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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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防尘管理水平,确保矿井运转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包括矿井环境治理、防尘设施建设、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工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矿井应制定并实施综合防尘管理计划,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按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推动相关研究和应用。

第二章矿井环境治理第八条矿井环境治理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扬尘源治理、防尘洞、吸尘器等设备的配置等内容。

第九条矿井通风系统应做到合理布局,保证通风流速和风量的合适,排出矿井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矿井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包括涂覆尘土、湿法喷淋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设置防尘洞和吸尘器,在关键位置及时清除尘土。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检测矿井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防尘设施建设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建设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设施安全评估制度,对防尘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矿井防尘设施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能够达到相应的防尘效果。

第十七条矿井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尘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矿井防尘设施建设的监管,严禁违规建设、使用和改建。

第四章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第十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合的矿工防尘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二十条矿井应制定并贯彻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矿工防尘用品应定期检查、清洗和更换,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对矿工进行防尘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效果。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模版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模版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掘进作业的矿井,包括井下巷道掘进和井下煤矿掘进。

第三条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包括掘进工作面防尘管理、防尘设备和施工控制等内容。

第四条所有从事掘进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防尘知识学习、个人防尘装备使用和施工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防尘管理第五条矿井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制度,制定防尘工作方案,并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防尘工作方案应当明确掘进工作面防尘的具体要求、计划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湿法掘进、推进阶段的防尘要求和排风设备等内容。

第七条掘进工作面应当设置防尘工作岗位,岗位人员应当熟悉防尘工作方案和防尘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负责防尘工作。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应当定期进行防尘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防尘设备第九条掘进工作现场应当配置合适的防尘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尘罩、防尘窗、防尘挡板等。

第十条防尘装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质量可靠,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掘进工人在进行作业前,应当按照防尘工作方案要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施工控制第十二条控制掘进工作面的施工速度,确保湿法掘进的湿度和喷雾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控制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和干净。

第十四条控制掘进工作面的噪声,采用降噪设备和措施,减少工人的噪声暴露。

第十五条控制掘进工作面的烟尘产生,采用合适的炮眼定位和正确的炮眼布置方式,减少烟尘产生量。

第五章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矿井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等处理措施,直至关闭。

第十七条对于防尘设备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替换或维修。

第十八条对于防尘工作不及时整改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矿井防尘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五条矿井应当在矿山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方案。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定期对综合防尘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二章防尘工程治理第八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防尘工程治理方案。

第九条防尘工程治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防尘设施;合理布局,清晰的工艺流程;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防尘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防尘工程治理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

一切工程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建立综合防尘工程治理档案,记录治理过程、工程技术方案、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三章粉尘控制管理第十三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粉尘控制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采取科学的粉尘监测方法,对矿井的粉尘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采取合理的粉尘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工艺流程、使用防尘设施、提高通风系统效能。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个体防护管理第十七条矿井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为矿工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加强对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完好。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矿井工作环境的尘埃污染是一项严重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来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介绍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范本。

二、矿井综合防尘措施1. 矿井通风系统(1)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提高通风风量,保持正常的风速,促进尘埃的扩散与稀释。

(3)优化排风系统,减少尘埃积聚的可能性。

2. 措施防尘设备(1)使用高效过滤器,确保空气中的尘埃颗粒被有效过滤。

(2)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以保持过滤器的良好工作状态。

(3)使用湿式吸尘器清理地面和设备,有效减少尘埃的扬尘。

3. 作业管理措施(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风速期间进行扬尘作业。

(2)设置封闭作业区域,减少尘埃的扩散。

(3)采取湿法作业,使用水雾或喷雾系统控制尘埃扬尘。

(4)培训工人,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三、矿井防尘管理制度1. 责任分工(1)明确防尘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制定清晰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防尘目标(1)确定防尘目标,如降低尘埃浓度、减少尘肺病的发病率等。

(2)制定可量化的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防尘计划(1)制定全面的防尘计划,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表。

(2)确定所需资源,如设备、人员和培训等。

4. 风险评估和监测(1)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尘埃污染源。

(2)建立监测系统,监测矿井空气中的尘埃浓度。

5. 预防措施(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改进作业工艺、提高通风效果等。

(2)制定文件,详细说明预防措施的实施方法和要求。

6. 培训和教育(1)定期进行防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2)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

7. 监督和检查(1)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2)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结论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是保护工人健康的重要手段。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安全,防止矿井发生尘肺病,提高矿井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各个采矿二、三级、井下机电等矿井生产单位。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目标是:全面防治各种粉尘,确保矿工的健康安全,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小组、工作组、监测组、宣传教育组。

第五条领导小组由矿长或副矿长任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组员,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作组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具体的防尘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测组由矿井安全监测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任组员,负责对矿井粉尘进行监测、检测、评估和分析。

第八条宣传教育组由宣传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工会、团委、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三章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九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防尘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粉尘监测,实施控尘措施,加强员工培训,提供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健全防尘考核制度,加强宣教工作。

第十条矿井应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和规程,明确各职责,保证各项防尘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矿井应加强对矿井粉尘的监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矿井应采取各种控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湿法降尘、覆盖尘源、排风洁净等,保证矿井粉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三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防尘意识和技能,确保矿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矿井应提供适当的防尘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矿工的安全防护。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个人的防尘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六条矿井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防尘知识,提高矿工和管理人员的防尘意识。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煤矿防尘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正在运营的煤矿和有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和其他与煤矿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防尘管理机构和人员一、煤矿应设立防尘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设置和职责如下:(一)防尘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设立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二)防尘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防尘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岗前培训师,分别负责防尘设计、防尘设备维护和矿工培训等工作。

二、防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经验,熟悉煤矿防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本工作职责。

第三章防尘管理制度一、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煤矿防尘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煤矿防尘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粉尘超标情况的发生。

(二)煤矿应制定防尘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煤矿应落实防尘设备和工艺的改进和更新,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四)煤矿应建立防尘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粉尘浓度和防尘效果。

(五)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二、煤矿应建立防尘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防尘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防尘设备和工艺一、煤矿应配备适合的防尘设备和工艺,确保煤矿的防尘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一)煤矿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确保其性能和质量合格。

(二)煤矿应定期维护和检修防尘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煤矿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工艺措施,如喷水降尘、覆盖堆场、湿法磨煤等,降低粉尘污染。

(四)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防尘设备和工艺,提高防尘效果。

第五章防尘培训和教育一、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一)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矿工防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二)煤矿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防尘设备,了解防尘工艺的操作方法。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的防尘工作,确保矿工的工作环境和身体健康,保护矿井生产设备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防尘目标第二条矿井的防尘目标是:控制和降低矿井内部的粉尘浓度,保证矿井内人员的作业环境清洁和健康。

第三章防尘责任第三条矿井企业应当明确防尘管理的责任部门,并配备专门的防尘管理人员,负责矿井的防尘工作。

第四章防尘措施第四条矿井企业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防尘工作。

第五章技术措施第五条矿井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控制和降低矿井内部的粉尘浓度:(一)采用封闭矿井、封闭运输设备等措施,防止粉尘外溢;(二)采用湿法降尘、喷雾降尘等措施,降低矿井内部的粉尘浓度;(三)采用通风设备,增加矿井内部的通风量,排除粉尘;(四)采用过滤装置,净化矿井内部的空气。

第六章管理措施第六条矿井企业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推进防尘工作:(一)制定防尘措施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要求;(二)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防尘意识和技能;(三)严格执行防尘工作的安全规范和标准,杜绝违规操作;(四)定期巡视检查工作场所,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防尘隐患;(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记录和台账,归档防尘工作资料,做到真实可查。

第七章防尘监督第七条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参与矿井的防尘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矿井企业,监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加强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保证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内部的综合防尘管理。

第三条定义1.矿井:指采矿或通风等目的开设的井。

2.防尘措施:是指为保护工人健康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封闭、局部通风、全局通风、人员转移等。

第二章常规防尘工作第四条煤尘处理1.各单位要采取封闭和冲洗等措施,防止煤尘在生产过程中波及到机械设备和工人。

2.煤液浸润矸石、尾矿库、粉尘等,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减少煤尘对环境的影响。

3.在传输过程中,煤尘不能泄漏,应采取装尘袋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噪声管理1.任何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

2.对于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其使用时间和频率。

第六条工作场所清洁各单位应采取保洁措施,保持环境整洁,清除地面上的尘土和杂物,减少工人的不适。

第七条供氧管理为了保证矿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提供充足的氧气,保证矿工在作业时有充足的空气供应。

第三章防尘设备和技术第八条局部通风设备管理1.各单位要尽量选用性能良好的通风设备,确保通风量达到规定标准。

2.局部通风设备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使其达到最大的通风效果。

第九条全局通风设备管理1.全局通风设备保证在使用时应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2.全局通风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防尘散装分装技术管理1.在散装分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散装较少、包装较多的方法,尽可能减少散装的使用。

2.在散装分装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尘措施,保证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一条雾炮喷雾技术管理1.雾炮喷雾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在雾炮喷雾过程中,必须选择合适的喷雾剂和喷雾方式,保证喷雾的效果。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二条突发事件处理1.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2.在消灭突发事件时,必须采取合适的防尘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改善和保护矿工的劳动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矿井防尘管理机构第二条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防尘管理人员,负责矿井的防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矿井防尘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五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进行矿井的防尘管理培训,提高防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罩、喷雾系统、排风系统等。

第七条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配置和安装,保证其功能正常、运行可靠。

第八条矿井防尘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能。

第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当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如口罩、护目镜等,保障矿工个人防护。

第四章矿井防尘措施第十条矿井应制定综合的防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进工艺流程、清理粉尘、提高通风质量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尘措施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执行。

第十二条矿井应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防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组织防尘演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矿井防尘监测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的防尘监测系统,对矿井的粉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五条矿井防尘监测结果应及时公布,向职工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矿井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跟踪。

第十七条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矿井,应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的防尘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章矿井防尘考核和奖惩第十八条矿井防尘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矿井的防尘工作水平。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加强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定和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2. 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设备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3. 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三、基本要求1. 矿井通风系统应保证正常运行,并按规定投入使用。

2. 矿井开采作业场所应进行清扫,积尘要及时清理。

3. 矿井设备、设施和输送装置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4. 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佩戴防尘口罩、防尘眼镜等个人防护设备。

5. 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四、技术措施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如细粉尘治理设备、湿式除尘设备等。

2. 设置除尘风机和除尘器,对作业场所进行全天候连续除尘。

3. 优化运输工艺,减少物料溢散和飞扬。

4. 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风量和风速达到要求。

5. 固定和封闭散落物料,防止粉尘扬尘污染。

五、人员培训1. 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操作防尘设备等。

3. 培训形式可以是定期的讲座、现场指导和技术交流。

六、防尘效果监测1. 对矿井作业场所的防尘效果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检测内容包括粉尘浓度、粒径分布等,必要时可以进行采样分析。

七、处罚和奖励1. 对违反防尘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已有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对于本规定中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以上内容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模版。

企业在制定和完善具体管理制度时,需根据本模版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本1.引言本规定旨在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保障矿工健康安全,促进矿井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对矿井的防尘措施和管理做出明确要求。

2.目标和原则2.1 目标(1)减少矿井内粉尘污染,降低矿工职业病发生率;(2)提高矿井通风系统效率,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3)加强防尘设施设备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4)关注职工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尘肺病筛查和诊治。

2.2 原则(1)科学规划,提前预防:在矿井设计和规划中,要考虑防尘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做到预防为主;(2)依法管理,加强监督: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3)技术先进,设备更新:倡导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防尘效果和管理水平;(4)宣传教育,培训提升: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矿工对防尘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3.防尘管理措施3.1 矿井通风(1)矿井通风系统应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和维护,包括采风、回风、主风机的选型和布置等;(2)矿井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畅通无阻;(3)设备投运前,应进行通风系统调试和风量测试,达到规定标准方可投入使用;(4)矿井内空气质量监测应定期进行,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地点要立即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3.2 防尘设备(1)防尘设备(如喷雾设备、除尘器等)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2)防尘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使用,防止误操作引起事故;(3)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应进行常规巡检,确保设备工作状态良好;(4)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维护设备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3.3 个人防护(1)矿工在进入矿井工作区域前,应佩戴个人防尘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尘眼镜等;(2)个人防尘装备应定期更换,避免使用老化或破损的装备;(3)禁止在矿井工作区域内吸烟、嚼槟榔等行为,保持矿井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4.职工健康监测4.1 尘肺病筛查(1)矿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尘肺病筛查,包括胸部X光、肺功能检测等项目;(2)尘肺病筛查结果异常的矿工,应及时进行进一步诊治和康复治疗;(3)矿工尘肺病筛查结果应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矿工个人隐私。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减少煤尘对矿工的危害,制定本矿井防尘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

1.3 矿井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明确防尘管理职责、目标和措施,确保矿井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1.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防尘工作的重要性,把矿井防尘工作作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防尘工作责任2.1 矿井领导班子是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

2.2 矿井领导班子要制定明确的防尘工作目标,保证矿井达到国家防尘标准要求。

2.3 领导班子要加强防尘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岗位责任,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

2.4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防尘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矿井的防尘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第三章防尘技术措施3.1 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技术措施,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喷雾降尘设备等。

3.2 矿井通风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建造,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

3.3 矿井应当配备喷雾降尘设备,对矿井内的煤尘进行有效喷雾和处理,减少煤尘对矿工的危害。

3.4 矿井应当加强煤尘监测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煤尘问题。

第四章防尘培训和宣传4.1 矿井应当加强矿工的防尘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4.2 矿井应当制定防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包括防尘知识、防尘设备使用等内容。

4.3 针对新进矿工和特殊岗位矿工,要加强防尘培训的力度,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尘知识和技能。

4.4 矿井要加强防尘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向矿工普及防尘知识,增强矿工的防尘意识。

第五章防尘监督和评估5.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防尘监督和评估制度,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5.2 防尘监督和评估要由专门机构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5.3 矿井应当及时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矿井防尘工作持续改进。

5.4 防尘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矿井领导班子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采掘工作面防尘工作,保护采掘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采掘作业中的各个工作面,包括通风、尘源控制、防尘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和操作。

二、通风控制1.采掘工作面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通风效果。

3.通风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4.通风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有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和监督。

三、尘源控制1.在采掘工作面的各个作业点,应采取有效的尘源控制措施,包括湿法作业、封闭作业等。

2.尘源控制设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工艺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尘源控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控制尘源。

四、防尘设备使用1.采掘工作面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相应的防尘设备。

2.防尘设备的选用和购买应符合相关标准,并由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和认证。

3.防尘设备的佩戴和使用应经过培训,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效果。

五、防尘管理1.采掘工作面应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部门,负责防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防尘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防尘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3.防尘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防尘工作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防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防尘工作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安全监测1.采掘工作面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监测设备,对空气质量、粉尘浓度等进行监测。

2.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安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监测。

七、违规处理1.对于不佩戴防尘设备、不执行防尘控制措施等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八、奖惩制度1.对防尘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一、规定目的和依据本综合防尘规定旨在保障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掘进工作面防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掘进面通风、喷淋、喷雾、湿式钻孔等防尘措施。

三、防尘措施的组织与实施1. 制定掘进工作面防尘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面区域和工作时间段等必要信息。

2. 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掘进工作面应设立足够数量和位置合理的喷淋、喷雾设备,喷淋水量和喷雾浓度应符合工艺要求,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换。

4. 湿式钻孔必须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喷水系统正常运行,及时更换和维修损坏的喷水设备。

5. 控制岩层破碎产生的扬尘,减少人员吸入,确保岩层控制牢固可靠。

6. 工作面应定期清除垃圾,防止积尘及细粉尘在工作面上堆积。

四、防尘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 定期对掘进工作面防尘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并保持正常工作。

2. 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维修记录和更换日期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工作面防尘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尘设备维护和操作知识,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人员防护要求1. 工作面人员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该及时更换口罩或清洗口罩。

2. 工作面人员需佩戴防尘眼镜和防尘耳塞,保护视觉和听觉系统。

3. 工作面人员应遵守工作面防尘措施的要求,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改防尘设备。

六、培训和考核1. 掘进工作面防尘工作的责任人和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掌握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定期进行防尘工作的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再培训和督促。

七、整改和违规处理1. 对于掘进工作面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 对于严重违反防尘规定的责任人和操作人员,依据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罚款和停职。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本规定制定,规范矿井内防尘管理工作。

二、防尘措施
2.1 技术措施
•矿井应该采取封闭式开采,尽量减少矿尘产生
•矿井内部设备应安装除尘设备
•矿井洞口应该设置带水喷雾系统,降低尘土飞扬情况
•煤炭的破碎、筛分、输送等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控制
•设计加强排风系统,做好矿井内空气通道清洗工作
2.2 管理措施
矿工必须按照工作流程操作,不得违反规定及跨工作区域操作。

2.3 个人防护措施
•佩戴防尘口罩、工作服、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带好安全帽、耳塞等相关安全用品
•定期检测并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三、防尘应急预案
矿井应该建立防尘应急预案,针对突发状况,采取紧急措施,如:关闭工作机器、增强排风通道、升级防尘设备等措施,保证矿工的生
命安全。

四、检测及评估
矿井内的尘土情况应该定期检测及评估。

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防尘措施。

五、管理及监督
各级领导要给予足够的关注,确保矿井内的防尘管理工作、应急
预案、检测及评估等各个环节的落实。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及监
督机制,对不达标的矿井要进行惩罚,并严格限制其生产。

六、结束语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保障矿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必要措施。

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该增强对于矿井内防尘管理工作
的重视,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确保规定落地生效。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样本(2篇)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样本(2篇)

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样本(一)掘进工作面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重点,必须具有迎头远程喷雾、回风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湿式打眼、装岩(煤)洒水等防尘设施,防尘喷雾设施必须与供水管路保持连接,供水管路和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

缺少防尘设施按停止作业进行考核。

安设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达____项(次)以上的,加倍进行考核。

(二)掘进迎头____米内巷道中间安设远程喷雾,喷雾能喷到迎头且封闭巷道全断面。

远程喷雾使用效果可靠,合格有效。

不安设的罚款____元,不合格、不正常使用罚款____元,并立即整改。

(三)迎头外20—____米内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和捕尘网,水幕下方不得有任何设备、物品,回风净化水幕能有效封闭全断面。

一处不合格罚款____元。

(四)综掘机组安设水射流除尘风机,除尘风机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保证效果。

(五)锚喷巷道迎头(距喷浆机不大于____米)安设水射流除尘风机,综掘机巷道距迎头____米安设湿式除尘风机,除尘风机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保证效果。

除尘风机处巷道要有泄水水沟,并确保畅通。

否则不安设的罚款____元,并在____天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罚款____元。

(六)各扒装机、输送机机头等必须有喷雾设施,并上架安设牢固,保证正常使用。

供水管路和阀门安装在司机操作地点一侧,必须便于开关。

无设施或失效罚款____元;不正常使用一次罚款____元。

(七)必须有到迎头的供水管路。

掘进施工巷道内确保卫生面貌清洁无积煤、浮尘,各类设备、管线、风筒上浮尘及时清理干净,施工巷道内每天洒水清尘一次,溜头前后____米、迎头外____节风袋每班洒水清尘一次,不得存在粉尘堆积超限现象。

无供水管路不得生产;卫生面貌差、有浮尘每处罚款____元。

(八)加强钻眼支护防尘管理,打眼必须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九)掘进工作面在巷道开门施工时必须安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与掘进工作面距离必须保持在____米范围内,当掘进工作面距隔爆水袋距离超过____米时必须加设一组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____米,每组隔爆水袋的总长度不小于____米,排距____米,并且水量充足,吊挂整齐符合标准要求。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和高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企业,包括地下和露天矿井。

第三条定义1.矿井综合防尘:指对矿井内的粉尘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工作,包括源头控制、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措施。

2.管理标准:包括矿井综合防尘的各项措施、要求和作业规范等。

3.考核标准:用于评估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指标和标准。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综合防尘管理体系1.矿井企业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明确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责和分工,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防尘工作的监管。

2.综合防尘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制度文档等。

第五条源头控制1.矿井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粉尘源头的产生,包括合理使用防尘剂、防尘罩、抑尘喷雾等设备和工艺。

2.矿井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机械设备和传送装置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粉尘的产生。

第六条通风换气1.矿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和新风的进入,降低矿井内粉尘浓度。

2.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配备自动报警装置,确保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个人防护1.矿井企业应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员工应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配合矿井企业的防尘管理措施。

第八条防尘设施1.矿井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施,包括防尘墙、防尘网、防尘帘等。

2.防尘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和有效运行。

第九条防尘技术措施1.矿井企业应加强防尘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尘技术和装备。

2.对于存在严重防尘问题的矿井,矿井企业应采取更加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内的粉尘达到合理控制标准。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十条评估指标1.矿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防尘考核体系,包括定期对矿井综合防尘进行评估。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确保矿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和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全体员工应服从防尘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综合防尘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和运营防尘设施,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的防尘责任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防尘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机构,明确防尘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矿井应设立防尘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防尘管理工作。

第九条矿井应设立防尘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组织防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防尘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矿井应建立防尘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防尘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防尘设施建设与维护第十二条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和维护防尘设施。

第十三条矿井的防尘设施应满足防尘的要求,安全可靠,易于操作和维护。

第十四条矿井应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情况。

第十六条矿井应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改进和升级,保持设施的先进性。

第四章矿工个人防护措施第十七条矿井应为矿工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矿井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矿工的个人防护装备,保证其有效性。

第十九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矿井应制定矿工个人防护管理制度,明确矿工的个人防护要求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建立矿工个人防护档案,记录矿工的个人防护情况。

第五章防尘工作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建立防尘工作监督机制,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定期组织对防尘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井防尘工作,保障矿工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矿井及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企事业单位、矿山开采企业、矿工职业健康监测机构等。

第三条煤矿矿井防尘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责任落实”的原则,科学合理布置防尘工作,确保矿工的健康安全。

第四条所有煤矿矿井及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统一协调进行防尘工作。

第五条煤矿矿井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持续性的原则,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管理改进,提高防尘措施和效果。

第二章防尘技术措施第六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内空气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七条煤矿矿井应进行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设计,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度。

第八条煤矿矿井应采用设备封闭、防尘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第九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个人防护,提供防尘口罩、防尘服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条煤矿矿井应配备防尘设备和器材,如防尘喷淋系统、防尘设施等,确保防尘效果。

第三章防尘监测与评价第十一条煤矿矿井应建立防尘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对矿井内空气进行监测和评价。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应配备合格的防尘监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应将防尘监测数据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应根据防尘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防尘措施,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安全教育第十五条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记录,记录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情况,加强管理和追踪。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应开展定期的防尘知识考核,评估矿工的掌握程度,并对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

第十八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安全文化,倡导矿工积极参与防尘工作,形成人人关心防尘、人人参与防尘的良好氛围。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模版一、矿井综合防尘措施1. 加强通风设备和系统的维护:确保矿井内外的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清理通风道路和通风系统中的积尘和污物。

2. 控制和降低粉尘产生:采取封闭式采矿工艺,减少粉尘产生的机会;使用湿式破碎装置降低煤和岩石的粉尘产生;加强爆破作业管理,减少岩石爆破产生的粉尘排放。

3. 确保作业场所的清洁:定期清洗作业场所和设备,及时清理积尘,防止粉尘积聚和扬尘。

4. 配备个人防护装备:为矿工配备合格的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保护工人的呼吸系统、视觉和皮肤。

5. 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每年对矿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关注矿工的肺部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和治疗职业病。

二、防尘管理制度模版1. 矿井防尘责任制度:1.1 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防尘管理岗位,负责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

1.2 矿井防尘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制定防尘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防尘措施、监督检查防尘工作、记录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1.3 矿井防尘管理岗位应配备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具备防尘管理的能力。

2. 矿井防尘管理流程:2.1 防尘工作计划编制:矿井防尘管理岗位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现有防尘措施的有效性,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防尘工作计划,明确防尘目标和措施。

2.2 防尘措施实施:矿井防尘管理岗位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按照防尘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防尘措施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3 防尘效果监督检查:矿井防尘管理岗位定期进行防尘效果监督检查,采取抽查、记录等方式,评估防尘措施的有效性,及时纠正不足之处。

2.4 防尘工作总结和报告:矿井防尘管理岗位每月向上级报告防尘工作进展情况和防尘效果,按季度对防尘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个人防护措施管理:3.1 矿井生产经营单位应为矿工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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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9950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正式样本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突出“一通三防”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位置,落实矿井“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管理责任,切实搞好“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工作,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质量,杜绝瓦斯、煤尘重大事故发生,依据上级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及有关规定,针对沛城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沛城矿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矿成立综合防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

组员:由安监站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以及安全、技术、生产、机电、通风等有关同志担任。

办公室设在技术科,通风采煤主任工程师任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管理办法:㈠、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1、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由矿长总负责,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由总工负责,专项工作落实计划的制定由分管矿长负责,技术科抓好综合防尘工作的组织、协调,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各项措施,制度落实执行。

2、明确各单位分管综合防尘的付区长、主抓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

3、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工作区域内“一通三防”管理第一责任者,必须全力支持分管综合防尘付区长的工作。

行政正职必须根据单位综合防尘的需要,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支持分管付区长落实综合防尘制度;支部书记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开展综合防尘专项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对综合防尘工作的意识,端正态度,自觉搞好综合防尘。

4、十项安全专业管理分管煤尘专业人员必须对照标准,加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专项管理,积极开展活动,消除煤尘隐患。

5、机电科、通风工区负责保证防尘水稳定,防尘三通、闸阀等防尘设施安装,经验收后签字交接,谁使用谁管理。

㈡、明确区域,狠抓落实。

根据生产布局及综合防尘条件划分防尘区域:1、采煤单位:工作面及距工作面30米的进回风道,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

2、掘进单位:距工作面迎头30米内及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溜子运输的掘进工作面,包括溜子头前、后各10米;上、下山掘进、溜煤的包括转载点前、后各10米。

3、机电科: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非采、掘单位管理的电缆、2寸以上(含2寸)管道及临时变电所设施、设备等。

4、运输工区:架空线及本单位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390井底车场、-390、-600主要运输大巷防尘水幕的管理和使用,二、三水平主、副下山及上、下山车场。

5、溜子队:属溜子队管理的溜煤上山、煤仓上口及转载点前、后各20米,溜子转载水幕及溜子头前、后各10米,老虎口接车点进、回风流水幕及接车点前后各20米,本单位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管线等。

6、通风工区:总回风巷、中央集中上山、-390、-600回风上山,全矿所有隔爆袋,全矿采、掘、机、运单位责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的防尘。

㈢、明确目标,保证实效。

无水不作业,消除干燥及煤尘飞扬、杜绝出现煤尘堆积。

三、防尘系统和设施1、井下防尘用水,可采用地面水源和井下水源。

其中东翼二水平采用东五采区灰岩水,西翼一水平采用地面水,二、三水平采用井底车场静压水池水,井下水源需经净化处理。

地面走廊用动压供水防尘。

2、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其中主要大巷要铺设φ100mm管路,采区上下山要铺设φ50mm管路,采掘面等其它分支巷道铺设φ25mm管路。

防尘管路必须到达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转载点。

3、主要运输道、主要回风道、上下山的防尘管路每隔50米,要设一个三通阀门;采煤工作面两道、掘进工作面每隔30米、溜子头10米范围内,安装隔爆水棚的地点都要设三通阀门。

4、主副井底车场、采区上下山口、机电硐室、炸药库附近要设三通阀门。

5、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两道的防尘铁管,必须达到距迎头或切眼上下出口不大于30m处,管路末端要安装水针,并有不少于30m的洒水软管,回采工作面内用软管跟面推进洒水。

6、各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头,喷头安装的高度、位置以能覆盖转载点扬起的煤尘、不湿电机为准。

采掘面溜子头喷头阀门安在溜子开关附近,由溜子司机开关阀门。

7、采煤面两道、掘进工作面采区回风巷、装煤点下风侧要安装净化风流水幕,水幕要处于正常喷雾状态。

采区进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可根据日常产尘情况而定,产量大时可设置自动喷雾。

四、防尘制度1、防尘责任区域的划分,按照《“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规定》执行。

2、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执行湿式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由生产单位防尘员对采煤面及距切眼30m范围内的进回风巷、距掘进迎头30m范围内的巷壁洒水,保持巷道无积尘。

3、凡属通风专职防尘人员清尘的巷道,必须认真执行“二、五、十五”冲尘洒水制度。

即回采面切眼30m以外的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至少每两天洒水一次;采区石门、上下山运输机道及岩巷掘进头30m 以外的巷道,至少5天冲冼一次;主要进回风大巷、斜井以及其它通风行人巷道至少15天冲冼一次;个别易产尘地点必须每天洒水一次。

4、凡采高大于1.3m,煤层内在水份含量低于4%的回采工作面都必须执行煤层注水。

如因地质构造复杂、残采等原因不能进行注水的,应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井下以下地点要设立隔爆水棚。

⑴、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水平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⑵、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⑶、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⑸、煤层掘进巷道。

⑹、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

⑺、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

水棚安设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执行。

6、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必须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每半月必须对全矿井下产尘地点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一次;每月测尘点次不低于应测点次的90%,粉尘点次合格率不低于90%。

7、采掘头面必须编制“防尘措施设计”,经通风科(区)生产单位负责人、矿总工程师签阅,与采掘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

五、管理制度:1、各单位必须确定每小班的专职防尘员,制定综合防尘措施,上报综合防尘办公室并张贴上墙,否则,罚该单位分管付区长50元。

2、坚持“二、五、十五”防尘制度,即:采煤工作面距煤壁30m以外的进、回风道,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m以外的巷道,每两天洒水冲洗一次;采区巷道、上下山每5天洒水冲洗一次;主要进、回风大巷,上、下山用其它通风、行人巷道每15天洒水冲洗一次。

认真落实对采掘工作面、采区巷道、上、下山及主要大巷全断面洒水灭尘、清尘,否则罚责任单位分管付区长50元、区长50元、单位500元。

3、各单位认真做好井下“8、18、28”矿防尘日活动,凡未开展活动的,罚单位500元。

4、严格落实采掘湿式打眼或干打外喷,但干打外喷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班。

否则,罚责任单位600元并加罚生产单位分管付区长每次50元,当班防尘员、当班带班区长各50元。

5、积极开展煤体注水工作,每个回采工作面都必须注水,否则罚通风工区分管付区长50元、区长50元、单位500元。

6、严格落实“开机开水”制度,正常情况下溜子转载、上、下山转载、老虎口接车,主要斜巷提升时必须及时打开灭尘水幕,否则,每人次罚30元。

7、采掘生产必须坚持炮前炮后洒水,放炮使用水炮泥,出货时洒水,否则对当班专职放炮员、防尘员各罚30元,无防尘员罚当班班长50元,并罚当班瓦检员50元。

8、在作业过程中,凡出现煤尘飞扬,存在浮尘现象的,按区域范围,对责任单位当班付区长及当班防尘员,班长各罚50元,对岗位作业人员罚款50元;凡出现煤尘堆积的,罚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罚岗位作业人员1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9、井下防尘用设施即一寸防尘管路、三通、阀门、隔爆棚、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及溜子头、溜煤小眼下口喷雾,水炮泥水针等由通风工区安装;2寸(含2寸)以上管路由机电科安装,安装完工后,由技术科组织安全、生产、通风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单位管理、正常使用。

10、机电科和通风工区要及时安设防尘管路设施,按标准安装三通阀门及喷头等,少安一个三通阀或设施等罚款50元,个数增加,罚款增加。

11、加强管路检查,保证管路供水正常,因管路漏水、阻塞不畅等原因,未及时处理影响防尘的,罚责任单位300元。

12、加强责任区内防尘设施管理和保护,严禁任何人故意破坏综合防尘设施,本单位责任区内防尘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通知通风工区修复,更换材料费由使用单位支付,属保管不好、被偷盗的及人为损坏的,按设施2倍价格兑现处罚,经查实到人的,除加倍赔偿外,另加罚100----300元。

六、绩效考核:1、活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综合防尘专项检查、评分,按月度积分评出前2名和最差1名,对单位分管付区长分别给予100元的奖罚。

2、每月评出优秀专职防尘员2名,最差专职防尘员1名,分别给予50元的奖罚。

3、各单位综合防尘绩效纳入《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考核,每季度评比一次,评出优胜单位2名;第一名奖500元,第2名奖300元,评出最差一名罚500元。

4、季度公司检查验收,综合防尘达甲级,个人全面完成管理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分管付区长各奖100元。

5、凡公司验收检查出问题每一条罚责任单位100元,隐患每一条罚责任单位500元。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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