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分类及包装
危化品包装标准与标识要求
危化品包装标准与标识要求危化品是指那些可能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其包装与标识要求十分重要。
正确的包装和标识能够确保危化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本文将从包装标准和标识要求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危化品包装标准1. 包装物质选择在选择危化品的包装材料时,必须考虑其能否保护该品质的辐射、热量、湿度、机械损伤等外界因素造成的危害。
包装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 包装容器要求危化品包装容器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够在正常运输过程中保持坚固和完整。
此外,包装容器还应具有耐腐蚀性能,以防止包装物质溶解或泄漏。
3. 包装标准规定国际上常见的危化品包装标准有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规则》(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和《危险货物的包装与标签规则》(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欧洲联盟(EU)的ADR/RID等。
4. 包装测试与认证包装材料和容器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测试和认证,确保其符合包装标准的要求。
这些测试包括抗压试验、堆码试验、透湿性测试、耐候性测试等。
二、危化品标识要求1. 标识内容危化品的标识应包括商品名称、危害性质、警示符号、危险说明等信息。
这些标识内容应以文字、颜色和图形的形式清晰地呈现在包装或容器上。
2. 标识规格与尺寸各国对于危化品标识的规格和尺寸都有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说,标识应具备足够的可见性和辨识度。
例如,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规则》规定,标识的尺寸应满足最小和最大尺寸的限制。
3. 标识位置危化品的标识通常应放置在包装或容器的外表面,以便于识别。
标识的位置应明显、易于察觉,以防止误解或错误操作。
4. 标识的耐久性和可移除性危化品的标识应具备较高的耐久性,能够在包装或容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不褪色、不破损。
另外,为了方便重新包装或回收利用,标识也需要具备可移除性。
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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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4
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
讨论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包装和标志
•铁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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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录
录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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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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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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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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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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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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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印
记
包
规
合
标
标
标
装
定
格
志
志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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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
包装的功能 1.盛装功能
n 产品有液体、气体和固体之分, n 而固体产品中又有粉状、粒状、块状之分, n 这些产品必须使用相应的包装盛装后, n 才能安全完整地经过流通领域, n 达到消费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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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
包装的功能 2.保护功能
n 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于本身的特性 n 和外界环境自然因素及外力作用的影响, n 不仅危及产品本身的安全, n 有时还会污染和危及流通环境, n 如果采用可靠的包装就能保证安全。
危险货物包装的作用
危险化学品-标志思维导图分享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 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
种类
主标志 副标志
16种 11种
图形
主标志 副标志
标识危险特性的菱形标志 无危险品类别号
图案 文字说明 底色 危险品类别号
4部分
尺寸、颜色及印刷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
使用
标志的使用原则
当一种危化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
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 副标志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使用方法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
注意
GHS的危险化学品的图形标志与TDG危险货物的运输图形标志相似,但底色和图 形颜色不一样
危化品分类
常见的为: 汽油,乙醛,丙酮,二硫化 碳,溶剂油,苯,甲醇,乙 醇8~< 23℃],纤维素漆,聚氨酯漆 稀释剂,红丹油性防锈漆, 鞋用光亮剂,印刷油墨,煤 油,松节油,塑料油墨. . .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 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 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 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 志
第2 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气体
常见为: 常见为: 氢[压缩的],氢[液化的], 乙炔[溶于介质的],石油 气[液化的]
不燃气体
常见为: 常见为: 氧[液化的],氮[液化的], 氩[液化的],空气[压缩 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易燃液体
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第3项 有毒气体 该类气体有毒,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对人畜有强 烈的毒害、窒息、灼伤、刺激作用。其中有些还具有易燃、 氧化、腐蚀等性质。 所有压缩气体都有危害性, 所有压缩气体都有危害性,因为它们是在高压之下 有些气体具有易燃、易爆、助燃、剧毒等性质, ,有些气体具有易燃、易爆、助燃、剧毒等性质, 在受热、撞击等情况下, 在受热、撞击等情况下,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事 故。
氧化剂
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 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 基的有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 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 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 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常见有: 过氧化氢,高氯酸钙,氯酸钠,次 氯酸钡,高锰酸钾,硝酸钠,硝酸 银,重铬酸钠,
有机过氧化物
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
国际通用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98-9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GB/T15098-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
在附录部分列出了997 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明细表。
表中给出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2 引用标准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 分类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 类:3.1 第1 类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 ,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 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2 第2 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a. 临界温度低于50C,或在50C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b. 温度在21.1 C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 C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 C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3 第3类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Co3.4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 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危险货物基础知识及包装危险物
溶解性
易燃液体是否溶解于水是应掌握的重要信息。 某种易燃液体如果溶于水,则不论比重大小, 在发生火灾时,都可以用水灭火。水即可以降 低燃烧物的温度,又使易燃液体减少了可燃蒸 气的挥发,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对于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如果是在限定容器 内,可以用水降低容器的温度和压力,避免卷 入火灾;但如果已经溢出,是否可用水分两种 情况:如该液体相对密度小,不能用水灭火; 但如果相对密度大,可以用水来隔绝空气。
放射性废料的特殊要求。
二、国内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
蒸气压大;用饱和蒸气压、雷德蒸气压 和真蒸气压和沸点来衡量;
易燃易爆;用闪点、爆炸极限、自燃点 来衡量;
导电性差;用电阻率来衡量; 窒息性或毒性;用LD50和阈限值来衡量。 溶解性;
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 物,遇火花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 炸极限.一般用该蒸气在混合物中体积的 百分比来表示.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最低浓 度,称为爆炸下限.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最高 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危险货物基础知识及 包装危险货物管理
加强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保障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保护环境,适应国民经济的发 展。
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法规
一、国际公约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防止船 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
危化品分类——精选推荐
危化品分类1.危险品是指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伤亡和财产损毁⽽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即为3点特征)2.⼋⼤类:爆炸品/压缩⽓体和液化⽓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分类原则-择重归类)3.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下(受热撞击等),能发⽣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量⽓体和热量,是周围压⼒急剧增⼤,发⽣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质。
衡量标准—热感度试验爆发点在350℃以下,撞击感度试验爆炸率在2%以上,爆速在3000m/s以上。
《爆炸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4.爆炸品特性:敏感易爆性、⾃燃危险性、遇热易爆性、机械作⽤危险性、带静电危险性、爆炸破坏性、着⽕危险性、毒害性4.1能栅:炸药从E1状态激发到E2状态所需能量E12越⼩,敏感性越强,危险性越⼤。
4.1影响炸药敏感性因素:内在因素:1键能↓,破坏越易—敏感性↑危险性↑ 2分⼦结构原⼦团稳定性↓数量↑敏感性↑3活化能(能栅)↑敏感度↓4爆热热容量导热性外在因素:1结晶晶格缺陷、晶体位错使炸药处于介稳状态,对机械或外界能量表现出敏感性。
结晶颗粒⼤敏感度↑ 2密度↑敏感度↓3温度↑炸药本⾝的能量激增,敏感度↑4杂质尤其硬度⾼有尖棱杂质能使炸药敏感度↑,⽽⽯蜡沥青⽔等松软或液态物质掺⼊会降低敏感性4.3炸药的热感度指炸药在热作⽤下发⽣爆炸的难易程度 --加热感度和⽕焰感度爆发点-炸药在热作⽤下,其反应⾃⾏加速⽽导致爆炸的最低环境温度爆温>爆发点>分解温度4.4机械作⽤爆炸激发的机理:热点学说认为,在机械作⽤下,机械能会转变为热能,这些热能来不及均匀地分布到全部试样上⽽聚集在⼩的局部范围内形成热点,在热点处发⽣热分解。
由于分解放热促使分解反应速度急剧增加,在热点内部形成强烈反应,从⽽使热点的温度⾼于爆发点。
爆炸就在这些热点处开始,然后扩展到整个炸药。
危险品包装规定
一、《国际危规》关于包装的内容结构
第四部分 包装和罐柜规定
包装(包括IBCs和LP)的使用 可移动罐柜和多单位元容器的使用 散装容器的使用
第六部分 包装的构造和试验
包装(6.2类的除外)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压力容器、气雾剂容器盛装气体的小容器储气筒和盛装
液化易燃气体的燃料电池筒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A类的第6.2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构造和试验规定 第7类物质和包件的构造、试验和批准规定 中型散装容器的构造与试验规定 大宗包装的构造和试验规定 可移动罐柜和MEGCs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公路罐车规定 散装容器的设计、构造、检验和试验规定
每个根据本规则要使用的包装,应带有持 久、清晰的标记,其位置和尺寸应容易看到。 对于毛重超过30kg的包装,其标记或复制标记 应在包装的顶部或一侧,字母、数字和符号的 高度应不小于12mm, 30L或30kg或更小的包 装,其标记的高度至少要有6rnrn,对于5L或 5kg或更小的包装,其标记应为一种适当的尺 寸。
(3)防止因货物撒漏、挥发以及与性质相抵触的货物直 接接触,而发生事故或污染运输设备及其它货物。
(4)保证货物装卸、搬运操作便利,并便于堆存、计数。 (5)有利于船舶舱容的充分利用。
(二)危险货物包装的一般要求
1.包装的材质和类型应与所装的危险货物相适应(危险货 物包装的使用鉴定);
2.包装应有一定的强度,能经受住水路运输的一般风险 (危险货物包装性能试验证明);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第34-08版
危险货物包装
2010年4月
主要内容
一、《国际危规》关于包装内容概述 二、包装的基本知识
包装的作用 包装的一般要求 包装定义及术语
三、包装的类型代码与标记 四、包装的使用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三篇)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一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安全管理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基本知识三
- 1 -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一
由于包装伴随危险品运输全过程,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因此各国都重视对危险化学品包装进行立法。
我国自1985年以后相继颁布了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标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6B190--1985)、《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OB12463--1990)和《公路水路危险货物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JT12463--1988)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的生产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1.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
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2.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3.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4.内容器应予固定。
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5.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
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3 / 3。
危化品的分类、储存、包装、运输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要求
(2)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要求
①储存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 疏散和防火间距,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②设置储存地点及设计建筑结构,除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到对周围环境和居 民的影响。
③储存场地的电气安装要求。危险品储存建筑物、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应充分满足消防用 电的需要,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品储存区 域或建筑物内电气系统(包括设备、设施、开关、仪表、线路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 全的规定。特别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定;储存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①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 (重量),应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②包装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 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③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 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④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⑤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 预留容积),一般应保证其在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⑥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⑦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 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⑧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 险和污染环境。 ⑨所有包装(包括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和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性能试验的要 求。 ⑩包装所采用的防护材料及防护方式,应与内装物性能相容且符合运输包装件总体性能的需要,能经受运输 途中的冲击与振动,保护内装物与外包装,当内容器破坏、内装物流出时也能保证外包装安全无损。
第四章 危险品的包装
第四章危险物品的包装第一节包装概述危险货物具有不同于其他货物的性质,它们与外部环境接触可能发生变质或因受到碰撞、摩擦、震动、撒漏而引起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等事故,所以对危险货物进行严格有效的包装极为重要。
通过包装,既要保证货物数量完整,又要防止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安全运输。
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托运人对包装的责任托运人、承运人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从货物被确定托运到货物被送到收货人手中,这整个过程托运人和承运人分管不同的工作,负有不同的责任。
包装是托运人的主要工作之一。
托运人应对货物进行正确的包装,确保其完全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
作为货物代理人或承运人的货物接收人员有必要明确托运人应如何对危险品进行包装,他们应遵守哪些规定。
首先,托运人使用的包装、容器可能是有专门的包装生产厂家制造并由其进行过规定的包装试验的;也可能是托运人在提交运输以前先委托他人进行包装的,等等。
无论何种情况,托运人都应对所使用的包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托运人当然可以就包装质量问题与有关各方交涉,但这与承运人无关。
一旦出现问题,承运人只让托运人负全部责任。
其次,托运人必须按照《危规》的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
选用《危规》中允许使用的包装类型,遵守《危规》对各种危险物品的适用包装方法、单件净重和总净重的规定。
第三,托运人还应遵守对某些特殊货物及其包装的规定。
国际上还未制定出对压缩气体钢瓶的详细说明,在制定出之前,所用钢瓶应符合灌装国的要求。
经始发国有关当局批准,某些危险物品也可置于便携桶内由货机运输。
为了在运输过程中给水生动物提供生命所需之目的,可以携带装有压缩氧气的钢瓶,(UN1072),以对水充氧,但要经始发国、目的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家有关当局的批准。
第四,托运人不得将危险物品装入集装箱或集装器,但下列事项除外(1)装有放射性物质的集装箱。
该集装箱必须有永久性封装功能,坚固耐重复使用;而且必须配备便于操作的装置,尤其应方便由一种运输方式到另一种运输方式的转运。
对二甲苯(PX)的安全识用与中毒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包装、运输安全
⑤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90的规定 。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 等级危险化学品的性能标志。 ⑥ 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⑦ 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 忌物料混合储存。 ⑧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①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 (重量),应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②包装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 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③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 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④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⑤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贮存、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 预留容积),一般应保证其在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⑥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⑦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 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⑧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 险和污染环境。 ⑨所有包装(包括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和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性能试验的要 求。 ⑩包装所采用的防护材料及防护方式,应与内装物性能相容且符合运输包装件总体性能的需要,能经受运输 途中的冲击与振动,保护内装物与外包装,当内容器破坏、内装物流出时也能保证外包装安全无损。
包装危险货物分类
样品的运输
不属于感染性物质; 不属于放射性物质; 包件净重不大于2.5KG; 不与其他货物包装在一起。
2021/2/23
13
第35-10版《国际危规》
按照货物所呈现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将危险货物分成1~9类。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气体
危
第3类 易燃液体
险
货
第4类 易燃固体和物质
物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
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II: 具有中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III: 具有低度危险性的物质。
正确运输名称
正确的运输名称即是SOLAS第VII章第4、5条 和MARPOL附则III第4条所要求的“正确技术 名称”。
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列出正确运输名称 包括(P38):
严格定义的物质或物品的单一条目 严格定义的物质或物品类的通用条目 未另列明的特定条目,包括具有特定化学或技术
对没有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明确列出名称的物质或物品 须按“通用”或“未另列明的”正确运输名称分类。
给予能够最准确说明混合物或溶液的的条目,包括正确 运输名称、描述、危险类别或小类、副危险以及包装类 别。
危险货物编号
联合国编号(UN 号)
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制的4位阿拉伯数编号,用以识别一种物质或 一类特定物质。如UN 1090 丙酮。
联合国编号
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每一个条目都指定一 个联合国编号
一个联合国编号可能对应多个条目
危险性优先顺序
危险性优先顺序
下列物质、材料和物品的危险性优先顺序没有在危 险性优先顺序表中列明,这些主要危险总是优先的 :
第1类物质和物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液体退敏爆炸品; 第4.1类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品; 第4.2类引火性物质; 第5.2类物质; 第6.1类中具有包装类I的蒸气吸入有毒的物质; 第6.2类物质;和 第7类物质
危化品分类标准
危化品分类标准危化品是指具有毒、腐蚀、爆炸、燃烧、放射性等性质,可能对人体、动植物、环境等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为了对危化品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国际上通常将危化品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其进行分类标准化。
危化品分类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化品按照其危险性质和程度被分为六类,分别是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
这六类危化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首先,剧毒品是指对人体有致命危险的化学品,如氰化物、砷化氢等。
这类化学品具有极强的毒性,一旦接触或误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其次,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非法制毒的化学品,如甲基苯丙胺、麻黄素等。
这类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受到严格限制,需要持有相应资质和许可证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被非法使用。
再次,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可用于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化学品,如硝酸甘油、硝化甘油等。
这类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此外,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腐蚀、爆炸、燃烧等危险性质的化学品,如硫酸、氢氟酸等。
这类化学品的管理要求严格,需要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另外,其他危险化学品是指除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如有机溶剂、氧化剂等。
这类化学品的管理也需要依据其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最后,剧毒化学品是指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的化学品,如砒霜、氰化氢等。
这类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其流通和使用,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综上所述,危化品分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品包装规定
1、中型散装容器的代码系统
中型散装容器代码包括规定的两个阿拉伯数字,然后 接一个或多个大写字母(当在具体小节中列明时,后 接阿拉伯数字说明中型散装容器的类型)
A钢(所有类型及外表处理)、B铝、C天然术、D胶 合板、F再生木材、G纤维板、H塑料材料、L编织物 (纺织品)、M多层纸、N金属(除钢和铝之外)
(五)多单元容器的标记
在易于检查 的明显的地方以永久的方式贴有防腐蚀的标牌,并标明如下内 容:
生产国、批准国、批准编号 生产商的名称和标记 生产商的系列编号 生产的年份 单元数目 最近定期试验的日期和类型 最大允许负荷 空载(皮)重 允许装运的非冷冻液化气体的名称 每一种允许运输的非冷冻液化气体的最大允许负荷
装运冷冻液化气体
可移动罐柜的标记
在易于检查 的明显的地方以永久的方式贴有防腐蚀的标牌,并标 明如下内容:
生产国、批准国、批准编号 生产商的名称和标记 生产商的系列编号 所有人的注册编号 生产的年份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最近定期试验的日期和类型 最大允许总重 空载(皮)重 允许装运的每一种冷冻液化气体的名称 允许装运的每一种冷冻液化气体的标准维持时间
(e)包装制造年份的两位数字(取生产年份的后两位)。1H 和3H型包装应正确标出包装的制造月份,
(f)批准国所分配的用于国际交通中机动车辆使用的标记符 号,如CN(中国)。
(g)制造厂的名称或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识别标志。
标记例如
u n
1A2/Y150/S/83 /NL/VL825 表示盛装固体或具有内装的可拆卸桶顶的新钢桶, 适合包装类II、III,最大总重量150公斤,1983年制造, 批准国为荷兰
五、包装的管理
一、《国际危规》关于包装的内容结构
第四局部 包装和罐柜规定
危化品分类及包装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划分各类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生产、贮存、运输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进行性能试验时确定包装类别的依剧。
本标准不适用于:a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b盛装感染性物品的运输包装;c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d盛装杂类物品的运输包装;e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f容积大于450L的包装。
2引用标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 15098-94),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Ⅰ类包装: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货物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包装类别的划分,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
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发布了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并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27种(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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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划分各类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生产、贮存、运输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进行性能试验时确定包装类别的依剧。
本标准不适用于:
a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b盛装感染性物品的运输包装;c 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d盛装杂类物品的运输包装;e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f容积大于450L的包装。
2引用标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 15098-94),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
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
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
货物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包装类别的划分,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
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发布了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并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27种(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第一类:
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爆炸品所使用的包装容器,除另有规定外,其强度应符合Ⅱ类包装。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盛装乙炔气的钢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外包装为木箱或纸箱,内容器为安瓿瓶或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它分3项:
第1项:
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氢气、乙炔等,Ⅱ类包装。
第2项:
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常见的有氮气、二氧化碳、氙、氩、氖、氦等,助燃气体氧气、压缩空气等,Ⅲ类包装。
第3项:
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Ⅱ类包装。
第三类:
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它分3项。
第1项:
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汽油、乙醚、乙醛、丙酮、乙硫醇、二乙胺等,Ⅰ类包装。
第2项:
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乙醇、丙烯腈等,初沸点≤35℃:
Ⅰ类包装;初沸点>35℃:
Ⅱ类包装。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二甲苯、环辛烷、氯苯、正丁醇、苯甲醚、环己酮等,Ⅲ类包装。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如红磷、硫磺、发泡剂H、二硝基萘等。
a一级易燃固体(品名编号41001-41500):
Ⅱ类包装;b二级易燃固体(品名编号41501-41999):
Ⅲ类包装。
注:
4.1项中退敏爆炸品:
Ⅰ类或Ⅱ类包装:
自反应物质:
Ⅱ类包装。
第2项:
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a一级自燃物品(品名编号42001-42500):
Ⅰ类包装;b二级自燃物品(品名编号42501-42999):
Ⅱ类包装;c二级自燃物品中含油、含水纤维或碎屑类物质:
Ⅲ类包装。
注:
4.2项中的自热物质:
Ⅱ类或Ⅲ类包装。
第3项: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
如金属钠、氢化钾、碳化钙等。
a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品名编号43001-43500):
Ⅰ类或Ⅱ类包装;b二级遇湿易燃物品(品名编号43501-43999):
Ⅱ类包装。
注:
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中危险性小的:
Ⅲ类包装。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
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
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a一级氧化剂(品名编号51001-51500):
Ⅰ类包装;b二级氧化剂(品名编号43501-43999):
Ⅱ类包装。
注:
二级氧化剂中危险性小的:
Ⅲ类包装。
第2项: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过乙酸、工业纯等,Ⅱ类包装。
第六类:
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闪点<23℃的液态一级毒害品:
Ⅰ类包装;闪点<23℃的液态二级毒害品:
Ⅱ类包装。
剧毒品应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
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
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
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五氯化磷、二氯化硫、磷酸、甲酸、冰醋酸、氯磺酸、溴素等,a一级酸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1001-81500):
Ⅰ类包装;b二级酸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1501-81999):
Ⅱ类包装。
第2项:
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硫化钙、乙醇钠等。
a一级碱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2001-82500):
Ⅱ类包装;b二级碱性腐蚀品(品名编号82501-82999):
Ⅲ类包装。
第3项:
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次氯酸钠溶液、甲醇溶液、氟化铬等。
Ⅲ类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