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党员星级评定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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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自评表(供村居党员用)
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树立情况
1、有没有信仰宗教□没有□有□说不清楚
2、对家人宗教信仰态度□劝阻□放任□支持□其他
二、在“红色细胞工程”建设中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3、走访联系户□经常走访□已走访□未走访
4、为联系户办实事好事□经常□偶尔□没有
5、联系户是否出现计划生育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事项□有□没有
三、遵守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情况
6、参加“三会一课”
□从未请假□偶有请假□经常迟到早退□3个月以上没有参加
7、缴纳党费□按时缴纳□不及时缴纳□很长时间没有缴纳
8、搞好党内团结□有□没有
9、违纪违法□没有□酒驾□参与“黄赌毒”
□违反计划生育□拖欠或侵占集体财产□有违章建筑□其他
四、办事公正廉洁及弘扬正气情况
10、谋取私利、损害公共和他人利益□没有□偶有发生□经常发生
11、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自觉遵守□与人吵闹过□没有赡养父母□不敢与歪风邪气作斗争
五、参与支持中心工作情况
12、对“三改一拆”的态度□支持□不支持□其他
13、对“五水共治”的态度□积极参与□一般关注□其他
14、对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完成□能推则推□一般不参与
六、自身存在的其它问题:
七:整改措施
八:自评档次□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说明:(1)此表于会前发出,由每位党员结合自身问题查摆做好自评,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时作为党员自我批评的发言参考,会后收回,作为组织在评星定级时参考;(2)支委要做好表格填写的指导工作,确保不出现交空表现象;(3)自评档次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请在选项中打“√”。
党员星级评定互评表(供村居党员用)
众情况;(3)带头争创佳绩:主要看参与支持中心工作、完成组织分配任务情况;(4)带头遵纪守法:主要看有没有参加宗教迷信活动,是否自觉缴纳党费,以及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5)带头弘扬正气:主要看有没有损公肥私,侵占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是否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2、分类评价直接在对应栏中打“√”,对某一位被测评者五项均打齐的作为有效票统计,五项未打齐的,做局部无效处理。3、每项打“好”的比例,不能超过被测评党员人数的50%。4、支部党员对于本支部内不了解的党员,可不对该对象进行测评。
党员互评统计表
注:1.本表用于被测评党员得分统计,由党组织按每项“好”对应20分、“较好”对应18分、“一般”对应15分、“较差”对应11分、“差”对应6分进行换算。2.综合得分为5个单项得分之和。3.统计时,应在“综合得分”中各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一并去掉该横栏相应的5个单项分值),减少干扰因素。4.计分一般由2人共同完成,并签名后存档。
党员民主评议评星定级表(汇总表)
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中星级评定标准:民主测评中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为“无星”、60分(含)-70分为一星级、70分(含)-80分为二星级、80分(含)-90分为三星级、90分(含)-95分为四星级、95分及以上为五星级;3、若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总数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20%,支部应根据党员自评及民主测评综合得分情况,结合党员现实工作表现,由支部对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进行重新评定,五星级党员总数不得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8%。4、组织评定环节对党员自评情况认定,若无异议,填写“同意”;若有异议,请注明;5、根据洞委办发〔2014〕46号规定, 党员如触犯“十条红线”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详见附件5),如有请按编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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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十条红线”
1、理想信念动摇,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3、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或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被公安、检察等机关立案查处,或醉酒驾驶被查处的;
5、思想作风不正派,长期搞不团结的;
6、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或为无理上访提供资金、交通便利的;
7、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群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的;
8、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产生恶劣影响的;
9、信仰宗教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为宗教、封建迷信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经教育不改的;
10、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党员形象不佳的和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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