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院基本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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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康复医院是为了帮助患者康复而设立的特殊医疗机构,其设置标准对于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至关重要。

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医疗设施、人员配备、服务项目等多个方面,下面将从这些方面逐一进行介绍。

首先,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医疗设施需要符合卫生部门的规定,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卫生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医院的人员配备也需要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等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其次,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还需要考虑到患者的需求。

医疗设施的设置需要便利患者的就医和生活,例如需要有无障碍设施、舒适的病房环境、方便的就餐和休息区域等。

此外,医院的人员配备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需求,需要有专业的康复医生和护理人员,能够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和关怀服务。

再次,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康复服务项目的丰富性和专业性。

医疗设施需要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和工具,能够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多种康复项目。

医院的人员配备也需要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最后,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医院的管理和运营。

医疗设施的设置需要便利医院的管理和运营,包括科室设置、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考虑。

医院的人员配备也需要有一定的管理和运营经验,能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医疗设施、人员配备、服务项目等多个方面,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考虑到患者的需求,提供丰富和专业的康复服务项目,保障医院的管理和运营。

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

最新版康复医院建设基本标准

最新版康复医院建设基本标准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占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中的3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肌力训练设备、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踏步器、助行器、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最新版
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本文印发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康复医院康复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至少有2名康复医师和4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并有兼职或专职的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者各1名),并且康复治疗人员数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三)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士;(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主要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有扶手或栏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供氧装置紫外线灯显微镜洗衣机灌肠器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运动治疗设备:训练用垫和床训练用扶梯肋木姿式矫正镜训练用棍和球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常用规格的拐杖助力平行木常用规格的轮椅和助行器(四)物理因子治疗设备: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电疗机音频电疗机超短波治疗机红外线治疗机磁疗机(五)作业治疗设备: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六)传统康复治疗设备:针炙用具;(七)言语治疗设备: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言语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八)功能测评设备关节功能评定装置肌力计血压计心电图机脑血流图仪X光机眼底镜血球计数器(九)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康复中心设置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

三甲医院康复科基本标准

三甲医院康复科基本标准

三级医院康复科基本标准一、科室、面积和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和病区.至少设置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支具与矫形器治疗室等,并具备相应的临床康复评定功能。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和治疗室用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三)床位:至少为医院总编制床位数的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

2米。

二、人员(一)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

25名康复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二)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5名康复治疗师;(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0。

3名护士.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室检测设备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1。

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助力平行木、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PT凳、移位机、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骨关节训练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2。

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直流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功能性牵引治疗设备等。

3。

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作业游戏设备、木工作业设备、黏土或橡皮泥作业设备、编制作业设备、手眼协调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业设备等。

4.言语治疗:至少配备录音机、言语治疗设备、吞咽治疗设备、言语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言语交流用计算机(智能化电脑控制系统)或交流板、可单幅播放的数码录像机等。

三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3版)

三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3版)

三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3版)
前言
三级康复医院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康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三级康复医院建设和管理,制定了此基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三级康复医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力量;
2. 康复医院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能够提供全面、专业的诊疗和康复服务;
3. 康复医院应具有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诊疗设施,能够为广大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4. 康复医院应具有一支专业、高水平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康复师、营养师等;
二、康复医疗服务要求
1. 康复医疗服务应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治疗效果,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贴心的康复服务;
2. 康复医疗服务应重视康复过程和效果的评估,建立完善的康
复档案和评估体系;
3. 康复医疗服务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包括治疗方式、康复期限、康复目标等;
4. 康复医疗服务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为康复患者提
供全方位的诊疗和康复服务;
三、医院管理要求
1. 康复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包括设立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
2. 康复医院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有关制度;
3. 康复医院应加强各类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
置水平;
4. 康复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
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四、其他要求
1. 康复医院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康复医院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师和职工的职业素养;
3. 康复医院应加强科研和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研究和应用;
4. 康复医院应注重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

二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二级康复医院是指在县级以上地区,为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其基本标准是保障患者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促进患者的身体康复和心理健康。

为了确保二级康复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以下是二级康复医院的基本标准。

首先,二级康复医院应具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设施。

医院应当配备各类康复治疗设备,如理疗仪器、康复训练设备、功能评定设备等,以满足患者的康复治疗需求。

此外,医院还应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如病房、诊疗室、手术室等,以确保患者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接受治疗。

其次,二级康复医院应有专业的医疗团队。

医院应当聘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专业、全面的医疗服务。

医疗团队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为患者提供温馨、贴心的医疗护理。

再次,二级康复医院应当建立科学的医疗管理制度。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规范。

医院还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此外,二级康复医院还应当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服务。

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康复评定、功能训练、康复护理等服务,帮助患者恢复健康、重返社会。

最后,二级康复医院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

医院应当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康复观念,提高自我康复能力,预防和减少康复疾病的发生和复发。

总之,二级康复医院的基本标准是具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设施、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建立科学的医疗管理制度、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和加强健康教育。

只有满足这些基本标准,医院才能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全面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患者的身体康复和心理健康。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卫生部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人。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一、概述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是为了规范我国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康复医疗中心。

二、基本要求2.1 选址与规划康复医疗中心应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有利于康复治疗的地方。

同时,应充分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医疗、交通、生活等,以确保患者及家属的生活便利。

2.2 建设用地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并满足业务发展和拓展需要。

用地面积应根据床位数、业务范围和发展规划确定。

2.3 建筑设计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设计应遵循无障碍设计原则,方便患者及残疾人士使用。

同时,应考虑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4 功能布局康复医疗中心的功能布局应合理,分为康复治疗区、医疗辅助区、行政管理区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便于联系,又要保证一定的独立性。

2.5 医疗设备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医疗设备,包括康复评定设备、康复治疗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

设备应选用先进、安全、可靠的产品。

2.6 信息化建设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包括医疗信息系统、医院管理系统、康复评定系统等。

同时,应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与其他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

2.7 医疗安全康复医疗中心应制定并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主要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品安全管理、医疗器械管理、消毒灭菌管理等方面。

三、床位设置康复医疗中心的床位设置应根据其功能、规模和服务需求确定。

康复床位与医疗床位之比不应小于1:1。

四、人员配置康复医疗中心应配置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药剂人员等。

同时,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管理制度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等。

卫生部《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卫生部《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

本文印发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因社会经济状况和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原因,确需设置一级康复医院的地区,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报我部备案后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20•【文号】卫医政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

本文印发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因社会经济状况和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原因,确需设置一级康复医院的地区,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报我部备案后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得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与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与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得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得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得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得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

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1。

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与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精选全文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疗后恢复期、慢性期康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服务,促进功能恢复或改善,或为身体功能(包括精神功能)障碍人员提供以功能锻炼为主,辅以基础医疗措施的基本康复诊断评定、康复医疗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协助患者尽早恢复自理能力、回归家庭和社会的医疗机构。

康复医疗中心以接收经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院住院康复治疗后,病情处于稳定期或后遗症期,功能仍需要缓慢恢复或进一步稳定,虽不需要大量医疗护理照顾,但又不宜直接回归家庭的患者为主。

康复医疗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康复部门,也不包括以提供医疗康复为主的二、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设置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

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二、专业设置(一)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如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二)能够开展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专业中的一种或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并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三)能够开展物理治疗(包括运动治疗,如主动运动训练、被动运动训练、辅助用具训练等;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热疗、冷疗、磁疗、光疗、超声治疗、力学疗法、生物反馈治疗等)、作业治疗(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活动训练、教育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认知-行为作业训练、家庭生活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主要生活领域训练、社会-社区-居民生活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等)、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治疗、构音障碍治疗、语言发育迟缓治疗等)和康复辅具应用(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自助具、智能辅助装置等)。

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

附件1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是独立设置的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疾病治疗后恢复期、慢性期康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服务,促进功能恢复或改善,或为身体功能(包括精神功能)障碍人员提供以功能锻炼为主,辅以基础医疗措施的基本康复诊断评定、康复医疗和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协助患者尽早恢复自理能力、回归家庭和社会的医疗机构。

康复医疗中心以接收经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院住院康复治疗后,病情处于稳定期或后遗症期,功能仍需要缓慢恢复或进一步稳定,虽不需要大量医疗护理照顾,但又不宜直接回归家庭的患者为主。

康复医疗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康复部门,也不包括以提供医疗康复为主的二、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设置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设置住院康复床位总数20张以上。

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可以不设住院康复病床。

但应设置不少于10张的日间康复床。

二、专业设置(一)能够开展以功能促进及残疾评定为目的的功能评测项目,如运动功能、感觉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情感-心理-精神功能、吞咽功能、二便控制功能、儿童康复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等。

(二)能够开展脑损伤(如脑卒中、脑外伤、小儿脑瘫等)、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神经系统疾患的康复医疗;骨折-脱位、截肢、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运动损伤等骨-关节系统疾患或损伤的康复医疗;慢性疼痛的康复医疗;儿童康复医疗;老年康复医疗;肿瘤康复医疗;中医康复治疗(包括针灸、推拿、拔罐、中药熏洗治疗等)以及一些明显功能障碍(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压疮、肌挛缩、关节挛缩、异位骨化、神经源性膀胱和肠道等)稳定期或后遗症期的康复处理等专业中的一种或多种康复医疗服务,并能够开展与所提供康复服务相关的急救医疗措施。

(三)能够开展物理治疗(包括运动治疗,如主动运动训练、被动运动训练、辅助用具训练等;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热疗、冷疗、磁疗、光疗、超声治疗、力学疗法、生物反馈治疗等)、作业治疗(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职业活动训练、教育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认知-行为作业训练、家庭生活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主要生活领域训练、社会-社区-居民生活训练、社会适应性训练等)、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治疗、构音障碍治疗、语言发育迟缓治疗等)和康复辅具应用(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自助具、智能辅助装置等)。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大全》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大全》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x年版)大全》第一篇: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x年版)大全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

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

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

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

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

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

康复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基本标准1. 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康复医疗的需求不断增长,康复医院的设置至关重要。

康复医院是为患有各种残疾、损伤或疾病的患者提供复健治疗、康复护理和康复咨询服务的医疗机构。

为了确保康复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护理和服务,以下是康复医院设置的基本标准。

2. 物理设施康复医院应具备以下物理设施来满足患者的需求:- 宽敞的病房和康复区域,以提供舒适的治疗环境。

- 具备无障碍设施和通道,方便行动不便的患者进出医院和使用设施。

- 配备现代化的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理疗设备、康复器械等,以确保对患者进行有效的康复治疗。

3. 医疗团队康复医院的医疗团队应具备以下专业人员:- 康复医生:拥有相关医学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制定治疗方案和监督康复进程。

- 护理人员:具备康复护理和康复协助技能,能够提供患者所需的日常生活和医疗护理。

- 职能治疗师:包括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和言语治疗师,能够通过特定的治疗手段帮助患者康复和提高日常生活功能。

4. 康复计划康复医院应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以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 康复评估:在治疗开始前,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了解病情和康复需求,并制定相应的治疗目标。

- 康复治疗:根据患者的康复目标,制定治疗计划,包括理疗、运动训练、日常生活技能训练等。

- 康复评估和调整:定期进行康复评估,根据患者的康复进展和需要,进行康复计划的调整和优化。

5. 康复支持服务康复医院应提供完善的康复支持服务,以帮助患者顺利康复:- 康复咨询:提供患者和其家属相关的康复咨询,包括病情解释、康复需求等,以帮助他们理解康复过程和应对康复难题。

- 康复教育:通过康复讲座、教育课程等形式,提供康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帮助患者和家属主动参与康复治疗过程。

- 社会支持:提供社会支持资源,帮助患者和家属解决康复期间可能遇到的社会问题,如就业、社交等。

6. 质量管理康复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护理和服务:-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策略、标准和流程,并监测和评估康复医院的质量表现。

一级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一级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一级康复医院设置标准一级康复医院是指具备较强的医疗技术和康复治疗能力,能够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护理的医疗机构。

为了保障患者的康复治疗效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级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首先,一级康复医院的场地和建筑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医院应具备足够的面积,以满足医疗设备、病房、诊疗室、康复区域等各项功能区域的布置和使用。

建筑结构要符合医疗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医院内部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其次,一级康复医院需要配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器材。

包括康复治疗设备、医疗诊断设备、手术设备等,这些设备应当具备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功能,以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同时,医疗设备的选用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规定,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另外,一级康复医院的人员配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医院需要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这些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

此外,一级康复医院的管理和运营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运营流程,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医疗信息和隐私得到保护。

最后,一级康复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果也是非常重要的。

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医院需要关注患者的康复效果,不断改进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康复率。

综上所述,一级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医院的场地和建筑、医疗设备、人员配备、管理和运营、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

医院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的质量和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康复医院是为了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设立的专业医疗机构,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

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康复医院的场地和环境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康复医院应当位于安静、干净、通风良好的地方,离污染源和噪音源较远。

医院的建筑结构应当符合防火、防震、防水等相关标准,同时应当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各种康复设施和设备。

此外,医院内部的装修和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整洁、明亮,有利于患者的康复治疗。

其次,康复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和设备。

医院应当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康复医生团队,包括康复医生、康复护士、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员。

医院还应当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和设施,如理疗室、康复训练室、康复器械等,以满足患者的康复治疗需求。

此外,医院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记录和跟踪。

再次,康复医院应当制定科学的康复治疗方案。

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目标、治疗方法、康复训练计划等。

同时,医院还应当进行定期的康复评估和效果跟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保证患者能够获得最佳的康复效果。

最后,康复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应当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机制和内部审核制度,加强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控和管理。

医院还应当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从而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医院的场地环境、医疗人员和设备、康复治疗方案以及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来设置和管理康复医院,才能够保证患者能够得到科学、规范、高效的康复治疗,最终达到康复的目的。

康复医院建设标准_卫医政发〔2012〕17号

康复医院建设标准_卫医政发〔2012〕17号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卫医政发〔201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促进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加强康复医院的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1994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作为新建康复医院的验收标准。

本文印发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康复医院,应当对照该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因社会经济状况和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原因,确需设置一级康复医院的地区,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一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报我部备案后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三级康复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

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级心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心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

二级心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23年版)二级心理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2023年版)1. 概述本文档为二级心理康复医院的基本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心理康复医院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2023年版的二级心理康复医院。

2. 设施与设备2.1 医院应具备适当的面积和空间,以提供各项心理康复服务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2.2 心理康复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诊室、病房、活动室、多功能厅等。

这些设施应保持整洁、安全、舒适,并符合相关卫生和安全标准。

2.3 心理康复设备应配备先进的心理测量和治疗设备,以提供专业的心理康复服务。

3. 人员配备3.1 医院应配备符合专业资质要求的心理康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医生、心理治疗师、康复护士等。

人员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

3.2 心理康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与患者进行心理咨询、治疗和康复工作。

4. 服务内容4.1 医院应提供综合性的心理康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治疗、康复护理、心理教育等。

4.2 心理康复服务应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并进行系统化的跟踪和评估。

4.3 医院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5. 质量管理5.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评估,并及时纠正和改进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5.2 医院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并改进相关服务。

5.3 医院应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6. 安全管理6.1 医院应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2 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能力。

6.3 医院应保障医疗设备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7. 其他要求7.1 医院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7.2 医院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档案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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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征求意见稿)
康复医院是指以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兼具其他相关疾病一般临床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

三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5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不低于75%。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骨科康复部、神经康复部、脊髓损伤康复部、儿童康复部、老年康复部、心肺康复部、疼痛康复部、听力/视力康复部、烧伤康复部等其中的6个部门以及普通内、外科、重症医学科等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行的基本专业设置。

(二)治疗部门:
至少设物理治疗部、作业治疗部、语言治疗部、康复工程部、传统康复部、心理咨询室、水疗室等。

(三)评定部门:
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心理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心肺功能检查、听力/视力筛查、职业能力评定等其中的7个部门。

(四)医技/辅助部门:
至少设超声诊断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学部、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

(五)职能部门:
至少设社区康复服务、医疗质量管理、科研教学、人力资源、护理部、信息科、设备科、病案(统计)室等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9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康复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康复医师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医师系列的15%。

康复病区主任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病区至少有3名以上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治疗师系列的25%。

各部门(专业)部长/治疗师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康复护士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护士系列20%。

医院护理部主任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病区护士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结构比例原则为
1.0:
2.0:1.5,并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9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其中功能训练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作业治疗区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物理因子治疗区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语言治疗区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心理咨询室不少于40平方米,康复辅具制作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传统康复治疗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水疗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康复评定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他康复治疗相关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开展高压氧、文娱疗法等治疗项目以及用于科研和教学功能的用房面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四)建筑和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
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语言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功能训练:
基本设备按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配置,并酌情增加能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专业设备,如动/静态平衡训练、运动控制能力训练、主/被动运动训练、情景互动训练、生物反馈训练、专用运动平板以及康复机器人等设备。

3、物理因子治疗:
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牵引等治疗设备。

4、作业治疗:
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言语、吞咽、认知治疗:
至少配备言语治疗、吞咽治疗、认知训练、非言语交流治疗等设备。

6、康复工程:
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7、传统康复:
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医院信息系
统(HIS)和电子病历,保证医院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相应设备。

(六)患者活动区域内全部设施无障碍。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双向转诊制度和流程等,并成册可查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康复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不低于75%。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骨科康复部、神经康复部、儿童康复部、老年康复部、听力/视力康复部、疼痛康复部等其中的4个部门以及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等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行的基本专业设置。

(二)治疗部门:
至少设物理治疗部、作业治疗部、语言治疗部、康复工程部、传统康复部等。

(三)评定部门:
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吞咽功能评定、作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神经电生理检查、听力/视力筛查等其中的5个部门。

(四)医技/辅助部门:
至少设超声诊断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学部、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

(五)职能部门:
至少设社区康复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人力资源部、护理部、信息科、设备科、病案(统计)室等。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康复医师0.15名/床;康复治疗师0.3名/床;护士0.25名/床。

(二)康复医师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本专业的10%。

康复病区主任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病区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本专业的15%。

各部门(专业)部长/治疗师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康复护士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本专业的10%。

医院护理部主任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病区护士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本专业岗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结构比例原则为
1.0:
2.0:1.5,并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其中运动治疗区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物理因子治疗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作业治疗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语言治疗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康复辅具制作室面积不少于100平米,传统康复治疗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康复评定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开展高压氧、水疗、文娱疗法等治疗项目以及用于科研和教学功能的用房面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四)建筑和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参照同级综合医院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
至少配备运动功能评定、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语言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功能训练:
基本设备按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配置,并酌情增加能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专业设备,如动/静态平衡训练、运动控制能力训练、主/被动运动训练、情景互动训练、生物反馈训练等设备。

3、物理因子治疗:
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功能性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
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等设备。

5、言语认知治疗:
至少配备言语治疗、认知训练、非言语交流治疗等设备。

6、康复工程:
至少配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7、传统康复:
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等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二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相应设备。

(六)患者活动区域内全部设施无障碍。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以及双向转诊制度和流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暂不设一级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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