物资源保护应加强科研力量,推动森林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林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林木、林地、林下资源和森林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林业行政案件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引言林业行政案件是指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调查、处理和裁决的活动。
林业行政案件法律法规是规范林业行政案件处理的基本依据。
本文将对林业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进行简要介绍。
二、林业行政案件法律法规体系1.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关于林业领域各项事务的规范性文件。
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林业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
(2)林业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条例》等。
(3)林业地方性法规: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林业地方性法规。
(4)林业规章:如林业部、各省林业厅(局)制定的林业规章。
2.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是指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林业行政处罚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林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如《林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3)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如《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法律法规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办法:如《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办法》。
(2)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取证规定:如《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取证规定》。
(3)林业行政案件审理规定:如《林业行政案件审理规定》。
三、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1.立案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的第一步是立案。
立案条件包括:(1)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2)林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处理的;(3)符合林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办法的规定。
2.调查取证立案后,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包括:(1)询问当事人、证人;(2)现场勘验、检查;(3)收集、查阅有关证据材料;(4)其他必要的调查取证活动。
3.审理调查取证结束后,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林业是人类的重要生存资源之一,涵盖着森林、草地、沙漠等所有植被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功能。
为了维护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家对林业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
以下文档将系统概述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一、主要法律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林业领域最基本的法律法规。
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对森林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的具体措施,促进了我国林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了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是草地保护的基础法律,主要目的是保护草地生态环境,促进草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草地资源的土地流转、草畜平衡、草原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加强了对草地的保护措施,提高了草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绿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绿化法》规定了国家对城市和乡村绿化的主要标准和要求、绿化项目的立项、建设和验收等方面的具体程序和措施。
该法律的实施,促进了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是我国治沙防沙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具体规定了防沙治沙的重要性、相关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加强治沙防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等具体措施。
二、主要政策1. 实施林业长效机制为推进林业资源的保护,加强对林业经济发展的管理,国家实施了“林业长效机制”政策。
该政策实施了森林资源的全过程管理、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完善森林产权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扩大了林区经济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2. 退耕还林政策为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国家实施了“退耕还林”政策。
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将草地和退耕地转为林地,增加森林面积,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3. 实施荒山荒地复垦政策为改善荒山荒地的生态环境,国家实施了“荒山荒地复垦”政策,主要是通过实施造林、草畜等措施,提高荒山荒地的地质、气候和生产等生态系统的系统功能。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林业是指对森林资源的种植、保护和利用的活动。
在林业管理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规范和管理林业活动起着重要作用。
该法规定了林地的保护、利用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的政策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林业活动时都必须遵守该法律的规定,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森林资源保护法》《森林资源保护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重要法律之一,主要规定了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相关内容。
该法案规定了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保护、开发利用、经营管理、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内容,强调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该法的规定,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三、《国家森林资源总量控制制度暂行办法》《国家森林资源总量控制制度暂行办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规定了国家对于森林资源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
按照该办法,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对森林的砍伐和开发利用进行限制,保护和维护森林资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这为实现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防火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防火工作的意见》是我国林业领域的重要法规文件,主要规定了对于国有林场林区防火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根据该意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于林区的防火工作,制定和实施科学的防火方案,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保护。
综上所述,了解和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每个从事林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只有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才能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于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了解,共同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做出贡献。
林业法律法规常识
林业法律法规常识林业法律法规常识一、林业法规概述林业法规是指对林业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林业法规的制定旨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促进森林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1.1 林业立法的背景和意义林业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林业法规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管理,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平衡。
1.2 林业法规的层级和体系林业法规按照层级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按照体系,可以分为林业管理法规、森林资源保护法规、采伐和造林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等。
二、林业管理法规2.1 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规2.1.1 林木所有权的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国有森林、集体所有的林木归属于国家所有,地方级政府负责管理。
2.1.2 林木使用权的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林木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林地保护和利用的法规2.2.1 林地调整和林地用途变更的法规林地调整和林地用途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且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的规定。
2.2.2 林地确权和登记的法规林地确权和登记需要进行实地调查和测量,确保林地界址清晰,边界标识明确。
2.3 林业经营和管理的法规2.3.1 林业经营许可的法规林业经营许可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需要符合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2.3.2 林业经营责任制的法规林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建立完善的林业经营责任制,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森林资源保护法规3.1 森林资源保护的法规3.1.1 森林采伐的法规森林采伐需要依法申请采伐许可证,同时要遵守国家对采伐量和采伐方法的规定。
3.1.2 森林防火的法规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
相关法规对森林防火的组织、设备和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及答案一、林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问: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哪些法律法规?答:我国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
2、问:《森林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森林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问:森林分为哪些类型?答: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
二、森林资源保护1、问:采伐林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2、问:哪些林木禁止采伐?答: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3、问:盗伐林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答: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野生动物保护1、问:哪些野生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答:如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穿山甲、虎等。
具体的名录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中查询。
2、问: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会有什么后果?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问: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应该怎么办?答:应立即联系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
四、林地管理1、问:占用林地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答: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2024)
引言:林业是指管理、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的一门学科和行业。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识,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概述: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目的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包括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国际层面的规定,涵盖了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利用和监督等方面。
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实现可持续利用。
正文内容:1.国家级法律法规政策常识1.1国家林业法规定了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了国家对森林的管理职责。
提出了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的原则和要求。
规定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具体措施。
1.2土地管理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的管理、划拨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对森林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1.3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的原则和要求。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了具体要求。
1.4森林资源评估和监测规定规定了对森林资源进行评估和监测的原则和方法。
为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2.地方级法律法规政策常识2.1林地管理规定对林地的划拨、利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措施。
2.2林木种苗管理规定规定了林木种苗的生产、质量和销售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林木种苗的质量和数量,促进森林资源的更新和保护。
2.3林业行政执法条例规定了林业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权限。
对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
2.4地方特色林业发展规划依据地方资源和区域特色,制定了促进林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包括林业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建设等方面的规划。
3.国际级法律法规政策常识3.1森林认证体系国际上广泛认可的对森林管理和产业链的可持续性认证体系。
通过认证,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3.2森林砍伐和木材贸易条约旨在防止非法砍伐和非法木材贸易。
林业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林业案件是指涉及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等。
我国对林业案件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以下将详细阐述林业案件的法律规定。
二、林业案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是我国林业领域的基本法律,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关于林业案件的规定主要包括:(1)盗伐林木:违反森林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滥伐林木: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占用林地: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对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
在林业案件中,刑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盗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2024年林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4年林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前言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林业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为广大林农、林业企业和林业工作者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管理,以及与林业相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等活动。
第二条管理原则林业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覆盖率。
第三条管理职责各级林业部门应依法行使林业管理职责,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组织实施林业法及本细则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森林资源保护第四条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许可制度,控制森林采伐量,鼓励使用木材替代品和非木质材料。
第六条护林防火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制度,加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七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实施综合治理,防止有害生物蔓延。
第三章植树造林与绿化第八条植树造林规划与实施根据全国植树造林规划,制定地方植树造林计划,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第九条造林质量保障确保造林质量,禁止使用劣质苗木,提高造林成活率。
第十条林地管理与利用合理规划林地使用,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保障林地资源不受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四章林业产业发展第十一条林业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林业绿色产业,促进林业与循环经济相结合。
第十二条林业产业技术创新加强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推广林业新技术,提高林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林业市场建设规范林业市场秩序,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保障木材合法流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法行为处理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林业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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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7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杨全胜一、林业行政执法设定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17号颁布日期:1984年9月20日实施日期:1985年11月1日修订日期:1998年4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9号颁布日期:1988年11月8日实施日期:1989年3月11日修订日期:2004年8月28日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二)行政法规1、《植物检疫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98号令颁布日期:1983年1月3日实施日期:1983年1月3日修订日期:1992年5月13日2、《森林防火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颁布日期:1988年1月16日实施日期:1988年3月15日修订日期:2008年11月19日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46条令)颁布日期:1989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1989年12月18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278号令)颁布日期:2000年1月28日实施日期:2000年1月29日5、《退耕还林条例》颁布机关:国务院(第367号令)颁布日期:2002年12月14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20日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等。
(三)部门规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第10号令)颁布日期:1996年10月14日实施日期:1996年10月14日《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颁布机关:国家林业局(第2号令)颁布日期:200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4日(四)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的复函》颁布机关: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43号颁布日期:2001年6月19日实施日期:2001年6月19日二、林业行政执法事项(一)行政许可(二)行政处罚(三)行政强制(四)行政征收(五)行政确认(六)行政裁决(七)行政给付今天在这里重点讲解(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依法收取证据: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凡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具备下述条件: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2、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和依据3、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4、属于查处的机关管辖立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有违法行为发生2、违法行为是应受处罚的行为3、属于本机关管辖4、属于一般程序适用范围1、违法行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盗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1款)是指违反国家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第1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树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树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相关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至20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100至200立方米或幼树5000至10000株为起点。
第七条: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种类或者相关行政措施:责令补种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处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2、违法行为: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第2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树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相关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
处罚种类或相关行政措施:责令补种树木罚款处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
3、违法行为: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法释[2000]36号)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处罚种类或者相关行政措施: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主体: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森林公安机关4、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类或者相关行政措施: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5、违法行为: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处罚各类或者相关行政措施: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罚款。
处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6、违法行为: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处罚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二条: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员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
处罚种类或者相关行政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处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三、林业行政执法案例评析1、盗伐林木案件:承包人擅自采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集体林木构成盗伐[基本案情]1995年7月,李某通过竞标承包了村集体在路两旁栽植的林木,路段长1000米,杨树1200棵。
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10年,林木所有权归集体,林木采伐收益四六分成,即集体分四成李某分六成。
四于李某平时悉心管理,林木长势良好,到2004年已长成大树。
2004年10月,李某碰到本县某木材加工厂的木材收购员赵某,赵某表示有意购买李某承包经营的林木。
李某在未征得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所承包的1200棵林木以每立方米500元的价格卖给赵某。
李某并于第二天组织人员对林木实施采伐作业,当天上午便采伐了25株交给赵某运回厂里。
下午李某准备继续采伐时,被村委会负责人发现并制止。
县林业局接到报案后,当即派人赶到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
经查,李某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砍伐林木,属无证采伐,又因李某系承包集体的林木,在未征得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采伐林木25株,立木蓄积9立方米,构成盗伐林木罪,随即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查处。
[处理意见]县公安局接到林业局移送的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李某虽然承包的是集体的林木,但按照合同分成比例李某占大头,所以不能认为李某是采伐集体的林木。
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盗伐林木,应当定性为滥伐林木,但是9立方米又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县公安局将案件退回林业局处理。
[案件评析]县公安局对该案的处理是错误的。
李某采伐的是集体的林木。
当初李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明确约定林木所有权归集体,因此,林木权属并未发生转移。
至于林木收益分成李某占大头的约定,只是村委会对李某承包经营这片林木给予的报酬,收益分成比例并不等于林权的股权比例,因此,林木权属归集体所有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根据合同约定,李某对其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并不享有所有权,没有采伐等处分权。
李某采伐集体林木的行为应当定性为盗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条第1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